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琴 史向前
摘 要 夫妇有别早在孔孟就已经被提出,是儒家伦理纲常的重要內容。夫妇有别在明清徽州宗族社会中得到广泛的、特殊的运用,对于宗族及整个徽州地区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关键词 夫妇有别 徽州 宗族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9.02.062
Abstract Wife and husband are different have been proposed as early as Confucius and Mencius, which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onfucian ethics. Wife and husband are different were widely and specially used in Huizhou clan society in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which had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clan and the whole Huizhou area.
Keywords wife and husband are different; Huizhou; clan
1 夫妇伦理的由来与“别”的释义
“夫妇有别”的观念由来已久,这一明确表达语出《孟子·滕文公章句上》“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1]112-113据《礼记·哀公问》孔子以“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 [2]657三者来回答哀公为政之问。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五伦”的理念,进一步探讨人伦关系,“五伦”也成为中国古代伦理思想中深入人心的重要内容。
儒家以“别”来解释和要求夫妇关系。
“别”的小篆形体是一个表示用刀剔骨头的会意字,“别”的本义即为分。《孟子》中 “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1]114事物千差万别,而最大、最显的不齐即是阴阳,阴阳之别体现在社会关系中就是男女夫妇之别。
夫妇之“别”主要有以下三点表现:
首先在天性、性情上,丈夫是阳是乾,须是刚健中正,妇人是阴是坤,自性柔顺娴静,夫妇正如阴阳、乾坤一般动静合宜、刚柔并济。
其次在职责分工上,要求男子主外事,女子操持家事。外事主要有从事生产,维持家庭的生计等;内事主要有操持家务、相夫教子、孝亲敬老、操办婚丧嫁娶与人情往来、打理财产、修缮防盗等。
最后在道德品性上,《礼记·礼运》中提出了“夫义、妇听”,[2]275在《周书·宣帝纪》中有“义夫节妇”的表述。其中对夫的要求是“义”,丈夫须以身作则,以义立身,修己之德行,循仁义而行,为妻子作表率。对妇的要求则是“听”、“节”,妇人有柔顺之性,也有刚烈之性,所谓“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3]83“夫义”、“妇节”的道德品性是在有阴阳之别的男女天性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天赋秉性在社会道德上的表现。
2 “夫妇有别”在徽州宗族中的具体表现
2.1 儒家礼教
礼教是以礼为主要内容进行教化的一种手段,对徽州地区礼教影响最大的就是朱熹的《家礼》,在《家礼》的指导下,徽州各宗族分别制定的具体的家法、族规、祠规、祠训中也包含了对夫妇有别的阐释。
具体而言,儒家礼教对夫妇有别作出了如下要求:
首先,儒家礼教要求夫妇在职责上进行合理分工,各尽其职。“男治外事,女治内事” [4]883 是基本性的分工,丈夫更多的参与生产活动、负责家庭经济来源,妇人则将主要精力投注在家庭事务中。以《家礼》第三卷昏礼中的“醮子礼”为例,男方父亲对儿子的教导是“往婴尔相,承我宗事,勉率以敬,若则有常。”而女方父母则叮嘱女儿“夙夜无违尔舅姑之命”、“夙夜无违尔闺门之礼。” [4]898男子要承继宗事,支撑起宗族、家庭,女子要侍奉舅姑,打理操持家事。
其次,对男女的文化、道德教育有不同的要求,“男子始习书字,女始习女工之小者”,“九岁,男子诵春秋及诸史,始为之讲解,使晓义理;女子亦为之讲解论语、孝经及列女传、女戒之类”,十岁“男子……读孟荀扬子,博观群书”,“女子则教以婉娩、听从,及女工之大者”。[4]885-886教习男子儒家经典,令其“知仁义礼知信”;教习女子孝道节烈的故事,传授女工技艺,令其柔顺有德且能操持家事。
最后,礼教对夫妇的德性也有明确规定,可总结为“夫义妇节”。夫妇都身为子女,孝是最重要的德性,这是“义”和“节”的共同要求。孝顺之外,夫之“义”最主要的要求是明理、深明大义,如婺源《武口王氏统宗世谱·庭训八则》中对“义”的规定为“尚义者,审事几睽轻重,非穷理尽性不能。”可见,夫义指的不是个人的义气,而是识大体、明事理的公义。妇之“节”要求妇人在日常生活中须守礼、恭敬、节俭、忠贞,在特殊情况下还要有不畏强暴的勇气与果决。
在宗族中,恪守礼教、德行突出的“义夫节妇”,也会受到礼教的嘉奖,同时被族人立为典范。如绩溪华阳邵氏宗族《新增祠规》中规定:“义夫节妇……族之人宜加敬礼,贫乏则周恤之,患难则扶持之,异日修谱则立传以表扬之。”宗族采取各种方式嘉奖“义夫节妇”,既是对他们自身的肯定,也是为了鼓励族人加以效仿。
2.2 现实体现
由于特殊的人文地理环境,徽州格外强调对“夫妇有别”的践行。徽州宗族多为中原大族迁入,崇文重教之风盛行,对礼教尤其重视。徽州地区地形多山,田地不足,为了谋生很多男性只能背井离乡,或是入仕或是经商,往往数十年难以归家,于是女子就需要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在此历史背景下“义夫节妇”有了具体的内涵。
夫之“义”主要体现为明理,在道德修养上要知理、重理,在具体处事中要依理而行。理的含义即为“分”,“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 [5]151 “分”就意味着遵循秩序,立身处世清楚、果断,这一点突出体现在徽州人对族产的经营管理中。徽州宗族对族产进行登记、造册,在宗族内部明确规定族产的管理、使用,在宗族之间严格保护族产,防止族产流失或被侵占,产业较多的宗族还在官府进行注册、登记。若遇到族产被侵占的情况,宗族为了保护族产、分清界限可以进行持续数十年甚至历经几代人的诉讼。如明清时歙县的许氏与任氏为了明确祠堂的归属,两个宗族间进行了长达数十年的诉讼。
此外,理还有“公”之意,如《孟子》所说:“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 [1]238人心之所同,即是公,即是理。理超越了个人的私意,展现的是公义。“公”即意味着客观、公正、不偏私。为官即为良臣、忠臣,要秉公办事、心怀天下;为商即为儒商、义商,要诚信经营、以义取利;对待宗族、乡人也要重义轻利、扶危济困。丈夫要修己之德行,忠于君,孝于亲,率于妻,信于友,但有余力,必光耀、资助其宗族,回报宗族栽培之恩;即使身无长物也要明辨是非,有羞恶之心,不可使祖宗蒙羞。
妇之“节”首先体现为守礼,《说文解字》中对节的注释为“约、缠束也”,即可以理解为依礼而行。由于丈夫或因求学科举、或因行商游历而背井离乡,妇人就需要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具体表现为支持丈夫的志向,在丈夫离家时守身如玉;孝顺舅姑,抚养教育后代;操持家务,勤劳节俭,维持家庭生计。由于丈夫在家庭生活中的缺失,妇人几乎承担起家庭的所有责任,如康熙《徽州府志》中记载的潭渡黄世学的妻子董氏,她“家贫以针纫得甘旨奉姑,昼夜不怠,十指尽血”,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支撑起整个家庭。
其次,“节”的另一体现为气节,妇女之气节具体表现为烈与贞。在歙县贞靖罗东舒先生祠中还有“烈妇”的匾,所谓“烈妇”是指抗暴捐躯或夫死殉节的女子。其中,烈是妇女气节最主要的表现,她们不畏强暴、坚持正义,在他人的欺压面前毫不屈服。在礼教严明的情况下,有时气节也体现为贞节,有些徽州妇女甚至在丈夫死后守节或殉节,如上文提到的潭渡黄世学的妻子董氏,“夫亡无子,不食死,” 她在丈夫去世后慷慨殉烈。《易Y尳凇坟源敲餮浴敖冢汉唷?嘟冢豢烧辍!盵3]472儒家向来强调节制但不可过度,要持正、适中,女子殉夫虽不为大儒所提倡,但是礼教在实践中也难免会有过度严苛的情况。
3 “夫妇有别”的践行在徽州地区产生的影响
夫妇有别的伦理观念在徽州地区得到了充分的实践,在“义夫节妇”的观念的引导下,丈夫明事理,妇人守礼节,夫妇共同奋斗对徽州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三个层面都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
“夫妇有别”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徽州人明理重义,在经商时恪守信义、奉公守法,素以诚信著称,崇尚以义取利的经商之道,因而拥有了良好的声誉。而徽州妇女为了丈夫的志向与家庭的生计考虑,也鼓励、支持、资助丈夫经商,让丈夫无后顾之忧。丈夫以义取利,妇人依礼持家,夫妇相互支持、配合,故而徽州商业有了繁荣的发展。
“夫妇有别”促进了文教的兴盛。徽州崇文重教之风盛行,宗族极重视对族人的教育,创办了家塾、书院等教育场所,鼓励男儿于科举上发迹,以此光宗耀祖、壮大宗族势力。与此同时,宗族也十分重视对女子德行的培养,很多大家族的女性自幼也接受了文化道德教育,所以妇女亦多有文化基础。一方面,妇女们操持家务,让丈夫安心读书,支持丈夫的读书入仕之志;另一方面,她们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令其自幼树立读书之志,文教之风由此代代盛行。
“夫妇有别”维护了徽州宗族社会的稳定。徽州聚族而居,族中男子入仕或经商,有助于宗族增强经济实力、文化底蕴与名望,是宗族得以长久延续的重要因素。女性坚守在家中,孝顺公婆、教育子女、主持家政、支撑家业,是家庭和谐、宗族稳定的基礎。丈夫明理行义,妇人柔顺贞烈,夫妇有别的观念塑造和强化了徽州人深明大义、勤俭持家的性格。如今徽州宗族早已不复当年的辉煌,却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在物质文化上,民居、祠堂、牌坊等建筑仍有大量遗存,这既归功于徽州人雄厚的经济实力,也与女性对家务的操持打理、对宗族的坚守与建设分不开。在精神上,敬宗睦族、敦厚重礼也已经成为难以磨灭的社会风气。
4 结论
夫妇有别是传统伦理纲常的重要内容,这一伦理在恪守礼教的徽州地区得到实践和发展,徽州是典型的宗族社会,在此背景下夫妇有别有了具体、独特的内容。为了在多山少田的自然环境中生存,夫妇有别的观念扩大化,对传统观念中“男主外,女主内”进行新的诠释,在徽州地区男子不仅是要操持“家外”之事,更多的时候需要远离家乡,向地区外谋求生路,女子不仅要管家务,也需要参与宗族、村庄的建设。为了宗族的稳定与发展,夫妇有别的观念严格化,用更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和约束夫与妇的行为。宗族的存在固化、强化了夫妇有别,而夫妇有别的实践反过来又对宗族乃至整个徽州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总体上说,对夫妇有别的践行既是儒家思想渗透的结果,又是实现宗族的稳定、发展的现实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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