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象论名教与自然
——兼驳学界对郭象玄学的一个普遍误解

2019-04-09 03:55
关键词:仁义儒家庄子

(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长期以来,学界普遍认为郭象哲学是对名教与自然的调和,是为现实做合理性论证。比如,汤用彤先生把郭象“独化于玄冥之境”的命题解释为对有与无、名教与自然的调和。[1](337)冯友兰先生认定:“郭象的哲学,都是要证明,在自然界和社会中,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2](179)汤一介先生亦有此论[3](162),他还以向秀《难养生论》为由,认为名教与自然在向秀那里依然是两张皮,而郭象则证成了名教即自然、现实即合理,因而郭象《庄子注》是对向秀《庄子注》的一个根本改造[3](135-148)①。再如,王中江先生对庄子哲学、郭象玄学做过一番比较后,得出了如下结论:“与庄子相反,郭象在《庄子注》中,把庄子‘重估一切价值’的方向,完全逆转为‘认同一切价值’的方向。如果说,庄子的逻辑是‘一切现实的都是非合理的’话,那么,郭象的逻辑则是‘一切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如果说,庄子彻底审查和否定了儒家的价值观念的话,那么,郭象则是全面为儒家的价值观念进行辩护并要求重新恢复其有效性。”[4](90)果真如此,则郭象把庄子所做的价值观倒转工作重新翻转了过来,庄子思想的锋芒在郭象那里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笔者以为,上述这些说法都是有问题的。别的暂且不说,从郭象一再强调无为来看,说他要为身处其中的那个血雨腥风的时代做合理性论证,是不可思议的。②郭象果真主张名教即自然、现实即合理?他真的在为儒家做全面辩护,没有一点批判精神?名教与自然是否对应有和无?或者说,把名教也视为崇有之“有”恰当吗?这些问题牵涉到庄、郭异同,乃至对老庄道论以及何晏、王弼贵无论的整体评价。

实际上,上述说法已经被一些学者质疑。比如,余敦康先生指出,郭象并没有为现实做辩护,而是要用理想来纠正现实。[5](26-27)卢国龙先生认为,郭象秉承庄子精神,对专制政体展开了冷静的理性批判;他推崇的是顺任人性的“治之道”,而非刑名法术、礼法名教之类的“治之具”[6](140-187)。吕锡琛先生认为从郭象的有关论述中难以得出名教即自然的结论,相比之下,“‘名教乃自然之迹’或‘捐迹反一’的命题较之‘名教即自然’更能确切地反映出郭象对‘名教’与‘自然’关系的认识”[7](75)。笔者就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理解。

一、仁义可以有自己的存身之地

《庄子·骈拇》云:“意!仁义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忧也!”[8](317)这本来是反对儒者把仁义当作普遍人性,但郭象注道:“夫仁义自是人之情性,但当任之耳。恐仁义非人情而忧之者,真可谓多忧也。”[8](318)两相对照,此注似乎反过来批评庄子担心太多;给人的感觉是,郭象不仅承认了仁义是普遍人性,而且主张对仁义要“任之”。学界往往抓住这一条,认为郭象将庄子所做的价值观倒转工作重新翻转了过来。好在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郭象并没有像儒家那样把仁义道德视为普遍人性,而是说,不同个体的性分既然各异③,那么仁义就可以是仁人之本性,所以不必过分地指摘仁义,这是坚持“两行”的表现,以求得不同性分之间的和谐共存。《秋水注》“付之天均,恣之两行,则殊方异类,同焉皆得也”[8](683),即此意。从根本精神上看,这还是庄子学派的主张。《庄子·在宥》就说:“天下将安其性命之情,之八者(指仁、义、礼、乐、圣、知、聪、明——笔者注),存可也,亡可也。”[8](367)这里认为,仁义礼乐、圣知聪明只要不越出自己的地盘,不乱离天下人性命之情,就可以有自己的一块存身之地。而“两行”观念来自《齐物论》“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其实质是强调物我共在,各行其是,互不相扰,两不相伤。

与此有点类似的是,郭象肯定明王、圣人的现实必要性,主张身在庙堂心在山林,并把有为解释成无为,但这不意味着他就认同名教。郭象是为了解决庄子遗留下的一个难题:无为之治需要一个道家式圣人来主持,但如果人人都像庄子那样拒绝进入庙堂,那么还有谁来主持呢?[9](90)

二、“所以迹”与“迹”的区分

郭象虽然为仁义留出了一块地盘,但在多数时候,他对仁义礼乐是持批判态度的,这就涉及他在为《庄子》作注时经常使用的一对概念:“迹”与“所以迹”。这对概念取自《庄子·天运》,此篇末尾称老子对孔子说:“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今子之所言,犹迹也。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8](532)显然,这对概念在被提出的时候,就有褒有贬。儒家认为承载着先王之道的《六经》,在这里被贬为先王之陈迹,也就是说,不是先王之道本身。推开来讲,以文字固定下来的都只是陈迹,而不是道本身。道本身处于“所以迹”的层面,它可以外化为“迹”,但我们不可把外化的迹当作道本身。

郭象常用这对概念批评儒家倡导的仁义与名教。譬如,《天下注》批评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对于诗书礼乐,只是“能明其迹耳,岂所以迹哉!”[8](1068)就是说,这些儒者只会些表面的虚文,未能把握诗书礼乐的精神实质。“所以迹”与“迹”是本与末、体与用、母与子的关系。与“所以迹”相比,当“迹”被形式化乃至被恶意利用时,二者也就有了自然与人为、真诚与伪饰之分野。《大宗师注》:“夫知礼意者,必游外以经内,守母以存子,称情而直往也。”[8](267)“外”“内”分别指方外、方内。“方”不是实际的物理空间或地理方位,而是喻指礼法等绳墨规矩。方内是礼法的世界,方外则是超越礼法束缚的大方世界④。“游外以经内”便是主张以超越的眼光来对待礼法。“守母以存子”的说法化自《老子》第五十二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10](139)意为允许“迹”的存在,但心里念兹在兹的应是“所以迹”。可见,“游外以经内,守母以存子”都是强调“所以迹”相对于“迹”的优先性(ontologically superior);只有在把握住“所以迹”的前提下,“迹”才有存在的合理性。而“称情而直往”,与嵇康《释私论》“越名教而任自然”“越名任心”的说法相似,都是强调从真性情中开出真道德。在郭象看来,人的行为应该出自性情的自然流露,容不得丝毫做作,这样才算真正的“知礼意”。《外物注》直斥道:“诗、礼者,先王之陈迹也,苟非其人,道不虚行,故夫儒者乃有用之为奸,则迹不足恃也。”[8](928)这里明确指出“迹”被某些所谓的儒者“用之为奸”,所以不可依凭。应该说,郭象指出的这一点,的确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普遍现象。

如同庄子学派,郭象也从时变的角度来反对“迹”。他在注《天运》刍狗一节曰:“夫先王典礼,所以适时用也。时过而不弃,即为民妖,所以兴矫效之端也。”[8](513)又注效颦一节曰:“况夫礼义,当其时而用之,则西施也;时过而不弃,则丑人也。”[8](516)《胠箧注》:“法圣人者,法其迹耳。夫迹者,已去之物,非应变之具也,奚足尚而执之哉!”[8](344)《在宥注》:“而三代以下,遂寻其事迹,故匈匈焉与迹竞逐,终以所寄为事,性命之情何暇而安哉!”[8](367)“所寄”指《六经》之类的迹。凡此都是认为,人们所追捧的只是一些早该被抛弃的陈迹。

三、反对“矫”与“效”

冯友兰先生曾这样评价郭象:“他是吹捧圣智的,他不反对圣智,他所反对的是学圣智。”[2](175)但从下面的分析来看,吹捧二字似乎无从谈起。郭象极力反对“矫”“效”。“矫”是自上而下地教化、塑造,“效”是自下而上地学习、模仿。面对有权力撑腰的儒家教化传统,郭象认为,仁义可以有自己的存在空间,但仁人也必须对自己有一个反省,不能把自己树为标准来“矫”天下。《骈拇注》:“仁义连连,只足以惑物,使丧其真。”[8](322)“然而天下奔驰,弃我徇彼以失其常然。故乱心不由于丑而恒在美色,挠世不由于恶而恒由仁义,则仁义者,挠天下之具也。”[8](323-324)看似美好而神圣的仁义,却使天下人背离自我真性,因而只是扰乱天下的一个物事(“民妖”)。《天地注》:“各止其分,故不传教于彼也。”[8](446)《刻意注》:“用天下之自光,非吾耀也。”[8](541)《人间世注》:“有其己而临物,与物不冥矣。故大人不明我以耀彼而任彼之自明,不德我以临人而付人之自德。”[8](185)郭象在此明确反对儒家的“传教”。他认为,仁人不该把自己装扮成仁义道德的化身,从而临人以德,用自己的那一套去塑造他者⑤。原因很简单,每一个个体都有各自的智慧之光,不需要仁人来“照亮”他们。这种观念,较之于后世所谓“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的论调,高下立判。

郭象认为,圣人应止于“所以迹”,而不要有心为“迹”;世人应求其“所以迹”,而不要停留于“迹”。他将庄子“天下何其嚣嚣”一语释为世人嚣嚣以求圣人之迹而不知所以迹,便是明证。圣智所以不可学,是因为在学的时候,它已经成了陈迹。郭象在注《天道》轮扁节曰:“古不在今,今事已变,故绝学任性,与时变化而后至焉。”[8](492)世人不应时而变,妄图执古以匡今,就好比蚊虻负山、推舟于陆,必不行矣。下面两条简短的注文也明确告诉我们,郭象主张教学两绝。《胠箧注》:“故止盗在去欲,不在彰圣知。”[8](350)《秋水注》:“恣人任知,则流荡失素也。”[8](570)这里是说,不需要拿圣知(智)来进行教化,因为止盗的根本在于去知去欲;圣知(智)也不值得学习效法,不善学者只是“流荡失素”。“素”即每一个个体的自我真性,为了复初,世人需要做的是绝学任性。

四、循名教与任自然无法统一

杨立华先生曾提出:“认为郭象的政治哲学的目标是自然与名教的统一,进而认为郭象要在儒道之间进行折衷和调和,这是一直以来魏晋玄学研究的根本误区。”[11](189)仅从字面看,笔者认同这一判断。不过杨先生得出此结论的理由却是:其一,除嵇康《释私论》“越名教而任自然”以外,魏晋时期很少有人(包括王弼、郭象)将名教与自然作为概念并提,甚至未提名教一词。其二,“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本义是“不因通常的是非标准而隐藏自己内心的所思所感”,人们却望文生义地理解成以自然对抗名教,从而虚构出名教与自然之争[11](28-31)。杨先生的思路是,既然魏晋思想家几乎不提名教,也不存在名教与自然之争,那就谈不上统一或调和,而学界围绕名教与自然之辨,展开魏晋思想史叙述的做法也变得十分可疑。

笔者对此不敢苟同。其一,未用名教一词,并不意味着不讨论名教问题,这就如同不能因中国古代无哲学一词,就说中国古代没有哲学。其二,杨先生对越名教而任自然的解读有误。此命题的提出,确实是针对虚伪化、教条化的名教,因为在嵇康看来,个体不需要依照外在名教所规定的条条框框,只要任自然便可合于大道。其《释私论》曰:“夫称君子者,心无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君子之行贤也,不察于有度而后行也;仁心无邪,不议于善而后正也;显情无措,不论于是而后为也。是故傲然忘贤而贤与度会,忽然任心而心与善遇,傥然无措而事与是俱也。”[12](235)这样一来,名教就不是必需品,这正是嵇康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依据。参照《庄子·山木》“不知义之所适,不知礼之所将,猖狂妄行,乃蹈乎大方”[8](671-672),我们可以发现,嵇康所言与此高度一致。

名教一词出现得不算晚。《管子·山至数》称齐桓公问于管仲:“昔者周人有天下,诸侯宾服,名教通于天下。”[13](1326)名教盖指西周以来的礼乐制度与教化传统。而名教与自然之争,可以溯源到最早倡导“自然”的《老子》。《老子》第三十二章:“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10](82)“制”者,创制也;“名”是名教之类的社会建制。“始制有名”与章首“道常无名”相对。“有名”已偏离“无名”,故须就此打住。过此以往,将流于烦苛,沦为拘限生命的桎梏。老子秉着不得已的精神,在一定限度内认可名的存在,但他推崇的始终是自然。王淮先生解读精当:“所谓‘始制有名’者,谓浑朴之自然既失守,于是乎‘人文’斯作,‘教化’乃立。……‘始制有名’(人文教化、分官立职)是方便权假。圣人行其方便,不忘究竟;名亦既有,不忘守朴。何则?用不离体故也。”[14](130)老子的观点是,不废止必要的社会建制,但反对过分地依赖、发展“名”,此正合于其知子守母之旨。

儒家是传统的继承者,名教后来即指儒家的纲常礼法、道德规范、行为规范和角色意识。由于统治者的刻意提倡,一方面矫情伪善的风气开始弥漫宇内,另一方面使名教沦为统治者钳制天下的工具。汉末以来,尽管两汉经学走向衰微,儒家定于一尊的局面开始崩溃,但诚如历史学家唐长孺先生所指出:“这些都不意味着儒家的纲常名教不再适合统治阶级的需要。相反,儒家的道德伦理仍是统治者维持现存秩序所必需的思想武器。”[15](72)自然针对的便是虚伪僵化的名教、作为统治秩序的名教,因此讨论两者关系时,我们首先应该明确:名教与自然的对立,并非人文原则与自然原则的对立。因为虚伪僵化的名教、作为统治秩序的名教本质上是反人文的,反倒是自然合乎人性需求,代表着人文。

自然与名教分别处于“所以迹”与“迹”的层面。郭象反对“迹”,主张冥于“所以迹”,因此他提倡的是自然而非名教。学界通常认为,王弼讲名教本于自然,郭象讲名教出于自然,都是为名教做合理性论证。其实,二人并不是在实然层面陈述现实中名教与自然的关系,而是在应然层面强调:只有本于自然、出于自然的名教才具备存在的合理性,否则便可取消⑥。

前面提到,汤一介先生认为郭象主张名教即自然、现实即合理。但他也说过,这只是“形式上容纳周孔之‘名教’,实质上发挥老庄之‘自然’”[3](207),“郭象对‘名教’作了某种肯定;然而这种肯定又必须是在玄学范围之内的肯定”[3](212)。可见,汤先生最终是认定郭象在玄学的范围内为名教留下地盘。这一说法才近乎事实。郭象只是认为名教可有,并未劝导人们循守名教;相反,他反对人们循守名教,也反对仁人以名教来规范天下。他虽然说过“守母以存子”之类的话,但那是针对世人而言的,是提醒世人把握名教的真精神。就道家自身而言,大道已足,名教可无。“我”不需要名教的规范,便自能合乎道德;而“我”合乎道德,也不需要他人称颂“我”合乎仁义或名教,因为“我”遵循的本来就不是仁义和名教。儒自儒,道自道,所谓玄学会通儒道,或许只是一个假问题。郭象的确没有想过要统一名教与自然,没有这样做的原因不是他没有用过“名教”一词,而是因为他延续了老庄任自然的思想。任自然与循名教是两条相反的路径,无法统一也不必统一。

五、对名教与自然的不同理解

在老子看来,僵化地执着于制度化、知识化的仁义礼而不把握其真精神,会产生诸多弊端。为了避免弊端的产生,仁义礼乐就不能刻意提倡。但在魏晋时期,许多人(如元康放达派)并不理解老子学说的真意,或者有意曲加利用,“借玄虚以助溺,引道德以自奖”[16](2302)⑦,使自己放荡无忌、不理世务的行为合理化。

放达并非知异而异,而要自然而然。《世说新语·任诞》篇记载阮籍力诫其子“作达”,因为放达是容不得做作的,做作出来的便是放而不达。刘孝标注引戴安道《竹林七贤论》曰:“籍之抑浑,盖以浑未识己之所以为达也。……是时竹林诸贤之风虽高,而礼教尚峻,迨元康中,遂至放荡越礼。……乐令之言有旨哉!谓彼非玄心,徒利其纵恣而已。”[17](735)礼教尚峻是说竹林名士的放达是建立在持守真道德之上的。宗白华先生的判断非常精准,“魏晋人以狂狷来反抗这乡愿的社会,反抗这桎梏性灵的礼教和士大夫阶层的庸俗,向自己的真性情、真血性里掘发人生的真意义、真道德”[18](281)。

学界一般都认为嵇康、阮籍是激烈派玄学的代表,他们极力抨击虚伪的名教,骨子里却非常执着于名教。比如,鲁迅先生认为嵇、阮“表面上毁坏礼教者,实则倒是承认礼教,太相信礼教”[19](535),唐长孺先生说他们“内心深处对于儒家所提倡的伦理价值倒是非常固执”[15](75)。笔者以为这类说法未必妥当。说“承认”可以,“太相信”“非常固执”已言过其实,原因在于论者没有注意到道家的真已经内含善,也没有把嵇、阮本人的言行与他们对世人的劝勉区分开来。从根本上说来,嵇、阮“相信”“固执”的并非名教,而是道家意义上的道与德,以及自己的真性情。清人何焯评道:“非汤、武,薄周、孔,不过庄氏之旧论耳。”[20](958)事实确实如此。真已经内含善,所以他们本人拒绝成为名教的辕下之驹。但世人(包括嵇、阮本人的儿子)未必都能像他们那样从真性情中开出真道德,而一般是循守着名教甚至利用名教来沽名钓誉或压制他人,这时嵇、阮就借抨击虚伪的名教,以提醒世人把握名教的真精神⑧。

玄学家主要批评徇名教之末而不缘自然,但也开始批评徇放达之末而不缘自然。裴頠、王坦之、戴安道等人批评的则是徇放达之末而不缘名教⑨。我们不能把元康放达派专事浮虚归咎于尤其不能等同于老庄哲学。因为他们本质上连老庄哲学的“皮”也没摸着,只是把它曲加利用,放纵自己而已。在这方面,东晋戴安道的批评最切中要害,他批评元康之士捐本徇末,徒为放逸,“若元康之人,可谓好遁迹而不求其本,故有捐本徇末之弊,舍实逐声之行。……放者似达,所以乱道。然竹林之为放,有疾而为颦者也,元康之为放,无德而折巾者也,可无察乎!”[21](2457-2458)

首先,从郭象关于“所以迹”与“迹”的区分以及他反对“矫”“效”(教学圣知仁义)来看,他提倡的显然是自然而非名教,并明确反对儒家的教化传统。郭象只是为名教留出一块地盘,而没有主张循守名教,更没有推崇名教。

其次,名教与自然并非对应有与无。如果把郭象哲学定性为崇有论,那么,崇有之“有”也只能是个体事物。如果我们将名教也视为“有”,并由郭象崇有导出郭象推崇名教,那就是对郭象哲学的误读。普遍性固然是概念的根本特征,但哲学概念亦非空洞无所指。如果我们把具体内容抽掉,限于字面意义谈哲学概念,则将不能如实地阐释历史上的哲学思想。

再次,郭象对仁义与名教展开了批评,这不是向下沉沦为不仁不义,而是向上超越到更高的道德境界。老子绝弃仁义,是因为有了更高的“道德”。与仁义相比,“道德”不会沦为伪善,不会临人以德,不会依贵贱亲疏而爱有差等,甚至不知道自己合乎道德。有了“道德”,仁义与名教就可有可无。我们可以这么说:主张不由名教却持守道德,属道家;提倡名教并持守真仁义,属儒家;大唱自然或大唱名教却没有真仁义的,什么都不是。如表1所示。

最后,我们不能笼统地说郭象要论证现实即合理,因为这是把郭象适性逍遥论、即遇言命说加以扩大化。但是,若把现实限定为个体的性分或当下的际遇,说郭象主张现实即合理,则为不诬。

表1 对名教与自然的不同态度

注释:

① 《庄子注》的著作权问题是一个聚讼千载的历史疑案:一说郭象注窃自向秀,一说是在向秀注基础上述而广之。汤一介先生对这两种说法都不太认同,他更看重郭象注相对于向秀思想的新异之处。他认为,向秀思想带有从何晏、王弼贵无论向郭象崇有论过渡的性质,郭象则清除了向秀思想中贵无论的残余,从而建构了精致的崇有论,这种新发展非“述广”二字所能概括。

② 我们知道,老庄主张的“无为”从来就不是一无作为,而是从否定一面谈“无”掉什么样的为(“无”是对某些行为的否定,我们需要读出它的动词意味),即敦促世人不为“不道”“无道”“非道”。这种主张在郭象那里得到了延续。

③ “性分”是郭象玄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性分”即性命之分,它是个体存在意义的根据。《秋水注》“物物各有量”,“量”是性分的别称。“分”侧重个体性、差异性。郭象认为,个体的意义就在于这种有别于他者的差异性;个体如果舍弃了自我的差异性,就等于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意义。

④ 方内、方外之说在《庄子》书中只出现过一次(《大宗师》篇)。古今多将“方”理解为物理的空间或地理上的方位,于是方内成了六方之内,方外则被歪曲成人世之外或等同为佛教的出世。今按,“方”原是用矩划定的一个方域,战国时期常被用来喻指礼法等绳墨规矩。《荀子·礼论》:“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礼记·经解》所论全同:“是故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不隆礼不由礼,谓之无方之民。”《庄子·人间世》称颜阖将任太子太傅,由于卫灵公太子天性嗜杀,颜阖为此感到进退两难:“与之为无方,则危吾国;与之为有方,则危吾身。”方内、方外之“方”,即此有方、无方之“方”。

⑤ 《庄子·人间世》篇末借楚狂接舆之口,奉劝孔子“巳乎巳乎,临人以德”。临人以德,是指以仁义高自标榜,然后居高临下地教训他者、塑造他者。在道家看来,儒家推行的教化本质上是一种不尊重他者差异性、自主性的强制行为;对于施教者而言,也是取祸之道。

⑥ 王弼“崇本息末”与“崇本举末”两个命题并不矛盾,因为两种“末”的内涵与外延不同,“息末”之“末”指背离自然的名教,“举末”之“末”指本于自然的名教。

⑦ 许抗生等《魏晋玄学史》(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五章第一节有对元康放达派的描述,可参阅。

⑧ 推而言之,在伦理问题上,道家用不着儒家来补足,而世人若都能复归于道,儒家的仁义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当然,想让世人都复归于道,几乎是一个无望实现的理想,儒家的仁义在此处即可发挥其作用。但是,如果没有道家的批判,被歪曲利用的名教在历史上会造成更恶劣的影响。也就是说,善如果长时间离开真,那么善必定会从根子上腐烂掉,变得既不真也不善。因此,道家的批判可以说是起到了净化作用。所谓“儒道互补”,其实道家基本上不需要儒家来补足,反倒是道家给儒家补充营养,补充新鲜血液,好让其不至于沦为伪饰或僵死。

⑨ 这些人虽然同样讨论着有无、本末、体用、名教与自然等问题,但他们以名教为体,所以不宜划入玄学家。玄学家是新道家,这是学派、立场的根本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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