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庆榜 马文博
摘 要:本文研究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策略。首先,分析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的发展现状与趋势以及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实现产业整合的可行性;其次,通过有关数据资料揭示了目前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最后,从企业自身、金融、政府3个角度提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对策与建议。本研究可为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份转让、产业整合提供直接参考。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产业整合;策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9)1-76-6
DOI:10.19345/j.cxkj.1671-0037.2019.01.013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1.1 科技型中小企业定义
根据《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可知,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其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人数的10%以上、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2%以上,或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10%以上的企业。
1.2 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平台
1.2.1 新三板。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目前科技型中小企業进行股份转让的主要平台之一。从2006年的中关村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业务正式推出到2013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运营,经过几年的完善与发展,新三板的服务范围愈发广泛,由原来服务于中关村的科技型企业发展为服务于全国具有创新意识、发展前景和成长空间的中小微企业,由原来服务于试点区域的股份转让系统发展为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1-3]。
1.2.2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又称四板,作为地方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市场,四板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高民间资本参与度、推动科技创新、激发经济活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4]。河南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原股权交易市场于2015年成立,为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
1.3 国内外常用股份转让形式与适用范围
国内外常用的股份转让形式分别是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和竞价交易。这3种转让形式存在于中国的新三板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欧洲证券经纪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以及中国台湾的店头市场[5]。
就中国新三板而言,不同的转让方式在交易数量、金额、时间上均存在不同[6]。由于目前新三板协议转让只允许在盘后进行,故每个转让日的15:00至15:30为协议转让的成交确认时间,且单笔申报转让数量不低于10万股、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而做市转让和竞价交易则在盘中进行,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均可采用做市和竞价进行转让,两种方式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而对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目前只存在协议转让方式,交易数量为1 000股或其整数倍,交易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除此之外,还有股东数量、交易间隔的限制。股东数量为200人以下,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挂牌企业股权,时间间隔不少于5个交易日。
1.4 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的现状与趋势
1.4.1 挂牌现状。截至2018年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共计10 691家,从地域看,挂牌企业分布于31个地区。目前,河南省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有371家,占全国挂牌公司总数的3.47%。在中原股权转让交易中心交易挂牌的河南省企业208家,展示板挂牌4 851家。
1.4.2 挂牌趋势。通过选取新三板近五年河南省挂牌企业数量和全国占比两个指标来反映企业的挂牌趋势,具体数据展示如图1所示。
从数量上看,2014—2018年河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大致呈上升趋势,但增长幅度逐渐变小,并在2018年有下降趋势;从比例上看,近五年河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的波动变化无明显趋势。将两者结合比较发现,2016—2017年河南省挂牌企业数量在不断上升的前提下,比重却不断下降,可见2016—2017年新三板迎来了全国各地中小企业的挂牌高潮,而河南省的中小企业挂牌数量却并未随大潮明显增加。2018年,河南省挂牌企业数量在有小幅度减少的情况下,比例却明显上升,可见2018年在面对新三板众多企业被终止挂牌的大潮下,河南省中小企业仍能顶住压力,继续前行。总体而言,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较为平稳。
根据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有关报道,2015年挂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的企业200多家;2016年底突破1 000家;2017年底突破2 000家;2018年突破4 500家。可见,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成立后,挂牌企业数量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加。尽管河南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立时间晚、发展时间短,但目前的企业挂牌数量已跃居全国前10位。这说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服务河南省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效果逐步显现。
2 河南省通过股份转让实现产业整合的可行性分析
2.1 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的需求分析
2.1.1 企业的需求。①企业的资金需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资金需求方面具有金额较大、风险大、用款急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不适用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7]。而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出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持续、稳定、便捷的融资渠道[8]。企业可以进入场外交易市场进行持续融资,为其发展提供充足资金,降低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
②企业的人才需求。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研人员数量相比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等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仍有一定差距,人才流失现象也较为严重。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股权转让,能够提高股权的流动性,当股权流动性增强之后,企业价值也就随之上升,此时员工手中所持有的本企业的股权也变得更有价值。股权价值的上升提高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降低人才的流失比率,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改善,从而进一步降低公司的招聘成本、培训成本等人工成本。除此之外,较高的人员素质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对企业的长期发展产生积极影响[9]。
③企业产业整合的需求。目前,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速度令人欣喜,但发展水平仍有待提高。众所周知,企业每一次质的飞跃都离不开企业间的合并重组。要想提高企业的发展水平,就要进行战略性产业整合[10]。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在短短几年内迅速成长为闻名于世的大公司。科技型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之后,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进行并购重组,加速促进优质资源和重点项目向企业集中,满足企业内外部资源整合的需求,提高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水平,帮助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质的飞跃”。
2.1.2 金融市场的需求。信息不对称现象存在于河南省乃至我国的金融体系中,这一现象的存在导致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也不利于投资者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长此以往,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11]。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想进入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股份转让,就需要寻找主办券商来规范企业结构、完善企业制度、督导挂牌企业进行信息披露,这样一来,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便可得到有效的解决。现有的交易系统也可以根据企业股权交易等数据,建立企业数据库,完善现有金融体系的信息披露制度,为银行放贷、投资者投资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更好地发挥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2.1.3 政府的需求。河南省是我国人口大省,就业问题严峻,且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弱,人才流失现象也较为严重。政府可以出台政策激励科技型中小企業进行股份转让,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提高企业股权流动性,帮助企业提高价值,增加对人才的吸引力,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企业的发展也会增加更多的工作岗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河南省的就业压力。
2.2 股份转让对产业整合的影响
资本市场平台的并购重组是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整合的重要战略途径[12]。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进行产业整合,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乘法效应。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或中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之后,可以便捷地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进行并购重组,大大降低并购成本,深度加强企业产业整合能力,帮助企业整合产业链的上下游,不断延伸产业的规模,完善资本的结构,形成一体化的竞争优势,并通过充分发挥产业整合优势,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最终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最大化。
3 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存在的问题
3.1 企业挂牌过程中的问题
3.1.1 挂牌费用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挂牌之前,需要寻找认可企业的主办券商负责企业的上市,若财务制度、财务指标等不符合挂牌条件,企业还需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规范企业的运营,帮助企业达到挂牌条件,这样会产生的一大笔费用。根据相关文件,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的相关费用包括委托备案费、改制费、信息披露费、结算初始登记费、服务费等,费用合计在180万~210万元左右,占据中小企业平均收入的1/4。
3.1.2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缺少科创板。2015年底,上海股权交易中心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开设了科技创新板,简称科创板,专注于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而目前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仅设置了交易板和展示板,并未根据各类企业的特点进行板块设置。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传统企业在业务类型、资产类型、融资方式以及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等方面有较大区别,对资本市场服务的需求相应地也存在较大差异,而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与传统企业放置同一板块,不仅不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股份转让,也不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内外部资源整合。
3.1.3 四板挂牌门槛高。根据全国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统计数据显示,上海股权交易中心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数量和融资金额均位居全国前列,因而选取这两所交易中心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挂牌条件上进行对比,三所交易中心的挂牌条件如表1所示。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可进行股份转让的挂牌交易主体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而上海股权交易中心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可进行股份转让的挂牌交易主体覆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且并没有时间存续上的限制。可见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门槛较高,限制了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挂牌,阻碍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股份转让。
3.2 企业股份转让中的问题
3.2.1 成本高。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如果选择做市转让的方式进行股份转让,则需要先将企业的一部分股票卖给做市商作为库存股,通过做市商这一中介将股票售出。但在具有优势的做市商面前,卖价相比其真实价格偏低,这两者的差价就是企业做市转让的成本。有关研究显示,企业创新水平不同,股份转让的成本也不同。创新水平较低的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小,预期回报较低,企业价值也较低,因此,其低价转让部分股票给做市商的成本也相应较低;而创新水平较高的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大,其研发创新带来客观回报的可能性大,企业期望获得的股票估值自然也更高。
3.2.2 流动性差。为了反映新三板的流动性,选择了成交数量、成交金额、成交笔数和换手率4个指标。其中换手率是有效反映股票转让频率的指标之一。2014—2018年度新三板流动性情况如表2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2018年新三板股份转让的数量、金额、成交金额相比前三年有大幅下降,换手率也创近五年最低,由此可以看出新三板流动性大幅下降。2017—2018年“三类产品”集中“到期潮”、新三板出现企业“摘牌潮”、2018年以来新三板做市商数量急剧下降、盘内股份转让方式的变化等都加剧了新三板流动性的紧缩,从而导致股份转让数量、金额、成交笔数、换手率下降。
3.2.3 部分挂牌企业缺乏股份转让和融资意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供一个股权交易的平台。但截至目前,中原股权交易市场的挂牌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通过股权转让进行资源整合或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实现融资,大部分企业挂牌仅仅是为了获得政府对挂牌企业的资金奖励或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仍依赖银行,而忽略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融资和资源整合的功能。
4 对策与建议
4.1 企业角度
4.1.1 合理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合理规划调整企业发展战略,明晰企业战略规划。高速成长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若要成功在新三板、四板市场上通过股份转让实现产业整合,需要对企业近期及中长期的战略及时调整与规划。对于处在种子期的企业,应将技术研发与改进作为主要任务,为之后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这一时期也要善于利用国家的一些扶持政策,满足企业在发展初期的资金、资源需求;对于处在成长期的企业,应将技术宣传与推广作为主要任务,由于这一时期开拓市场的费用较高,政府扶持力度也下降,企业可以通过新三板、四板市场进行融资,解决企业资金缺口大、融资难度大的问题;对于处在成熟期的企业,已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在行业中占据优势地位,此时企业可以通过新三板、四板市场进行资源整合,帮助企业实现更长远的生存与发展[13]。
4.1.2 加强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创新能力是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进步的动力与源泉。通过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进而推动企业价值的提高,能够帮助企业在同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同时,更有利于企业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吸纳行业优质资源,壮大企业力量。目前,企业可以从科研费用和科技人员两方面来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14]。首先,适当增加科研费用。项目经费是影响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资金的充足与否影响企业技术研发速度的快慢,因而企业要尽力确保技术研发资金充足。其次,提高科研人员比例。科研人员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企业可以与省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吸引河南省及周边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也可以采取产学研一体化的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4.2 金融市场角度
4.2.1 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挂牌门槛。中原股权交易市场应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在挂牌主体上允许发展前景较好的有限责任公司进入交易市场,适当放宽企业存续时间的限制,优化交易机制,吸引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挂牌,激发市场活力[15]。同时借助门槛宽松、制度完善、监管适度、活跃度高等优势,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转让,促进挂牌企业的资金流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优势资源、实现产业整合提供平台。
4.2.2 开设科技型创新型板块。为了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应在现有的市场板块体系之外,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科技型创新型板块。这一板块要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特点,适当调整企业的挂牌条件、信息披露标准、产品服务体系等,进一步提升服务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能力、增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包容性、强化资本市场的功能,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规范治理结构、便利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多元融资。
4.2.3 适当扩大合格投资者队伍。流动性缺乏一直以来是阻碍新三板发展的重要问题,对投资主体的多种限制导致新三板股票转让的金额、数量、成交笔数和换手率均较低。现有的新三板交易规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个人投资者进入,但门槛仍很高,适度放宽个人投资者进入门栏对提高新三板的流动性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也要继续加大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度,通过完善审批制度、降低机构投资者的门槛和仓位要求、尝试引进其他股份转让方式等来激励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新三板[16]。
4.3 政府角度
4.3.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应加大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整合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和相应的配套措施。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发展需求,从税收、融资、贷款等方面为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帮助,鼓励科研单位和高校进行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政府也可以成立专门的并购服务组织,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并购整合前的咨询、管理等服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整合提供全面的服务与支持。
4.3.2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的宣传与引导,发挥产业整合成功案例的示范作用。让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面了解国家、省、市有关鼓励股份转让实现产业整合的政策措施以及股份转让在规范企业结构与制度、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推动资源整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17]。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热情,促进更多挂牌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实现股份转让[18]。
4.3.3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科技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奖励机制,不断壮大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在现有人才引进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下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和河南省的财政收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政府要重点解决人才在住房、医疗、子女上学、家属安置、项目经费等方面的问题,也可以通过提高生活补贴、培训及深造补贴等政策加大对人才的吸引力,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提供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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