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平
(天津师范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387)
《礼记·缁衣》:“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郑注:“正当为匹字之误也,匹谓知识朋友。”此处,郑玄指出《缁衣》正文中“正”当为“匹”之误。唐陆德明《经典释文·毛诗音义》:“正音匹,出注下同。”唐孔颖达《礼记正义》:“此一节明其朋匹之事。君子能好其正者,匹,匹偶。言君子能爱好其朋友匹偶,以下云君子好仇,故此正为匹也。”可见陆、孔二氏皆赞同郑说。后来遵从此派意见的有清代朱轼(2002:629)(1)杭世骏《续礼记集说》卷九十二转引:“朱氏轼曰:此即欧阳文忠所谓君子有党,意久要不忘,闻流言而不信,好其匹也;同类相残,毒其匹也。故惟君子乃有合志同方之朋友,而小人则无之,彼其好恶无定,不似君子之好其匹而恶非其匹也。从旧注,‘正’作‘匹’为当。”,王念孙(2000:579),朱彬(2)朱彬(1996:814)《礼记训纂》:“正,音匹。”,陈寿祺、陈乔枞(2002:191-192),俞樾(2002:614),当代虞万里(2004),彭裕商(2005),陈戍国(2006:742)(3)陈戍国(2006:742)引用了云庄先生(南宋学者刘爚,著有《礼记解》)、船山(王夫之,著有《礼记章句》)、孙敬轩(清孙希旦的号,著有《礼记集解》)诸说后称:“楚简作‘駜’,‘駜’者可为‘匹’之借,但无法讲成‘正’字。楚竹书正作‘匹’。看来这里注疏不误。”则是赞成郑玄的意见。然晁福林(2013)却误将陈戍国此处论述算作支持“正”为本字的观点,失当。等。
然而宋代以后,长时间盛行的意见都是认为“正”是正字,而不从东汉郑玄的意见。代表性的学者如宋卫湜及其所引许多观点(4)卫湜《礼记集说》卷一四二“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下引观点多按“正”字理解。如蓝田吕氏:“盖君子所好者皆正,小人所恶亦皆正,故曰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好恶既明,亦归于一,此远迩所以不疑惑也。诗云‘君子好仇’,仇,匹也。其匹者皆好也。先儒以好其正毒其正皆当为匹,恐只作正字亦可。”长乐陈氏曰:“君子周而不比,其取友也必端,故言能好其正。小人比而不周,其交也皆其类而已,故毒其正。”严陵方氏曰:“君子非特其身正,而已于正人又能好而与之。小人非特身不正,而已于正人又且毒而害之,此君子小人好恶之辨也。”山阴陆氏曰:“正,正己者也,读如字。朋友亦是矣。”庐陵胡氏曰:“君子正直是与,故好之,小人恶直丑正,故毒之。故曰君子居必择乡,游必择士,所以防邪辟而近中正也。”,宋黄震(5)黄震《黄氏日抄》卷二十七:“正谓正人君子,取友必端,故好其正。小人党邪丑正,故毒其正。君子友其正者,恶其不正者,远近晓然,知其心。引《诗》明君子之仇匹皆好。,元吴澄《礼记纂言》卷33,元陈澔(6)陈澔(2010:432)《礼记集说》卷九:“旧读正为匹,今从吕氏说读如字。盖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君子固好其同道之朋矣,小人亦未尝不好其同利之朋。不当言毒害其匹也,小人视君子如仇雠,常有祸之之心,此所谓毒其正也。”,明胡广等《礼记大全》卷27,明湛若水(7)湛若水《格物通》卷六十三:“乡,向也。天下之治乱邪正而已矣。正人进者,治之表也。君子以正感正,与同类同道,故好其正。小人以邪召邪,而异类异道,故害其正。君子之所以好其正者,以其好同向,恶同方也。”,郝敬(2002:544)(8)郝敬《礼记通解》卷二十:“正,谓正人。君子能好之,小人毒害之。”,明黄道周(9)黄道周《缁衣集传》卷三:“好恶之难也,君子而无好恶则无以别邪正、肃纪纲、整风俗,一有好恶,则朋党之论随之矣。”,王夫之(2011:1378)(10)王夫之《礼记缁衣》章句:“君子言行壹于正则气类相孚,小人反是。”,赵僎(2002:765)(11)赵僎《礼记思》卷四:“有乡有方,正所谓能好其正也,不惑不疑,从有乡有方来。”,清李光坡(12)李光坡《礼记述注》卷二十四:“集说曰:‘小人视君子如仇雠,常有祸之之心,此所谓毒其正也。’”,姜兆锡(2002:857)(13)姜兆锡《礼记章义》卷九:“正,吕氏读如字,旧读为匹,非。……毒犹害也。君子同道为朋,故好其正;小人乃同恶相济者也,则疾正如讐而毒之矣。”,任启运(2002:398)(14)任启运《礼记章句》卷十之三:“正,郑玄读作匹。吕如字。……毒,害也。邪与正,不容并立,夫子泛言君子小人之性情不同,而记者述之,则因其类之异而见君子所有之必正也。”,鄂尔泰、张廷玉等(15)鄂尔泰、张廷玉等编撰《日讲礼记解义》卷五十八:“君子好其正则徳业相资,小人毒其正,岂惟恶之,或且从而戕贼之矣。”,鄂尔泰等《钦定礼记义疏》(16)清代《钦定礼记义疏》罗列以往诸说后,云:“案郑氏以正为匹,然小人亦有同恶相济者,宁尽相毒耶,不如陈说明确。”,汪绂(2002:588)(17)汪绂《礼记章句》卷九:“正,友之能正己者也。君子受善,故友之正己者则好之;小人恶闻过,故友之正己者则怨之也。”,齐召南等(18)齐召南等《礼记注疏卷五十五考证》则不从郑玄的观点(齐召南1983:420下),云:“陈澔从吕氏说,读如字。臣召南按,经文正字不误。正人君子之所好,而小人之所毒也。若作匹字,意义反浅。”,翁方纲(2002:636)(19)翁方纲《礼记附记》卷八:“语本明白,而郑氏必云‘正’当为‘匹’……何其信手改字之弊至此。”,孙希旦(20)孙希旦(1989:1330-1331)《礼记集解》:“今按:‘正’如字。……正,谓益者之友,能正己之失者,唯君子能好之,若小人则反毒害之矣。”,郝懿行(2002:677)(21)郝懿行《礼记笺》卷三十三:“愚按,‘正’读如字。”,刘沅(2002:281)(22)刘沅《礼记恒解》卷三十三:“毒,害也。郑康成曰:乡方喻辈类,君子以正自持,故于正者必好之,小人不正而讐忌正。人有乡同道相与也,有方邪僻不容也。”;当代王梦鸥(1979:720)(23)王梦鸥译为:“只有君子能爱好正直的德性,也只有小人最讨厌正直的德性。”,杨天宇(1997/2004:742)(24)杨天宇《礼记注译》译为:“只有君子能够喜欢指正自己的人,小人记恨指正自己的人。”,王文锦(2001:834)(25)王文锦译为:“唯有君子能够喜好正直、正派,而小人憎恨正直、正派。”,余小调(2007:61),西山尚志(2009:227-228),聂富博(2015:118)等。
折中派代表学者为晁福林先生。晁福林(2013)引用大量资料作为证据后认为:“从文字发展源流上看,战国秦汉时期的‘匹’字与‘正’因形近而致误或音近而通的可能性都很小。《缁衣》此章文本的变化应当是编定《缁衣》篇的战国秦汉时期的儒者更动了早期文本的结果。这一更动,反映了儒家思想发展与调整的一个侧面。”晁先生实际是认为“匹”和“正”二字皆可为正字。
这三派代表性意见,何者为是?我们认为,既然最早的文献版本是“匹”或“匹”的通假字“駜”,而且关于此句最早的注释郑玄注也认为正字为“匹”,这已经提供给我们最好的评判依据了。正如陈戍国(2006:742)所云:“楚简作‘駜’,‘駜’者可为‘匹’之借,但无法讲成‘正’字。楚竹书‘正’作‘匹’。看来这里注疏不误。”况且“匹”被讹写为“正”或形近之字,不少学者已经都举出了相关旁证。如:
(2)陈寿祺撰,陈乔枞述《礼记郑读考》(2002:191-192):“按,正、匹以形近而误,《礼器》:‘是故君子太牢而祭谓之礼,匹士太牢而祭谓之攘。’《释文》云:‘匹士本或作正士。’孔氏《正义》曰:‘匹士,士也。’庾蔚之云:‘士言其微贱不得特使为介,乃行,故谓之匹也。’《白虎通》曰:‘庶人称匹夫者,匹偶也,与其妻偶,阴阳相成也。’故《论语》曰:‘匹夫匹妇’。检于礼本时,有‘匹’字作‘正’字者,有通之者云,……然卢王礼本并作‘匹’字矣,今定本及诸本并作‘正’字,熊士依此本而为‘正’字,恐误也,乔枞谓此节下文引《诗》云:‘君子好仇’注云:‘仇,匹也。’则‘正’字据义当是‘匹’,其误与《礼器》今本同。”
(3)俞樾(2002:614)《礼记郑读考》:“按,《周易·姤·彖》传注:‘正,乃功成也。’《释文》云:‘正,亦作匹。’据王氏此注(26)当即王弼《周易注》。本解说‘天地相遇,品物咸章’,则当以作‘匹’为是。‘正’亦‘匹’字之误,与此一例。宣三年《公羊传》:‘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庄子·天运篇》曰:‘中无主而不止,外无正而不行。’又《则阳篇》曰:‘自外入者有主而不执,由中出者有正而不距。’正亦当作匹。”
(4)《墨子·大取》“正夫辞恶者,人右以其请得焉”清孙诒让间诂:“‘正’当为‘匹’。‘右’疑‘有’之误,‘有’与‘或’义同。‘请’亦读为‘情’,下同。……言匹夫虽贱,而不肯受屈,必欲自明其指,则可以得其情实。”(孙诒让2001:411)
(8)彭裕商(2005)结合上博简、郭店简中《礼记·缁衣》句子,认为《礼记·缁衣》“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郑注意见是对的,“正”当为“匹”之误,且认为《文子·道原》“无形者,一之谓也。一者,无心合于天下也”中的“心”版本或作“正”“止”,皆当为“匹”的形近而误。王利器《文子疏义》注18即认为“心”当为“匹”。该句默希子注云:“正者,定也。言无定形,行于天下,周于万物,而无穷也。”是“心”本为“正”,该句《道藏》朱弁注七卷本作“无止”,李定生、徐慧君(1988)从之。
关注此问题的还有张光裕等(1999:526)、施谢捷(2001/2003:15)、张富海(2002:30-31)、王力波(2002:74)、林素清(2014:91)、刘钊(2005:66-67)、邹濬智(2006:211-212),王锷(2007:92)、刘娇(2009:208-209)、刘传宾(2010:附录230,2017:818)、王君(2010:25)、吕友仁(2014:143)、谢科峰(2015:145)、王淑琴(2016:30,44)、俞绍宏(2016:62)等,不一一赘引。
综合以上材料,可见虞万里(2004)的意见是基本可信的,秦末至东汉时代隶书阶段“正”与“匹”字形是比较接近的,如虞万里先生所说的有的“字形极近,几不能区分”,而晁福林先生(2013)认为二字至汉代仍不易混淆,似乎难以令人信服。李运富先生(2017:6-7)曾阐发他(2016a、2016b:3“前言”部分)关于文本用字的同时和异时职用比较、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用字比较、文本用字变化规律及成因等方面的观点,称:“如果某种文献只有后出文本流传,而我们却希望研究该文献产生时原始文本的用字面貌,并考证流传文本和后出文本中的改字现象,那最有效的材料不是该文献的内容,也不是该文献的后出文本,而是跟该文献产生同时代的其他文献的同时文本。”“在考证文献的原始文本用字和后出文本改字情况时,古代的某些文献注释材料也是可以利用的。因为原文献的用字一经注释家选为注释对象而出注,就相当于加了一层‘保鲜膜’,通常能体现用字的原貌。”如此,根据秦末至东汉时期“匹”“正”形近易混的事实,而东汉时期郑玄就已经指出《缁衣》文本“正”当为“匹”之讹,那么原本当作“匹”是可信的。
综上,我们认为东汉郑玄指出《礼记·缁衣》“匹”与“正”形近而误的意见是可信的,经文原字当作“匹”,可译《礼记·缁衣》章:“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匹),小人毒其正(匹)。故君子之朋(28)张富海(2002:31)认为今本有误,衍“朋”字,当从郭店简本作“友也”。友有乡,其恶有方。是故迩者不惑而远者不疑也。’《诗》云‘君子好仇。’”为:“孔子说:‘只有君子能够喜欢真知朋友,小人会毒害其真知朋友。因此君子结交真知朋友是有一定标准的,君子厌恶的人的标准也是一定的。因此接近他的人不感到迷惑,远离他的人也不感到怀疑。’《诗经》说:‘君子喜欢真知朋友。’”历代遵从郑玄意见进行的说解基本是正确的,而以“正”为本字的说解及折中之说皆不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