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光云/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在我国传统的农业耕作习俗中,每有新鲜作物成熟,食用之前必先荐献给天地、祖先,称之为“荐新”。从古至今小麦一直是我国最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每年农历六月六之前,鲁南地区的人们都要选取一天吉日,在这一天家庭主妇要用新成熟的小麦制作食物,男主人则负责荐献天地、祖先,当地人把这种习俗称之为“过夏麦”。 “过夏麦”不仅是我国礼教文明的传承,也是人们感恩自然、“天人合一”世界观的体现。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诸多因素导致这一民俗活动存在状态堪忧。
小麦是最早的外来物种之一,在我国有四千年左右的栽培历史,由中亚经中国西部传入黄河流域,并遍布至全国各地,并与稻、黍、稷、菽齐名成为五谷之一。我国古代更是有天子“荐鲔于寝庙,乃为麦祈实”的传统。可见小麦在古代中国粮食总量中做占据的分量。先秦时期的每岁四祭,感恩天地、祖先庇佑,夏祭就是“以四月食麦也”。小麦更被作为五月荐新之物,四五月份收货的小麦是熬过冬、春季之后,农民首先得到的果腹主食,也是官府主要的税收来源。唐德宗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之后,后世历朝都把夏麦征收单独立项。所以古代官府对夏麦丰收的时节尤为重视,亦有重要的庆祝活动。北宋徽宗时就有“雪拥冬苗。雨滋夏穗。当新麦以时荐。故清跸而亲至。辇从千官。郊陈万骑。既观获以云罢。亦宴犒而后已”的庆祝活动记载。
全国各地都有庆丰收的习俗,以秦岭、淮河为界,南稻北麦,南方在稻谷成熟之后有“尝新”的庆祝活动,例如仡佬族新稻成熟之后祭祀天地,祖先的“吃新节”。中原地区亦有相应的礼俗。例如山东莱阳地区的民众在夏至日煮新的麦粒吃,临沂地区在新麦成熟之后,农历六月六之前,用新面粉制作水饺敬奉天地祖先,感恩他们一年的庇佑,当地人称之为“过夏麦”。“过夏麦”应该是古代荐新礼仪在民间的俗称。所谓荐新是指作物成熟之后,食用之前,敬奉天地,祖先的一种礼仪。这种礼仪发源于原始农业阶段的,转型于唐宋,完备于明清,明清时期皇家按照节气月令,每月一荐新鲜食材。民间虽没有每月一荐,但是主要的粮食作物丰收后,亦有供奉之礼。
按照钟敬文主编的《民俗学概论》一是相对固定的节期,二是节气中有特定的民俗。“过夏麦”应是岁时节日的一种。距今六七千年的仰韶文化,就出现了原始农业,虽然先秦时期,铁犁牛耕出现,农业生产较之前有了极大发展;但是放在整个时代大背景下,中国农耕文化在整个封建社会时期是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所以“过夏麦”的民间习俗一直传承之至今。
2018年暑假笔者在鲁中南地区的沂水县下古村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当地传统习俗正流失严重。在1978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之后,伴随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农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传统民俗赖以生存的土地-农村不断变迁。日常生活中展现的民俗不断地消亡,例如袋装面粉使得石磨,石碾子闲置街头,几元钱就能买到的精美塑料器皿使得民间传统的用植物秸秆编织器皿技艺无处可寻。节日是日常民俗的集中展示,在日常民俗受到侵袭之后,传统的节日不可能安然如故。
“过夏麦”对当地人来说是介于日常生活与特定节日之间的特殊日子,所以笔者以此为调查对象。
下古村位于鲁中南地区的沂水县城北部,以洼地与丘陵为主。冬小麦、玉米、花生、地瓜是主要的粮食作物,果树、烟草是主要的经济作物。随着236线省道通车和政府新农村的改建项目,粮价低迷和打工带来的高收入等诸多因素影响,下古村已被卷入城市化之中,旧有的传统习俗正面临着诸多挑战。
笔者从沂水县文化遗产网站上了解到,该县积极相应政府号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但是这些措施大都集中在民间手工艺,民间文学和家族文化方面,对民间习俗的保护力度有些欠缺。
笔者在2018年暑假在沂水县下古村走访,据走访对象中接近六成不“过夏麦”。就几个案例整理如下:
案例一
胡姓夫妇年过六旬,儿女成家立业,种有不多果园、菜园,日常开销不大,年年种麦不过两三亩地,只是为了满足一年之内的日常使用,已连续4年没“过夏麦”。问其原因,夫妇二人认为“过夏麦”虽说是传统活动习俗,但并不在二十四节气之内,“名不正言不顺”,过不过这个节日全凭人心,并没有强制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节日本指节气时令中两节气的交接之日,而“过夏麦”日期由人们自己择定,这就增加了其传承的风险性。
案例二
张姓夫妇五十出头,有一儿大学毕业之后留在城市,夫妻俩经常间歇性在沿海城市务工,家里几乎不种植粮食,只是隔几年种植一次花生,用于制作花生油。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家里已经有七八年没种过麦子了,更不用提及“过夏麦”了。笔者问及用新麦上坟祭祖的问题,张氏夫妇认为过年、清明、冬至等大节日都上坟烧纸送钱,已去父母并不缺钱花,所以过不过“夏麦”并不重要。
案例三
吴姓夫妇接近四十岁,有一女儿正在初中就读。家里虽然种植了几亩小麦,但是主要的经济作物是烟草,夏季烟叶收获烘烤季节,每天都十分忙碌。就在今年,因为太忙,而不打算包饺子“过夏麦”了。他们认为,什么时候吃饺子都行,不必赶在忙时候。
案例四
老妇人刘氏,年逾七十,寡居,身体康健,已经有个五六年不“过夏麦”了。老妇人认为“过夏麦”只不过是,在那饥荒年月,人们为了吃顿好饭、饱饭的由头罢了,现在国泰民丰,人们对吃食的渴望早已超过了一顿水饺。
案例五
小夫妻刘姓,三十出头,一儿一女,丈夫常年外出务工,妻子在家照顾一双儿女,未曾种地,吃食全部购买。结婚之后,就没有“过夏麦”。
案例六
老光棍武某,年逾六十,无妻无子,对各种节日没有兴趣,因为他认为当年正是因为父母没有帮助才没有成家,造成今日的孤苦,所以从不祭祀他们,也不奢望死后有人祭祀。
“民俗是广大民众因自身生活的需求和变化而创造和传承着的一种物质文化,如果民众在居住空间、劳作模式、生活节律、交往关系以及方式等方面都发生变化,那么民俗文化就整体的进入了新的时代。”改革开放40年,中国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仅表现在城市,反映到农村、农民身上更是明显。几千年来,中国农民对土地、对粮食的渴望在这一时期却变得不再那么强烈,再加之各种外在文化的侵袭,农村地区的民俗也变得岌岌可危。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沂水县下古村人对粮食丰收的渴望已不在那么的强烈,换句话说该地区农民的生活保障已经不再寄予在粮食身上,没有对上天风调雨顺的渴望,也就少了些许祭祀活动。笔者在村里走访时,发现村中青壮年男劳动力大多去距家较近的青岛、烟台、临沂等城市务工,而妇女大多在家中少许庄稼、照顾老幼并兼顾在村中作坊做些手工零用。在农村这个消费水平不高的地方,这些非农业收入足以让生活变得更加敞亮。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留守老人心情因素。所谓节日是相对于平时而言,异于平常的一天。古代所讲的“”父母在,不远游”是有一定道理的,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就有节日的气氛。许多老人在儿孙定居城市之后,因各种因素,安土重迁。古人所享的“儿孙绕膝、天伦之乐”,与这些留守老人而言,似乎有些偏颇。笔者在村里走访时听到对多的话就是,“孩子不在家,两个人过节没意思”。
据笔者了解,在当地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是春节,清明,中秋。但是据不少村民反映,这些节日的节味淡了不少。临近节日,游子归来,一家人团聚,节日过后,随着各自离散,节味也迅速的散去。对于一些当地的小的传统节日节日,例如二月二,六月六山神姥爷的生日,中元节,重阳等已少有人问津。
我们当然不能一味的讲求保护传统民俗,刻板的去复制,必然造成有形无神。新旧更替,是历史的必然,民俗总是在存在种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生活中传承的“活态方式”即以生活中最能体现保存价值的,最具表现力的方式为代表。这最具代表性的方式不是别的,是生计;而人类的生计方式只为重要者不是别的,是食物。所谓“民以食为天”。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现在社会的一大特点是趋同化,衣食住行这些贴近生活根本的东西,越来越少了自我特点。所谓“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被现在的语言标准化、各种快速交通工具、信息通信手段等各种现代化因素所冲击。这种趋同化造成新的民俗被创造的几率很小,就有的民俗很快的消亡。
如何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自2006年国家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各省市县都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例如,山东沂水县政府才去的非遗保护措施就有,资金投入,资源挖掘,旅游开发等。但是笔者觉得这样的非遗保护措施还远远不够。“文化主要是活在实践中,并且作为惯习而存在。”民俗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理应活在生活实践之中。面对迅速变化的现代生活,通过考察历史和传统对于当下的意义,以及如何应对这种历史性和现代性,并将有助于民俗的传承,保护和创新。
“过夏麦”作为一种极具地方特色的民俗活动,是传承过去和现在的纽带,我们应该借助当下非遗热潮,利用好媒体交流平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又不失文化本位的品牌民俗活动。在保护好传统民俗的同时,增加地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