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法制化,为学生撑起法律保护伞

2019-07-25 05:47李伟王晶
今日财富 2019年17期
关键词:法制化权利法律

李伟 王晶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虽已颁行近20年,有力推动了高等教育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但在其改革和发展中,由于高校与学生的关系在法律的界定上有些并不清楚,导致在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时有侵犯。高职院校担负着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使命,培养学生权利义务意识十分且非常重要,以管理法制化促进学生的权利保护,可以有效为学生撑起一把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伞。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正式实施以来,已经整整有18个年头了,它有力推动了高等教育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带来了突破性革命。而《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则是《高等教育法》的浓缩版本,全书共有六大部分组成,其中对于《高校学生和教育法律责任和教育法律救济》这块内容感触颇多,现结合高校的实际教育教学经历,就如何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法制化问题谈一谈看法。

一、强化法律意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主要是通过高等学校与社会的法律关系体现出来的,在高校与社会的法律关系中,最不容忽视的是学生与高校的关系,两者之间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并存。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其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素质,提升综合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学校形成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按照我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高校拥有“依法自主办学”和“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它从法律角度明确了高校对学生管理权的认定。然而高等教育法中也指出:“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高校学子的正当权益是有法律保障的。此外,高等教育法还确认了高校学生所享有的勤工助学、社会服务、学生社团、就业指导等多项权利;对于那些家里经济困难和学习品学兼优的学生,高等教育法更是列出了详细的条文规定,通过申请助学金、发放奖学金等方式来充分保障学生受教育权。这些都足以表明,作为高校管理者,应该尽其所能为学生的权益撑起一把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伞。

二、当前高职学生合理权益受到侵害的表现

现阶段,我国高校管理体制还不是很完善,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还没有得到完全的确立和巩固,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不断地调整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将是大势所趋,当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者的民主法制观念还不是很强,在管理上各类章程制度也不够健全,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在高职院校也屡见不鲜。

(一)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

1.学校办学条件相差悬殊。就办学条件而言,普通高职院校劣于重点高职院校,落后地区劣于经济发达地区。突出的表现是学校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不够。

2.“超级大班”剥夺学生部分受教育权。“超级大班”带给来的是教学质量的相对滑坡,为了保证教学效果,并遵循教育规律,一般不管是本科班还是专科班,人数都以不超过40为宜。

(二)受教育过程的不平等

1.少数高职院校教师对学生不能做到“一碗水端平”。 一些教师不注重师德师风,看钱“下菜”,因权教生待生。对学生的评价依权势、金钱、关系来论好坏的做法时有发生,权贵子女得到更多关照,使一些平民家的孩子得不到应有的公正评价。

2.学校纪律处分措施侵害学生权利。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条文,同时受到传统观念的制约,使得高校在学校纪律处分领域存在法律漏洞,很多大学生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手段,对其所受的纪律处分不知或不愿向法院提起诉讼,导致司法保护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以管理法制化促进学生的权利保护

在“四个全面”的指引下,高校依法办学、以人为本的理念逐渐地深入人心,在学生日常事务的管理中,如何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用管理的法制化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是高校每一位教育教学工作者,尤其是高职院校教师应该给予更深层次的思考。

(一)提高学生事务管理者的法制意识。学生事务管理法制化是建设和谐美好校园、建设民主法治社会的需要,也是让学生自觉拥有民主法制意识的需要。现代的大学生注重个性发展,追求自由精神。但大学的自由精神,应该在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实现的思维方式、学习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的多元化。

(二)修订完善学生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法律赋予了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但前提是规章制度本身要合法。就目前存在的情况看,有些学校现行的内部规章制度还没有做到与时俱进,依然沿用多年前的版本。

(三)畅通学生权利救济渠道。目前学生校园侵害案时有发生,要改善此现状,除规范管理权的运行外,对内还必須让学生救济制度发挥出最大功效。

1.建立健全申诉制度。首先要完善校内申诉制度,设立学生申诉委员会来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诉请求。作为学生的“娘家人”,学生们在心理上更加愿意认可和接纳他们,这样有助于证据的搜集和两方意见和理由的收集,形成一份公平客观的处理意见书,经学校同意后正式下达处理决定。

2.充分保障学生的诉讼请求权。诉讼请求权是当事人觉得自己的主张没有得到很好地支持,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司法途径加以解决的权利。

高职院校的学生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学生事务管理则应更具规范和法制化,让他们拥有法律意识,学会知法、守法、用法,步入社会后才能自觉遵纪守法,成为高素质的德技双馨型人才。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当今社会,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法制化,将会为学生撑起一把强大的法律保护伞!(作者单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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