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PPP模式研究

2019-05-27 10:32姚常珠
中国集体经济 2019年16期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

姚常珠

摘要:院校办学不可封闭,尤其是高职院校这类与市场、企业、岗位衔接紧密的院校更应当适应市场和社会的人才需求,PPP办学模式是一种通过职业教育供给机制推动办学创新的新型治学模式,在科学办学、规范产权、完善院校办学管理机制、培养优质人才等方面具有相当的优势,是当前和未来适合我国高职院校发展的办学模式。文章从PPP模式的内涵和优势入手,分析高职院校中推行混合所有制PPP模式的可行性,探讨PPP模式推行面临的问题和解决策略,为我国高职院校未来发展提供借鉴思路。

关键词: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PPP模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持续上升,不仅需要更多的高专业度人才,对高实践能力人才同样渴求,如此的社会市场发展环境逼迫高职院校进行办学模式改革,推动高职院校培养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并存的高素质人才,以满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原本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而形成的PPP模式逐渐走入教育领域,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视野,在教育领域中发挥出不一样的作用。

一、PPP模式的内涵和优势

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的产物,由英国率先提出,后受到欧盟、美国等组织和国家的认可和应用,“所有介于政府完全提供和完全私有化之间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建设都可以被视为PPP模式”,由此可知PPP模式中始终伴随着政府与私人的合作与纠纷,在不同政体和运营形式的区域内PPP模式会出现不同理解、解释和产物。高职院校比较适合PPP模式,无论当前我国院校运营的实际情况,学校的建立目的不是盈利、生产和销售,而是为国家的青年人提供学习、实践的场所;高职院校中培养的学生主要供应企业,在培养过程中必须参考市场、行业、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比较符合PPP模式的推行必要条件。正因为高职教育是教育与经济联系最密切的领域,引入PPP办学模式,运用地方政府、高职院校、市场企业的综合资源,才能够更好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率,最大程度上满足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概念。在此之前“混合所有制”概念主要应用于经济发展领域,指我国经济的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并存的发展结构,为不同所有制主体的投资开辟了道路,推动我国经济向市场需求为导向方向前进;“混合所有制”概念引入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后,将职业教育与我国经济发展明确联系起来,使职业教育从公办和私办泾渭分明的发展模式中解脱,使公共教育资源与私人化教育需求相结合,为彻底的、有目标的校企合作奠定了基础,使传统公办与私办职业院校相互之间取长补短,有效推动了我国职业院校的高速发展,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加足动力。

三、高职院校中推行混合所有制PPP模式的可行性

(一)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理论基础

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领域与经济领域衔接最紧密之处,既离不开公共教育资源又需要以市场、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自然兼具公共与私人双项属性,高职院校培养出的人才也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混合体,离不开政府、企业、个人的三方合作,這样的理论基础和人才培养需求使高职院校中推行混合所有制PPP模式具有极大的可行性,符合国家、社会、市场、企业、个人的多方期盼。

(二)混合所有制的施行奠定可行性基础

我国于2014年开始实施职业教育的混合所有制推行,为高职院校的办学带来了准确的市场需求也带来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可以说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存在使办学过程中保留了公共和私人双方的发言权,公共理念与私人化理念的碰撞,资源与需求的平衡,为高职院校办学提供了新的活力,使职业教育培养出更符合市场发展需求的人才,使专业技术向实际产物的转化效率有所提高,使教育资源更好的得到利用,这为PPP办学模式的推行铺平了道路,使PPP模式能够更好的成为教育与经济领域的连接和通道。

四、PPP模式推行面临的问题

我国在近4年的混合所有制推动下,已经有部分高职院校进行办学模式改革,但混合所有制办学PPP模式的实践成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其中尚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针对性解决。

(一)思想层面的冲击

思想层面的束缚始终是新理念、方法、模式推行的最大阻碍,在混合所有制办学PPP模式推行中主要是股东权利或董事会制度对传统校长管理理念的冲击、市场化运作与国有资产之间的冲突、教师对于改制后身份待遇问题的担忧,表面上看来是思想层次的碰撞,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利益层次的,因为教师没有看到改制后的付出与收益比例、行政管理团队和教学管理团队没有看到教育资源、资金的充裕,或者这些未来的“好处”没有有效覆盖既有利益可能缺失的担忧,向最基础的层面看,是我国经济领域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契约精神的缺失,我们更习惯于用国家保证和道德约束,没有规章制度、合同约束下的安心。

(二)配套制度没有跟上

契约精神的缺失使教师、院校管理团队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和PPP办学模式推行忧心忡忡,与改革和新模式推行配套的规章制度、合同约定也确实没有跟上,缺少了规定、制度、合同的约束和支持,缺少了明确的流程、目标、风险分配、纠纷处理细节、退出机制说明,模式改革的推行受到重重阻碍并不是不可理解的现象,即使已经有部分省市的高职院校完成的推行,也无法打消利益关系人员的担忧。

(三)合作伙伴选择难度大

混合所有制办学PPP模式的又一大问题在于院校的合作伙伴选择难度大,如何平衡教育的公益性与企业的逐利性成为院校选择合作伙伴时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企业平均存活年限在5~8年,这远远不能够满足院校对合作伙伴的需求,绝大多数地区只有2~3家企业长期存活,有的地区甚至只有1家国有企业或者根本没有,这为高职院校选择合作伙伴设下了重重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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