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元衡,刘丽芬,单妮娜,王 艳
(1. 桂林旅游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2.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西 南宁 530021;3.桂林理工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4)
旅游统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旅游企业及政府决策、学术研究信度的重要保证。但由于旅游行业的特殊性,旅游统计数据的收集及处理面临巨大挑战。中国学者对国内旅游统计的诟病由来已久,国内旅游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尤其受到学界、业界人士的质疑。2019年第1期《旅游导刊》刊登了中山大学保继刚教授《将尺度观引入旅游统计工作的几点思考》(以下简称《几点思考》)一文,对目前国内旅游数据提出了疑问,并以“国内旅游人数”这一基本统计指标为例建议构建“省—市—县”的国内旅游数据层次体系,并提出了“省际国内旅游人数”“市际国内旅游人数”和“县际国内旅游人数”三个层次的指标[1]。
本文在《几点思考》的基础上,进一步剖析国内旅游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建立多层次的旅游统计体系提出改进建议。
在讨论国内旅游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之前,要先了解当前国内旅游统计的基本情况。
根据原国家旅游局对旅游统计工作的规定,旅游统计的对象是游客,指:报告期内在中国(大陆)观光游览、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的中国(大陆)居民人数,其出游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谋取报酬。统计时,国内游客按每出游1 次统计1 人次(实际统计时,以离家6 小时、10 公里计算)。国内游客按出游时间分为过夜游客和“一日游”游客两部分。
但由于在统计工作中难以对“离家6 小时、10 公里”这个衡量指标进行考量,因此,各基层统计单位在实际统计中均以实际到访人数进行统计,即:无论来访者的家是否距离本单位10 公里以外,也无论本次访问过程是否离家6小时,在统计时,每一个来访者均统计为1旅游人次。
根据原国家旅游局《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内游客情况抽样调查方案的规定,各县级行政单位的旅游统计数据来自住宿设施调查统计、旅游景区调查统计和抽样调查问卷,在获取各项调查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对国内游客人数采用如下方法推算。
(1)国内游客人数=过夜游客人数+“一日游”游客人数 。
(2)过夜游客人数=(本辖区内住宿设施总床位数×季度天数×住宿设施平均床位出租率)÷过夜游客人均停留天数+(旅游景区接待人数总人数×住亲友家游客比重)÷住亲友家游客平均游览旅游景区数。
(3)“一日游”游客人数=(旅游景区接待总人数×外地“一日游”游客比重)÷外地“一日游”游客平均游览旅游景区数+(旅游景区接待总人数×本地“一日游”游客比重)÷本地“一日游”游客平均游览旅游景区数。
其中:住宿设施总床位数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有关部门并结合实地调查获取;住宿设施平均床位出租率由被调查住宿企业填报;旅游景区接待总人数由各旅游景区填写;过夜游客人均停留天数、住亲友家游客比重、住亲友家游客平均游览旅游景区数、外地“一日游”游客比重、外地“一日游”游客平均游览旅游景区数、本地“一日游”游客比重、本地“一日游”游客平均游览旅游景区数等指标通过抽样调查数据计算。国内旅游抽样调查样本量根据上一年度国内旅游接待人数(人次)的万分之三确定。
在旅游人数指标方面,入境游客数据相对比较准确,但国内游客数据却因“各省加总数据远大于国家数据”而受到广泛质疑,《几点思考》发现各省级行政单位公布的2016 年和2017 年国内旅游人数是原国家旅游局公布的国内旅游人数的2.5 倍左右,并提出“国内旅游人数为什么‘纵向不可加,横向不可比’”①以及“国内旅游人数是否与常识相悖”②两个疑问。对此,本文有如下思考。
本文先以案例(1)进行诠释:
假设1:X市有A、B两个县,经统计,某月A县接待游客200万人次,B县接待游客300万人次。那么:
X市当月接待的游客数量应处于300万人次至500万人次之间,具体多少,要根据游客同时游览2个县的数量而确定。
假设2:有100万人次游客先后游览了A、B两县,那么:
X市当月接待的游客数量应为:(200+300)-100=400万人次。
统计主体和统计空间尺度的不同,决定了对“人次”这个指标在界定时的差异。对景区而言,1人进出1个景区1次就成为1人次;但对县而言,县域外游客1人进出本县域1次或本县居民1人从离开家从事旅游活动后返回家才构成1人次,1个游客无论在本县域内游览多少个景区,对本县而言都仅为1人次;以此类推,市、省对人次的界定也应以各自的空间尺度来衡量。
如果能够获得游客在下级不同统计单位多次游览的数据,计算出上级统计空间尺度的游客数量当然不难,但当前中国旅游统计的方式和抽样调查数据无法获知有多少游客在不同行政区间进行了多次游览,因此,假设2只能停留在假设层面,无法成为现实。当在现实中无法算清楚本辖区实际接待的游客人次时,自然也就出现了“纵向不可加,横向不可比”。
因此,“纵向不可加,横向不可比”虽然体现了游客数量上的矛盾,但其根本原因在于:“人次”这个指标是与空间尺度有关的一个概念,在不同的空间尺度上统计,人次不能简单相加。
统计方法的差异是形成“纵向不可加,横向不可比”的另一重要原因。在全国旅游统计工作中,省级国内游客数量是由市、县两级旅游行政管理机关所统计的本辖区“接待”的国内游客数量逐级汇总而来,即各县国内游客数量相加得到本市的国内游客数量,各市国内游客数量相加得到本省的国内游客数量。
而全国的国内旅游统计数据则是通过开展全国范围的抽样调查,对居民“出游”行为抽样调查后统计推算出来的,并不是各省“接待”的国内游客数量数据的简单相加。
在各地旅游发展中,一些特色鲜明、具有极大旅游吸引力的公共空间也会成为开放式的旅游景区,如天安门广场、上海外滩等,但这些开放式旅游景区由于缺乏相应的票务、接待等服务,在现行统计工作中难以计算其接待人数。
旅游是一项以空间转换为基本特征的经济活动,《几点思考》建议将尺度观引入国内旅游统计工作,提出了国内旅游人数统计的“省际—市际—县际”三个层级的尺度划分,重构了国内旅游人数这一基础统计指标体系。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手机、电子支付等与游客活动随身相伴的多维数据的采集成为现实,为在技术层面按地理尺度统计游客数量提供了技术支持。那么,在技术上具有现实性的同时,能否通过分层次的尺度划分,真正摸清国内旅游人数这一指标?是否能够解决“纵向不可加,横向不可比”等问题?
《几点思考》认为外地人在本地的旅游消费,才能真正反映旅游对本地区的经济贡献,进而提出关注跨区域的游客统计。这种统计的意义在于能够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区的客源市场分布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市场营销活动。但根据原国家旅游局所制定的“离家6 小时、10 公里”的统计标准,在此范围内从事旅游活动的游客也应纳入统计范围,而按照《几点思考》的意见,这部分游客将被忽略掉,现实情况是这部分游客数量应该是相当庞大的,对于目前需要通过统计数据来体现旅游增长的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来说,这个结果显然是无法接受的。如果按照现行统计标准,对于一些居住在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的居民而言,开展一些“离家6 小时、10 公里”的休闲活动是常态,将从事这种活动的居民也统计在内的话,数量会非常庞大,显然会造成统计数据的虚增,也是不符合统计工作的要求的。
《几点思考》构建了包含“省际—市际—县际”三个层级的国内旅游数据层次体系,并描述三个层级的统计方法,指出:在进行上层级尺度国内旅游人数统计时不计算下层级尺度内部的旅游流动,因为上层级尺度的统计人数并非下层级尺度统计人数的累计加总;国家在发布国内旅游数据的时候,可以分层级发布,如省际国内游客量、地级市之间的国内游客量、县级之间的国内游客量。
多层级统计旅游数据,能够十分清晰地划清游客旅游行为的空间尺度,对旅游研究和旅游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也存在下述两个问题:
上层级尺度国内旅游人数统计时不计算下层级尺度内部的旅游流动,能够摸清“省际、市际、县际”等行政区之间的游客数据,但无法摸清“省级、市级”等行政区接待的游客数据。
没有建立不同层级之间统计的数据关系。由于没有解决游客数据“纵向不可加”的问题,全国层面的国内游客数据和各省国内游客数据的矛盾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根据前述分析,建立多层级的旅游统计体系关键在于找到对“人次”在不同空间尺度下的对应关系,即如何计算出下一级空间尺度的“人次”与上一级空间尺度的“人次”之间的关系。
综上,结合《几点思考》提出的国内旅游数据层次体系,本文提出以下思考。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和休闲都已成为人们重要的生活方式和消费形式,虽然“休闲”主要是从时间的范畴来认识的,而“旅游”主要侧重考虑地理范畴的位移,但是“休闲”与“旅游”也有着许多可以互相包含的共同之处[2],且在发展中渐行渐近,大有融合的趋势[3]。尤其是随着家用汽车的普及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人们休闲活动的空间范围也越来越大[4],从空间尺度上界定和区分休闲活动与旅游活动越来越难。
一些地方政府为旅游业发展所制定的政策也印证了《几点思考》提出的“旅游的本质是产品出口的一种形式,外地人在本地的旅游消费,才能真正反映旅游对本地区的经济贡献”的观点。当地管理部门更重视发展旅游给当地人带来的社会效益,而不太重视当地人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如《武当山风景区旅游优惠暂行办法》规定十堰籍市民(含县市区)凭本人身份证享受武当山景区进山门票免票[5],桂林市象山景区等十多个公园景区向本市市民免费开放等[6]。
因此,为了能够更具有操作性,本文建议:将本地居民在本县域内的休闲旅游活动归为休闲活动的范畴,在统计游客数量时,不再统计在本县域内从事休闲旅游活动的居民数量,只统计来自县域外的游客数量。
4.2.1 完善旅游抽样调查问卷和统计方法
旅游抽样调查是旅游统计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能够有效弥补旅游定期报表制度的不足。但目前在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中所使用的旅游抽样调查问卷还不能有效获取游客的旅游活动涉及的不同空间尺度的数据。通过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旅游抽样调查问卷,增加关于游客在一次旅游活动中所到访的省、市、县和景区(点)的相关问题,由此获得的数据有助于各层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算清本辖区的国内游客数量。以县级旅游目的地的抽样调查问卷为例,可增加以下调查内容:(1)本次旅游活动还游览了本市哪些县;(2)本次旅游活动还游览了本省哪些市;(3)本次旅游活动还游览了其他哪些省。增加上述三个选项之后,不仅能够获得游客平均游览旅游景区数,还能够获得游客在一次旅游活动中游览的省、市、县的数量。增加上述内容后,可以获得游客在一次旅游活动中在本市平均游览的县级辖区数量,游客一次旅游活动中在本省平均游览的市级辖区数量,以及游客一次旅游活动中国内平均游览的省级辖区数量。
4.2.2 构建新的统计计算方法
在通过抽样调查摸清游客在一次游览活动中平均游览的省、市、县的数量的基础上,可以采用以下公式计算市、省和全国的国内游客人数数量:
(1)
式中,F(X)表示本级行政区接待的国内游客数量,fn表示下一层级区域n接待的国内游客数量,R表示本级行政区接待的国内游客在一次旅游活动中平均游览的下一层级行政区的数量。
通过反复使用公式(1)计算,可依次计算出市级、省级和全国的国内游客数量。
各省、市旅游大数据中心的建立,在技术层面为按空间尺度统计游客数量提供了支持。随着电子票务、移动支付等技术的应用,获取游客的空间行为数据已经成为旅游大数据中心的基本功能。
通过大数据技术以及游客抽样调查数据,分析游客跨空间尺度的旅游活动,获取游客一次旅游活动中涉及多个空间尺度的游览数据,甄别析出不同空间尺度对同一游客重复统计的现象,则能够精确获得“省级—市级—县级”和“省际、市际、县际”国内旅游统计数据,并且能够建立起不同层级的国内旅游统计数据之间的计算关系,解决“纵向不可加”的问题。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智慧旅游的发展,目前已经基本具备将尺度观引入旅游统计工作的技术条件。通过进一步界定“旅游”在旅游统计工作中的范畴,完善旅游统计方法和旅游抽样调查制度,加强跨尺度空间旅游活动的统计,能够有效摸清游客数量这一关键指标,为政府相关部门、旅游企业提供更翔实、准确的决策依据。
致谢:感谢中山大学保继刚教授对本文的悉心指导。
注释:
①“纵向不可加”是指下级的旅游统计数据与上级的旅游统计数据存在的矛盾或不一致。“横向不可比”是指不同的行政区之间的旅游人数缺乏可比性。
②“国内旅游人数与常识相悖”是指统计结果与人们的经验性认识和常识性的判断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