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晓慧
【摘 要】 目的:分析联合应用推拿手法和运动疗法对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进行治疗干预的效果。方法:选取88例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分为腰痛宁组和推拿+运动组,腰痛宁组采取药物治疗方法,推拿+运动组实施推拿配合运动疗法。结果:从疼痛状况、治疗效果和生存质量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推拿+运动组患者的疗效更佳。结论:应促进运动疗法和推拿手法的联合使用,减弱患者痛苦,促进生活质量提升。
【关键词】 运动疗法;推拿手法;腰椎间盘突出症
【中图分类号】
R181.3+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5-0019(2019)07-105-02
前言:
腰椎间盘突出症是指发生于腰椎部位的退行性改变,相关人士在引发该病症原因的过程中发现,外伤成为主导因素。由于实施手术治疗方法存在较高的风险,因此,非手术治疗成为临床医师关注的焦点,针灸、理疗、推拿和運动疗法逐渐得到关注。本文主要探讨了运动疗法联合推拿手法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的疗效,现总结如下:
1 一般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88例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分为腰痛宁组和推拿+运动组,腰痛宁组44例,男女比例1:1,年龄:25--60岁,平均年龄:45.33±1.47岁。推拿+运动组17例,男女比例6:5,年龄:26--58岁,平均年龄:46.21±0.99岁。
1.2 方法
腰痛宁组:口服腰痛宁治疗,一次4~6粒,一日1次。
推拿+运动组:(1)推拿手法:首先,行摇腰牵引法,医师将两只手分别放在患者的胸背部和腰骶部,以脊柱为轴,向左右两个方向摇摆,频率为30次/min,3min/次。在此基础上,行按腰扳肩法,医师站在患者右侧,用左右手交叉按住患者的右肩和左肩,相互按和搬,并在动作完成后,调整方向,重复一次。最后,实施拔腿抬高法,患者取仰卧位,患肢微屈,医师结合患者的耐受程度,使患者闭拢食指和无名指,逐渐向足踝靠近,重复4-5次。(2)运动疗法:医师应为患者提供针对性的运动指导,结合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对运动动作和频率进行合理安排。首先,应指导患者进行倒走运动,步速逐渐加快,15-20min/次。在此基础上,指导患者进行三点支撑运动,引导患者取仰卧位,双臂置于胸前,将头部和双足作为支撑,对腰部支撑能力进行训练,每组动作持续5-8s,15组/次。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
观察两组患者的疼痛评分。
观察两组患者的生活质量评分。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4.0处理数据,若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疗效
2.2 疼痛评分 表2提示,推拿+运动组患者在治疗后的疼痛评分降低明显。
2.3 生活质量评分
其复发率为4.00%。两者对比,差异不明显(P>0.05)。
3 讨论
在中医学中普遍认为肩周炎疾病的发生一般与患者肩部感染风寒以及经脉痹阻等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肩关节作为人体众多关节中较为灵活的一个,其周围软组织往往会在机体运动过程中由于受到相关活动的牵引拉扯,从而出现劳损等问题,如果没有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可能会进一步引发炎症。这种情况下,在肩周炎发生后,应该在第一时间对炎症反应进行消除处理。从现阶段肩周炎患者临床治疗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医针灸推拿治疗方式可以通过疏通经络,进而达到提升治疗效果的目的。中医学理论中,针灸具有活血舒经的效果,在降低肩关节神经兴奋性以及促进患者肩部血液循环流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对于缓解肩关节周围组织粘连的治疗效果十分明显,在应用针灸治疗的基础上配合使用推拿,可以促进患者快速康复[1]。
本次研究中,通过两组患者临床护理效果和治疗后病情复发情况两项指标的对比,发现接受中医针灸推拿治疗的观察组患者,其临床护理有效率为高达92.00%,接受常规临床护理干预的对照组患者,其临床护理有效率为76.00%,两者对比,观察组患者的康复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这一结果表明,中医针灸治疗配合使用推拿手法干预,可以有效促进肩周炎患者临床治疗效果的大幅度提升,具有较大的临床应用价值。针灸推拿作为传统疾病治疗方法之一,至今在多种痛症临床治疗和功能康复等领域均有着广泛的应用,将其用于肩周炎患者的康复治疗中,通过对患者肩贞穴、缺盆穴、曲池穴以及合谷穴等穴位的针刺,激发人体功能调节与自我防疫能力,从而达到促进患者康复的治疗目的[2]。
综上所述,中医针灸治疗配合使用推拿手法干预,在肩周炎患者临床治疗过程中的应用,对于保证患者的临床康复效果和降低患者疾病复发率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因此,可以将中医针灸治疗配合使用推拿手法干预这种治疗方式,在肩周炎患者临床治疗中进行大范围的推广与应用。
参考文献
[1] 凌建伟.推拿手法配合针灸治疗老年肩周炎80例临床观察[J].贵阳中医学院学报,2013,35(3):307-308.
[2] 吴成举,谢鑫,徐兆杰等.针灸推拿配合神灯治疗肩周炎疗效观察[J].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07,9(4):13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