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启猛 王志琪 曾嵘 刘文龙 杨岩涛 周 晋 肖美凤 周逸群 贺福元
【摘要】通过对药学类专业课程教育、素质测试的现状进行调研分析,提出主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怎样对“同公共、类基础、别专基,异专业”的药学类专业教育体系进行学生素质测试,促进药学类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形成鲜明的药学类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关键词】药学类专业 课程教育 素质测试 人才素质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7197,2017198);湖南省药学重点学科(1007)。
【中图分类号】R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17-0001-02
专业的特色及培养目标可通过所培养的人才素质体现出来,其人才素质的优劣又深受专业课程教学的影响。本文通过对药学类专业中代表性专业(中药、药学、制药工程与药物制剂专业)的课程教育、素质测试调研,分析目前药学类专业课程教育现状、测试方式现状及对人才素质影响的关联性,提出课程教学、测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探讨以适应社会不断发展对人才素质要求的药学(本科)相关专业课程教育和测试体系。
1.调查对象及方法
对中药、药学、制药工程及药物制剂等本科专业学生的课程教育、素质测试的现状与素质结构进行调查,采用问卷、口头采访(问卷内容)及文献资料查询等方式进行。
2.调查内容
答卷共分二大题:一大题为药学相关专业基本情况;二大题为教育基本情况与考核方法(包括课程教育与实习教育基本情况及考核方法;中药、药学、药物制剂等专业的开课总学时情况;课程种类;问答题)。
3.调查结果及分析
3.1课程、实习教育体系研究
3.1.1课程种类
以湖南中医药大學为例,对各专业开课情况比较说明。
中药专业所开课程有:①公共课10门,限选课4门,任选课有《公共任意选修课程》(63门)、《网络教学任意选修课程》(21门);②专业基础课26门,限选课10门;③专业课9门。限选课分三个方向:(1)中药制剂与检验方向12门;(2)临床中药方向11门;(3)药品营销方向12门。
药学专业、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与中药专业的公共基础课是相同的,区别在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对于药学专业,其课程知识结构基本上与国际接轨。开设以化学、生物学、医学为基础理论,构建成药学知识框架,少开与中医药理论相关课程,所开课程情况如下:①公共课与中药专业相同;②专业基础课15门,与中药专业大同小异。相比而言,药学专业不开的课程有《数理统计》、《方剂学》、《中药药理学》;③专业课18门。限选课12门,不分方向。
对于制药工程专业,所开课程结合了中药专业与药物专业特点,突出制药环节的工程技术知识,其课程特点是:①公共课与中药专业相同;②专业基础课与中药专业大同小异,共20门。限选课6门,增加了解决工程问题的课程。③专业课20门,大部分与中药、药学专业相同,区别在于未开中药专业的《中药分析》和《中药鉴定》;没有药学专业《药物化学》和《药物分析》,增加了制药工程方面课程。限选课9门,与中药专业相差较大。
药物制剂专业是在药学专业基础上分化而来,与中药专业课程区别较大,与药学专业课程相近。所开课程基本情况是:①公共课与中药专业相同;②专业基础课与药学专业基本相同,只在限选课增开了《AutoCAD电脑制图》、《工程制图》、《企业管理学》等药物制剂特色基础课,其它课程与中药专业相似;③专业课18门,与药学专业相似,增加了《化工原理》、《化工原理实验》、《制药工程原理》、《制药工程原理实验》。限选课16门,不分方向,是药学专业与中药专业限选课的结合。
3.1.2课程、实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对答卷的二部分内容中教育基本情况答题进行分析,结合综合题可知,目前我国药学(本科)专业大部分采用学分与学年制结合的教育体系,没有一所学校采用自由学分制或传统学年制。在课程体系安排方面,突出适应时代要求的英语、计算机和人文知识的公共基础课教学,亦能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增开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课题,比较重视提高学生人文综合素质及社会竞争力的教育。在专业基础方面,强调了传统数、理、化课程的开设,并能根据各医药院校的特点进行特色课程教育,中医药院校开有中医药基础课程,西医药院校开有临床、生命科学课程,综合性大学开有化学化工、生命科学与信息科学课程,在专业课教育方面大部分学校都强调了实验课的重要性,实现了实验课单独开设。理论课与实验课的课时比为1:0.5~1:1。但各院校相差较大,条件好的学校能按1:1的比例按教学计划完全开出,条件相对较差的学校,只能按1:0.5的比例开实验,对药学相关专业人才的实际操作能力产生很大影响。中药专业与药学专业的专业课开设差异较大,制药工程与药物制剂专业主要区别在限修课。在实习教育中,大部分学校的实习时间为6个月,其内容主要以专题实习为主,要求毕业研究性论文达到90%以上。实习场地多数为校企共建,有较完善的实习教育场地,重在培养学生的药品研究、生产、鉴定、分析及市场营销意识。
由上可知,目前药学(本科)相关专业所建立的教育体系基本上是按“同公共、类基础、别专基,异专业”的原则进行构建,基本上形成有一定特色的药学类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3.2素质测试方法研究
对返回答卷中与素质测试方法相关的答题进行统计,结合问题答可知,所有学校都建立了较全面的药学(本科)专业学生人才素质质量测试体系:①公共基础课突出人文综合素及英语、计算机能力方面的知识结构测式;②专业基础课程注重化学-生物-特色-模式的知识结构测试;③专业课注重基本理论与专业实际问题相结合能力的测试;④实习阶段注重药物生产、药品鉴定分析、市场营销、药品开发和科研基本素质的测试以及实际技能和社会实践知识的测试。大部分学校采用基础课以笔试为主,专业课程分为理论与实验考试,在通过理论考试的基础上进行基本实验考核考试;题型采用传统的选择、填空、名词解释、改错、计算、问答等文字叙述型试题,缺少实际操作中的图文型试题;从组卷方式来说,大部分学校仍采用人工从题库中抽卷组合而成,而只有少数学校直接用计算机建立题库随机组卷;从测试覆盖的门类来说,绝大多数学校采用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两者的比例在1:1~1:0.5之间,但有些学校考试课程比例过大,达到1:1~0.2;在实验测试方面,大部分学校仍采用具体的实验动手操作能力的考核,少数学数采用了电脑模拟操作考试,同时结合实验报告的书写进行考核。毕业考试大部分学校以专业课考试为主,少数学校结合了专业基础课或按大学生竞赛的方法进行考核,所考核的课目一般函盖4或6门功课,多为专业课。实习考核所有的学校都采用实习单位评议考核和学校论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3社会各用人单位对药学类专业毕业素质的要求调查
3.3.1 调查对象及方法
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药学(本科)专业学生毕业分配主要面向全省各级医院、药厂、药检所、研究所等单位,另有广东、广西、海南、上海等周边省市相关单位。为此我们调查对象选择以本省为主,辅以外省,采用答卷、询问、交流、座谈和对毕业生年会回访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收集,最终以答卷的形式进行统计分析。
3.3.2调查内容
全卷采用表格形式,答卷人在相应的栏目打“√”。分政治思想品德、基础课、计算机要求、英语要求、专业知识、实验技能,特长等七大栏,每一大栏又分4~6个小题目。
3.3.3调查结果分析
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可知目前各用人单位都要求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同时又要求学生工作踏实肯干,在医药繼承开发应用方面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另外又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市场经济方面知识和相应法律、法规知识;基础知识方面仍离不开化学、生物学与医学各学科的基础地位作用,同时医药基础课方面应需加强,生物知识应适当补充。大多数单位要求学生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水平只有少数单位要求过二级,按国家教育部对本科学生的要求,通过英语四级,少数单位要求过六级或三级,说明各单位日益重视“信息、外交”型人才的需求;在专业知识方面,突出药物质量控制方面知识,特别是质量均一性,这直接制约着医药产业的国际化;同时加强药物临床应用方面的知识和依法炮制方面的传统知识;在实验技能方面,各单位对四大光谱操作,液质联用、气质联用等现代高科技仪器设备使用有较高要求,学生应具备较完整的技能,在中药的“研”、“产”、“销”、“用”、“验”五大环节都能独当一面;在特长方面(非专业方面)要求学生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综合素质,同时有一定写作能力,反映了各用人单位新世纪药学相关人才总体要求的趋势,归纳为“厚基础,宽口径,拥有扎实中医药或现代医药基本理论,以化学-生物-社会-药学多元动态平衡创新思维,主动适应社会激烈竞争,有良好人文素质的综合开拓创新型人才”。
由上可知,我国药学(本科)专业的素质测试方法基本上建立了相应的素质测试方法,能反应新模式所要求的知识结构质量,特别是按大学生专业知识竞赛要求进行考核,更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与实际操作水平。
参考文献:
[1]梁慧慧,朱俊平,文雯,等.对药学类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J].课程教育研究,2018(37):211.
[2]卫强,刘金旗.药学专业应用性课程模块化设计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6(5):24-25.
[3]贺福元,杨岩涛,唐昱,等.药学类专业设置与课程教育体系关联性研究[J].药学教育,2014(4):17-21.
[4]何群,夏新华,雷志钧,等.围绕“3+X”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中药药剂学课程体系改革[J].药学教育,2010(1):33-35.
[5]朱俊平,曾挺,胡荻,等.由新世纪人才培养探讨本科药学教育新模式[J].课程教育研究,2018(36):253.
[6]付丽敏.素质教育与标准化测试[J].教育与教学研究,1999(4):5-7.
[7]肖美凤,刘文龙,杨岩涛,等.药学(本科)相关专业课程培养体系的优化[J].药学教育,20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