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洁
[摘 要] 在当前去产能改革的大背景下,处置“僵尸企业”成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深市A股采矿业上市公司为背景,采用“连续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或者最近一年发生大额亏损”作为判断标准并结合资源型行业陷入财务危机的特征,选择“盈利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和现金流量能力”作为判断标准,最终证实金岭矿业、恒泰艾普为僵尸企业。
[关键词] 僵尸企业;资源型行业;财务危机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9. 21. 005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9)21- 0017- 04
1 引 言
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到来,产能过剩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经济最重要的宏观经济风险之一。根据现有文献测算,中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以2008年为分界点,之后基本呈现波动下滑趋势。从行业来看,采矿业、公共事业及制造业中的重工业普遍较低[1]。由于产能过剩对宏观经济的负面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去产能”工作任务,并将清理“僵尸企业”作为重点工作目标。
国资委在推动去产能过程中,目前钢铁去产能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要利用现代技术改造提升钢铁产业水平,2018年还要继续做好煤炭去产能任务,2018年计划要压减煤炭产能1 000万吨以上,尤其是要加大煤炭行业重组整合。此外,还要对煤电、船舶制造、有色金属、炼化等行业加大去产能力度。
2 “僵尸企业”内涵概述
“僵尸企业”最早出现在日本。Kane(1987)在解释日本20世纪80-90年代的金融危机时提出,随后Sekine等人的研究证明大量“僵尸企业”的存在是导致日本经济“失落的十年”的主要原因。
国外学者Caballero等人认为僵尸企业是指陷入债务困境,并且极度无效率,连续多年呈负增长状态的企业。Ahearne & Shinada 认为,僵尸企业是指陷入债务困境,并且极度无效率,连续多年呈负增长状态的企业。Hoshi等人则从“僵尸企业”的诱因出发,认为利润率低的企业更容易成为“僵尸企业”,并且“僵尸企业”更容易出现在非制造行业和小的城市。此外,还从资产负债率、企业规模等进行了论证。Fukuda和Nakamura则在此基础上,增加“盈利能力”和“常青借贷”两个标准,通过实证研究揭示了日本“僵尸企业”比例在1995-2002期间呈总体增长趋势[2]。
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促进央企增效升级做出部署,提到“僵尸企业”是指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该标准在财务上可量化,但是对“僵尸企业”的识别可能会漏掉某些连续两年亏损但是仍能获得政府补助的企业。 朱舜楠、陈琛认为“僵尸企业”是指:没有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低效占用资源、完全靠政府“输血”和银行贷款存活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性调整的企业[3]。熊兵将“僵尸企业”界定为:自身发展能力已丧失或者低下,市场竞争力较弱,依靠政府补贴、银行放贷而生存的负债企业,其外在表现为长期亏损、自身扭亏无望但一直存在,其实质为大量投入但效率低下、占用社会资源但不产生经济效益的企业。栾甫贵、李方玉认为“僵尸企业”:依靠银行贷款、政府补助等“输血”而维持生存的企业,其核心特征就是“吸血性”,一旦银行或政府停止向其输血,僵尸企业则无法存活,其外在表现就是生产效率低下、自身“造血”能力不足甚至丧失,占据并浪费了大量社会资源,吞噬市场的活力,消耗资金、税款以及劳动力,是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疾瘤”。
分析上述定义发现,学者们对“僵尸企业”的界定主要集中在如下方面:企业发生财务危机,处于资不抵债状态,财务状况恶化本应退出市场,但因为获得政府支持和银行信贷资金而继续存活的企业。从该表述来看,对“僵尸企业”界定仍然不够清晰,比如怎么判断是否处于财务危机,仍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问题。基于此,本文认为“僵尸企业”是陷入财务危机,且盈利能力低、造血能力差的企业。
3 僵尸企业识别方法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僵尸企业”开始备受关注,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僵尸企业”的识别方法。最早是Caballero et al.提出的CHK方法。通过计算实际利息支付金额与利息支付理论下限占企业负债的比率来判断该企业是否为“僵尸企业”。CHK方法计算方便,在实际操作中所需数据能从公开渠道获得。但是,中国和日本不同的经济体制,不用的经济方式决定了仅仅考虑银行借贷对“僵尸企业”的影响这种判断方法不可行。随后,Fukuda和Nakamura在Caballero等人研究的基础上对CHK方法进行补充,提出FN-CHK方法:引入息稅前利润,将盈利能力强的健康企业剔除“僵尸企业”的考虑范围;引入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等指标将偿债能力弱的企业纳入“僵尸企业”的考虑范围。之后,Hoshi等学者提出“低盈利能力”和“高负债程度但能够从负债人处获得援助”两个维度进行衡量,并建立相应的指标公式进行计算。
针对我国国情,综合考虑到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学者们从政府支持和银行信贷两个维度对“僵尸企业”进行衡量。何帆和朱鹤从现有文献入手,在Caballero等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僵尸企业”识别方法[4],即单条件识别方法和多条件识别方法。单条件识别方法通过从不同口径计算CHK和实际利润率进行判断;多条件识别方法融合偿债水平、盈利水平等多重标准进行判断,并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2007-2015年上市的非金融类企业,得出三种识别方法得出的结果在量级上基本一致,并且表现出的趋势也大致相同。
本文在总结上述识别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资源型行业特点和“僵尸企业”特征,认为其识别方法如下:
“僵尸企业”的显著特征是亏损性,因此本文以“连续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或者最近一年发生大额亏损”作为结果判断标准。即如果一个企业满足该条件,则该企业可能为僵尸企业[5]。
“僵尸企业”是指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采矿企业属于资源型行业,因此本文结合资源型行业的判断标准从盈利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和现金流量能力判断。反映盈利能力的“扣非后净利润”,反映资产管理能力的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反映偿债能力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反映发展能力的净利润增长率,反映现金流量能力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能较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在指标的选取上,本文采用阿小燕等[6]的观点,结合行业特征,从上述角度进行分析。
本文的贡献在于:一是将“僵尸企业”内涵具体化和可量化,在实务中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为清退“僵尸企业”提供指导;二是突破传统认知的“连续三年以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的结果导向标准,扩大至连续两年以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三是结合采矿业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危机的指标特征,偿债能力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指标进行分析。
4 采矿业上市公司案例分析
4.1 采矿业发展现状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矿业是指对固体(如煤和矿物)、液体(如原油)或气体(如天然气)等自然产生矿物的采掘。以煤炭行业为例说明,2008年前煤炭可供量低于煤能源消耗总量,供不应求。2009年开始,煤炭行业出现可供量高于消耗量的情况,甚至在2011年全国煤炭可供量为360 561.5万吨,煤能源消耗总量为342 950.2万吨,煤平衡差额高达17 611.3万吨。煤炭行业产能利用率(国家统计数据)根据现有文献表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等行业产能利用率不断下降,出现了持续数年的产能过剩情况。
4.2 采矿业“僵尸企业”识别方法应用
以采矿业在深市A股上市公司为例,结合采矿业公司行业特征和“僵尸企业”识别方法,对其进行研究。
(1)根据“连续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或者最近一年发生大额亏损”这个标准,对在深市上市的采矿业公司进行判断。依据该标准,总结出4家亏损较严重的企业:金岭矿业、河北宣工、仁智股份、恒泰艾普,如表1所示。
(2)从偿债能力分析。本文选取深市A股上市的采矿类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等获取其公开发表的年报数据,运用测算业绩评价标准值的方法——递进平均法对所选取的财务指标进行计算,结果为三档标准值。将每档标准值与该企业相关财务指标比较,判断是否陷入财务危机,并结合盈利能力指标判断是否为“僵尸企业”。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是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资产负债率是反映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从国际通行标准来看,流动比率的合理数值是2,速动比率的合理数值为1,如果超过则表示流动性相对较好,偿债能力相对较强。反之,如果小于该标准,则说明可能陷入无法偿债的财务危机。资产负债率的合理数值为70%,如果大于该标准,则说明企业很可能发生财务危机。但是不同的行业,其合理数值不尽相同,结合采矿类深市A股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本文认为均值较能反映其偿债能力,可以作为偿债能力的判断标准。由上述标准进行判断,对兴业矿业、中润资源、中色股份、河北宣工、冀中能源、西山煤电、惠博普、宏大爆破、恒泰艾普而言,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显著低于平均值,说明其短期偿债能力很弱;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平均值,说明其资产结构不合理,陷入财务危机。
靖远煤电、盛达矿业、露天煤业、湖南黄金、贝肯能源、海默科技、通源石油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平均值,但是资产负债率较低。结合其2014-2016年公开披露的财报进行分析,金岭矿业债权融资依靠短期借款,且从2014年开始,短期借款逐年增加,2015年达到5 500万元,2016年高达15 000万元,所以尽管资产负债率较低,但是我们认为其偿债能力较低。就仁智股份而言,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均优于平均值,如表2、表3所示。
(3)资产管理能力与发展能力。以采矿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与偿债能力相类似的方法进行判断。相应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从结果分析,金岭矿业、河北宣工在資产管理能力和发展能力方面均低于行业平均值,说明其缺乏市场竞争力。虽然恒泰艾普的存货周转率高于均值,但从其年度财务报表分析,物探和地质业务板块占收入的比重不足20%,因此可推断其存货本身较少,存货周转率高。鉴于此,可知金岭矿业、河北宣工、恒泰艾普在资产管理能力和发展能力方面较欠缺,如表4、表5所示。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普遍认为“僵尸企业”缺乏“造血能力”,本文采用“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指标来进行衡量。筛选出“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负或近三年产生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总额仍为负”的企业,具体见下表。由此,可知金岭矿业、恒泰艾普在“造血能力”方面存在不足,如表6所示。
5 小 结
结合上述分析结果,可以推断金岭矿业、恒泰艾普为“僵尸企业”。
综上所述,本文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结果导向,筛选出已资不抵债、很难继续存活的企业。继而,本文从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发展能力和“造血能力”方面深入剖析,为最后推断“僵尸企业”提供学术支撑,并为国家的清理清退工作提出参考意见。
主要参考文献
[1]程虹,胡德壮.“僵尸企业”存在之谜:基于企业微观因素的实证解释宏观质量研究[J].宏观质量研究,2016(3):8-10.
[2]刘奎甫,茅宁.僵尸企业国外研究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6,38(1):3-16.
[3]朱舜楠,陈琛.僵尸企业诱因与处置方略[J].改革,2016(3):110-112.
[4]何帆,朱鹤.中国僵尸企业数量测度和特征分析[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1(7):117-119.
[5]高建来,李美辰.基于财务视角的“僵尸企业”识别方法探讨[J].财会研究,2018(6):12-16.
[6]阿小燕,赵娟.资源型上市公司财务预警实证分析[J].财会月刊,2018(2):7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