胡 纬
东汉时期,官员数量极其庞大,杜佑《通典》云 :“都计内外官及执掌人十五万二千九百八十六人。”要管理如此众多的官员,汉朝统治者在继承、总结先秦以来对官吏的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职官管理制度。两汉时期,废除先秦时期的世卿世禄制度,实行新的选官制度。汉朝十分推崇孝悌制度,选官制度在参考孝悌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了孝廉制度。
首先,“孝”文化的内在因素是儒家推行的孝悌思想,此外举孝廉制度也是推动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外部因素。西汉时期确立的举孝廉制度,是士人进入汉代官僚体系的一个重要途径。东汉时期,《孝经》作为士子的必学科目,备受推崇。
《执金吾丞武荣碑》记载 :“君讳荣,字含和。治《鲁诗经韦君章句》。阙帻,传讲《孝经》《论语》《汉书》《史记》《左氏》《国语》,广学徵威,靡不贯综。”[1]
《孟孝琚碑》记载 :“□□□遂,广四岁失母,十二随官,受韩诗,兼通《孝经》二卷。”[2]
《樊常侍碑》记载 :“君讳安,字子佑,南阳湖阳人也。君幼学,治《韩诗》《论语》《孝经》。”[3]
《斥彰长田君断碑》记载 :“乃始游学,治《韩诗》《孝经》。”[4]
从上述碑刻中关于传习《孝经》的记载,可以看出,在东汉时期,有许多士人从事《孝经》的学习和传授。汉代推行以孝治国,东汉时期,《孝经》与《诗》《书》《礼》《易》《春秋》《论语》合称“七经”,并且规定《孝经》必须人人都读,无论是达官贵族还是平民百姓,并且都要践行“孝”的内涵。史书记载,昭帝始元四年(前83)六月曾下诏书云自通《孝经》,宣帝即位之前就学习《孝经》,《汉书·宣帝纪》记载 :“师受《诗》《论语》《孝经》,操行节俭,慈仁爱人。”[5]
其次,孝也成为当时人们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东汉时期,对于忠、孝最直接的表扬就是立碑,这既是对墓主人身份地位的突显,也彰显了政府对忠孝的重视。此外,亦有同僚及亲人为了宣扬墓主的孝行、德行,希望能够垂于后昆,作范后昆。
《敦煌长史武斑碑》记载 :“伊君遗德,□孔之珍。故□石铭碑,以旌明德焉。其辞曰 :於惟武君,允德允恭。受天休命,积祉所钟,其在孩提,岐嶷发踪。谦□守约,唯义是从。孝深《凯风》,志洁《羔羊》。乐是□□,恬此荣光。……旌表金石,令问不忘。垂□后昆,亿载叹咏。”[6]
《郎中郑固碑》记载 :“琦、瑶延以为至德不纪,则钟鼎奚铭,昔姬公□武,弟述其兄。综□□,□□行。於蔑陋,独曷敢忘。乃刊石以旌遗芳。其辞曰 :‘於惟郎中,实天生德,……奉我元兄,修孝罔极,魂而有灵,亦歆斯勒。’”[7]
从上述碑刻资料可知,在两汉时期,尤其是东汉时期,“孝文化”已经深入人心,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同。在实施孝治的过程中,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广孝道,在全社会形成了“孝治为先”的社会风气,而且官府通过褒奖孝行,扩大了孝道思想的影响范围。
“察举”,顾明思义,即是察而举之,是以才学德行为主要标准的选官制度。按照孝子廉吏的标准察举人才的科目,称作孝廉。
孝廉制度,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汉书·武帝纪》记载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8]其具体要求有三 :一是岁举,二是由郡国向朝廷荐举,三是人数为一人。东汉时,尊儒活动较之西汉更盛。在这种情况下,孝廉制度作为提倡儒学的重要环节自然受到格外的重视。徐天麟在《东汉会要》中曾论 :“汉世诸科,虽以贤良方正为至重,而得人之盛,则莫如孝廉,斯以后世之所不能及。”[9]
《司徒袁安碑》记载 :“永平三年二月庚午,以孝廉除郎中。”[10]
《李孟初神祠碑》记载 :“君□举孝廉,除补郎中。”[11]
《泰山都尉孔宙碑》记载 :“天资醇嘏,齐圣达道,少习家训,治严氏《春秋》,缉熙之业既就,而闺阈之行允恭,德音孔昭,遂举孝廉,除郎中,都昌长。”[12]
《竹邑侯相张寿残碑》记载 :“股肱州郡,匡国达贤,登善济可,登斑叙优,能正躬帅陪,临疑独照,确然不挠,有孔甫之风,举孝廉,除郎中,给事谒者。”[13]
《博陵太守孔彪碑》记载 :“举孝廉,除郎中、博昌长,疾病,留宿□,迁□京府丞。”[14]
《司隶校尉杨淮表记》记载 :“举孝廉,尚书侍郎。”[15]
《司隶校尉鲁峻碑》记载 :“敬愘恭俭,州里归称,举孝廉,除郎中、谒者,河内大守丞。”[16]
《郃阳令曹全碑》记载 :“建宁二年举孝廉,除郎中,拜西域戊部司马。……光和六年复举孝廉,七年三月,除郎中,拜酒泉禄福长。”[17]
《凉州刺史魏元丕碑》记载 :“通识百典,察孝廉,除郎中。”[18]
《甘陵相尚博残碑》记载 :“拜郎中,□察孝廉。”[19]
在汉碑中,关于“孝廉”的记载颇丰,正因为《孝经》的推崇、“孝廉”的盛行,东汉时期的士大夫普遍追求廉洁、孝行的风气,在当时可谓盛行一时,正所谓“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值得注意的是,汉碑中除了举孝廉,还存在着单一“举孝”的记载,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一概而论。东汉时期统治者标榜以“孝”治天下,故察举尤为重“孝”,除了岁举孝廉,还有“至孝”的特举,属特科。石刻文献中亦有相关记载。
《巴郡太守樊敏碑》记载 :“乡党见归,察孝,除郎。”[20]
《豫州从事孔褒碑》记载 :“州□□高,察孝廉,□从事。”[21]
察举制,是汉代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其目的在于将那些品学兼优的杰出士子选入朝廷为朝廷所用。察举制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够将一些优秀的士子补充到国家的队伍之中,但是一些高级官吏、世家大族保留了过多的荐举方面的特权。
《赵相雍劝阙碑》记载 :“高祖父讳窦,字伯著,孝廉,河南令,侍御史,九江太守□□□。君子望,字伯桓,右校令。望子陟,孝廉,朐忍令□□□□□。陟弟朗,字仲□,孝廉,弘农令,武都太守。朗弟劝,字叔□,孝廉,成皋令,赵相国。劝子煜,字稚□,孝廉,资中长,江令,□□□都尉。”[22]
《郃阳令曹全碑》记载 :“君高祖父敏,举孝廉,武威长史,巴郡朐忍令,张掖居延都尉,曾祖父述,孝廉,谒者,金城长史,夏阳令,蜀郡西部都尉。祖父凤,孝廉,张掖属国都尉丞,右扶风隃麋侯相,金城西部都尉,北地大守。父琫,少贯名州郡,不幸早世,是以位不副德,君童龀好学,甄极毖纬,无文不综,贤孝之性,根生于心。……建宁二年,举孝廉,除郎中,拜西域戊部司马。”[23]
按雍氏家族自雍窦至雍煜,碑文所记者六人,除雍望不为孝廉外,其余五人皆为孝廉,可谓世为孝廉。雍氏家族在雍陟一代,最为兴盛,兄弟三人皆为孝廉。从孝廉所任官看,开始皆为地方县令、长,俨然已为地方大族。曹氏家族从高祖曹敏至曹全,历五代,仅曹琫不为孝廉,若非早逝,其为孝廉也未可知。其曹氏家族,“或在安定,或处武都,或居陇西,或家敦煌,枝叶分布,所在为雄”[24],足见其家族势力庞大。这些因素对察举制的施行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破坏。
东汉时期选官方式以察举制为主,维护了士民阶层的利益,得到了士民阶层的支持,也正因为如此,察举制在东汉时期得以蓬勃发展,为东汉王朝输送了诸多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