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
摘 要:在校园体育课伤害事故的处理中,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多推崇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但近几年校园安全事故纠纷并没有得到合适的处理,体育教师在过错推定责任下变得举步维艰。本文运用案例分析法、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等方法,阐释法律实践领域的内在逻辑发展规律,并通过对相关法律的研究,根据体育课教学的特殊性分析其安全事故不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的原因,探讨保护体育教师合法权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认为:在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中过错推定适用范围过大,责任主体指向不明确,归责原则混乱。提出应适度使用过错推定原则,明确推定责任主体,区分侵权责任类型并完善相关判定标准细则。
关键词:过错推定;体育教师;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2-7475(2019)11-108-01
1过错推定责任概念及在责任法中的意义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2款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侵权人在没有证明举证的情况下被推定须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责任。推定过错是由法律特别规定,有特殊的适用范围,教育机构就是在特别规定中。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本身并没有问题,甚至在侵权责任法中有重要的意义,但在适用范围和使用条件上存在一定問题。过错推定原则是对一方相关未知的事实进行必要的推定,规定本意是保护特殊情况下的被侵权方,是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属救济要义。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将弱势群体的范围看的过大,而且有自主的相对比较倾向,不否认弱势本身就是相对于优势,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在适用时不可过度依赖。
2过错推定适用问题分析
2.1过错推定主体不明
过错推定表现为责任主体的举证责任,但发生体育事故后,责任主体究竟是学校还是体育教师。虽然在相关案例中表现大多为对学校责任的过错推定,但实际的举证行为却需要由体育教师完成,过错推定的使用前提条件是存在侵权行为,就学校和学生的关系来分析,是否存在监护义务。目前学界就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有监护关系说、监护代理关系说、特别权力关系说、契约关系说等不同的几种观点。就学校的法律地位来说是学校作为法人的地位,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就教师个体而言是否有承担法律上的关系过渡,在过错推定中往往将责任划分给体育教师。体育教师往往不堪举证重负而选择直接承担过错推定带来的责任。学校法人与企业法人不同,并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等商业活动,不像企业或公司等主体有其独立的承担责任的机构,具备相关过错推定带来的责任承担。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决定学校应对学生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同时还有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在使用过错推定原则时应有所指向。
2.2过错推定归责标准不明确
这种责任的划分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若没有能力为自己举证,就会被推定过错。所指证的内容不能由原告一手指认,相关指认必须有明文规定侵权,也就是归责标准符合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法定化有利于行为人合理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目前过错侵权责任具体包括:过错、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简单可以概括成一句话:如果没有某人的某种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就不会有侵权责任。但是缺乏法定化,怎样的过错或怎样的因果关系是属于归责体系中的,尚没有针对的明确标准。
3在过错推定视角下如何保护体育教师合法权益
3.1明确过错推定责任主体
实际上民间普遍认为将孩子送到学校以后监护职责就自然由学校承担,学校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主体。但其实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人身方面的保护职责只是一种教育和管理的职责,实际上体育教师对于学生应具有注意义务,而不是保护义务,这种管理职责和监护义务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在校园体育课安全事故中应将学校侵权责任和监护人责任分列,明确学校使用过错推定举证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受到被侵权方对监护责任方面的指控。学校法人应承担自己的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表现为法人独立承担责任,但在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法人之间都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也就是说在学校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教授职工、学生不承担学校的民事责任,下级法人只承担自己的行为所引发的责任。那么我们就应明确在制定过错推定原则时主要是针对教育机构,是上级法人的民事责任,所以在审判相关校园体育课安全事故首先应明确过错推定责任主体,如果是教师行为带来的侵权责任,由教师个人承担应有责任而不能再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3.2完善过错推定规则标准
首先所有的过错责任都需要依据一定的过错推定规则才能确定,必须符合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对于过错推定规则标准的完善首先需要具有体育专业基础的法制人员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形成原因来进行分析,以及事故的构成要件与体育教师的行为存在多少联系,出具一份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不同类型的责任有其各自不同的相应法律特征和认定方式,以此来确定过错推定的标准。而不是仅仅由法院推定过错,学校和教师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责任就需承担责任。依据完善的规则标准来进行法律审判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限制过错推定原则的过度使用,保障体育教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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