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胜强
摘 要:近年来,我国在教育事业实行了大幅度的改革,督促课堂教学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实现优化。高中信息技术的教学以培养学生在信息技术方面的技术能力与概念认识为主要目的,需要充分改善教学方式以帮助学生进行学习。本文从分层合作学习法的角度,探讨在信息技术教学中以小组学习形式实现教学效果提升的可能性,以帮助对高中信息技术教学的发展探讨。
关键词:高中教育;信息技术教学;分层合作学习
引言:
在高中信息技术科目的教学中,对学生主体性的强调是一大趋势,分层合作学习法是以精心设计后的小组学习的形式促进学生在信息技术的概念学习方面效率的改良思路。在具体实行前,必须对现行的高中信息技术的教学体系中,尤其是在合作学习的层面上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现存问题
(一)合作学习程序混乱
在现行的合作学习过程中,在信息技术的分工过程中,对于学习程序上的调配认识极度混乱,学生在合作过程中无法对小组工作进行合理的先后调配,使合作无法按教师预计进行。
(二)合作分工不合理
在小组中各个學生所履行的任务方面,分工不明确的问题较为明显,合作分工的不合理使得部分学生甚至未在学习中进行工作,大部分的任务被集中至小组长一人身上。
(三)合作团结程度不高
学生的小组分工是对学生团队精神的考验,若团队成员无法团结一致,将对于整个团队的学习进度造成阻碍。使高中信息技术的程序编写等需要高度配合的任务无法以统一的方向实现学习建设。
二、完善措施
(一)明确学习流程,理清纵向层次
高中信息技术在教学上呈现高度的规范化与程序化的特征,在学生课程程序设计方面需要严格依照逻辑分析、程序结构设计、程序编写、程序检验等工序,以高度客观的评判来界定信息技术的课程任务的完成。在传统的信息技术教育中,通常以教师一对多的形式完成对学生以个体形式参与的课堂作业的批改,再进行一对一的错误修正与指导。该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在于对教师指导量的过度增加,使得信息技术课堂教学的时间虽然能够通过系统批改缩减时间,但在教师具体辅导方面无法达到高效的指导。而小组学习则是解决该类问题的良好思路,但学生若无法贯彻信息技术的教学任务在时间次序上的纵向层次,将会使学生的小组学习变得混乱无序,违背分组教学提升信息技术教学的效率的初衷。因此,要通过对小组长的妥善沟通,强化学生自学小组在分析、设计、编写、检验的基础步骤上的任务分层实施,保证信息教育课堂有效性得到切实提升。
(二)明确角色分工,理清横向层次
学生学习小组的最大问题在于缺乏对团队的统一领导,小组长本身作为学生的一分子,其威信力相对于制度规定的班级委员等职务带来的对小组学习的影响力是薄弱的。这使得在实际的信息技术学习过程中,一方面组员对于小组长所规定的任务分工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质疑,容易阻碍小组任务的执行;另一方面,小组长的领导水平也会严重影响学生学习小组的工作效率与工作方向,当组长所规定的分工的角色所涉及的分工之间存在较高的工作重合时,就会造成学习时间成本的浪费,组员之间对于相同模块的分歧也会造成团队内部的矛盾激化,妨碍合作学习的进行。因此,教师需要引导进行对学生学习小组的分工角色的职务划分,对策划、设计、编写、检验、优化等任务模块进行合理的调配,尽可能使学生分配到的角色能够在小组学习的任务进行的时间段中尽可能多的时间里能够参与进工作中,避免某一学生在前期工作过度操劳,而在后期检验阶段逐渐边缘化的局面的出现。对于学生团队的成员分工任务的横向结构设计,是协调小组学习的任务执行的有效方式。
(三)强化团队意识,加强团队凝聚力
团队意识对于学生自主学习小组的意义至关重要,在学生具备高度的团队精神的情况下,能够保证学生对高中信息技术教育的任务持以较高的认同感,使得小组学习得到更高效的执行。反之,当团队缺乏凝聚力,教师布置的任务将难以得到学生的重视,组员之间容易出现相互推诿、执行拖沓的现象,使得信息技术的学习任务进行受阻。高中信息教师要重视对学生团队精神的教育,强调学习的体验性,弱化学习的任务感,降低学生对于教师所布置的作业的抵抗心理,让学生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学习任务中。同时,要强调学生的小组工作中的团队分工的正式性,要强化学生对于团队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其心中的团队工作的仪式感。同时,对于优秀的学习作业,要对整个学习小组的同学进行表扬,增强学生对于信息技术的合作学习的参与热情与积极性,强化学习小组成员间的团结程度,提高团队的向心力。
结束语:
高中信息技术的教学中,对于学生合作学习的层次结构,要以课堂任务的执行流程、学生团队的分工模式进行基本的构建指导,实现学生在合作学习中的效率提升,最终通过教师的肯定,实现对学生团队合作精神的引导与合作素质的培养。
参考文献:
[1]佚名. 合作学习策略在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的有效应用研究[D].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7,67(23):38-39.
[2]董书情. 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网络合作学习的应用研究[J]. 好家长,2017,67(51):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