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的阶层流动性差异
——基于Neumark方法的分解

2019-09-02 11:21张书博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阶层流动性劳动力

陈 卓,张书博

(1.南京审计大学 政府审计学院,南京 211815;2.上海财经大学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3)

一、引言

市场可以分为物质市场和地位市场两个市场,这两种市场分别有着不同的激励结构。物质市场上的产权占有结构和地位市场上的社会等级结构,这两种激励结构之间的互动推动着社会层级结构的演变(唐世平,2006)。一方面,物质市场上的产权占有结构形塑着地位市场上的社会分层体系,如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社会资源由国家集中控制,并按“身份制”方式实施计划行政配置。而改革开放后,社会资源逐步分散,并以自由选择的市场方式进行配置。另一方面,地位市场上的社会等级制度又是一国资源与产权分配的基础与制度前提(林光彬,2004)[1-3]。

值得注意的是,户籍制度是我国所特有的一项带有等级分类标识的制度安排,将我国分为城市和农村两大利益群体,组成了我国最为基础的社会等级结构。户籍制度是我国在实施赶超战略过程中构建“农业补贴工业”的发展模式所必需的一项制度安排,其从制度上阻止了劳动力要素从相对受损的农村地区向受益的城市地区的自由转移,从而以行政管制的手段实现了地理上的城乡分割,这也构成了社会等级结构上的一种管制性分层(陆铭等,2011)。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对人口流动的行政管制逐渐放松,再加上城市中工业部门生产剩余对劳动力更高的边际收益加成,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人口流入城市内部,在一个包容性的内部劳动力市场上和城市劳动力群体共同竞争来参与利益的分配。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将整个劳动力市场分割为主要和次要两个市场,主要劳动力市场通常称为一级劳动力市场,一般拥有较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工资水平和较完善的福利保障条件;次要劳动力市场通常称为二级劳动力市场,一般工作环境较差、福利待遇和薪资水平相对较低(Todaro, 1969)[4-6]。

表面上户籍制度的作用似乎已经弱化了,但由于这两个不同的利益群体在谈判地位和政策影响力上严重的不对等使得户籍制度的影响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消除,而只是由户籍制度所造成的城乡分割更加隐性化[7]。新的分割机制主要是通过一些偏向型的社会政策来实现对不同身份属性人员的歧视性识别,从而衍生成一种像“城市折叠”一样的内部空间上的分层。具体表现为农村户口的劳动力多进入城市非正规部门,而拥有城市户口的劳动力则偏向于正规部门就业,形成了一种新的分割群体,而这两类分割群体在工资收入、社会保险享有和权益保障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想破解这种分割状态,实现从要素驱动的刚性增长向效率驱动的弹性增长的转变,就必须打破社会阶层流动中的制度结构性壁垒,扩大人力资本分层所占的比重,从而激发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流动性。因此,研究社会阶层流动中带有歧视性的制度结构因素对于加快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基于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这两类就业群体的分割视角,探讨了制度性歧视在两类群体间阶层流动性的差异。

二、理论回顾

非正规就业作为城镇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存和生活状态的改善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已有研究发现非正规就业者的工资水平、福利状况和工作稳定性均显著低于正规就业者,而工作时间普遍长于正规就业者(吴要武、蔡昉,2006)。造成非正规就业者收入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其与正规就业者在教育回报率和经验回报率的差距在不断扩大(常进雄、王丹枫,2011),特别是在工资分布的中低端,歧视等非市场因素是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而在工资分布的高端,工资差异主要来自于教育和经验等个人禀赋差异(魏下海、余玲铮,2012)。另外,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内部的收入不平等程度要高于正规就业者(薛进军、高文书,2012)。同时,随着流动人口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的市场分割和对非正规就业者的歧视持续恶化(杨凡,2015),导致这种收入差异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王庆芳、郭金兴,2017)。另外,还有不少研究发现非正规就业显著降低了劳动者的主观幸福感(王海成、郭敏,2015),同时也会对居民的社会融入程度造成损失(张抗私等,2016)[8-16]。

社会阶层可以从三种不同的理论视角展开定义,一是依据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来定义的马克思主义,二是按照财富、权利和声望为综合指标来划分的韦伯主义,三是基于社会劳动分工来界定的涂尔干主义。阶层流动则是指社会阶层在不同水平间的运动,如果把社会成员的一生看成是一场马拉松比赛,每跑一段都会有人掉队,社会结构由此出现了断裂。阶层流动性描述的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其影响因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察。

首先,市场化对社会阶层流动有着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制度性变迁过程中。当然,阶层流动性固然取决于经济技术状况和机制基础,但同时也受到政治社会利益以及文化传统的强大影响(李路路,2002)。因此,在融入了社会、政治、文化的逻辑以及权力的实施等元素后,市场化对阶层流动性的影响机制就变得更为复杂。如“权力衍生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再分配权力、寻租能力和市场权力共同决定着人们的收入分配,从而构成了阶层分化的动力基础(刘欣,2005)。也有学者认为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型会使社会排斥机制从“体制排斥”转向“市场排斥”,而这种机制的转变有助于提高我国的阶层流动性(李路路、朱斌,2015)。其次,生产力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是阶层流动的基础,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必然会引起社会地位的增加或减少,进而带来社会阶层的流动。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产业结构的深刻调整,二、三产业的比重发生变化,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职业结构趋向高级化,进而引发社会阶层的重组。而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工业部门的结构比例也会发生调整,现代工业部门的比重会逐步上升,会引致社会就业结构的重置,从而带动以职业为基础的社会阶层的流动。另外,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于个体的地位获得也具有深远的影响,强调人的求职、流动等社会行为可以依据人的不同的属性进行解释。功能主义理论认为,社会职业对专业技术要求的不断提高是高等教育在阶层流动中起重要作用的先决条件,冲突主义理论则认为高等教育是获得特殊身份文化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成员在开放的工业社会中从底层向上层流动的重要阶梯(Collins, 1971)。“弱关系”理论认为,由于“强关系”是在经济特征相似的个体间发展起来的,因此通过“强关系”获得的信息重复性很高,而“弱关系”是在社会经济特征不同的个体间发展起来的,它将处于不同社会等级的人们连接起来,因此更容易引起社会的阶层流动(张文宏,2003)。社会资源理论进一步提出由于“弱关系”连接的人们在阶层地位和社会资源占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可以通过“弱关系”的汲取,共享网络中其他阶层成员的资源即社会资源来实现自己阶层地位的上升流动,从而引起社会的阶层流动(林南、俞弘强,2003)。“强关系”理论则认为在中国,要想找到理想工作,实现阶层流动,“强关系”比“弱关系”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Bian, 1997)[17-24]。

由上述文献可知,现有研究注意到了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之间的多重差异,但关注的范围多集中于工资收入、主观幸福感以及社会融合等方面,鲜有文献从阶层流动性的视角展开讨论。本文将进一步探讨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群体之间在阶层流动性上的差异,有助于拓宽当前的相关研究视野。

三、数据与模型

(一)数据来源与概念界定

本研究采用的数据是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负责实施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3年度调查数据,该数据覆盖了全国28个省级行政区,一共调查了480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调查25个家庭,每个家庭随机调查1人,总样本量约为12 000个,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

参考屈小博(2012)的界定方法[25],本文对非正规就业的界定从“部门特性”和“岗位特性”出发,将非正规就业者分为自我经营者和非正规受雇者。其中,非正规受雇者主要通过4个指标来识别:(1)工作身份是单位或个体雇员,且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或者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的;(2)工作身份为单位或个体雇员,且工作单位人数为1人或7人以下的;(3)无固定雇主的受雇者;(4)工作身份是单位或个体雇员,同雇主签订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另外,如果就业者的工作身份是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则定义为正规就业者。

(二)变量说明和量化

1.阶层流动性。对于阶层地位的测量方法主要有主观法、客观法和综合法三种(彭希哲、任远,1998)[26],本文采用主观的测量方法,将被解释变量定义为预期阶层地位的变动情况,2013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将社会阶层地位分为10个等级,问卷要求被调查者在数字1到10之间选择,1代表最底层,10代表最顶层,数字越大表示社会等级越高,如图1所示。通过问卷调查10年后你认为自己将处于哪一阶层和现在的阶层对比来分析,将10年后所处阶层等级与目前所处等级之间的差值作为个体的主观阶层流动性指标。

图1 阶层等级图

2.工业化指数。工业化是一种过程:首先,制造业活动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提高了;其次,在制造业和第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人口比例一般也有增加的趋势;最后,人均收入会增加(崔向阳,2003)[27]。本文以此为依据,分别选用了产业结构指标非农产业产值比重、就业结构指标非农产业劳动力比重和收入水平指标人均GDP作为主要变量,数据均来源于2013年的统计年鉴,并通过主成分分析法构建覆盖这三个变量的综合指标即工业化指数来反映我国各省的工业化进程。

3.社会资本变量。社会资本是个人通过体制化的社会关系网络所能获得的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个人社会资本的多寡取决于其网络规模的大小和网络成员靠自己的权力所占有资源的大小(赵延东、洪岩璧,2012)[28]。由于社会资本在不同的阶层或团体之间的分配是不均的,而且社会资本的资本维度和影响机制又是无法精确考究的,因此本文结合2013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数据,选择“您认为在您14岁时,您的家庭处在哪个社会等级上?”列项作为度量其社会资本的变量。

4.其他控制变量。本文还加入其他一些控制变量,主要包括性别(虚拟变量,男性为1)、年龄(连续变量)、婚姻状况(定类变量,划分为未婚、已婚和离异)、受教育程度(定类变量,划分为初中及以下、高中、大学和研究生及以上)、健康状况(定类变量,划分为很不健康、比较不健康、一般、比较健康和很健康)、政治面貌(虚拟变量,党员为1)和户籍变量(虚拟变量,城市户籍为1)。其中户籍变量需要说明,由于2013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数据中包含居民户口这一新的类别,本文将居民户口中以前是农业户口的归并到农业户口,将居民户口以前是非农业户口归并为非农业户口进行处理。

(三)阶层流动性机制分割

由于城市内部劳动力市场上的制度歧视而造成的不同户籍属性的劳动力在就业方式上存在分割,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这两种不同的就业方式构成了一种就业路径的锁定机制。这两类群体在工资收入、社会保险享有和权益保障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但更为重要的是造成了阶层流动性决定机制的分割。也就是说,这两类群体面临着不同的阶层流动性机制,可以通过对正规就业群体和非正规就业群体分别进行OLS回归来比较其阶层流动性机制之间的差异性,估计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的结果可以看出,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群体所面临的阶层流动性机制是不同的,非正规就业群体的阶层流动注重的是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水平、户籍、阶层等级和工业化指数等方面,而正规就业群体的阶层流动主要是由年龄、阶层等级和工业化指数所驱动的。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在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分解的基础上来考察制度歧视因素所造成的分割力度,进而为深化制度改革提供参考。加快消除制度歧视壁垒,从而提高社会流动性,激发创新动力和社会活力。

表1 阶层流动性机制估计结果

注:括号内为t统计量,③ 、② 和① 分别表示在0.1%、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

(四)方法与模型

目前关于分解的方法可以分为均值分解法和分布分解法两种,Oaxaca-Blinder分解法是最基本的均值分解法,最早是由Oaxaca在研究男性和女性工资差异中各因素的影响力度时使用的(Oaxaca, 1971)。几乎在同一时间,Blinder也提出了这种方法,因此学界统称其为Oaxaca-Blinder分解法(Blinder, 1973)。由于选取基准不同,指数基准问题由此产生,解决该问题的一个关键,就是寻求或构建单一的无歧视状态下的工资结构。后来的Cotton分解法和Neumark分解法从不同的视角解决了指数基准问题,而Brown分解法解决了部门选择问题(葛玉好、赵媛媛,2011)。有研究认为Neumark分解包含更多的样本信息,可以提高实证分析的可靠性并超越传统分割估计区间,与其它分解方法相比具有优越性(郭继强、陆利丽,2009)[29-32]。鉴于此,本文采用改进的Neumark分解法来考察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的阶层流动性差异。

假设,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两个群体的阶层流动性差异可以表示为:

R=E(Yf)-E(Yi).

其中,f和i分别代表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并假定阶层流动性模型可以表示为线性模型,即:

接下来分为两种不同的分解结构,也就是指数基准的问题。

其中,等式右边第一项为对正规就业群体的反向歧视造成的差异,第二项为无歧视状态下个体特征造成的差异,第三项为对非正规就业群体的直接歧视(郭继强等,2011)[34]。本文通过这种分解思想的运用来考察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群体的阶层流动性差异,并揭示其由于制度歧视所造成的差异力度。

四、分解结果

本文使用三种不同的基准(以正规就业群体为基准、以非正规就业群体为基准和以混合样本数据作为基准)来对比研究阶层流动性差异中个体特征差异和制度歧视差异的构成,具体分解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结果可以看出,正规就业群体比非正规就业群体的阶层流动性高出0.14,可以分为可解释部分(个体特征差异所造成的)和不可解释部分(制度歧视造成的)。以正规就业群体的阶层流动结构为基准,可解释部分为0.05,不可解释部分为0.09;以非正规就业群体的阶层流动结构为基准,可解释部分的差异为0.18,不可解释部分差异为-0.04。因此,以不同的样本群体为基准会存在对歧视估计的偏差,制度歧视造成的差异应该位于(-0.04,0.09)的区间内。

进一步地,我们以混合样本数据为基准构建无歧视的阶层流动结构,并分为控制群组变量和不控制群组变量两种情况, 对两类全体阶层流动性差异再次进行分解,阶层流动性总差异中可解释部分与不可解释部分总差异构成如表3所示。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群体的阶层流动性差异中由制度歧视所造成的差异在40%左右,而由于个体特征所造成的差异在60%左右。

表2 阶层流动性差异分解结果

注:括号内为t统计量,③ 、② 和① 分别表示在0.1%、1%和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

表3 阶层流动性差异汇总结果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首先从制度歧视出发论证了我国城市内部劳动力市场上存在就业路径的分割现象,即多数城市劳动力从事正规就业,而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受到身份的歧视性排斥而流向非正规就业。这两类就业分割群体不仅在工资收入、社会保险享有和权益保障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更为重要的是其在阶层流动性方面也存在着差异,利用2013年中国社会综合调查数据(CGSS)研究发现,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群体之间的阶层流动性差异为0.14,即正规就业群体相对于非正规就业群体而言,其阶层流动性要高出14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通过Neumark分解法对其阶层流动性的差异进行分解,得出两者之间阶层流动性差异的60%是由于个体特征差异造成的,而有40%左右是由于对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制度歧视造成的。因此,对户籍制度行政管制的放松,并没有使户籍制度的影响得到消除,而使依托于户籍的身份界线更趋隐性化,这种身份歧视更多的是一种内嵌于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之中的隐性歧视。本文的研究发现对于加快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意义。

首先,更加注重包容性发展,提高社会流动性。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内部出现了一种“伪城镇化”的现象,即农村户籍劳动力与城市户籍劳动力在就业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户籍,如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这两类分割群体不仅在群体之间存在着流动性阻碍,在群体内部也存在着流动性的差异。在新时代下,我国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艰巨任务,经济下行风险和社会稳定挑战都迫切要求提高社会层级之间的流动性,这就需要我们在城市化进程中更加注重包容性发展,弱化带有制度歧视性的群体分割。

其次,更加注重户籍人口城镇化,弱化户籍隐性歧视。一直以来,户籍制度形塑着我国的社会阶层体系,在城镇化过程中,虽然户籍制度的行政管制力度在逐步放松,但依托于户籍制度发展起来的各种歧视性就业政策、社会分配政策仍然是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在新时代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我们要更加注重户籍的城镇化,从根源上实现户籍属性的统一,进而打破户籍隐性歧视存在的制度根源,提高阶层流动性。

最后,更加注重提升人力资本在社会差异中的贡献力度。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定程度的社会差异是有益的,有助于激发社会活力,但这种差异必须保证其可通过后天的努力来缩小,否则的话,这种差异就是有害的。在任何国家都存在制度因素所导致的差异,这种差异本身所具有的先天性或强制性才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最大阻力。而在我国,表现最为明显的是粘附于户籍制度上的制度歧视所造成的差异。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弱化制度歧视所造成的社会差异,提升人力资本在社会差异中的贡献力度,进而释放流动性。只有不断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才能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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