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凤
[摘要] 目的 探讨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并分析其产后出血发生情况。 方法 选取2017年2月—2018年5月该院收治的妊娠期糖尿病孕妇82例为观察组,另选取同时期在该院孕检的正常孕妇64名为对照组,对比两组孕妇临床资料,包括产次、孕次、年龄、巨大儿生产史、不良孕史、妊娠期糖尿病史、糖尿病家族史等,对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进行单因素及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并对比两组产后出血发生率。 结果 经单因素分析显示,年龄≥35岁、孕次≥3次、孕前BMI≥24 kg/m2及存在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高(P<0.05); 经Logistic多因素分析显示,孕妇糖尿病家族史、孕前BMI及年龄是引发妊娠期糖尿病的独立危险因素(P<0.05);观察组孕妇产后出血、羊水过高、胎膜早破发生率及剖宫产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 结论 妊娠期糖尿病孕妇产后出血发生率高于正常孕妇,诱发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较多,应根据相关危险因素值得干预措施,以预防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改善妊娠结局。
[关键词] 妊娠期糖尿病;危险因素;产后出血
[中图分类号] R714.25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062(2019)05(b)-0036-02
妊娠期糖尿病是孕妇妊娠期常见的并发症之一,主要是指孕妇在妊娠前不存在糖尿病,在妊娠期首次发生的糖代谢异常[1]。近年来,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高龄产妇的增多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呈逐上升的趋势,该病不仅会对孕妇自身健康造成影响,还会引发新生儿窒息、胎儿早产、巨大儿、胎儿宫内窘迫等不良新生儿结局,对母婴安全造成不良影响[2]。因此,如何有效的预防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改善妊娠结局一直是产科医师关注的重点。该研究主要是对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进行探讨,并分析其产后出血发生情况,现分析2017年2月—2018年5月间该院收治的妊娠糖尿病孕妇82例的临床资料,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该院收治的妊娠期糖尿病孕妇82例为观察组,纳入标准:①均符合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3];②对本研究知情同意。排除标准:①伴其他妊娠期并发症者;②伴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③不能正常沟通者;④伴有先天性心脏病者。另选取同时期在该院孕检的正常孕妇64例为对照组。观察组孕妇年龄24~45岁,平均年龄(33.98±2.72)岁,孕周为24~35周,平均孕周(31.42±5.19)周。对照组孕妇年龄23~42岁,平均年龄(31.38±3.14)岁,孕周为25~35周,平均孕周(32.19±5.63)周。两组孕妇年龄、孕周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通过直接询问和查阅病历资料获得研究对象的一般资料,包括产次、孕次、年龄、巨大儿生产史、不良孕史、妊娠期糖尿病史、糖尿病家族史等。孕前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BMI)、胎儿健康体检及是否出现产科疾病,常规产检及查阅临床资料获得,检测项目包括血型、全血细胞分析、尿常规、血糖、血压、心电图、脉搏检测等。
1.3 观察指标
对比观察组与对照组孕妇一般资料的差异,对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进行单因素及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并对比两组孕妇产后出血、羊水过多、胎膜早破、剖宫产率对比。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经χ2检验处理计数资料,以%的形式表示,经t检验处理计量资料,以(x±s)的形式表示,与妊娠期相关的危险因素多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妊娠期糖尿病单因素分析
经单因素分析显示,年龄≥35岁、孕次≥3次、孕前BMI≥24 kg/m2及存在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妊娠期糖尿病相关因素多因素分析
经Logistic多因素分析显示,孕妇糖尿病家族史、孕前BMI及年龄是引发妊娠期糖尿病的独立危险因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妊娠结局对比
观察组孕妇产后出血、羊水过高、胎膜早破发生率及剖宫产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3 讨论
妊娠期糖尿病是发生在妊娠期的一种糖尿病的特殊类型,多发生在中晚期,随着孕妇孕周的不断增加,孕妇体内孕酮、雌激素等多种抗胰岛素样的物质水平不断升高,致使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不断降低,因此孕妇对胰岛素的需求量增多,导致糖代谢失常,最终使得孕妇体内血糖水平升高而引发妊娠期糖尿病[4-5]。妊娠期糖尿病是一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具有复杂的发病过程,是一种妊娠高危因素,能够对母婴结局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临床工作中应找出引发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根据相关危险因素进行提前预防干预。
该研究中通过单因素分析显示,年龄≥35岁、孕次≥3次、孕前BMI≥24 kg/m2及存在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率高,在进一步多因素分析中显示,孕妇糖尿病家族史、孕前BMI及年龄是引发妊娠期糖尿病的独立危险因素。根据相关研究显示具有糖尿病家族式女性在妊娠期发生糖尿病的危险性显著高于没有糖尿病家族史者[6];且糖尿病具备母性遗传特征,因此具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在妊娠期发生糖尿病的危险性增高。孕前BMI作为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主要是因为BNI是衡量肥胖的有效指标,对于体重指数较大者极易出现胰岛素抵抗和葡萄糖不耐受,因此肥胖的孕妇在妊娠期发生糖尿病的危险性增高。高龄是全球公认的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随着孕妇年龄的升高,其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性越高。在对本研究孕妇妊娠结局分析中显示, 观察组孕妇产后出血、羊水过高、胎膜早破发生率及剖宫产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说明妊娠期糖尿病能够引发不良妊娠结局,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此类孕妇存在严重的胰岛素分泌紊乱,对体内的脂质代谢产生影响,并使血管受到损伤,导致血管内皮细胞的通透性增加,进而发生妊娠期并发症的危险性增加,同时孕妇血糖的不断升高,使得羊水中的含糖量升高,极易引发胎膜早破及早产。
综上所述,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因素较多,会产生不良的妊娠结局,导致产后出血发生率升高,因此在临床工作中应该加强对其危险因素的监测,孕妇应定期到医院进行孕前检查,肥胖的孕妇应适度控制饮食,调整饮食结构,并进行适当的运动,以预防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改善妊娠结局,做到优生优育,对于已经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应对病情进行密切观察,做好有效的控制,以降低不良结局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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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苏日娜,朱微微,魏玉梅,等.北京地区妊娠期糖尿病发病情况及妊娠結局的回顾性调查[J].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16, 19(5):33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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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9-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