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供给侧改革不仅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能,也为保险行业提出了“补短板,调结构”的要求。随着保险业蓬勃发展,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逐渐丰富、健康管理与风险补偿逐渐结合、税优型产品逐渐出现。然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领域仍处于发展初期,在产品供给端存在同质化严重、保障能力有限、服务内容单一等产品创新困境,并难以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的健康风险保障需求。因此需要政府和行业合力,通过优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合作,破解商业健康保险的创新困境并鼓励产品创新,从而加快保险行业供给侧改革步伐,使商业保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创新困境
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中着重指出,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至今日,中国经济已经进入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阶段,而作为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保险行业,则是供给侧改革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随着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商业健康保险在民生领域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然而,虽然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迅速、产品数量逐渐丰富,但仍存在产品同质化严重、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若要解决商业健康险发展面临的问题,其关键就在于通过有效的产品创新,增加保险产品的有效供给。因此,文章以保险供给侧改革为背景,探析我国当前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创新困境,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一、我國商业健康险产品创新现状
(一)保障范围逐渐丰富
首先,占据商业健康险主流地位的传统产品——重大疾病保险,在保险责任方面不断丰富,保障范围不断健全。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产品,已从最初单一的重疾保障发展到今天涵盖重疾、轻症以及疾病终末期等责任的全面保障,甚至部分重疾险产品还明确规定可多次赔付。以同方全球人寿推出的“康健一生多倍保”为例,该产品规定被保险人不论重疾或轻症一共可赔付三次,因而一经推出便收获了大量好评。其次,在医疗费用保险方面,以“吃货无忧险”为代表的创新性医疗保险不仅购买更加便捷、保障内容更有针对性,其保险条款也更通俗易懂,并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具体来看,华安保险推出的“吃货无忧险”,仅用“暴饮暴食容易吃坏肚子”这一通俗说法便向消费者清楚解释了保障内容,且该产品还包含了两项保障即急性肠胃炎疾病住院、门诊医疗费用和食物中毒身故,保险金额也分别达到1000元和10万元,相对于传统医疗险产品更加细化、补偿力度更大。
(二)健康管理与风险补偿结合
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被纳入到了健康险产品的服务之中。部分产品将运动保健与保险服务相结合,通过保费优惠鼓励投保人积极锻炼,并起到预防疾病的作用。以众安保险携手小米运动与乐动力APP推出的“步步保”为例,它创新性地通过可穿戴设备和大数据,将用户的运动步数与保额、保费挂钩。投保人根据当月运动达标情况缴纳保费,运动步数越多则需要交纳的保费就越少。此外,随着社会发展和医学技术进步,针对部分特殊疾病尤其是慢性病的健康险产品应运而生。2015年8月6日,泰康健康管理公司推出首款糖尿病保险“泰康甜蜜人生A款”, 突破了传统健康险不保已患病人群的禁区,并成为首款为糖尿病患者这设计的专属保险产品。
(三)税优型健康险蓬勃发展
税优型健康保险是指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的一类政策性保险产品,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数据,目前在售的税优健康险产品有28款,产品涉及中国人寿、平安寿险等16家公司。从产品形态上来看,税优健康险以“一年期医疗险+万能险”的形式存在,每年所交保费扣除风险保费的剩余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及利息在退休后可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或作为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使用,不可以取现。税优健康险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是不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其二是报销范围较广,不受社保用药限制;其三是赔付率高,多数产品的简单赔付率不低于80%;其四是可享受个人税收抵扣,即每人每月可抵扣个税200元。
二、商业健康险产品的创新困境及原因分析
(一)开发能力较弱,产品同质化严重
首先,从产品结构来看,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创新大多集中在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领域,产品设计常常出现大量的模仿、跟风,不同公司同类产品所提供的保险责任、附加服务均没有太大差异。具体来看,产品同质化的原因在于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创新能力不足。一方面,基础风险数据的缺乏加大了部分产品的设计难度。与寿险产品设计依赖生命表不同,健康险产品设计所依赖的疾病发生率、死亡率等数据不仅不稳定、更新快,而且在不同地区与不同人群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加之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缺乏密切合作,便导致保险公司难以及时更新并获得全面的医疗基础数据,从而无法对部分健康险产品精准定价。另一方面,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制约健康险产品创新的瓶颈。目前我国保险业内的健康险专业精算师数量十分稀缺,多数公司在产品设计阶段仍然由寿险精算师负责审核。但由于部分寿险精算师缺乏医疗基础数据和相关产品设计经验,他们常常会根据寿险产品设计经验修改产品形态,从而使得产品丧失其原有创新并趋于同质化。
(二)保障能力有限,服务内容单一
从具体的产品层面来看,虽然特定疾病类保险产品针对糖尿病患者、高龄老人等群体的特殊风险进行了保障,但仍与老龄化和慢性病高发背景下消费者日益多样的需求存在差距。此外,虽然百万医疗产品的出现和普及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居民的疾病保障需求,但这类产品不能保证续保,且存在随时下架停售的问题。究其原因来看,现有健康险产品服务内容单一的根源在于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风险保障能力有限。首先,保险公司与医院、社保体系衔接程度较弱,极大影响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我国健康险报销方式采用的是第三方付费制度,医疗机构缺少控制医疗支出的积极性,并容易造成过度医疗甚至保险欺诈。加之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保险公司很难去监控被保险人的每一笔医疗费用是否应该发生,从而影响到产品的风险控制能力。因此,保险公司开发类似产品时往往会更加谨慎,并不愿涉足长期护理保险等领域。
三、商业健康险产品创新困境之对策
(一)坚持政府引导,优化市场环境
首先,需坚持政府对保险业发展的引导,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从政策、制度等方面发力,营造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具体来看,政府要通过继续深化供给侧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一是逐步放开产品定价权,建立以风险费率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保险产品定价机制;二是可以探索产品注册制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准出制度等,建立公平、高效的市场竞争环境。此外,针对当前保险产品互相模仿、抄袭严重的情况,还需完善保险产品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保障,规定保险产品创新的市场保护期,从而激发保险公司的创新动力。最后,国家还需加大对健康保险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一是完善保险职业资格体系,培养针对健康险领域的专业精算人才;二是鼓励养老服务、医疗护理行业的优秀人才从事健康保险事业,培养“医疗+保险”的复合型人才。
(二)促进行业合作,鼓励服务创新
从行业整体来看,还需要加强行业合作和行业自律。一是可在现有的保险行业框架下,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以便更好的开展收集和发布行业数据,并强化行业内合作。二是与医疗行业、护理行业强化合作,共同建立产品创新的基础数据库,为保险公司创新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建立和完善创新激励体系,对公司的创新行为进行鼓励,对明显的抄袭行为进行谴责。最后,还需通过科技创新、政策引导等手段,鼓励保险公司对保险产品及配套服务创新升级。保险公司首先要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优势推出符合公司发展的产品开发战略。此外,针对目前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服务等问题,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可将商业健康险产品开发纳入“健康保险+医疗+健康管理”产业链,增强产品竞争力。再次,在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可在传统产品基础上,通过保险责任的碎片化拆解,设计“条款简单,易于理解”的产品,并通过互联网渠道在特定场景针对营销,借助信息技术实现在线投保、理赔,为被保险人带来便捷优质的线上保险服务。
参考文献:
[1]郑伟.保险供给侧改革要提高质量和效率[N].中国保险报,2016,(02):16.
[2]何小伟.需求升级呼唤保险业供给侧改革[J].金融博览,2016,(07):11-12.
[3]李玉泉.中国健康保险发展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
[4]冯志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J].经济问题,2016,(02):12-17.
[5]和靜静.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供需矛盾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0.
作者简介:
阙川棋(1996-),男,四川省绵阳市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