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刚
(玉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玉林 537000)
两晋南朝县级封国行政机构和政区等级的研究素为学术界所重视,相关主要成果有:张兴成论述了宗室封爵对地方行政体系的影响。[1](P302-312)姚乐依据《晋书·地理志》认为西晋五等爵除以郡立国的少数公侯外,县级政区无一是五等封国;但到刘宋时期,五等国已是地方政区的一环。[2]杨光辉认为西晋五等封爵虽以郡县乡亭为爵名,却不等于以郡县乡亭为国;且五等爵中侯伯子男当是以县以下行政区划立国无疑,并提出五等爵普遍以县立国是在东晋时。[3](P36、P70)此观点大致沿袭周一良之说,即周氏所说的东晋末刘裕执政时及刘宋初年所谓五等乃特殊称谓,非指公侯伯子男之五等级。[4](P157)其实钱大昕早已提出,东晋末刘宋初所谓五等之封但假虚号,未有食邑,盖出一时权宜之制。[5](P409)与之观点不同,周国林指出西晋泰始元年即罢五等爵制,废除了曹魏咸熙年间地方若干里的列土分封之制,目的是限制异姓诸侯。[6]而王安泰却提出罢五等并非废除五等爵,而是改行三等,即郡公、县公、郡侯,县侯及伯子男皆不开国。又以为五等爵大约在梁朝天监改革之机废止。且其对西晋五等爵的地理分布及其在各州的比例做了比较详尽的研究。[7](P157)顾江龙进一步提出西晋泰始五等爵制凡以郡为国是以实际行政区划为国,五等爵县、公以下空有名号而无实际疆域。[8](P84-86)关于南朝五等爵和列侯的关系上,杨光辉以为“东晋明帝平王敦以及成帝平苏俊,……五等爵中的侯就已与原来在男爵之下的县侯合并,仍称‘县侯’。”“东晋时,列侯封授颇多,进入南朝后,县侯已明确与五等爵之后合二为一”。[3](P36、P46)然王安泰以为汉魏时期的县侯依然存在于东晋南朝。至陈朝“汉魏县侯”之名又变为沐食侯。[9](P110-119)
然而相对于上述情况,学界对南朝陈县级封国地理,即建制沿革、地理分布特点及置省原因仍缺乏系统的研究,相关的成果比较零散。如周一良从政治地理的角度,概括性地论述了东晋南朝郡县级封国禄秩、地理分布等问题。[4](P251-252、P271-273)杨恩玉对梁武帝和元帝时郡县级封国的地理分布做了比较。[10](P131、P134)本文由于篇幅所限,主要拟在上述诸贤研究基础上,就学界较少论及的南朝陈县级封国的建制沿革、地理分布特点和置省原因进行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为说明问题,现将南朝陈时县级封国和始封者的情况,按始封者的先后时间顺序列表如下。表1为非陈氏宗室县级封国建制沿革表,表2为陈氏宗室县级封国建制沿革表。
表1 非陈氏宗室县级封国建制沿革表
续表
以下据表1,兹以陈武帝永定三年、文帝天康元年、宣帝太建七年、后主祯明二年为断限。并结合相关史料,对陈县级封国的地理分布与特点分析如下③:
第一,据表1可知,武帝永定三年(559)六月,县级封国共计29个。④分析其地理分布与特点,当如下:其一,除西江公国及上陌、汉阳、安吴、南固、辰和西华六侯国所属州无考外。其他县级封国中,归属扬州的有6个,分别是寿昌公国及广德、永兴、遂安、侯官和山阴五侯国;高州共领4个,即东兴、临汝、新建和西丰四侯国;⑤江州置有2个,为康乐公国和彭泽县侯;郢州计2个,是西陵⑥和沌阳二侯国;荆州领永安侯国,广州领兴宁侯国,湘州领谢沐侯国,⑦衡州领始兴侯国,信州领鱼复侯国,益州领枳侯国,并州领临江侯国⑧、雍州领始平子国。然需说明的是,其时梁末荆信益并雍五州已没于西魏和后梁,王琳割据湘郢二州。⑨至天嘉元年(560)二月,陈才规复湘州。⑩然该州长沙郡及长江以北之诸郡县已为北周所取。天嘉元年,陈始得郢州。⑪但该州长江以北,除西阳城外,⑫皆被北周所据。天嘉二年,湘州长沙郡始属陈。⑬因此,上述诸州中县级封国皆是虚封。其二,实封县级封国大多分布在陈控制的江高扬三州,占11个,占总数的37.9%。其三,县级虚封国大多为梁元帝所封,如上陌、汉阳、谢沐、沌阳、临江、鱼复和枳五侯国及始平子国。毋庸赘述,此为陈武帝为笼络萧梁旧人,仍使其保留爵位。
此外,据表1可知永定三年六月至天康元年(566)四月,更广德侯国为公国、始平子国为伯国。废省广德、西江二公国及上陌、临汝、永兴、永化、侯官、新丰、宝安和欣乐八侯国以及怀仁伯国与益阳、新丰、文招、崇德四子国。新置永城、广德、建城、定襄、建昌、怀仁、邵武、怀化、清源、中宿、东兴、康乐和常安十三侯国及文招、朝阳二伯国与始兴子国。
第二,文帝天康元年(566)四月,县级封国共有35个,分析其地理分布与特点有:其一,汉阳、安吴、南固、辰、西华、朝阳、怀仁和清源八侯国所属州乏考。因长江以北地区皆没于北周和北齐,故鱼复、枳、临江、沌阳和定襄五侯国以及始平伯国或虚封、或侨置于江南,今均不可考。其二,废省高州,割其东兴、新建和西丰三侯国属江州,⑭并新置永城、建城、康乐及建昌四侯国,则江州共计9个。省永兴、侯官二侯国,新置邵武侯国,割寿昌公国、遂安和山阴二侯国属东扬州,⑮则东扬州领有4个。扬州仅领广德侯国。此外,郢州领西陵侯国。南荆州领永安侯国。⑯增置怀化和中宿二侯国及文招伯国,则广州领4个。东衡州领始兴侯国。⑰湘州仍领谢沐侯国。桂州仍领常安侯国。其三,如上文所及,封国多数分布于江、广和东扬三州,共计17个,占总数的48.6%。
另外,从表1可知,文帝天康元年四月至宣帝太建七年(575)十二月,更廉平伯国为侯国,建昌侯国先废后再置。并废省寿昌、新建和安吴三公国以及西陵、谢沐、新建、遂安、安吴、新丰、怀仁、重安、邵武、东兴、山阴十一侯国和朝阳、文招二伯国。新置醴陵、重安二公国和陈集、朝阳、乐安、东昌、富川、高昌、望蔡、安复、汝南、永新、龙源十一侯国及江安、海安二伯国。
第三,宣帝太建七年十二月,县级封国共有42个。分析地理分布与其特点,如下:其一,虚封或侨置的县级封国仍沿革不改。新置朝阳、陈集和龙源三侯国,但所属州乏考。其二,废省新建公国和新建、东兴二侯国,新置立东昌、高昌、望蔡、安复和永新五侯国,故江州领12个。废省寿昌公国及遂安、山阴与邵武三侯国,新置乐安侯国,则东扬州仅领1个。扬州仍领广德侯国。增置汝南侯国,郢州领封国2个。移南荆州永安侯国属荆州⑱,并新置江安伯国,则荆州领县级封国2个。省文招伯国,新置廉平侯国、海安伯国,则广州统有5个。还东衡州属衡州,则衡州领始兴侯国。⑲废省重安侯国,新置醴陵、重安二公国和富川侯国,则湘州领4个。桂州仍领常安侯国。其三,太建七年,县级封国多分布在江广湘三州,计有21个,占总数50%。
另外,依表1可知,宣帝太建七年十二月至祯明二年(587)十一月,废省重安公国及龙源、廉平、安复、中宿、乐安、高昌六侯国。新置重安、邵陵、新丰、文招和始安五侯国以及建安伯国与游安、新夷、龙阳三子国。
第四,祯明二年(587)十一月,县级封国共计42个,其地理分布及其特点有:其一,虚封或侨置于长江以南的县级封国仍因之不改。新置龙源侯国,但所属州乏考。其二,废省高昌和安复二侯国,则江州领有10个。省乐安侯国,故东扬州无封国。扬州仍领广德侯国。郢州和荆州仍各领2个。废海安伯国和廉平、中宿二侯国,新置文招侯国,则广州领有3个。东衡州仍领始兴侯国。⑳废省重安公国,新置重安、邵陵二侯国及游安子国,则湘州共领6个。新置始安侯国,则桂州计领2个。新州仅领新夷子国。武州只领龙阳子国。丰州仅统有建安伯国。㉑其三,祯明二年,县级封国仍大多数分布于江湘广三州,共计19个,占总数的45%。尤为注意的是,湘州封国数量超过广州,居于第二。
以下现据表2,并依陈武帝永定三年、文帝天康元年、宣帝太建七年和后主祯明二年为断限,兹就相关史料,分析陈氏宗室县级封国地理分布及其特点如下:其一,武帝永定三年(559)六月,共计县级封国11个。且皆位于江州,即永修、钟陵、建城、上饶、虔化、吉阳、豫章、遂兴、宜黄、宁都和平固十一侯国。此外,据表2可知永定三年六月至天康元年四月,新置湘滨、湘潭、建安和丰城四侯国。其二,文帝天康元年四月,共有县级封国15个。湘州领湘滨、湘潭二侯国。东扬州仅领建安侯国。新置丰城侯国,则江州领有12个,占总数81.3%。另,从表2可知文帝天康元年四月至宣帝太建七年十二月,废省建安、丰城二侯国,并新置温麻侯国。其三,宣帝太建七年十二月,县级封国共14个。废省建安侯国,则东扬州仅有温麻侯国。湘州仍领两个。废省丰城侯国,则江州领11个,仍占总数80%。此外,据表2可知宣帝太建七年十二月至祯明二年十一月,永康公国先置后又废省。其四,祯明二年十一月,县级封国共计14个,与太建七年地理分布与特点相同,此不赘述。
表2 陈氏宗室县级封国建制表
综上可知:1、江广湘三州所置县级封国最多,分析其原因,当是:其一,如周一良所说:“扬及南徐但有令长者,因其为皇室财政垄断地区。江州几尽是国相,则以其土地较佳而又去建康较近,便于征取国秩。”[4](P273)其二,湘州地处陈朝内地,远离疆场,且仍领有长沙、湘东、衡阳、邵陵、岳阳、零陵、永阳、临贺、乐梁、绥越等十郡,基本上为刘宋、萧齐以来原有的政区范围,版图在陈时为较大州。此外,湘州在陈朝拥有雄厚的物资、人力资源,是长江中游的中心区。[11]如《陈书·华皎传》载:“(华)皎善营产业,湘川地多所出,……粮运竹木,委输甚众;至于油蜜脯菜之属,莫不营办。又征伐川洞,多致铜鼓、生口,并送于京师。……文帝以湘川出杉木舟,使皎营造大舰金翅等二百余艘,并诸水战之具。”[12](P271)陈后主时,施文庆为期图早任该州刺史,竟瞒报军情,从而加速了陈朝的灭亡。[12](P415)此也侧面证明湘州确有封爵的实力。其三,广州政治地位在梁陈时代,发生了巨大变化。陈霸先凭此举兵,进军建康,驱逐王僧辩,奠定了陈氏王朝的基础。“此后,广州成为军事重镇,在政治上具有特殊的地位,一直由欧阳頠、欧阳纥、沈恪等重臣据守。从整体上看,陈朝的政治结构呈‘扬、广对立’的态势。”[13](P377)2、陈宗室成员所封国除陈胤外,均置于江湘丰三州。与之不同,非宗室成员封国虽多分布在江湘二州,但扬和东扬二州亦有之;同时即有相当数量的封国位于较为偏远的广、东衡、桂、新四州,以致有封在边陲荆郢二州者。上述反映出陈出于维护中央统治的稳定,始大封兄弟子侄为王侯,以此来维持宗室的政治社会地位;并欲使诸宗室成员起到藩卫皇权统治的目的。如陈高祖诏曰:“维城宗子,实固有周,磐石懿亲,用隆大汉,故会盟则异姓为后,启土则非刘勿王,所以纠合枝干,广树蕃屏,前王懋典,列代恒规。”[12](P217-218)同时陈亦期图借元从近臣增强中央统治。然由于国力衰败,陈朝境域大幅度内缩,非宗室成员封地遂不拘于某地。正如周一良所说:“因侯景乱后,北朝南逼,疆土迫促,……反映南北相形之下,南朝势力日衰,同时说明,南朝皇室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亦日趋于软弱矣。”[4](P273)
封爵是南朝重要的国家治理制度之一。其政治作用可以概括为:封建皇权以封爵作为政治手段,期图获取更多的政治利益,受封者即因之为封建皇权效忠尽力。而县级封国作为封爵的具体体现之一,其置省原因颇值得探究。
以下兹就陈武帝(文帝)、(废帝)宣帝、后主三个时期,将县级封国设置与废省原因,分析如下:
1.武帝(文帝)时期县级封国设置和废省原因:(1)封国设置原因。除辰子国(张智达)㉒、康乐侯国(林冯)、永兴侯国(陈君范)设置原因不明外。其他封国设置,究其因当如下:其一,始封者为武帝元从故将,因之得以封爵。此又分为两类,即仍袭梁末故爵和改封、进封者。封国共计9个。如东兴侯国(沈恪),临江侯国(杜僧明),汉阳侯国(胡颖),永安侯国(钱道戢),西江公国(侯安都),寿昌公国(周文育)均属前一类。天嘉元年杜陵改封,废省原上陌侯国,设置永城侯国;天嘉元年徐度进爵为公,更广德侯国为公国;天嘉元年赵知礼进爵为伯,更始平子国为伯国则属后一类。其二,地方豪酋因主动归附或被迫降服武帝(文帝),得以仍袭梁末故爵和新封者。此封国共有7个。谢沐侯国(淳于量),沌阳侯国(周铁虎),兴宁侯国(荀朗),西华侯国(马明),定襄侯国(孙瑒),西陵侯国(周炅),南固侯国(焦僧达)。其三,陈氏宗室中新封者。此封国共计15个。永修侯国(陈拟)、钟陵侯国(陈襃)、建城侯国(陈晃)、上饶侯国(陈炅)、虔化侯国(陈訬)、吉阳侯国(陈諠)、豫章侯国(陈祏)、遂兴侯国(陈详)、宜黄侯国(陈慧纪)、宁都侯国(陈敬雅)、平固侯国(陈敬泰)、湘滨侯国(陈番)、湘潭侯国(陈元基)、建安侯国(陈叔英)、丰城侯国(陈叔坚)。其四,武帝为笼络地方蛮族洞主,让其仍袭梁末故爵或新封者。此封国共有12个。康乐公国(侯瑱),鱼复侯国(徐世谱),枳侯国(徐世休),遂安侯国(程灵洗),彭泽侯国(鲁悉达),西丰侯国(周敷),临汝侯国(周迪),新建侯国(黄法氍),永兴侯国(留异),侯官侯国(陈宝应),始兴侯国(欧阳頠),永化侯国(熊昙朗)。㉓其五,武帝(文帝)时,新封或进封者。此封国共计8个。即安吴侯国(吴明彻);始兴子国(陆子才);怀化侯国(侯晓),中宿侯国(鲁广达),东兴侯国(裴忌),清源侯国(韦翙),山阴侯国(周法尚)。天嘉五年陆子隆进爵,废省益阳子国,设置朝阳伯国。其六,武帝(文帝)时,新封外戚者。此封国计有2个。广德侯国(章景明),建城县侯(沈法深)。其七,文帝时,新封、进封或改封亲信者。此封国共有7个。常安侯国(骆牙),崇德子国(庾持);天嘉三年华皎进封,更怀仁伯国为侯国;天嘉三年蔡景历进封,更新丰子国为侯国;天嘉四年韩子高进封,更文招子国为伯国;天嘉三年到仲举改封,废省宝安侯国,设置建昌侯国;天嘉四年章昭达改封,废省欣乐侯国,设置邵武侯国。(2)封国省废原因。分析如下:其一,因变更而废省者。此封国共计11个。如上所及,上陌侯国、始平子国、益阳子国、怀仁伯国、新丰子国、宝安侯国、文招子国、欣乐侯国当废省。又天嘉元年徐度进封湘东郡公,当除广德公国;天嘉元年侯安都进封清远郡公,当除西江公国;天嘉元年欧阳頠进封阳山郡公,当除始兴县侯。其二,因罪失爵,封国当除者。此封国共有6个。天嘉三年周迪举兵反,削爵,当除临汝侯国;天嘉二年留异恒怀两端,削爵,当除永兴侯国;天嘉四年陈宝应呼应留异、周迪叛乱,削爵,当除侯官县侯;永定三年熊昙朗害周文育,当除永化侯国;天嘉中庾持坐杖杀县民,当除崇德子国;天嘉中蔡景历被免官,当除新丰侯国(出处详见表1)。其三,封国先废后又重置者。广德侯国(详见上文)。
如上所述,地方蛮族洞主拥有封国数量仅次于陈氏宗室。如陈寅恪所说:“梁陈之交,是南朝政治史上的一个大变化的时期,楚子集团的时期结束了,原来默默无闻的南方蛮族中的土豪洞主,纷纷登上了政治舞台。”[14](P182)陈初为稳定政局,故多以封爵拉拢、引诱地方蛮族洞主。此其一;元从故将封爵数量居于第三位,因他们大都崛起于岭南,终其生追随于武帝、文帝,是陈氏政权的股肱重臣。故陈即以爵位赐之。此其二。地方蛮族洞主虽有12 人封国,然不久即有4 人被削爵。对于此,周一良以为:“大抵梁末因豪强所据之地而命之官,实与割据无异。……高祖之政策先求裭其根本,故或征入朝,或移官他郡,俱不应命,乃加之兵,终高祖世未尽平殄。”[15](P63)武帝虽未完成,然文帝时基本削平各地割据势力。吕春盛亦认为:“陈寅恪认为陈朝是南朝南方蛮族所建立的朝代,此说恐有推论过甚嫌。……真正为陈霸先冲锋陷阵的只有侯安都与黄法氍,相对于其他更多为陈霸先建功立业的吴人武将,侯安都等虽亦有功,但其地位不能过度地渲染。……随后,熊昙朗、留异、陈宝应、周迪等割据势力逐次被铲平,侯安都因功高震主被赐死,土豪酋帅的势力遂又从政坛上消退下去。”[16](P112-115)则地方蛮族洞主在梁陈之交虽获封爵数量较多,然待陈氏政权稍为安定。武帝尤其文帝为集权力于中央,便渐渐去之。此其三。
2.(废帝)宣帝时期县级封国设置与废省原因。(1)封国设置原因。其一,预立宣帝有功,得以新封、进封和改封者。此封国计有8个。即建昌侯国(徐陵),东昌侯国(毛喜);光大元年淳于量进封,故废省原谢沐侯国,设置醴陵公国;光大元年程灵洗进封,故废省原遂安侯国,设置重安公国;光大元年吴明彻进封,故更安吴侯国为公国;光大元年黄法氍进封,故更新建侯国为公国;光大元年陆子隆进封,故更朝阳伯国为侯国;太建元年裴忌改封,废省东兴侯国,设置乐安侯国。其二,宣帝为笼络支持者,得以改封者。此封国共2个。即太建五年周炅改封,废省西陵侯国,设置龙源侯国;天康元年华皎改封,废省怀仁侯国,设置重安侯国。其三,宣帝时,因事两废两立者。即新丰侯国(蔡景历)。其四,宣帝时,降等绍封者。㉔即陈集侯国(侯亶袭爵)。其五,宣帝时,因军功新封、进封者。此封国共计8个。即富川侯国(樊猛),高昌侯国(樊毅),安复侯国(任忠),江安伯国(周),汝南侯国(吴超),海安伯国(裴子烈),始安伯国(周罗睺);萧摩诃进封,更廉平伯国为侯国。其六,宣帝时,新封外戚者。只有望蔡侯国(沈君理)。其七,为宣帝所忌,降封者。即光大二年始兴王陈伯茂降爵,设置温麻侯国。第八,宣帝时,新封其孙者。仅有永康公国(陈胤)。(2)封国废省原因。具体如下:其一,封国因变更而废省者。此共计14个。如前文所述,当废省谢沐、遂安、新建、怀仁、东兴和西陵六侯国及廉平、朝阳二伯国;又天康元年章昭达进封邵陵郡公,当除邵武侯国;太建八年追封周炅武昌郡公,当除龙源侯国;太建五年黄法氍进封义阳郡公,当除新建公国;太建五年吴明彻进爵南平郡公,当除安吴公国。太建元年陈叔英进爵豫章郡王,当除建安侯国;太建元年陈叔坚进爵长沙郡王,当除丰城侯国。其二,因罪失爵,废省封国者。此共计5个。寿昌公国㉕;太建初周法尚迫降于北周,当除清源侯国;光大元年到仲举被诛,当除建昌侯国;光大元年韩子高被诛,当除文招伯国;光大元年华皎谋反,当除重安侯国。
如上所及,(废帝)宣帝时,预立宣帝和因军功封国者共16个,占总数64%。众所周知,宣帝因篡夺其侄废帝而即位,其中自然不乏支持者。宣帝即当以封爵的方式作为报偿。此其一。宣帝即位之初,先后平定了欧阳纥在岭南的叛乱,华皎举兵事件及华皎叛陈而引起的陈和北周之间的交兵。因此,多有以军功而封爵者。又如吕春盛所言:“(宣帝)帝位由篡夺而来,若能对外建立功业,则更有助于提高他的统治威望。”且宣帝还面临着国防上急需解决的问题。[16](P161)因此,宣帝为对外建立功业和解决国防上的问题,最终发动北伐。㉖结果,太建五年(573)吴明彻在不到一年内“尽复江北之地”。[17](P435)从而促使以军功而封国者自然不在少数。此其二。封国废省者如到仲举、韩子高、华皎三人是文帝早年结识并宠任的亲信,他们均为宣帝篡位的障碍因而被诛杀,国当除。此其三。
3.后主时期县级封国设置与废省原因。(1)封国设置原因,分析当如下:其一,拥立后主有功,得以新封者。此封国共计4个。即游安子国(陈智深),新夷子国(陈仲华),文招伯国(司马申),建安伯国(袁宪)。其二,因军功新封者。仅有龙阳子国(王勇)。其三,降等绍封者。此封国共计4个。即邵陵县侯(吴惠觉袭爵),重安县侯(程饗袭爵),文招侯国(司马琇袭爵)。(2)封国废省原因。均是因为进封而废省其原封国。此封国共计6个。即太建十四年鲁广达进封绥越郡公,当除中宿侯国;太建十四年樊毅进爵逍遥郡公,当除高昌侯国;太建十四年萧摩诃进封绥建郡公,当除廉平侯国;太建十四年任忠进爵梁信郡公,当除安复侯国;至德元年追封司马申侯爵,当除文招伯国。太建十四年立陈胤为皇太子,当除永康公国。
如上所述,拥立后主和降等绍封者共8个,占总数88.9%。分析其因,当是:其一,后主始登位,即遭始兴王叔陵的刺杀,赖长沙王叔坚救护才幸免于难。后叔陵又欲招募百姓举兵叛,终为拥立后主者所杀,㉗这些人亦因之新封爵位。其二,后主执政初期即有善政,如吕春盛所言:“后主即位以来,屡屡下诏劝农业、求贤才……改建孔庙、大赦天下,这些诏书即使未必认真推行,但也不应完全视为官样文章。”肯定了其积极的政治态势。[16](P213-214)则降等绍封原功勋大臣之后,当是希图获得功臣势力集团的支持的善政之一。此外,后主大量进封原功臣宿将,即有其深刻的政治社会背景。如吕春盛所说:鲁广达、樊毅、萧摩诃、任忠等地方豪酋“以宣帝北伐为契机逐步窜升,使朝廷不得不依赖这批武将担任中央及边防的军事要职。”[16](P235)宫崎市定更是指出:“陈朝已不是贵族的政权,而是武将的政权,即使仍有少数劫后余生的贵族为朝廷所用,但他们扮演的无非就是一些跑龙套的角色而已。”[18](P798)至于上述诸人在陈后期受朝庭猜忌和士族文官的歧视、排挤则不是本文所讨论的问题。[16](P232-235)
注释:
①《陈书》卷9《侯瑱传》:绍泰二年(556),侯瑱“投其将焦僧度。僧度劝瑱投齐,瑱以高祖有大度,必能容己,乃诣阙请罪,高祖复其爵位。”据此,焦僧度当从侯瑱同归高祖而受封。第155页。
②《陈书》校勘记以为:“常安国”当从《南史》作“临安国”。然临安县属扬州吴兴郡,为京畿所在,不宜封侯,况且骆牙非宗室成员或元从、贵戚。当不至受封于扬州。今从《陈书》,校勘记恐误。第298页。
③关于陈朝州郡县的沿革,本文主要参考胡阿祥、孔祥军、徐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下册)》,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臧励龢:《补陈疆域志》,中华书局,1955年。
④永定三年五月,熊昙朗杀害周文育,举兵反。永化侯国当除。(《陈书·高祖本纪下》,第39页)
⑤《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据《陈书》卷11《黄法氍传》:“太平元年,割江州四郡置高州,以法氍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高州诸军事、信武将军、高州刺史,镇于巴山。”《资治通鉴》系此事于太平元年十一月,胡注曰:“四郡,盖临川、安武、豫宁、巴山,以其地在南江之西,负山面水,据高临深,因名高州。”以为太平元年十一月置高州,直至梁末皆有之。(中华书局,1956,第1170页)今从之。
⑥《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据杨守敬《隋书地理志考证》以为,梁、陈移动旧日江北之西陵置于江南,改属武昌军,并引《舆地广记》为证。(第1423页)甚是,今从之。
⑦《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据《梁书》卷43《韦粲传》:“大同十一年……出为持节、督衡州诸军事、安远将军、衡州刺史……太清三年,粲至州无几,便表解职。”《陈书》卷9《欧阳頠传》:“时湘衡之界五十余洞不宾,敕令衡州刺史韦粲讨之,粲委頠为都督,悉皆平殄。”和《陈书》卷1《高祖纪上》:太清三年,“是时临贺内史欧阳頠监衡州”。则疑临贺郡亦于天监六年移属衡州,太平元年又移属东衡州。第1268页。笔者对此不敢苟同。理由如下:第一,欧阳頠以临贺内史临时代替韦粲监衡州,并不能说明临贺郡时属衡州。相同的例证如《陈书》卷20《华皎传》载:华皎以“新州刺史资,监江州。”且欧阳頠还没有被官方正式任命为衡州刺史,只能以临贺内史身份代理衡州事。第二,时属湘州的乐梁郡以地望论在临贺郡之南,衡州不可越过乐梁郡而辖临贺郡。第三,臧励龢《补陈疆域志》,(第6164页)和胡阿祥《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学苑出版社2005,第496页)皆认为临贺郡属湘州。
⑧《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据《周书》卷44《李迁哲传》:“魏恭帝三年正月,军次并州。梁并州刺史杜满各望风送款。”则梁末已有并州,西魏盖承之尔;并考证以临江郡(领有临江县)地望揆之,当属并州。(第1315、1321页)今从之。
⑨据司马光《资治通鉴》卷167 永定元年(557)三月:“甲辰,以司空王琳为湘、郢二州刺史。”第5162页。《陈书》卷1《高祖纪上》:太平二年八月,“湘州刺史王琳拥兵不应命,高祖遣周文育、侯安都率众讨之”。第13页。
⑩《陈书》卷3《世祖纪》:天嘉元年二月,“太尉侯瑱败王琳于梁山,……王琳及其主萧庄奔于齐”。第48-49页。
⑪《陈书》卷3《世祖纪》:天嘉元年三月,“萧庄所署郢州刺史孙瑒举州内附。”则江北之地尽陷于北齐。第50页。
⑫石泉、鲁西奇:《东晋南朝西阳郡沿革与地望考辨》认为:“侯景败,周炅继续保有西阳、武昌,只是西阳辖境尽为北齐占领,周炅只有西阳城一个据点。陈太建五年(573年)北伐,周炅即由此出发,攻克北齐巴州城。大概直到579年,韦孝宽伐陈,西阳才落入北周控制之下。”(载《江汉考古》1996年第2 期)今从之。
⑬《资治通鉴》卷168 天嘉二年正月“辛未,周湘州城主殷亮降,湘州平。”第5212页。
⑭《陈书》卷3《世祖纪》:天嘉四年正月,“罢高州隶入江州”。第56页。则天嘉四年割高州所属郡县并入江州。
⑮《陈书》卷3《世祖纪》:天嘉三年六月,“以会稽、东阳、临海、永嘉、新安、新宁、晋安、建安八郡置东扬州”。第55页。又《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认为,后新宁郡废,所属海宁县移属新安郡。(第1372页)今从之。
⑯《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据《陈书》卷3《世祖纪》天嘉二年四月,“分荆州之南平、宜都、罗、河东四郡,置南荆州,镇河东郡”。以为此处所言陈分荆州置武州、分荆州置南荆州者,非陈有荆州,盖指梁及后梁之荆州地,陈于其地析置武州、南荆州。(第1435页)今从之。
⑰《陈书》卷3《世祖纪》:天嘉元年(560)五月,“分衡州之始兴、安远二郡,置东衡州。”第50页。
⑱《嘉庆重修一统志》第22 册卷344“荆州府一公安县”条曰:“光大二年以江陵属后梁,乃于公安置荆州。”则光大二年,陈始置荆州。中华书局,1986年,第17389页,《补陈疆域志》卷3 沅州条以为废帝置荆州,原属武州之天门、义阳郡及原属南荆州之南平三郡乃来属。(第1435页),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八湖广四荆州府公安县条曰:“晋平吴,分孱陵置江安县,又置南平郡治此。宋、齐因之,梁改县曰公安。”(中华书局,2005年,第3665页)又《嘉庆重修一统志》第22 册卷344“荆州府一公安县”条曰:“三国蜀汉析置公安,吴为南郡治。晋太康元年,改县曰江安,郡曰南平,孱陵仍属焉,南北朝宋因之。南齐移郡治孱陵。江安为属县,陈复为公安。”(第17389页)《读史方舆纪要》与《嘉庆重修一统志》一曰梁改,一曰陈改,不知何据。今据《陈书》,时仍有江安县,当是析江安县置公安县。则《读史方舆纪要》、《嘉庆重修一统志》皆误。
⑲查《陈书》卷5《宣帝纪》:太建五年三月“景(丙)戌,西衡州献马生角”。(第83页)则太建五年尚有西衡州,又《陈书》卷5《宣帝纪》:太建十三年(581)四月“乙巳,分衡州始兴郡为东衡州,衡州为西衡州。”(第98页)则东、西衡州之合当在太建五年三月至太建十三年三月之间。
⑳《陈书》卷5《宣帝纪》:太建十三年(5810 四月“乙巳,分衡州始兴郡为东衡州,衡州为西衡州”。第98页。
㉑参见《陈书》卷4《废帝纪》:光大二年四月“丁亥,割东扬州晋安郡为丰州”。第86页。《补陈疆域志》卷1 丰州条,第4448页,《六朝疆域与政区研究(增订本)》又列建安、南安郡为丰州属郡,第494页。
㉒前为封国,括号内为始封者。以下同之。
㉓关于梁末陈初南方蛮族将帅的论述,参阅陈寅恪:《魏书司马叡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载氏著《金明馆丛稿初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113-119页;陈连庆:《东晋南朝胡越出身将帅考》,载《松辽学刊(社会科学版)》1983年增刊第1 期。另,陈连庆该文认为鲁广达兄弟为蛮族人,笔者不敢苟同。
㉔关于“绍封”的最新研究成果,可参见尤佳:《汉晋绍封制度论考》,载《中华文史论丛》,2014(03)。
㉖吕春盛认为:“宣帝北伐可能也与军队的安遣问题有关。……而当时有大批陈初所留下来的能征善战的土豪军,复员不易,刚好可称为宣帝发动北伐的主要兵力。”《陈朝的政治结构与族群问题》,163-164页。
㉗分别见《陈书》卷 36《始兴王叔陵传》,第 495-497页;《陈书》卷29《司马申传》,第387-388页;《陈书》卷24《袁宪传》,第3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