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翻译中的“归化”与“异化”
——以“Gone with the Wind”的两个中译本为例

2019-12-02 07:41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归化译本异化

(重庆医科大学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0016)

文学作品的翻译历来是翻译研究的热点和难点。文学作品翻译中,有两种基本的翻译策略:靠近目的语文化及习惯的“归化”策略和靠近源语文化及习惯的“异化”策略。国内外已有不好学者从“归化”与“异化”角度探讨过一些特定的翻译作品。其中已有一些学者对“Gone with the Wind”这一发行量巨大且广受好评的文学作品做出了译本对比研究。已有研究针对的主要译本包括傅东华译本,戴侃、李光野、庄绎传译本,陈良廷译本,黄怀仁、朱攸若译本,李美华译本等等。但其中单独对比分析傅东华和陈良廷译本的研究相对少见。本研究通过选取傅东华和陈良廷的两个译本,对比分析两个译本中“归化”和“异化”翻译策略的选择,试图找出译者的倾向性及对应的翻译效果。为译者在文学翻译中“归化”“异化”策略的选择提供参考。

1 归化异化理论

美国费城天普大学 (University of Temple)的英文教授及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Lawrence Venuti) 于 1995年在她的理论专著“Translator’s Invisibility-A History of Translation”中首次提出“异化”与“归化”这对概念。劳伦斯指出“异化翻译中的‘外来’并不是一种透明的表现形式,它存在于外语文本中并且本身具有价值,而是一种战略结构,其价值取决于当前的语言环境。”[2]英国利兹大学教授 (Jeremy Munday) 曾指出“Domestication entails translating in a transparent,fluent, ‘invisible’ style in order to minimize the foreignness of the target text.”[3]“归化”即把源语本地化,以目标语文化或译文读者习惯为归宿,使用目标语读者习惯的语言表达方式来表达原文。同时“Munday”将“异化”定义为“choosing a foreign text and developing a translation method along lines which are excluded by dominant cultural values in the target language”[3]。 “异化”即迁就外来文化的语言特点,以源语文化为归宿,保留异国语言风格特征,采取相似的源语表达方式传达原文内容。

国内对“归化”与“异化”的研究也层出不穷。1998年,郭建中教授发表的“翻译中的文化因素:归化与异化”应该是国内对“归化”与“异化”的最早介绍。另外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的王东风教授在“归化与异化:矛与盾的交锋”总结了“归化”与“异化”争论的现状,他指出“在目前的国际译学论坛上,异化派的声音要更响亮些,归化派在理论上暂时还没有做出强有力的回应”[4]。张景华和白立平,蒋骁华在《译者的隐身-翻译史论》译著序言中指出“韦努蒂异化翻译理论引进后,我国译届出现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对异化和归化的讨论”[5]。崔启虎认为中国的文学翻译正经历着由 “归化”趋向“异化”的历程。他认为19世纪的中国文学翻译主流是归化翻译,21世纪中国文学翻译的主调是“异化”翻译[6]。 徐代指出了“异化”翻译趋势的原因是各国经济文化交流的深入和扩大促使读者接受外语外国文化事物的能力得到增强[7]。

2 “Gone with the Wind”两个译本的介绍

“Gone with the Wind”,美国知名女性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 (Margaret Mitchell)的作品,于1937年获得普利策奖[1]。自1936年首次出版后,此书被翻译成29种文字,共销售了近3 000万册。作品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以好强任性的女主人公与几个男人间的爱恨情仇为主线,描述宏观的社会、历史变迁。这既是部荡气回肠的爱情小说,也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等方面巨大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傅东华的译本《飘》是“Gone with the Wind”在国内的首个译本。作为首个译本在第一代中国读者中影响十分深远。其译本不拘泥于原文,用语灵活多变。其译本最大特点是“归化”翻译,尤其是对人名、地名的“归化”翻译。傅东华自1913年于中华书局任职翻译员后开始发表原创短篇小说。自1920年起,历任上海大学、上海中国公学教师,同时开始从事翻译工作。曾任职商务印书馆的编译员。自1932年起,历任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暨南大学国文教授。其译作还包括了西班牙塞万提斯《唐·吉诃德》,英约翰·弥尔顿《失乐园》,美德来塞《珍妮姑娘》,古希腊荷马《伊利亚特》等。

陈良廷对“Gone with Wind”的译本为《乱世佳人》。陈良廷在翻译时倾向于“意译”,经常根据作品的实际内容和背后含义来调整语句结构,输出译文。其译文采用了许多极具中华文化特征的成语及四字格,用语倾向于“归化”。但在句型选择方面倾向于“异化”,保留异域文化和语言特征的句型。陈良廷从中学时代起就开始为《辛报》翻译文章,自1950年起开始从事专业外国文学翻译。1978年起,其译著集中于美国当代戏剧名著及通俗小说等方面。他的重要译作包括小说 《教父》《爱伦坡短篇小说选》以及剧本 《阿瑟米勒剧作选》《奥德茨剧作选》等。

3 两个译本的对比分析

中英文两种语言存在巨大差异,包括语言环境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和传统习俗不同等等。译者在翻译时往往需要在靠近译语或是靠近源语,即在“归化”或“异化”中做出选择。而“归化”或“异化”翻译策略的不同选择往往会影响到翻译的效果。为了讨论评价译作的品质,诞生了翻译批评。范东升提出翻译的本质是实现跨文化的交际,而翻译批评的根本性任务是检视跨文化交际的效果[8]。徐代认为文化传播效度是翻译实践和翻译理论研究的共同话题。因此,在批评鉴赏译文时,应当重点考虑跨文化交际的效果和文化传播的效果。同时译本的成形与当时的文化因素是密不可分的,时代背景也是深切地影响着译作的重要因素[9]。基于以上几项考虑,本文从原作首章首节中选取例子,从“归化”和“异化”的使用和文化传播效果的角度,对两个译本进行对比赏析。

例1:标题的翻译

原文:“Gone with the Wind”

傅译:“飘”

陈译:“乱世佳人”

译者倾向:傅译“异化”;陈译“归化”。傅译以一个“飘”字概括整个题目,体现出了原文“Gone with the Wind”的唯美、诗意和灵动。随风而去的心绪跃然纸上,傅译文学色彩更为浓郁,深邃。而陈译处理为极具中华文化特色的成语 “乱世佳人”。所表现的形象更为具体,“乱世”二字体现了小说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意义;“佳人”二字体现了故事的人物背景,表明这是部爱情小说。大时代下的小爱情一直是市民所热衷的故事。总体说来,陈译能使读者对全文有更加直接和全面的了解,而傅译更符合文学作品引人无限遐思的文体特征。孰优孰劣全由读者定夺。

例2:人名和地名的翻译

表1 傅东华和陈良廷译本中的人名地名译文对比

译者倾向:傅译“归化”;陈译“异化”。傅译的“Gone with the Wind”是中国的首个译本,且处在1940年的时代背景下,选择“归化”的译法是为了让当时的读者更好地接受译文。傅在序言中写道:“即如人名地名,我现在都把它们中国化了,无非要替读者省一点气力。”[10]傅译的人名:“郝思嘉”“汤家”“汤伯伦”“汤师徒”等都具有浓厚的中国风格,符合中国人名命名多是三字的习惯,显然能使中国读者在阅读时更有亲切感。但是将地名“Altlanta”翻译成“饿狼陀”虽也是出于这种考虑却显得有些不合时宜。而陈译采用“异化”,将人名地名都依据原文直接音译,使得读者在阅读时能够感受到更多的异域元素。由于陈译时,人们语言能力已有一定的提升,人们更愿意接受异域的新鲜事物,也有基础的能力接受新鲜事物。因此陈译选择了“异化”翻译策略。目前的现实情况是翻译中的策略选择是“异化”翻译的使用比“归化”翻译的使用更为普遍,这也是基于人们英文水平普遍大幅度提升的前提。

例3:景物描写

原文:“Seated with Stuart and Brent Tarleton in the cool shade of the porch of Tara,her father’s plantation,that bright April afternoon of 1861,she made a pretty picture.”

傅译:“一八六一年四月一个晴朗的下午,思嘉小姐在陶乐垦植场的住宅,陪着汤家的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一个叫汤司徒,一个叫汤伯伦——坐在一个阴凉的走廊里。这时春意正浓,景物如绣,她也显得特别标致。”

陈译:“1861年4月,有一天下午阳光明媚,她在父亲的塔拉庄园宅前门廊的荫处,同塔尔顿两兄弟斯图特特和布伦特坐在一起,那模样真宛若画中人。”

译者倾向:傅译“归化”;陈译“异化”。傅译将最后半句译为“这时春意正浓,景物如绣,她也显得特别标志”。王小风曾提出语言的翻译就是文化的翻译[11]。傅译增加的“春意正浓,景色如绣”八个字,是汉语中常见的四字格,符合中文的行文习惯,正符合王小风的观点。但严格来说,这八个字乃是超出原文的增译内容,其译文展示出的效果虽然不错,但是否符合原文,仍有待商议。相比较而言,陈译使用“异化”方法,基本保留原文的韵味译为“那模样宛若画中人”。陈译更靠近译文的语言结构和句式,同时也没有损伤原文内容,从忠实于原文的角度来说,陈译似乎更为恰当。

例 4:描述“Scarlett”的魅力

原文:“Scarlett O’Hara was not beautiful,but men seldom realized it when caught by her charm as the Tarleton twins were.”

傅译:“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就像汤家那一对双胞胎兄弟似的。”

陈译:“斯佳丽·奥哈拉长得并不美,但是男人一旦像塔尔顿家孪生兄弟那样给她的魅力迷住往往就不大理会这点。”

译者倾向:傅译“归化”;陈译“异化”。此句的翻译明显体现了中英文句式的不同特点:中文句式较短、长句少、短句多、多标点;而英文句式较长、多长句、少短句、少标点。两位译者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傅译靠近中文读者的阅读习惯,使用多个短句,句型结构和字数比较符合小说风格。中文句子一般字数不超过20字,其中小说一般不超过10字。字数过多,句子过长会使文章显得生涩难懂。而陈译采用“异化”的翻译方法,向原文靠拢,将译文处理为尽量符合原文的句式和语言结构的长句。但是陈译读来就难免显得拗口、句子过长。此句的翻译傅译更为贴切。

例5:对面容的描述

原文:“Her eyes were pale green without a touch of hazel,starred with bristly black lashes and slightly tilted at the ends.Above them,her thick black brows slanted upward,cutting a startling oblique line in her magnolia-white skin.”

傅译:“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有点翘,上面斜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那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

陈译:“眼睛纯粹是淡绿色的,不带一点儿淡褐色,眼眶缀着浓密乌黑的睫毛,稍稍有点吊眼梢。上面是两道又浓又黑的剑眉,在木兰花似的洁白皮肤上勾画出两条触目惊心的斜线。”

译者倾向:傅译“异化”;陈译“归化”。傅译采用“异化”,严格按照原文的结构和搭配将译文处理为“竖着睫毛”“眼角翘”“斜竖着娥眉”“划出斜线”等。但通读整句时会发现风格有些僵硬。而陈译采用“归化”,译为“眼眶缀着”“吊眼梢”“勾画出”等符合中文搭配习惯的词汇。仅从“归化”“异化”角度而言,陈译更为通顺、流畅。但陈译的选词“触目惊心”用在此处似为不当。

4 结语

通过对“Gone with the Wind”两个译本的对比赏析,不难发现傅东华和陈良廷两位译者在翻译策略的选择上并没有绝对倾向,在翻译过程中两者都综合使用了“归化”与“异化”两种翻译策略。这是由于“归化”和“异化”翻译方法具有不同的特点,难以绝对肯定或否定其中的一种方法。

由于中英文文化背景的不同,译者在转换两种语言时必然面临着“归化”和“异化”的选择。但是,在翻译一部作品时并非只能选择一种翻译策略坚持到底,而是需要根据译文的具体情况,决定具体的翻译策略。在翻译中,尤其是文学作品的翻译中,需要融合使用两种翻译策略,才能实现传达原作的艺术境界,帮助读者理解原作,提高原文传播效果,从而实现跨文化交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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