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雪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湘潭 411101)
一九八九年,河北省县级职教中心、广东信孚教育集团相续成立,标志着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在我国出现。近三十年来,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企业对人才的要求随之变化,对人才培养的教育方式也提出新要求,原来的职教集团化办学模式也面临着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高等职业教育是指承担职业型高等教育任务,以培养高级技术型专业人才为目标的高等教育类别。
高等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指的是以一个或若干个具有较强办学实力的高等职业院校为核心,将几个、十几个相关的职业院校、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结成高职教育办学联合体,从而实现办学规模的扩大,整合高职教育资源,实现企业与院校优势互补、经营优化,提升高职教育的质量。
一九八〇年代末,国内开始尝试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初期,组建主体多为中职学院,校企合作的深度不够。一九九二年,我国向市场经济转型,各种高职教育集团相继组建起来,进入了蓬勃发展的一个高潮期。截止二〇一八年,91%国内高职院校已参与集团化办学,高职教育集团已达1406个,参与成员接近3.6万个,覆盖了几乎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使各自为战的企业、院校走上了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壮大了高职院校办学实力,扩大了招生规模(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达1.17万所,在校生超过2685万人),创新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率(2018年高职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超过90%,这是任何一所普通高校都无法与之相比的),促进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同志在政治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要提高高职院校办学质量,以现代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加快培养国家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高职院校今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这无疑对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面临新的历史机遇。
回顾近三十年的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历史,我们可以看出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发挥出了它应有的作用,培养了大批技术过硬的专业技术型人才。但是,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在运行的过程中,也存在系列的问题。
目前,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虽然国家大力鼓励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并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但各地却迟迟没有出台与该《意见》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及实施细则(参与高职教育集团的企业并没有享受到任何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或资金支持);还有一些地方,虽然出台了政策,但缺乏可操作性。一些地方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片面追求高职教育集团的规模与数量,贪大求全,而院校之间、校企之间的实际合作却停留在形式上。地方政府对于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财政拨款数量有限,影响了高职教育集团的发展。
当前,绝大多数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以牵头学校为主体,同时还包括其它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但牵头院校往往凭借自身的强势地位,垄断该联合体内的师资、技术、资源、信息等资源进行重复投资,影响了校校合作与校企合作,甚至造成了内耗。
许多大中型企业不愿参与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他们认为接收学生实习会影响本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设备损耗,影响本企业的生产效益。他们还认为培训学生需要本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精力、物力,支付学生的报酬,照顾学生的安全,而学生学成后跳槽到其它企业,本企业就会血本无归。许多企业的熟练工年纪较大,缺乏竞争力,担心教出徒弟饿死师傅,不愿向参与实习的学生传授技术与经验,甚至把实习生当“跟班”使唤。企业缺乏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反过来又造成了高职教育集团办学的封闭性,一些院校在无法与企业沟通的情况下想当然地设置专业与课程,脱离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与企业生产内容,也就难以培养企业所急需的应用型技术人才。
企业主导型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是指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由企业制定人才培养规格,与高职院系合作办学,为企业培养人才的办学模式。这一模式具有自身的优势,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所向,是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最佳路径选择。
1978年,国内高等教育毛入率仅为1.55%,当年全国高校仅录取40.2万学生。2018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48.1%,高校生总数已超过3833万。目前,我国大学生人数已经超过美国、日本等国的总和,高居世界第一。今天,我国高等教育正在从精英教育阶段走向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在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必须实现多元化,培养工业化建设所必须的技术专家与管理精英,同时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但令人遗憾的是,国内高等教育模式似乎仍然停留于精英教育阶段,高校以学术型院校为主,实行封闭式教育,着重为本院校培养未来的教授。因而导致大学生就业率连年下降,2017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仅为77%,每年超过220万大学生陷入“毕业即失业”。
以企业为主导实行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模式向大众化教育模式转型,有利于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解决数百万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目前,我国各类市场主体已经超过一亿,其中中小微民营企业数量超过四千万户,高居世界第一。这些中小微民营企业创造了数十万亿元工业产值,推动我国成为世界工厂(2018年,我国一百多种工业品产量超过日本、英国、德国等国的总和,高居世界第一)。但令人遗憾的是,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较短(93%的民营企业无法存活五年),而且我国工业企业大多采用劳动力密集型模式生产(即“血汗工厂”),工人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产品的附加值较低[4];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企业缺乏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员工只有高中以下学历,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缺口在一千万以上。
以企业为主导实行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可以增强学生的技术技能水平、实际应用能力与创新思维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推动中国经济升级转型(二战后,沦为一片废墟的联邦德国正是通过高等职业教育在短时间内培养了几百万高素质技术人才,推动西德再次成为欧洲第一、世界第三工业超级大国)。
与院校主导型、政府主导型以及行业主导型等其他集团化办学模式相比,企业主导型的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是指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由企业制定人才培养规格,这就极大地发挥了企业的主导作用,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同时,还具有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校企深度合作等优势。
在发达国家,以企业为主导的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有非常成功的案例:美国阿波罗教育集团以职业为导向,为在职员工开设实用课程(包括商业管理、会计、信息技术、金融等等),进行大规模网络在线教育,每周滚动开课,任意更换教学方法,毕业生已超过数十万,而其市值已接近百亿美元。这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
实行以企业为主导的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其核心在于将高职教育集团的主体从学校转变为企业,让企业成为办学的行为主体、责任主体与法人学体。企业负责为集团化办学提供经费、组织学校开展企校合作;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业务的需要,设置专业与课程,组织院校开展教学与管理,为本企业培养大批技术应用型人才,最终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当下,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正面临路径选择,而这一选择将决定高职教育事业未来的命运。我们认为:企业主导,是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最佳路径;企业主导型高职教育集团化办学,必将推动高职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