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永红
【摘 要】目的:文拉法辛与氟西汀治疗抑郁症的疗效和患者不良反应率对比分析。方法:选取我院2016年12月~2018年1月收治的90例抑郁症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电脑分组法将患者分为研究组(n=45)和参照组(n=45),研究组采用文拉法辛进行治疗;参照组采用氟西汀进行治疗。比较两组临床疗效和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率。结果:研究组治疗效果好于参照组、治疗后不良反应低于参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文拉法辛治疗抑郁症的临床治疗效果更好。
【关键词】文拉法辛;氟西汀;抑郁症;疗效;不良反应
【中图分类号】R749.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019(2019)22--02
抑郁症是近几年来发病率较高的一种疾病,患病群体较为广泛,对患者的日常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在临床治疗过程中,采取药物治疗的方式进行治疗,主要为文拉法辛和氟西汀[1]。相关研究表明,文拉法辛对抑郁症能够带来更好的疗效。基于此,本文通过对文拉法辛与氟西汀治疗抑郁症进行研究,分析两种药物在治疗过程中的治疗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6年12月~2018年1月收治的90例抑郁症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电脑分组法将患者分为研究組(n=45)和参照组(n=45),研究组的45例患者中,男22例,女23例;年龄在24~60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2.0±4.52)岁,病程1~3年,平均病程(2.0±0.17)年;参照组的45例患者中,男23例,女22例;年龄在27~58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2.5±4.16)岁,病程2~2.5年,平均病程(2.0±0.16)年;对比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没有差异性(P>0.05)。
1.2 纳入标准与排除标准
1.2.1 纳入标准 确诊为抑郁症的患者;患者及家属同意本次研究;无氟西汀与文拉法辛药物过敏史,患者的依从性高。
1.2.2 排除标准 存有感染性疾病的患者;精神病患者;沟通障碍,意识不清的患者;患者及家属不同意参与本研究。
1.3 治疗方法 研究组采用文拉法辛:对抑郁症的患者采用博乐欣盐酸文拉法辛缓释片(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269)口服进行治疗。每天服用一次[2]。2周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增加剂量。参照组采用氟西汀片:对抑郁症的患者采用百优解盐酸氟西汀片(PATHEON FRANCE(法国),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60029)进行口服治疗。每天服用一次。两组患者均服用一个疗程(6周)[3]。
1.4 疗效评价 统计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临床疗效采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来记录两组患者治疗前以及治疗后一周、三周、六周的抑郁程度。两组患者产生的不良反应从口干、失眠以及心慌的角度来判定。
1.5 统计学方法 把抑郁症患者的数据资料用SPSS19.0进行统计分析,患者治疗前、治疗后的HAMD用t检验,表示为();患者产生的不良反应用卡方检验,用(n/%)表示。(P<0.05)统计值有统计学差异。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抑郁程度的对比
研究组以参照组患者治疗前的抑郁程度没有差异(P>0.05)。治疗后研究组的HAMD评分更佳,具有差异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一)。
2.2 比较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率 治疗后研究组不良反应率(4.44%)明显低于参照组的不良反应率(24.44%),差异明显,P<0.05(如表二所示)。
3 讨论
抑郁症是一种慢性精神障碍病,具有较高的发病率。患者患有抑郁症后,会对外界的一切新鲜事物散失兴趣;容易产生一种疲劳感;行动迟缓;注意力不集中;自我评价过低,产生一种自卑和自责感;思考问题的能力下降,对事物散失一切兴趣,出现失眠或者嗜睡的现象,甚至出现自杀或者自伤的行为,对患者自身和社会都来了一定的损害。
在临床治疗当中,文拉法辛与氟西汀是治疗抑郁症的常见治疗药物,能够使得患者的脑中单胺递质NE和5-HT的功能恢复正常,调节患者β受体的敏感性,从而达到治疗患者抑郁程度的目的[4]。本次研究成果显示,文拉法辛在治疗抑郁症的过程中,药效发挥的更好,药效发挥的时间快,而且产生的不良反应也少,治疗效果更好。
综上所述,在治疗抑郁症时,运用文拉法辛进行治疗,起效时间快,产生的不良反应概率小,治疗效果更佳,值得临床应用。
参考文献
郑金炽.文拉法辛、米氮平与氟西汀治疗抑郁症患者快感缺失疗效对比分析[J].海峡药学, 2016, 28(8):131-132.
刘义杰, 梁海翔, 王新安.文拉法辛与氟西汀治疗抑郁症效果观察[J].中国城乡企业卫生, 2016,31(3):61-62.
刘永义, 李浩军, 殷朝辉, 等.文拉法辛治疗56例抑郁症伴焦虑症患者的临床疗效及影响[J].中国保健营养, 2016, 26(30):23-23.
赵玉香.文拉法辛缓释剂与氟西汀治疗抑郁症的疗效及安全性分析[J].临床心身疾病杂志, 2016, 22(2):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