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丽 于建玮
摘 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审美教育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实践路径。同其他路径相比,美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主要体现在美育的寓教于美、寓教于乐的动之以形、动之以情的特性上。话语介入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美育策略,可以通过情感体验与理论说服相融合、有意识宣传与审美化的无意识呈现相融合、营造仪式感、构建主流价值观社会认同的审美化环境等手段,让话语以内隐的方式,通过对人们日常生活的介入,积极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构建,使个体价值观念不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真正达到“落小落细落实”的效果。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美育;话语介入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共吉林省委党校2018年一般课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介入模式”(2018YB002)阶段性研究成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民族和国家的共同精神追求,是中国人民共同的理想和信念,承载着每一个中国人的美好愿望。不论是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还是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亦或是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三个层面形成了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本身即具有和谐之美。从生存论的角度上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表征,这种价值观追求是每一个个体审美化的生存状态和整个社会的审美化的运行形态,这些美好愿望关涉的都是一种“审美理想”,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具备的审美属性。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审美教育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实践路径。这是因为,美育活动能够调节人们在精神和肉体、感性和理性之间的心理状态,从不平衡趋向平衡,从分裂状态趋向统一,最终获得精神的自由。这也正如席勒所说,美育中的审美活动“通过美把感性的人引向形式和思维,通过美使精神的人回到素材和感性世界”[1]。同其他路径相比,美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主要体现在美育的寓教于美、寓教于乐的动之以形、动之以情的特性上,它能够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达到情感上的共鸣、心理上的认同,更容易入耳、入脑、入心,并影响日常生活的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美育策略研究,建立在大美育观之上,通过审美实践完善人格、人性,不断提升生命境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话语的一种形式,包含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承载着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精神追求,对于整个民族、整个社会和整个国家而言是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表达因而也具有政治话语属性。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可以视作一种政治传播,即“将国家话语传播给社会中的个人,一方面使国家的价值观念内化为个人的价值观念,寻求政治的合法化,另一方面,将内化的价值观念外化为个人的实践行为,最终,通过内化与外化的循环,社会中的个人得以从社会人变成合格的政治人”[2]。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政治话语的传播必须只能以政治话语的形式来进行,这是因为话语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其存在方式、存在载体是多样化的,话语是指“对主题或者目标的谈论方式,包括口语、 文字以及其他的表述方式”[3]。而从话语的效用上入手,话语的传播也可以有多种方式,“现代社会是围绕着特定的‘话语’结构和传播规律建立起来的”、“和社会控制规则相互交织的”[4]。福柯曾经提出过“话语即权力”的观点,话语的力量是无可估量的,不论是从众心理,还是沉默的螺旋理论,彰显的都是话语表达主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通过话语的正确表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认同环境,内化为心理上的认同,才能使人们在行为上尊崇。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用各种话语形式影响大众的心理,从而达到人们思想、情感和意志的和谐与完善,在大众心理结构中不断构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构的元素,这个过程体现的就是话语的强大力量。培育价值观,可以让话语以内隐的方式,通过对日常生活的介入,积极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构建,使个体价值观念不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构。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具备的审美属性入手,让话语对生活的介入发挥其美育功能,使人们在获得审美享受的同时,不断趋近美的理想与追求,这样话语介入也就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种美育策略。它能够让话语形式不生硬,让美育效果潜移默化,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真正达到“落小落细落实”的效果。
一、 情感体验与理论说服相融合
美育中传统的抽象化、灌输式方式很显然已经不能适应今天这样一个信息多元、自由发言的时代,为了让受众更加信服和信任,就要让话语形式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融入人们的生活,更加关照人们的情感,提高教育的亲和力,形成辐射带动效应,让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体验它、领悟它。当今社会的舆论生态、文化生态使大众更加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性和亲和力,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和硬宣传已经不能满足大众的理论需要与精神文化需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总体上要尊重大众的求新、开放心理,凸显情感体验的话语形式,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感染力、吸引力和人文力量。为了达到这种宣传目的,就应当将同广大群众的生活与日常表述一致的大众话语作为首选的宣传形式,“一方面大众话语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它符合民众求新求变的心态,有利于拉近枯燥无味的理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容易使人们产生心灵、情感上的共鸣。另一方面大众话语纪录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工作以及面对生活和工作的思维、态度、心理等,具有时代特色鲜明、更新频率高、流传范围广、社会影响力大等特点”[5]。在运用这种大众话语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从内容上看,运用大众话语所宣传的内容应当提高与大众实际生活和关注热点之间的关联度,用身边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确保这些身边人、身边事的原汁原味,避免虚假的“包装”与“策划”,杜绝“低级红”“高级黑”。二是在形式上,要避免枯燥的纯理论化、学术化的表述,而是要运用生动的、大众喜闻乐见的话语形式。在这方面,可以适时、适度地选用网络话语、流行话语等,通过提高宣傳的针对性来提高宣传的亲和力。可以借鉴网文推送的方式分众宣传,根据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行业人群的不同接受心理特征而采取不同的话语形式。当然,不论采用什么样的话语形式,都必须坚持价值取向、舆论导向的正确性,不能以“接地气”“亲和力”为借口片面迎合受众,严防将这种富有亲和力的宣传庸俗化、娱乐化、狂欢化。电视综艺类节目五花八门,但很多都是迎合受众窥探私密、追星追奢、耽迷幻想的低级趣味而博得收视率的。近年来,也涌现出了如《见字如面》《朗读者》《上新了·故宫》等一股清泉,这类文化综艺节目从“高冷”向“亲民”发展,不是曲高和寡的独唱,而是赢得了受众的广泛好评,触动了人们的情感,拨动了人们内心追求美的琴弦,这种文化类综艺的崛起,宣示着传统文化、高尚精神需求的必然回归。
二、有意识宣传与审美化的无意识呈现相融合
有意识宣传与审美化的无意识呈现相融合是就话语的传播方式而言的。所谓有意识宣传是指有目的、有组织的宣传方式,它曾经是历史上宣传活动的主要方式,“尽管宣传代替不了社会政策和社会行动,但是宣传可以帮助人们把政策和行动根植于人民的理解之中”[6],但是社会越是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是活跃进步,尤其是在现代信息传播形式已经发生重大变革的时代,有意识的宣传痕迹过于明显反倒会引发受众的反感。在艺术生活化的今天,不论是自然状态,还是现实生活,抑或是艺术领域,大众都在追求一种真真切切的存在状态——诗意地栖居。也就是说,在现代生活中,人们自觉和不自觉地最求美的境界,将美的元素融入自然生态、房屋建筑、家具服饰、人际交往、一草一木、一言一行都打上了文化、理想和价值的烙印。用大美育的观念,引导大众以审美的态度来面对生活,构建美的心态、美的境界,需要用美的话语走进大众以提供美的体验,感染大众以激发美的情感,影响大众以促成美的行为。这本身就是无意识宣传的一个重要途径,或者说,这是审美化的无意识宣传,就是要让人们的生活充满美,让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审美化话语无处不在,最佳的状态是淹没刻意得了无痕迹,这就是无意识呈现。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介入模式时,运用审美化的无意识宣传,主要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进行审美化的转化,这种转化主要是形式上的转化。换言之,審美是形式,政治是内容。转化出的审美形式应当符合大多数人的审美习惯、审美兴趣,应当以“接地气”为主要特色,不宜过度追求“高大上”。近些年来出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画等即属这方面的典型表征,一些弘扬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的影视作品也是这种转换的典型表征之一。在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文化语境之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形式,还需结合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以及人们的审美习惯、审美兴趣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发展创新。当然,在进行这种审美化转化的同时,要克服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弊端,“把其中的工具理性、资本的逻辑对人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7];另外,不能完全排斥有意识宣传,要利用它的组织性、系统性引领无意识宣传,保障审美化的无意识宣传有序、有理。总之,要通过审美化的无意识宣传和有意识宣传相结合,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话语对日常生活的介入更加内隐化、更加有可接受性。
三、营造仪式感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仪式通过象征性的文化符号传达某种文化价值与精神,使社会成员通过参加仪式活动产生敬畏、震撼、感动等情愫,从而对仪式所内蕴的文化产生认同感,唤醒集体记忆,营造一种传承某种民族精祌的文化氛围,同时也能产生一种社会整合效应。“仪式通常是指在一定的场合进行的、主题明确、具有专门规范化程序的活动。仪式以文化为载体,由文化传统所规定的特有的情景与学习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实现青年学生的道德体验,满足其道德学习过程,完整心理因素参与的需要,为道德内化创造了最有利条件,是一种促使参与者形成某种思想品德的实践活动,具有显著的教育意义。”[8]仪式中各个程序、表现方式等均具有较强的审美属性,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介入过程中,可以将仪式作为一种配套的美育手段,即充分发挥仪式这种实践性较强的话语形式的作用,做好仪式教育,通过集中的话语形式营造一种特定的文化氛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含蓄地融入其中,以此感染受教育者,使其激动起来,达成情感上的认同,完成价值取向上的引导和强化。2014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9]如何能够达到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在人们的生活中如影随形呢?如遇到端午节、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纪念日,这些重大的时间节点时,深入挖掘其价值内涵,运用各种文化形式举办纪念活动。除了这些国家层面的仪式,还需要社会组织、媒体、家庭以及个人层面的仪式,而后者往往属于隐性教育方式,其渗透性和自主性更强,更容易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并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日常生活中的过马路,红灯时即使没有车经过,我们也停下脚步等待绿灯。这是遵守规则,也是一种自律,但如果将其视为一种仪式感的生命体验和个体存在方式,就会让人更容易自觉地接受与遵从,因为这种行为变得不再是被动地隐忍与屈从,而是主动地体验与崇敬。仪式感不仅可以利用时间节点的本质内涵来打造,还可以通过空间的布局形成庄严、崇高、和谐、唯美等情感体验,比如可以利用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广场建筑等公共场所,通过举办书友会、演唱会、音乐会、街头艺术、快闪等活动,营造仪式感的体验环境,使参与者直接与大师对话、与伟大对话、与高尚对话,运用意境理论、共鸣理论、接受美学等美学原理,让人们在这样的氛围中感受美的作品,体验美的情感,开阔审美视野,培养高尚意趣,从而塑造、完善积极的人生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念。
四、 构建主流价值观社会认同的审美化环境
营造体现传统文化传承、新时代特征使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文化环境,是话语介入能达到的效果。让大众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充满核心价值观的话语,这种话语不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不论是具象的还是抽象的,不论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总之,让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无处不在,成为大众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惯常的、不可或缺的元素,这就是在构建我国主流价值观的社会认同环境。这种认同环境也可以实现审美化,即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爱美崇善的文化环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介入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营造具有直观、感性、真切的情感体验环境,使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充满乐观向上、爱美向善的感染力,让全体社会成员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主流审美观价值观的影响,在情感上贴近,在心理上认同,在行动上响应,使真善美的社会环境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
在这方面,具体包括两种策略。一是积极引导。在对大众进行美育的过程中,相较于直接宣传,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就显得不漏痕迹,而且影响深入。积极运用“沉默的螺旋”理论,壮大专业网络评论员队伍,培养忠于党和国家的意见领袖,特别是要鼓励专家学者将视野扩展到网络,主动投身网络文化建设和思想舆论引领,倡导积极健康的审美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话语,可以以人们都能接受的审美形式介入到人们的生活中,使普通网民达到情感上和思想上的认同,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多元网络思潮的统领作用。二是完善制度规范。除了需要加强引导力,培育踐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需要有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以便更好地引导人们审美判断、价值判断、规范行为的取舍。因为只靠价值认同、信仰力量、个人修养、思想宣传是不够的,要超越道德的底线,用制度来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只有贯穿、融入到制度体系中,才能获得人们的坚定认同;只有强化制度保障机制,才能扎实推进”[10]。在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社会公德、家庭道德中贯穿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使人们敬畏规则、信任规则、遵守规则,将制度的外化约束转化为内在的自律自觉,这样长期的积淀就会成为行为习惯。除了立规矩,建立奖惩机制对认同环境的构建也非常重要。奖励、惩罚、褒扬、贬斥体现的是官方的、主流的、大众的舆论倾向。不论是哪一种制度,都不能单纯地依靠它们发挥直接的作用,而是要让它们与价值观的建设相融合。在价值观的话语以审美化的介入方式影响人们时被内化,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绝对命令”。当然,这种积极的话语介入形式,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全社会共同努力,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奖惩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标尺来衡量、评判大众的价值实践;又需要宣传、文教部门立足于人们的审美习惯、审美兴趣和审美需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同时,还要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这方面传统主流媒体一直恪尽职守,塑造先进典型,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弘扬主旋律。新媒体在这方面则表现得良莠不齐,一方面主流媒体要积极占领新媒体,扩大正面声音;另一方面,要形成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每一个网民都有义务和责任积极维护。对于网络的治理,同样需要制度的保障。比如,在发生网络集合行为时,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及时作出反应,对造谣生事者、借机炒作者、触犯他人权利者予以处罚,对违法网站进行查封,并将结果公布于众。
参考文献:
[1]席勒.美育书简[M].徐恒醇,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4:97.
[2]邹建达.多维视野下的新闻话语分析——兼论话语分析在中国新闻理论研究中的运用与拓展[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133-138.
[3]费尔克拉夫.话语与社会变迁[M].殷晓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3:1.
[4]陈卫星.传播的观念[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41.
[5]张永红,殷文贵.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大众化向度[J].理论界,2016(11):1-7.
[6]默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M].唐少杰,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790.
[7]于建玮,赵丽丽.日常生活审美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5(1):44-48.
[8]钱铮.仪式教育在高校共青团工作中的应用与探索[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5):18-20.
[9]习近平.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N].人民日报,2014-02-26.
[10]邢文云.把握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着力点[N].人民日报,2014-03-20.
作者简介:赵丽丽,硕士,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宣传中心编辑。研究方向:传播学、文艺学。
于建玮,博士,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师,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美学、文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