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元玲
(黑龙江省牡丹江南山医院综合科,黑龙江 牡丹江 157000)
难治性精神分裂症单一药物治疗无法有效治愈女性难治性精神分裂症,需要探寻更好的辅助治疗方案。本研究分析了应用阿立哌唑联合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女性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的效果,如下。
我院120例女性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时间2017年1月~2019年2月,随机分组,其中,药物治疗组年龄26~58岁,平均36.67±2.23岁。女性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病程2年~9年,平均(6.11±0.26)年。药物联合无抽搐电休克组年龄26-59岁,平均36.92±2.11岁。女性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病程2年~9年,平均(6.12±0.28)年。两组资料P>0.05。
药物治疗组采取阿立哌唑治疗,剂量是5 mg,每天1次,治疗3天逐渐增加剂量为每天10 mg,在第二周开始改为每次服用20 mg,每天1次,连续治疗两周。之后结合患者的药物耐受性给予阿立哌唑剂量加减治疗,阿立哌唑的最大用量控制在30 mg以内。治疗总时间8周。
药物联合无抽搐电休克组则采取阿立哌唑+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在药物治疗组的基础上给予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指导患者仰卧,给予0.5~1 mg阿托品注射,后给予适量丙泊酚注射,促使患者放松全身肌肉,进入睡眠状态。将1毫升氯化琥珀胆碱注射液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到3毫升,给予静脉注射,时间十秒。在全身肌张力降低且患者停止自主呼吸之后给予无抽搐电痉挛治疗仪连接,并将电极贴在患者头部双颞,给予通电治疗,电流在100 mA左右,通电时间4秒,通电结束之后且患者面部抽搐以及四肢肢端停止抽搐时给予供氧和加压人工呼吸8分钟,恢复自主呼吸之后拔除静脉针头。2周治疗1次,一共治疗3次。
比较两组女性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治疗效果;治疗前后患者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评分值、汉密尔顿抑郁评分以及生活质量评分。
显效: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评分值、汉密尔顿抑郁评分以及生活质量评分改善50%以上,相关症状体征消失;有效: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评分值、汉密尔顿抑郁评分以及生活质量评分改善25%~50%,症状体征等改善50%以上;无效:不满意以上的情况。总有效率=显效、有效百分率之和[2]。
SPSS 24.0处理并进行x2、t检验,结果P<0.05说明有统计学意义。
药物联合无抽搐电休克组疗效是100%,高于另一组,P<0.05。如表1。
表1 两组女性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治疗效果比较[n(%)]
治疗前药物治疗组、药物联合无抽搐电休克组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评分值、汉密尔顿抑郁评分以及生活质量评分相近,P>0.05;治疗后药物联合无抽搐电休克组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评分值、汉密尔顿抑郁评分以及生活质量评分变化幅度更大,P<0.05。如表2。
目前,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的主要临床治疗方法主要是药物治疗,其中,阿立哌唑治疗有一定效果,但起效比较慢,其主要通过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改善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状。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可通过电流作用于大脑皮质细胞产生放电作用而改变大脑的生理、生物化学结构和相关功能,改善脑代谢,促使其精神症状以及认知功能改善。
表2 治疗前后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评分值、汉密尔顿抑郁评分以及生活质量评分比较
表2 治疗前后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评分值、汉密尔顿抑郁评分以及生活质量评分比较
组别 n 时期 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评分值 汉密尔顿抑郁评分 生活质量评分药物联合无抽搐电休克组 60 治疗前 94.56±5.92 17.13±5.92 57.11±2.28治疗后 43.56±1.33 6.56±1.23 94.19±4.60药物治疗组 60 治疗前 94.56±5.92 17.13±5.92 57.41±2.08治疗后 56.56±1.33 10.56±1.22 82.11±4.21
本研究显示,阿立哌唑+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女性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效果确切,可改善精神症状和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状,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