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居民传统文化与习俗对保护区资源保护的作用和影响

2019-10-31 03:27赵昌佑胡春相马如彩杨双娜
山东林业科技 2019年5期
关键词:轿子火塘村规民约

赵昌佑,胡春相,马如彩,杨双娜

(1.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 昆明 651515;2.西南林业大学 地理与生态旅游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4)

传统文化是人类几千年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1]。云南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较多的省份,居住着较多的少数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也形成了特有的传统文化。传统文化不仅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自然保护区中资源保护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云、贵、川三省交界区,位于昆明市北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和东川区交界处。轿子山自然保护区由轿子山片和普渡河片组成,总面积16456.0hm2(属于森林类中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涉 2个县(区)、6个乡(镇)、16个村委会、2个国营林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雪山乡(舒姑村委会、拖木泥村委会);乌蒙乡(乌蒙村委会、大麦地村委会);转龙镇(大水井村委会、恩祖村委会、中槽子村委会、老槽子村委会);普渡河片:中屏镇(北屏村委会、乌蒙乡的舍姑村委会);东川区:舍块乡(九龙村委会);红土地镇(茅坝子村委会、炭房村委会、蚂蟥箐村委会、银水箐村委会、新乐村委会);两个国营林场:东川区的法者林场、二二二林场[2]。

轿子山是彝、苗、回、傈僳、壮、白等少数民族杂居区,各民族丰富的文化在此交融,具有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内涵,尤其以彝族文化影响最为深入和广泛,而轿子山也是彝族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各民族文化的相互融合,造就了轿子山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特征。在多年保护区资源保护中发现,少数民族文化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和资源保护有着深刻的影响。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很多文化习俗也随着时代的变迁,发生不断的融合和交融。

1 “圣山文化”对轿子山保护区资源保护的影响

在林业建设及生态研究中,专家学者都无法回避“神山”、“圣山”概念,轿子山杂居着彝、苗、回、傈僳、壮、白等少数民族,彝、苗、回、傈僳、壮、白等少数民族的文化在轿子山交融,形成了具有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内涵的轿子山。其中彝族文化影响最为深入和广泛。此外,轿子山地处云、贵、川三省交界区,各民族文化在这里相互融合,造就了轿子山地区文化的多样性特征。据《中国彝族通史纲要》载:云南、贵州、四川的彝族民间广泛流传着洪水泛滥和仲牟由避洪水的故事。洪水泛滥后,人类都遭淹灭,只有笃慕俄《仲牟》一人因得仙人指点得以不死,漂流到洛宜山居住,后与天女结婚生下六子,是为六祖。六祖强盛起来,分为六个大的支系。轿子山是彝族先民公元前世纪“六祖分宗”之地,更是被视为彝族祖先灵魂和彝族人灵魂回归的地方,周边至今还保留着“睡柜子”“供柜子”的古风。笃慕俄《仲牟》避洪水的地方,今云、贵、川三省的彝族传说这个地方叫“木雅洛宜山”或“兹洪尔碾山”“木昊鲁陵山”,均指同一地方,即在今乌蒙山一带的“木雅洛宜山”。“木雅洛宜山”是彝族语地名的汉语音译,‘木’意为天;‘雅’意为高;‘洛宜’或‘落白’意为雪山。南诏王异牟寻784年封五岳时,曾把此山封为东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志》载:兴元元年(784年)南诏异牟寻自称日东王,僭封境内轿子雪山为东岳,并建岳庙于山趾;封境内金沙江流段为北段渎,在江边建有神祠。在轿子山周边还流传着《六祖分支》、《九子射日》、《洪水神话》、《铜的冶炼》、《法嘎王》、《雪山集》、《蒙岳记》、《惠湖积雪》等许多动人的传说。

此外在毛主席气壮山河的诗篇 《七律·长征》中,豪迈而浪漫地表达了中国工农红军在轿子山所处区域的史诗般英雄征程与精神:“乌蒙磅礴走泥丸”。而轿子山在当地人和彝族心目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2 “火塘文化”对轿子山保护区森林资源的影响

有学者称彝族为火的民族。火是彝族的象征,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火把节也体现了彝族人民对火的热爱。火把节(农历6月24)是彝族盛大的节日,禄劝县每年都会举行盛大的火把节祭祀活动[3]。

保护区周边村民煮饭、取暖、休闲都与火有着密切的关系,每家院子里都或多或少堆放着一堆薪柴,特别是有老人的人家,都会堆放着薪柴。大多数彝族人家都会有火塘,火塘设置地点不受约束,可以设置在厨房里、客厅里。火塘不仅是一种做饭设施、取暖设施,也是一种文化的象征。中国人历来喜欢红红火火,同时,有老人家的火塘的火是终年不熄的,一方面因为居住海拔较高,昼夜温差较大,供老人煮茶、取暖用,因此火塘里的火可以一年四季都是燃烧着的,而不断燃烧的火也象征着延续不断的家庭和红红火火的日子[4]。在保护区周边红土地镇(炭房、大厂、九龙、大小横山、蚂蟥箐)、雪山乡(书姑槽子)、转龙镇(中槽子、老槽子、大水井、张家村)一带,只要没有实施过农房改造的人家均设有火塘,特别是彝族村庄,皆可见到位于房屋正中一个方型用条石砌成的火塘,火塘的正中有一铁制的三角架,可以用来支锅做饭,火塘上方有一个铁钩,供挂壶烧水用。

近年来,随着政府扶贫攻坚实施力度加大,农村C、D级危房改造的推进,保护区周边居民大都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房,随着替代能源(电力、太阳能、沼气)的推广,保护区周边“火塘文化”正逐步消失,薪柴需求正逐步降低。

火塘(供取暖、煮茶、做饭使用)

3 传统畜牧、农耕、采药文化对轿子山保护区森林资源的影响

轿子山保护区周边居民主要种植产业是青稞、洋芋、荞子等,畜牧业养殖主要以牛、马、羊为主。种植业和畜牧业养殖是居民主要生活和经济来源。轿子山保护区涉土地、林地共6乡镇、16个村委会、143个自然村、6215户、24890人。受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保护区周边居民都有放牧的习惯,种植业是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且保护区周边部分村组集体山林在保护区内,鉴于历史原因,目前无替代产业,致使保护区周边群众长期形成了靠山吃山的思想观念,保护区牲畜放养情况依旧存在。据统计,在保护区放养的农户共涉及1742户,牛3124头、马1496匹、羊24662只,除一部分马匹和牛用于生产生活外,其他羊群大量放牧于保护区周边及实验区内,给保护区的资源管护工作带来了难度。

据统计,在轿子山保护区内的集体林地11065.7hm2、农地 63.4hm2,建设用地 0.2hm2、房屋面积2.5hm2;其余农地位于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分布于雪山乡舒姑村委会十一、十二组0.33hm2、六组0.53hm2,转龙镇中槽子大马路上组3.33hm2、地古洞组 6.67hm2、中槽子组 13.33hm2、建设用地 0.2hm2、房屋建筑面积0.03hm2(位于实验区内的转龙镇恩祖村委会);保护区周边共涉及农户3447户,涉及人口数量13044人,其中,保护区核心区(红土地镇银水箐村委会大厂自然村上下小组)分布着原著村落居民点。2008年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统计核实大厂自然村村民小组共有农户58户,人口270人,耕地面积26hm2。到目前为止,公安户籍管理登记在册农户83户,人口271人,增加农户25户;保护区实验区分布着燕子洞原著村落居民点(红土镇碳房村委会燕子洞村民小组),前期统计共有农户13户,人口51人。截至目前,公安户籍管理登记在册农户9户,人口32人,减少农户4户(2018年已搬迁)。居民点占地面积为0.26hm2;农耕地面积为6.53hm2;保护区实验区涉及乌蒙村委会(乌蒙乡乌蒙村委会何家村村民小组)农户4户(已经搬出2户),共有人口18人,房屋占地面积为0.12hm2;耕地0.67hm2。其他雪山乡、转龙镇、红土地镇还有部分原著居民及耕地在保护区内及边缘地带。

根据保护区管护局及护林员通过大量市场调查和走访,保护区周边共有4个乡镇9个村委会110人有进入保护区进行采药活动习惯,种类为:一支蒿、小白芨、重楼、大料、草乌、芍药、麻饭、川芎、龙胆草、千张纸等,每年数量约为0.67万kg,每年经济收入约为14.93万元。短期内,在无产业替代及长效的生态补充机制保障,放牧问题很难禁止。采药、牛、羊啃食对保护区野生植物多样性保护及高山草甸的破坏是无法估量的。

4 密枝林、神树、神林、坟山林文化与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

“密枝林”有的地方叫“密枝山”、“神山”、“垄林”等,部分少数民族有祭拜树林的习俗,他们在居住的地方附近选择一片枝林繁茂的风水林或者水源林作为他们祭拜参拜的神山神林,比如:壮族、彝族、苗族、德昂族、哈尼族、纳西族、布朗族等少数民族都有祭林拜树的风俗[5]。在一些有祭林拜树风俗的村寨里的参天古树或者是他们所祭拜的神山神林里的参天古树一般被称之为树神,而这些树神是严禁砍伐和破坏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人类对森林的依赖、对树木的依赖[6]。

世世代代居住在有祭林拜树风俗的村寨里的少数民族通过神话将这种方式世代相传,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密枝林”文化传统,最具代表性的当属彝族。每个彝族支系都会在村寨不远的地方封一片山凹中的树林为“密枝林”,并在林中选一棵较苍老的“龙树”为密枝林的神。人们认为“密枝林”中的一草一木都有神力,如果你破坏了林中的生命就会受到惩罚。

供台(供神、供祖先用的柜台)

在轿子山保护区周边居民逝世有土葬、供神、供祖的习惯,当地居民认为人死后有灵魂,祖先灵魂安息的地方一般都选择枝林繁茂、风水较好的地方。枝林繁茂一般也预示着子孙繁茂,世世代代生生不息。在大多数地方,一个村庄或者是一个家族都会有一片固定的坟山林,而且坟山林作为安葬死者的地方这里的树木不可以砍伐,坟山林作为祖先灵魂安葬的地方,一般外人不能随便进入,且不能刀斧相向,不能随便开荒动土,否则被认为不吉利,惊扰逝者安息,会遭“神灵”唾弃。

5 狩猎文化与保护区动植物资源保护

追溯至远古时候,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较为简单,温饱问题也是影响他们生存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解决温饱问题,人们开始捕杀猎物来解决食物问题,这就是狩猎。狩猎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区域是特别古老的一种生产生活方式,截至今日仍有许多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在狩猎,而狩猎也在人类文明进程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为了狩猎成功,不断的发明创造新的工具和改善工作方式,久而久之,形成与地理环境相存的生活方式[7]、禁忌、规范等,并不断传承下来。

随着社会生产生活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食物来源越来越广泛,狩猎已不再是人们解决食物的主要来源,但受“靠山吃山”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影响,轿子山周边村镇还依然存在狩猎。而诱捕、套捕(俗称“钻圈套”)、老虎夹是轿子山保护区周边捕猎的主要方式。2017年、2018年保护区都发现狩猎案件,嫌疑人都是保护区周边村民。

6 村规民约在自然保护区动植物资源保护中作用

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起始阶段,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8]。它属于公约的一种形式。村规民约不是简单的以罚代教,而是罚教结合,有奖有罚,鼓励村民自觉遵守。一直以来,村规民约都被视为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成果。村规民约在促进农村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的保护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乡村存在的物质基础,对农业产业结构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很多地方法规规章要求通过村规民约、乡规民约保护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促进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9]。

轿子山保护区周边中槽子、黄土坡、书姑槽子部分村庄都有村规民约,本文选取保护区周边转龙镇恩祖村委会《黄土坡村规民约》(2017年10月20日黄土坡上下小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为例,其中,第十四条: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不得使用明令禁止的农药,降低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推广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施用有机化肥、缓释肥;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10];第十五条: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古建筑,珍惜和保护农田、山林、水源、水产等资源,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生活等公共设施。第三十一条:林木发生乱砍乱伐行为,村内按100元/寸处罚,同时报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国家(森林法)依法处理;第三十三条:每年的森林防火期间,违规野外用火一次罚款200元-2000元;第三十八条:捕杀野生动物一次处罚500元-5000元,触犯国家刑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在村规民约的引导及教化下,转龙镇恩祖村委会黄土坡村森林资源管护压力明显小于保护区周边其他村寨[11]。

7 总结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及时代的变迁,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的传统文化也发生明显变化,原始的血腥文化色彩已经开始退出历史舞台,维护生态平衡的已经成为当今人类持续发展主题。如何正确的引导传统文化与森林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是我们保护区资源保护者必须正确面对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

(1)积极发挥村规民约在推进移风易俗方面的积极作用,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村支委加强社区共管,积极协助区保护区周边行政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起资源保护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使保护森林资源成为区内群众的自觉行动。

(2)充分发掘“圣山”“神山”“密枝林”“神树”“神林”“坟山林”文化,虽然生态问题根源在于“文化”,在于如何认识、处理人类社会与生物圈的平衡关系。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传统,文化传统在满足民族自身需求的前提下如果能起到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作用就可以支持。

正如罗康隆指出的,自然的生态系统丰富多彩,不同的民族在各自独特的自然环境中发展出了不同的文化,它一方面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前提下,自觉不自觉地冲击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运行,使民族生境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保持一定程度的偏离,一方面控制这偏离,使之不至于毁灭自己赖以为生的生态系统,从而发展出了与生态多样性相适应的文化多样性[12-13]。

(3)积极引导改变传统的农耕方式,引导现代农业、畜牧业发展,积极探索保护区核心区政府投入,整体搬迁的方式,减少人类活动对保护区的影响;倡导新能源及替代能源建设,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减少薪柴需求;积极发展现代件的地方实施土地平整,实施机械化耕种,推广中药材规模化种植,缓解对野生药材的需求;积极引导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适当提高在保护区内退耕还林补偿额度;加大宣传力度,摒弃“火塘文化”、“狩猎文化”,加大公安机关打击力度,杜绝保护区狩猎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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