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迎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一个新的教育理念:“立德树人”。这一新理念,首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确立了德育在教育中的核心位置,为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考察、透视教育领域的实践,当前的学校管理仍然存在着功利化、科层化、秩序化的现象和问题,“管理主义”流行,其终极意义即学校管理的伦理性被弱化,甚至被遮蔽。践行“立德树人”理念,必须完成学校管理的伦理化转向。本文试对此予以探讨。
学校管理伦理性遮蔽,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校管理目标过度功利化。学校管理目标是学校为完成管理任务而确定的组织活动的质量规格和标准,体现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对理想教育状态的价值追求。学校管理目标的价值取向,对整个学校的管理实践有导向作用。但出于生存发展和办学效益的考虑,学校管理目标包含着一些功利的因素。其具体表现有两种:一是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学校常常以物质利益为驱动,实行严格的经济奖惩。在这种激烈角逐中,利益的刺激膨胀了人的物欲,学校的教育宗旨和人文气息被物欲所遮蔽。二是片面追求升学率。升学率成为学校管理评价中的终极指标。在这种功利性目标下,教师背负沉重的心理压力;片面重视智育,教育质量被扭曲为升学率高低;学生负担过重,身心健康严重受损;师生关系冷漠、淡化;学校生活失去应有的活力和教育意蕴[1]。
第二,学校管理组织科层化。科层取向强调层级控制和上级权威,这会导致一系列问题。最常见的问题是,学校组织官僚习气加重,师生与管理人员之间冲突频繁;制度管理的片面性,导致强制性的学校氛围,对师生独立意识、创造精神和个性发展产生消极影响;组织行为排除同情、喜爱、仁慈、感激等个人感情因素,破坏了教职工的心理气氛。科层化管理下,学校体制僵化,发展陷入困境。
第三,学校管理过程秩序化。学校管理过程是为了实现育人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职能活动过程,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等诸环节呈现有序运行、阶梯式推进。管理过程的秩序性,是学校组织正常运作、功能发挥、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但是,维持秩序本身不是目的。学校管理中过于重视秩序和稳定,管理目标上要求师生在身心上的服从,结果是片面强调管理者和制度的权威,不接受师生对管理的异议,从而导致管理过程的机械化和程序化,损坏了管理过程中的自主性和育人性。管理手段异化为管理目的,忽视了学生的自主参与和充分发展的需要,重视他律,忽视自律,不注意引导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造成学校管理过程教育性意义的失落。显然,这与人的发展是学校教育的这一根本目标是背离的。
学校教育性的弱化和遮蔽,有两个主要因素:
第一,缘于学校管理的强势与刚性。学校管理发展史表明,学校管理教育性的遮蔽始自专门学校管理的产生。制度化学校管理,是伴随现代学校产生尤其是其规模扩大而出现的。至近代,“管理人员已从教学人员中分离出来专门从事管理工作,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管理,并且对学校各类人员提出了不同的管理性规定”[2]。学校管理专门化,有利于促进教育规模化发展,但难以避免学校中教育与管理的“职能”性分离。随着分离趋势的愈演愈烈,学校管理与学校教育(教学)俨然成为相对独立的两个领域,渐趋刚性的管理与柔性的教育呈分道扬镳之势。学校管理走向了学校教育的对立面,学校中的管理对象指向学校、教育教学、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学校管理者逐渐占据了学校的权力中心地位,学校管理的刚性压制了教育的柔性,进而渐趋呈现出一种制度主义色彩浓厚的管理本位主义。强势的管理占据上风,学校管理中的伦理意义渐被忽视、弱化乃至遮蔽已成必然。
第二,受政治、经济等社会子系统的影响。从政治维度看,学校教育的政治性,既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教育的诸多方面如方针政策、培养目标等都是国家意志的一部分。但是,这种“政治色彩”如果超出合理的范围和程度,也会给教育带来负面影响,衍生学校管理机构的“行政化”倾向、“官本位”色彩及其行为实践,极大地侵蚀学校管理的伦理性。
从经济维度看,提供物质基础和条件保障的经济对教育的影响无所不在。在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国内教育表现出日趋强烈的功利色彩,“教育产业化”口号一度成为一种流行的写照。在学校管理领域,“工具理性管理观”“金钱万能”“效率崇拜”“升学率至上”等病态观念比比皆是,学校“企业化”、教育“市场化”倾向严重损害了学校管理的伦理性。
从文化维度看,学校管理中伦理性的遮蔽,很大程度上正是源于旧文化观的消极影响。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如过于崇书崇上拒创新、求稳拒变抑竞争和重权威轻民主等,尤其是权威崇拜,严重阻碍了人们独立意识与创造精神的发展,也严重影响了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学校中的应试教育现象,就是一种被过度“形式化”(单一价值化)的教育。
第一,确立伦理性学校管理目标。把握两个关键点:一是坚定不移地守护学生本位。从学校管理实践来看,办学目标追求所体现出来的是学校本位,即教育场域中的学校规格和类型的定位;培养目标追求所体现出来的是学生本位,即人才市场对学生规格和类型的定位。二者密切关联,却又各有侧重。相对而言,学校本位从整体着眼,侧重于追求学校利益;学生本位从局部(却是根本上)着眼,侧重于突出学生利益。从实践来看,虽然学校利益与学生利益总是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疏离,但是基于学校的组织特性,学生利益应该是学校的根本利益所在,学生利益的考量应该优先于学校利益。因此,在学生管理中,学校应该坚持学生本位而不是学校本位。二是坚定不移地守护教育本位。从学校办学实践来看,学校组织存在着教育和管理两大基本职能。从根本上来说,在学校活动中,管理和教育之间应该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在学校这种教育性组织中,管理要为教育保驾护航。因此,学校活动中,教育本位应优先于管理本位。当然,面对学校管理实践中变动不居的具体情境和错综复杂的具体问题,坚守住学生本位和教育本位的目标原则并不容易,需要寻找并采取合理、可行的策略。
第二,科学设计伦理性学校管理制度。学校管理教育性的理论意涵和实践逻辑,决定了学校管理在制度设计层面,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学生第一、教育为上的基本理念。一是学校管理制度设计要以教育为本。这是学校管理伦理性回归的前提。学校的管理职能衍生于学校教育使命的实现过程中,是从学校教学任务、教育目标实现的需要中派生出来的。教育乃学校之根本使命,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管理则必然附属于并从而服从于、服务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制度的设计,可以从三个层面入手:(1)预防和阻止学校管理制度上的越位;(2)控制和纠正学校管理制度上的错位;(3)检查和修补学校管理制度上的缺位。二是学校管理制度设计要服从教育的需要。这是学校管理伦理性回归的根本保证。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和重心,教学质量和教育效果是衡量学校一切工作的终极标准。从学校管理制度设计层面来说,做到学校管理的“管理正确”,必须从三个方面着手:(1)认真反思学校管理目标定位的合理性,做到管理思想和理念层面上的 “理论正确”。(2)全面检查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做到管理政策和规定层面上的“制度正确”。(3)及时审视学校管理实施行为的合适性,做到管理实践和行动层面上的“道路正确”。三是学校管理制度设计要为教育服务。这是学校管理教育性回归的关键内容。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即在具体的管理实践过程中,必须能够始终服务于教学任务的完成、教育质量的提升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就学生管理而言,其制度目标是对学生的教化。实际上,学校的教育本位体现为所有行为主体都属于教育者,都应该具有教育的观念意识和实践行为。一方面,因岗位分工不同,而有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等不同角色,但实际上属于教育工作者、教育人员,故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三育人”之说。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既是自我教育的一种实践方式和实现手段,也是自我教育的一种效果和效益。另一方面,不管是教学管理还是教学中的管理,最终都是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和保障教学效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因而根本上都是应该服从于教学。
第三,伦理性学校管理的路径选择。基于学校管理教育性的理想目标和实践理念,顺应于教育性学校管理的目标定位和制度定性,应有相应明确的路径定向。具体来说,在学校管理的实施路径和实践策略层面,必须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集体教育为基本原则和方法,在制度执行和具体实施上凸显集体性,突出集体教育性的实践方式。基础教育的优秀代表魏书生和任小艾的班级管理,都是基于班集体建设的立场和视角,并运用班集体建设的手段和策略来实施和推进的。其中,非常典型的是平行教育(在集体中并通过集体来教育个人)的原则和方法。二是坚持以自我管理为主要方式,追求在自我服务的过程中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是最经济的服务方式,自我管理是便捷的管理方法,自我管理依托于自我服务并在自我服务的实践过程中运行乃至于实现。譬如,魏书生在班级管理中实施的“副班主任制”管理方法,就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充分相信和培养学生的自我服务能力,寓教育于管理、寓学生教育和学生管理于学生自我服务之中。三是坚持以自我教育为最高追求,追求在自我教育的过程中实现自律,在学校管理中想方设法引导、激发和促进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行动。自我管理本质上是一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过程属于一种特殊的自我教育过程。在学生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中,管理者必须牢牢坚持树立作为教育者的管理者意识,把学生管理视为学生教育,坚持用教育的立场和视角来解读,坚持用教育的手段和策略来寻求和达到问题的解决,并最终坚持用教育的目标和标准来衡量和评判管理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