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中国文化产业新发展

2019-09-10 07:22邓晨光张菁菁
关键词:发展趋势互联网+互联网

邓晨光 张菁菁

[摘要]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不仅从传统单向传输模式,逐渐步入到市场运营模式,而且受到了国际多元文化、国民需求和社会体验增值感提升、多种媒介在传播平台的融合使媒介一体化逐渐明朗等多种因素影响。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将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注入到传统文化中,互联网的极速传播方式与文化产业的“精雕细琢”相互融合。本文针对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浅析“互联网+”时代中国文化产业新趋势,为其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志码]A

“互联网+”环境下的文化产业将互联网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而非粗略地实现两者关系的叠加或者合并,“创新”则是二者关系的桥梁,保证传统文化产业的“原滋原味”的同时,使互联网嵌入式模式平台作用发挥最大化,从而创造新的文化发展业态。受到“互联网+”影响的中国文化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传统的发展壁垒,基本实现了全产业链贯通,并在文化资源、文化产品、文化金融等领域进行深入融合发展,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

一、开放宏观政治环境,重塑文化行业结构

政治元素是作为“互联网+”时代对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因素,同时也是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内部因素。十八大召开之后,中国文化产业欣欣向荣的状态尤为明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中国文化产业模式新动向、新未来的赋予了深厚的期望,力求多元素融合,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产业潮流新模式。

(一)充分发挥民主体制,化解制约文化产业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我国文化产业的新方向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第一,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科学的发展离不开正确的科学的决策领导,目前中国正在积极加大“互联网+”创新模式与中国文化产业的交融,不断寻找最为适应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合理渠道;第二,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中国文化产业经过了漫长的停滞阶段,固态的营销模式,单一的传播方式甚至只停留在政府拨款状态,而解决这个问题的“钥匙”便是中国开始积极实行市场的营销模式,文化产业格局发生改变,随之而来便是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第三,推动文化市场主体发展的壮大。多元素是“互联网+”时代下文化产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互联网不仅仅带来了即时与极速,更带来了广泛感知体验以及世界重塑的能力,信息化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模式和新动向;第四,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第四点是作为第三点延伸要点,文化业态与文化消费模式离不开政治格局的支持和文化格局的改变,而其同时反作用于政治文化格局。以上四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文化产业的期待与愿景,但是真正能够改变中国传统文化产业还要依赖于互联网的介人与影响。文化产业赋予了经济迅速增长的强大力量,而其绿色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鲜明特点也大大增加了与经济产业并驾齐驱的优势。

民主政治优势的发挥为中国文化产业在“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基础,而文化行业的结构重塑却是新时代下新发展的体现。党的十八大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时期,经历了漫长的预热期、初创期、停滞期、发展期,再到如今的繁荣期,我国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在“互联网+”时代体现的淋漓尽致。作为新型经济形态,不论是结构优化整合配置,还是平台技术创新发展,文化产业是“互联网+”时代的一份子,亦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李克强在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指出“大众创新、万众创新”,旨在将互联网的创新性要发挥出来,文化产业也同样需要创新性元素的融合为其发展谋得更为广阔的空间。

不论是从互联网本身与文化产业融合的趋势、还是问题模式等,文化生产方式、投融资、文化产业结构、文化业态转型升级、文化企业兼并重组等方面都形成了深远影响,而且包括“行政+”和“人才+”,大规模社会协同,在线化、数据化和移动化等“互联网+文化产业”的进阶逻辑。互联网利用信息平台的连接为文化产业的输出架起了一道桥梁,而曾经传统受众成为了IP用户,最大保留了互联网满足个性需求的特点。政府政策的支持又进一步造就了中国文化产业打破原有传统结构,不断进行优化配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大胆的尝试,这是一种科学的,理智的实践活动,也体现了我国领导者在文化产业不断实践中总结经验,为“互联网+”时代下的中国文化产业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二)打破原有文化行業结构,互联网文化进行再融合

打破原有文化行业结构是“互联网+”时代所赋予的新的尝试和期待。众所周知,传统文化产业行业结构中,对于受众的定义是接受信息者和反馈者,但是在接收和反馈的过程中,这个过程是单一的。“互联网+”造就了一种新型经济形态,这种具有极强的创新意识思维直接嵌入到原有文化产业结构中,过程无疑是十分艰难的,文化价值的体现与文化网络所赋予的能力相比较传统文化产业模式而言,大大增强了新型文化行业结构的整合,而且网络具有不断优化配置和资源整合的特点,所以作为中国文化产业基本要素而言,结构的变化将原有要素“焕然一新”。这种新型发展模式在市场运营状态下受到了广大人民的喜好,证明我国领导人对于互联网之下文化产业的改革是十分有必要的,更是非常正确的。资源与数字技术的相互推进从根本上解决了平面传播无法立体化、文化频道无法市场营销化的难题,在虚拟平台中,网络文化事业经过国家政策的支持、国际环境的催进、人民受众的喜好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创造了属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产业。文化与数字技术的结合,“创客”的衍生,加大了文化创意在文化产业中的比重,线上和线下的交流互动更是将文化产品输出模式引领在世界潮流。文化产业的升级转型把传统文化产业的“糟粕”剔除,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文化的“精华”保留其中。早在200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文化是一种生产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便强调了文化管理、文化环境、文化主体、文化秩序、文化市场、文化事业以及文化产业等相关问题,着重突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在传统文化产业向新型文化产业的转型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2009年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0年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显著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报告、2014年关于《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报告提出文化产业要具有时代精神、同年《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生活格局的变化要适应时代变化、再到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新常态将给中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等一系列政策与讲话的颁布与实施,无不体现着中共中央对于中国文化产业建设方面的极度重视,而“互联网+”时代所赋予的新型文化产业将带领着中国文化产业走向更高的高度。虽然在政策实施和文化产业转型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性的问题,但是在中央中共的因势利导下,我国文化产业的转型会迎来新的机遇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推动我国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这也是总书记对于中国文化产业在“互联网+”时代下新的期盼与希望。互联网“创新”优势带动了无数产业经济的复苏与发展,推陈出新、改革创新便是互联网时代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格局和新方向,数字技术改变了文化元素在文化产业中的作用,生产要素的不断更迭同时也在将文化产业这一方面带动到更为积极的状态中去。世界文化产业、创意文化产业作为国际文化产业一种新潮流和新环境,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将中国特色文化产业推到了高质量、高层次的国际文化平台,这也是中国的“文化符号”,这种互联网新模式作为中国文化产业新坐标投入到世界文化资源中,彰显着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魅力和力量。

互联网文化的新融合旨在传统文化基础之上,以利用数字技术为传播技术,以网络多元化的平台作为文化交流平台,通过线上等多种模式并存合作,所创造出来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适应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产业格局。文化产业要立足于互联网的连接共享、平台扩张、技术集成等功能优势,不断拉伸文化产业融合链条的长度。推动文化产业结构升级和进行动能转换,发挥“创新”优势和核心凝聚力,强有力促进着文化产业的升级、深入与融合。

综上,“互联网+”时代下的中国文化产业依托国家政策,以此基础之上不断发展,不断创新,这是在进行实践过程中完美的体现,也是我国对于文化产业极度重视的最好写照。

二、文化法制经济一体,跨界交流驱动创新

经济元素是作为“互联网+”时代对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因素,同时也是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外部因素。在“互联网+”时代下,互联网经济营销已经成为文化产业以及文化产品较为常见的市场营销模式,而“互联网+”特有的经济营销模式中,“创新性”是经济模式的最鲜明的特点。文化产品随着“互联网+”模式的兴起进行改变和创新,在创新中不断找寻符合社会、国家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所需的营销规则,实现中国文化产业在不变根基的情况下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一)虚拟文化经济不断趋同,促进维护文化创意产权

在了解虚拟文化经济之前,需要了解文化金融,文化金融是现代金融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服务于现代文化生产是其根本目的。而虚拟文化经济又作为文化金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逐渐在向传统线下文化经济靠拢。文化产业的延展性分支到我国各个服务业,而虚拟文化经济的介入使现代金融体系的虚拟化日趋明显,这是一种趋势,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形态的体现。作为具有存在价值意义的虚拟文化经济逐渐被大众所接受。文化产业中,各种类型的文化产业是具有金融属性的,文化产品在进行交易时除了同线下进行传统交易类型趋同外,其实更附带有将大量社会资本进行线上交易,快速即时的交易模式为文化产品的输出提供了新型营销市场,这种新型营销模式有助于文化产业中文化产品的交流与共通。文化整体产业出现了新的环境,出现的问题也接踵而来,而最大的问题便是对于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虽然在“互联网+”时代下,中国的文化产业在蓬勃发展,但是还在发展阶段,经济营销模式并不是十分成熟,所以出现问题也是在所难免。文化实体产业不管从保障机构,还是监管制度相对于文化虚拟产业而言是比较完善全面的,但是文化虚拟经济的发展才刚刚开始,所以现代文化虚拟经济一定要以文化实体产业作为基础,积极与文化产业相互融合。“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产业消除了传统文化产业中较为集中和单一的营销模式,其内在波动的流动性将社会各个属性不断分开和整合,有规律的有起伏地向前推动,使文化产业在新的领域可以依然井然有序得持续发展下去。

对于处在互联网时代的我们来说是幸运的,而传统文化产业的输出在如今互联网时代也变得精益求精,不断进步。但是其中文化知识产权这一问题我们还需要更加重视,本文中文化知识产权主要针对于文化创意产业方面。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强调了一种主体文化,依靠个人,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权的行为。文化创意产业属于文化产业组成中较为重要的环节,所以健全其保障制度,合理规范文化创意领域规定对于文化产业在互联网时代下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不论是文化形成,还是文化传播的普及,文化创新都将是形成良性文化产业的先决条件。互联网时代下的文化产业具有鲜明的“个性化”和“差异化”,文化创意产业成为了新媒体文化产业的核心和动力,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鲜明性日趋明显,这离不开“互联网+”赋予的独特魅力,互联网模式与文化模式形成共赢的战略模式,将文化产业新风尚更好得发挥出来。

(二)文化消费呈现多样模式,确立文化产业创新本质

“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产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的必然发展趋势。文化产业将在产业技术、文化产品、商业模式、产业管理等方面表现出新的发展趋向,极大改变传统文化產品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管理方式,智能化、个性化、快速化、情景化、国际化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生产消费以及多主体联动式监管成为主流。文化产品的产业结构在互联网平台中进行不断调整,资源配置也随之进行调整,从而文化产业的差异化也体现出来。文化消费作为文化产业的必然要素也同样发生变化,文化消费从以前的大众化与主流化过渡到高科技化和全球化,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这是“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体现,文化消费者在文化消费实践中不断寻找满足个性需求的方式,而国家也在文化消费实践中不断寻找与国情更为贴切的文化生产模式以适应中国对于文化生产的刚需。

不可忽略的是,文化产业人才是创建“互联网+”时代下使中国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同时也是文化在进行创新时候的本质。同传统文化产业人才不同的是,“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产业人才相比较传统文化产业者更具有“复合性”,互联网相关领域与文化产业相关领域的知识兼备,实现知识在同一平台上相互融合,相互交流,而不同领域方面的各类人才都汇集到互联网这一平台上,发挥着各尽其能,各司其职的作用,同样也是线下发展到线上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目前来说,“互联网+”时代才刚刚开始,我国对于互联网人才资源的建设还是没有达到成熟阶段,在发展阶段的中国互联网时代,文化建设工程才刚刚开始,所以不可避免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较为重要的便是在互联网平台工作的文化产业从业者缺乏专业素养、专业知识匮乏、工作修养不够等问题,但是人才资源的建设又是建立良好网络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所以建立人才保障机制、合理构建监督部门是解决文化产业人才“三不问题”——“不作为”“不知道”“不保障”的最为有效的办法。另一方面,“互联网+”时代是给予人性充分自由,充分尊重的时代,网络平台的开放性生态环境将人类的创造力带到一个新的高度,与此同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传统经济前所未有,无法企及的。经济效益的巨大化满足了人们对于自身和个性的需求,经济的“交流性”“互动性”“广泛性”带动了中国文化产业的巨大发展,但是不可忽视的是,我国法律是基础,在基础之上才能进行相关具有经济效益的活动,所以必然要抓住我国法律与经济效益的统一。《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查报告》中显示,法律相关监察部门的介入让一大部分的互联网从业者“出局”。“跑马圈地各占山头的高峰已经过去”,这是中国互联网时代改革的转折点,也是中国文化产业自此走上更为艰难却正确的道路的起始点,法律是公民在完成自身行为之前的基础和准则,即便互联网给予公民充分自由的权利,但是并不代表可以没有法律的约束和束缚,一旦冲破法律的制约,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将走向“万劫不复”的困境。然而,相关部门管理者及时快速地对漠视互联网法律的网民进行处理,使“互联网+”时代下的中国文化产业在进行茁壮成长的同时,为其修剪掉不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因素。

互联网中法制性为首要标准,更是不可缺少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文化产业的文化优势和经济优势深度融合,互相作用与反应,为中国文化产业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强发挥文化经济法制于一体的互联网文化建设事业,达到传统行业无法达到的资源共享最大化,这也是互联网时代中国文化建设的必要性。“互联网+法律”“互联网+文化”二者缺一不可,相互交流,在法律定位上深化文化建设改革体系,在法律保障下改善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局限。换而言之,互联网将文化建设、法律建设、经济建设连接起来,重新整合相关结构,战略要素与技术要素的统一把社会要素和资源要素重新整合再分配,形成一个“共通时代”。这是文化产业的资源共同,更是社会发展的文化共通。新媒体企业、互联网影视公司等都是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体现,将文化产业达到一个新的市场营销的商业模式,这是文化产业在创新发展上达到新的高度。

三、改革发展必然产物,文化自信走向世界

文化元素是作为“互联网+”时代对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要素,同时也是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综合因素。互联网平台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摇篮,更是文化产业在保证国内文化交流的同时,走向国际走向世界最好的方式与思路;赋予着中国鲜明特色的文化属性是我国的“文化符号”,文化产业是我国走向世界的根基和命脉。

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有的传统文化,尤其着重强调了文化自信。文化自信作为“互联网+”时代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标准将中国文化交流以及国民对国家文化的认同感的提升教育提上了日程。更应该利用互联网资源共享和快速庞大信息量的特点,充分将中国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展现给世人,更要加强人民对于自己国家民族文化的认同与肯定,这是改革发展的必要途径,更是在互联网时代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建设的必要方式。2014年,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其本质是建立在5000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文化自信。”如何将提高国民文化自信,不仅要从教育出发,增强国民对于中国文化的认同感,还要从互联网平台出发,加大中国民族文化的文化交流,奠基国民对于中国文化自信的底气。

(一)构造新型文化交流纽带,中国特色文化国际交流

中国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革过程中,对于文化产业建设方面加大了对中国互联网平台的重视,文化产业依托着数字技术不断进行改革与发展,文化自信最大输出平台便是对于互联网平台的使用。不论是传统艺术文化,还是中国传统民族故事都融入到互联网数字技术中,互联网利用科技技术将中国传统民族文化和优良传统价值观念在虚拟平台上进行资源信息重新整合优化,以一种全新的表现形式展现给文化消费者和使用者,甚至是作为最大文化经营网络公司——腾讯公司,在推出游戏《王者荣耀》时,也将带有中国鲜明的民族特点的游戏英雄推出,让游戏玩家在进行娱乐活动的同时,感受中国文化所带有的独特魅力。系统性的文化,集约型文化产业由互联网平台输出,大大解决了国民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的认知和领悟,特色文化符号的推出同时也让世界各地的互联网平台使用者对于中国文化产生浓厚的兴趣。中国有关于武术领域的电影在世界享誉很高的待遇,李小龙、成龙、李连杰等武打明星也将中国传统武术文化通过互联网的平台,让世界各地的人们体会中国武术的独特魅力,也让他们萌生起想要学习中国武术,甚至来中国拜师学武;熊猫是中国国宝动物,其他国家的人们通过互联网看到了这种可爱中国国宝,了解中国国宝相关知识,更加有兴趣了解中国文化;网络孔子学院的设立同样也让其他国家的公民看到了中国传统如家文化的精髓与内涵,大大增加了我国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的交流和世界影响力,不得不说,中国之所以面向世界,不仅依靠着我国近几年国际地位的提升,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军事力量的不断提升,更依赖于互联网让世界各地的人们真正亲身感受到了中国文化的灵魂和魅力,这种文化软实力的突出区别于其他领域产业,更与其他国家的文化有着明显的不同。四大文明古国目前只保留了中国文明,这对于中国人来说是无比珍贵的瑰宝,只是时代在不断地进步,单纯依赖传统文化产业的单一模式已经不足以满足国民,以及世界各地人民的文化需求,而互联网衍生出来的网络文学、网络电影、网络游戏,数字艺术、甚至是VR技术将带领着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地人民感受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涵和时代精神。

既要保证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涵品质和综合效益的统一,又要注重构造新型文化交流纽带是“互联网+”时代下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二)社会主义改革必经阶段,“互联网+”促进文化繁荣

“互联网+”时代下中国文化产业对融合发展作用不仅体现在效率提升和空间扩张方面,还体现在围绕大众的文化、经济、科技、生态等多方面的融会贯通和价值释放方面,从“传统文化单一输出”到“互联网文化多元输出”,中国社会主义在不断改革发展,“互联网+”时代为中国文化产业的输出提供了丰厚的发展空间,也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中国文化产业的繁荣期在互联网时代得到了强大的动力,同时也将国民对于文化自信的认知带上一个全新的高度。通过互联网实现“文化大屏幕”,将属于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文化深人地、有机地、融合到互联网本身具有的特殊性之中,真正做到了融进广大人民群众和世界各地人民的生活中。

“互联网+”时代中,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十分迅速,开创了文化产业发展创新的新格局,同时搭建了有关于各国文化产业输出、交流、融合的新平台,将单一独立的文学“孤岛”连接在一起,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了文化产业中生产者、传播者与文化消费者、体验者之间进行亲密互动,同时感受着文化产业资源的现代价值与潮流。

四、结语

中国文化产业在国家政策方针的指导下,不断加强民族文化自信,共创改革时代新风尚,做好民族文化与文化产业之间的定位,注重国际文化交流发展的同时,更要加强国民在互联网平台上对于本国文化的感悟与学习,实现交流平台上信息整合与优化,与此同时,加强对中国文化产业以及互联网产业相通的复合型人才的建设,深入文化产业内部,体悟互联网时代下中国文化产业革命动态新风尚,加强“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相关监督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完善文化产业走向互联网集约时代,为中华民族伟大復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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