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姣
[摘 要] 从2017年起,人工智能就掀起了一波潮流,人工智能的兴起影响了我国财税行业的发展方向。现在,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要进行依法纳税,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税务局和其他办税单位对税务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在人工智能背景下,应用型本科院校加大培养综合型能力的税务人才,对税法课程的教学模式进行探索改革。本文主要分析在人工智能背景下,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哪些问题,然后提出一些改革措施。
[关键词] 人工智能;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课程教学模式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9. 21. 082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9)21- 0204- 02
1 引 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潮流,人工智能技术可应用的领域也越来越广,在税务行业中也是如此,有的税务工作已经可以由人工智能技术来完成,这也意味着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将面临危机。在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培养税务一线工作的技能人才是最重要的培养目标,为了使本科学生毕业后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以免出现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现象发生,学校在培养学生的时候也要未雨绸缪、与时俱进,根据现代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的需求,对课程教学模式进行改革[1]。
2 关于人工智能的概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几十年的时间,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速度十分快,从最初的科学数学计算演变到了现代的各种计算机应用领域,例如多媒体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数据库,数据通信,自动控制等等,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研究分支,是多年来计算机科学研究发展的结晶。人工智能是一门基于计算机科学,生物学,心理学,神经科学,数学和哲学等学科的科学和技术。
在会计行业中,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面逐渐在扩大,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会计行业的发展趋势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例如财务流程中那些高重复性的工作将逐渐被人工智能技术所替代,这就意味着那些处于基层工作的会计人员的工作将会面临危机。因此,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如何培养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是教育教学中的重点。
3 传统税法教学模式现状
税法是一门将科学性、技术性、专业性、实践性和时效性融合在一起的课程,虽然说很多院校中都开设了税法课程,但是所受的重视程度不高,而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既具有财经知识又具有法律知识的综合性人才。
在传统的税法教学中,从学科设置来看,税法在法学专业中不是重要的核心课程,甚至有的院校在法学中不开设税法课程;税法在会计专业中只是一门综合性课程,不具有针对性。从教学模式来看,基本上都是教师跟着讲义进行授课,学生一边听课一边做笔记的模式,课堂学习氛围比较沉闷,即使最近几年多媒体教学兴起,课堂氛围有所改善,但是效果并不是特别理想。从教材上看,教材中的内容没有将专业特点很好地呈现出来,从整体来说,我国对税法的研究不是很深入,教师的业务水平也有待提升。
4 人工智能背景下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课程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4.1 与税法相关的课程之间缺乏连贯性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教育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很多应用型本科院校都为会计专业的学生丰富了课程项目,开设了“税法”“纳税申报模拟实训”和“税收筹划”等与税法相关的课程。其中,开设“税法”课程的目的就是让学生能够熟悉、掌握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税收变化,以及相关的理论知识,为学习其他税法知识奠定基础;开设“纳税申报模拟实训”课程,就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参加实训课,亲身体验纳税申报的各个环节,切实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2]。
但是,在很多应用型本科院校中,教务人员在安排这三门课程的时候,大多数会将“税法”“纳税申报模拟实训”“税收筹划”三门课程分开授课,这样的课程安排方式会给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带来一系列的问题:第一,学生学习知识实际上是一个架构的过程,这样的课程安排方式虽然说学生能够学到很多的课程,但是每个课程的时间是有课时限制的,所以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只能抽取一部分比较重要的、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理论知识来进行讲授,这就会出现有的理论知识在“税法”中讲述了,但是在“税收筹划”中却没有涉及,或者是在“税法”中没有提及,但是在“税收筹划”中却要用到,学生很难形成一个完整的、有逻辑的知识体系[3]。
4.2 税法课程教学质量不高
随着税法新政策的发行,各个企业的财务流动状况都在税务机关的监督之下,这也就意味着企业不可能采取偷税、漏税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纳税额度。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企业对税收筹划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了。税法是税筹划的基础,想要做好税收筹划就先要有扎实的税法理论基础,而且税法也是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的必考的一个科目,由此可见税法的重要性。因此,应用型本科院校想要培养出能够适應社会发展的人才,就一定要重视税法课程教学的质量。虽说很多学校在会计专业中将税法设计成必修课,一般有68课时,在一个学期上完。因为税法的内容很多,但是课时有限,这就导致很多教师在上课的时候选择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虽说在教学过程中也适用了多媒体进行教学,但是更重视对可见的讲解,忽视了师生之间的互动,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中[4]。而且税法中会涉及很多的税种,还有很多的条规,如果采用满堂灌的方式,学生很难真正地掌握税法知识,也不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税法课程教学质量不高。
4.3 税法课程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充分
在高校中,学生的学习主要是以理论为基础,在实践上比较缺乏。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在校学习税法大多数都是理论知识,实训的课程比较少,再加上学校对税法实训课程的重视程度不高,学生在进行电算化实训的时候,常常只是在电脑上重复地输入一些记账凭证的数据,后续步骤基本上就由计算机内部处理器来完成了,但是在实际的企业工作中,操作并不是那么簡单,税法课程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充分导致学生到企业工作后不能胜任[3-4]。
5 人工智能背景下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措施
5.1 合并税法相关课程
就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在制定会计专业的学生的培养方案的时候,应当将税法和税收筹划整合在一起,考虑到课程内容比较多,如果集中在一个学期内完成课程学习,学生会感觉到疲惫,不利于学生接受知识,因而可以将课程合理安排到两个学期中。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也要将两门课程有机融合在一起,例如第一章讲述了“税法总论”,学生既掌握了税法的基本概念,又了解了税收的基本知识,知道税种都分为哪些,教师再根据税种的类型进行详细讲解。
例如教师先向学生详细的讲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等各个税种的相关知识,然后让学生使用电脑进行实际操作,完成相应税种的纳税申报工作。最后再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的方式让学生知道如何进行税收筹划。这样的课程安排方式,将税法理论、纳税申报以及合理避税三部分的内容都融合在一起,而且采用的是层层递进的方式,符合学生对知识的认知,同时还能够有效避免了知识的重复讲述,具有连贯性。
5.2 采用多元化教学的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在课前,教师应当要求学生进行课前预习,养成一种良好的学习习惯,如果学生在课前预习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教师可以将预习的内容作为平时成绩考核的一部分,让学生被动学习,进而养成学习习惯。因为课前预习对课堂教学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提交教学质量。在课前,教师先告诉学生们下节课的重点,学生可以利用微课或者是网络查询相关资料、视频进行预习,在课堂一开始,采用提问的方式来随机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
在课堂上,教师要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去接受知识。对于那些比较容易掌握的税种,教师可以采用情景教学法,为学生创设一定的情景,让学生利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情景中出现的问题,这样的教学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此外,教师还可以鼓励学生对情景中的内容进行分析和讨论,巩固所学知识。对于那些具有一定的探究性的税种,教师可以采用项目教学法,利用布置任务的方式让学生相互讨论,开拓思维,得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对于那些比较难以理解的税种,情景教学也比较难以模拟,教师可以借助多媒体设备进行辅助教学。除此之外,还有互动启发式教学法,通过提问来引发学生的思考;案例教学法,通过让学生讨论实际案例来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性,同时还提高了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符合现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
在课后,学生应当对所学知识进行巩固,才能够将课本上的知识化为自身的知识。第一,教师可以通过布置作业来让学生巩固知识,学生在完成作业的过程中也可以检查一下自己对哪部分的内容掌握得不够充分。第二,税法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因此,就是可以推荐学生浏览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或者关注其微信公众号、税务公报、税务网、新闻媒体报道等,及时更新知识,拓宽自身的知识视野。
6 结 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工智能发展越来越先进,一些简单的、重复性的工作已经能够由人工智能完成,税务工作人员也不需要一直去重复那些繁杂的、简单的事务,更重要的是去研究那些高价值的、高增值的分析工作。也就是说,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培养学生的时候,既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也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主要参考文献
[1]徐婷婷, 劳嘉欣, 庞宇媚, 等. 人工智能时代应用型本科会计教育模式改革[J]. 北方经贸, 2018, 409(12):156-157,162.
[2]郑波. 面向人工智能时代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会计教学改革[J].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4):119-123.
[3]朱晓冲. “互联网+”背景下税法课程改革的探讨[J]. 纳税, 2019, 13(4):17-19.
[4]陈辉民, 徐运保, 李远辉. 人工智能与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J]. 北京城市学院学报, 2019, 149(1):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