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连续三年位居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第一大国,动力蓄电池的产销量也逐年上升,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已迫在眉睫。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写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调研报告》,分析总结了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现状与趋势。
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深入了解行业发展现状,把握发展方向,制定有效政策措施,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单位实地调研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中部地区的10余个城市,走访了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综合利用等企业;多次组织座谈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及企业代表等进行了广泛交流。在此基础上,分析总结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现状,形成了调研报告。
回收体系愈发完善
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基本现状。2018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构建回收利用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回收利用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溯源信息的采集要求,对各环节企业主体履行回收利用溯源责任作出规定,并建设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的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京津冀、上海等17 个地区,以及中国铁塔公司开展试点,积极培育标杆企业,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回收利用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已公告发布第一批企业名单。
各地区加快建立区域回收体系,采取措施推动回收利用工作。京津冀地区发布《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回收联盟,共建共用回收网络。长三角地区统一标准建设回收服务网点,实现区域协作。珠三角地区以深圳为重点,按照“互联网+监管”的思路,构建动力蓄电池信息管理体系,完善激励机制。中部地区的骨干汽车、电池生产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依托本地区产业基础优势建立区域化的回收处理中心。其他地区也在加强对企业试点实施工作的组织和支持。
汽车生产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构建回收体系。目前,北汽新能源、广汽三菱等 45 家企业已设立了 3204 个回收服务网点,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中部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高的地区。
回收体系建设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生产者主导,由汽车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设退役电池回收体系,回收退役电池移交综合利用企业处理,或与其合作共同利用电池剩余价值;另一种是以第三方为主体,由梯次、再生利用企业与汽车、电池生产企业合作,共建共用回收服务网点,集中回收合作企业新能源汽车的退役电池。
国家平台已运行,以电池编码(BIN)为信息载体,实现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信息采集和监管。其中,“车载管理模块”面向汽车生产企业采集溯源信息,“回收利用管理模块”面向回收拆解、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企业采集溯源信息。
梯次利用已成行业热点
通常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至80%以下时,将不能完全满足汽车动力需求,但可梯次利用于其他领域。当前动力蓄电池退役量较少,梯次利用大部分处于试验示范阶段,主要集中在备电、储能等领域。
2018 年,中国铁塔公司停止采购铅酸电池,大力推广锂电池梯次利用,已在 31 个省市的约 12 万座基站开展梯次利用电池备电应用,并在备电、储能及对外发电应用场景加强业务拓展。国家电网建设了 1MWh 梯次利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示范工程,用于接纳可再生能源发电和调频等。
深圳比亚迪、国轩高科等企业也开发了适用于备电、风光电储能的梯次利用电池产品。从发展趋势来看,梯次利用市场前景广阔,已成行业发展热点,部分企业正在梯次利用领域探索“以租代售”等新商业模式。
从生态设计、生产控制及信息共享等方面看,行业还有待加强。绿色选材、标准化及通用性设计、易拆解结构设计以及易梯次利用设计等方面还有不足。动力蓄电池产品还存在一致性差等问题。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通信协议、历史数据等关键资源分享方面还没有形成机制。
梯次利用技术有一定进展,但还存在技术瓶颈。梯次利用以检测重组和修复两种技术路线为主,北京匠芯、深圳比亚迪、星恒电源等企业在退役电池寿命评估、系统集成及电池单体修复等方面取得一定突破。但是,梯次利用还存在效率偏低,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等技术不成熟的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标准化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系列标准研制工作。目前,优先研制的 17 项国家标准中,已有编码规则、产品规格尺寸、余能檢测、拆解规范等4项发布。上海、浙江等地区研制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地方标准,中国铁塔公司牵头编制的 3 项团体标准已发布实施。
再生利用实现产业化
目前,废旧电池再生利用行业已有一定规模,并实现产业化,以湖北格林美、湖南邦普、广东光华、浙江华友钴业、江西豪鹏等为代表的企业已具备规模化再生利用能力。再生利用企业大多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发展而来,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中部地区具备相应工业基础的中小城市。
行业已具备较成熟的设备和工艺,但是仍有技术升级空间。拆解方面,湖北格林美、湖南邦普等开发了自动化拆解成套工艺,北京赛德美开发了电解液和隔膜拆解回收工艺。再生利用以湿法冶金及物理修复法为主。
湿法冶金方面,湖南邦普开发了“定向循环和逆向产品定位”工艺,湖北格林美开发了“液相合成和高温合成”工艺。
物理修复方面,赛德美对电池单体自动化拆解、粉碎及分选,再通过材料修复工艺得到正负极材料。但是,行业还存在锂金属回收率不高、多种电池回收处理兼容性不强等问题。目前,与再生利用相关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正在加快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