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文奇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钻井二公司纪委工作人员到基层宣讲《职工处分规定》。仝道丰 摄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业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大力正风反腐、铁腕治污,积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造一流政治生态,持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探索实践“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模式,多措并举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质量,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成效,是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持续聚焦重点案件是抓主要矛盾、抓关键的具体体现,是解决主要问题,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成效的有效手段。
注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高度关注顶风违纪、“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决不姑息、露头就打、严查严处、形成威慑。对涉及公车私用、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典型问题的人员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格、标准越高的信号。
注重查处基层“微腐败”。要大力整饬损害企业和职工利益最直接、最强烈的问题,对基层重点风险岗位、关键环节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公物,私自截留收费款项等“微腐败”行为全面梳理、深挖细找、严查重惩。同时,不仅严肃追究“微腐败”违纪者责任,还要让疏于管理的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挨板子”。
注重查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要针对企业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产品销售、项目招标、工程建设等高风险领域中影响恶劣的人和事,果断采取组织审查措施,严查快处打探巡视消息,对抗组织审查,违反议事规则选人用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取财物等问题;严查快处组织串供,指使他人销毁证据,运用技术手段对抗组织审查,疏通关系说情干扰组织审查,设立“小金库”,将个人及家庭消费支出在公司财务和“小金库”报销等问题;严查快处收受供应商、客户所送财物等问题。
目前,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力量、监督对象、监督范围上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优化监督方式、调整监督策略成为破解制约监督工作成效难题的重要手段。
提级监督,破解“同级监督难”。不断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力和参与力,统筹全系统办案资源。采取设立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直管的日常监督机构的方式,负责对重大疑难问题“挂牌直办”,对转交下级纪委办理的热点敏感问题线索“全程督办”,对涉及单位主要领导的问题线索“重点提办”,对力量薄弱、经验不足的直属单位纪委“指导协办”,做实上级纪委对基层纪委的监管职责,有效形成监督合力,保证监督执纪工作质量与效率的同步提高。
刀刃向内,破解“自我监督难”。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对存在泄露信访举报,违规处置案件线索、压案不查,利用职务之便纵容、默许亲属违规与企业发生业务往来谋取私利等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对履职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采取组织调离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题活动,严防“灯下黑”,增强纪检干部自律意识。
以案促改,破解“后续监督难”。通过“开展通报、开展谈话、开展自查”的后续监督模式,强化问题整改,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警示教育和正面引导作用,规范企业管理,确保解决问题与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效应并重。在查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时,可采取纪检机构负责人到涉案单位主持召开干部大会,通报案情、讲明政策、稳定队伍,与涉案公司领导班子谈话谈心等方式,督促涉案单位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在对抱有侥幸心理和顶风违纪者以巨大震慑的同时,保障涉案单位的生产经营和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细化实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工作类的办法,做好事前管控。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将“第一种形态”分别进行日常性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针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思想作风状况,或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日常性谈话,及时“咬耳扯袖”;针对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党员干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进行诫勉谈话。通过多层次谈话,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细化实施纪检监察机构受理问题线索归口管理类的办法,做好源头管控。明确界定纪检监察、巡视、组织人事等监督机构问题线索处置权限,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缩短问题线索流转时限,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审计部门收到或发现的问题线索,可在向同级纪检监察机构及时移交的同时,在职权范围内组织核查,并将核查结果通报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出现的违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线索等进行调查处理;巡视组收到或发现的问题线索可按巡视规定分类处置、移交。通过明确纪检机构归口受理的问题线索类型及有关程序,保证信访举报渠道畅通与问题线索处置入口提速并重。
细化实施纪律检查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类的办法,做好流程管控。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督机构问题线索办理流程,细化问题线索初步处置后的接续处理方式,对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的不同情形进行区分,为科学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处理问题提供制度支撑。探索开发运行“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将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内容、程序嵌入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信访案管工作实时管控和业务流程标准化管理;借助大数据手段,定期开展阶段性或分领域数据样本分析,提升信息化辅助管理决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