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最重要的制度准备之一,既是战略部署,同时也是政府调控相关领域资源、促进供给侧改革、维护社会公平和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15个试点城市,基本上都已经开始支付待遇,赢得了社会各方赞誉和支持。
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4800万,15个试点城市中,8个覆盖职工医保人群,5个覆盖职工医保和中心城区居民医保人群,2个覆盖全体城乡居民。此外,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在2017年4月先后发文,要求全省每个地市都有一个县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全面部署省域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
总体来讲,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多元筹资机制已经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单位、个人、财政、社会、医保责任共担的筹资格局,目前各地年人均筹资30元~700元不等。
在待遇方面,2017年,实际待遇享受64912人,受理待遇申请通过率达87%。发生长期护理费用55531万元,其中基金支付86.28%,个人负担13.62%,基金人均支付7302元。在服务提供方式上,居家待遇为大多数,占60.84%。在失能评估方面,失能鉴定评估费200元/人次~300元/人次,其中,成都等7个城市由基金支付;苏州、荆门由地方同级财政承担;上海由申请人与财政按20%和80%的比例共担;长春、青岛等4个城市暂不收取费用。从待遇支付上看,98%以上的基金支出都是支付待遇,大概2%左右用在评估费用和运行管理费用。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首先实现了预期的保障功能。以往,失能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主要靠工资、养老金和儿女赞助,现在只要符合条件,对于发生的长护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大大减少,切实减轻了个人负担。新制度还大大提升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通过长期护理,把一些目标人群从高成本的医疗机构,迁出到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实现了成本转换,减轻了医保基金支付负担。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管理上也体现出制度效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新理念、新思维的引入,以及公共治理理念的转变,增强了制度活力。在管理上,实现了线上申请、App智能监控等现代管理手段。此外,制度运行中也引入市场竞争,将保险经办等制度运转各个环节向商业机构开放。在这一过程中,迅速搭建了信息网络平台和信息服务系统,增强了服务人员的专业性。
此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收到了良好的外部效应,资源配置平台和购买服务机制的杠杆作用,有效撬动了社会资本的发展。2017年,15个试点城市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在机构建设方面投资72亿元,新增养老机构284家,培训机构44家,评估机构40家,直接拉动就业两万人。
当前,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社会流动化、需求多元化,让人民群众对长期护理保险产生迫切需要。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要坚持互助共济为主的社会性,实行多层次保障。这一制度不单纯是阶段性或在特定时期解决某部分人群的制度设计,需要有长远考虑和制度安排。在我国,如将长护险作为商业保险,则不能完全适合中低收入人群、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国情;如作为普惠性补贴,较低的保障水平,又难以有效化解系统性的社会风险。因此,需要建立以社保为主体、多种方式有效衔接、责任共担的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要统筹做好政策资金衔接整合。在长护保险建立之前,国家对老年人的保障散在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尚未形成资金合力。建立长护险制度平台后,需要均衡各方面筹资责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民政、医保、工商等部门需要做好政策制度衔接,既要应保尽保,又要避免待遇重复享受。还需要统筹公共财政安排,破除政策壁垒,实现财力统筹供给。
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要多策略引导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运用差异化支付政策,盘活现有资源,解决总量有限、分布不均的不平衡现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服务提供,丰富供方市场,推动市场良性循环。先扶持、后规范,渐进式推进服务质量和行为规范。鼓励商保解决地区差异和需求差异,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要持续推进管理理念和机制创新。要突破医保经办思维限制,采取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培养社会公益组织、第三方机构等,发挥商保等社会资源的作用,在政府治理方面,切实转变治理的理念、能力、手段,要成为利益的平衡者,而不是利益相关方。
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要科学理性地推进医养结合。开展这项工作,需要着眼于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和打通使用,提供基本需求和可负担的一般性服务为主,依托社区、着眼于服务使用可及性和便利度,同时服务不能贪大求全,要按需分类、以灵活适用为先。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社区平台建设有利于织密服务网,有助于强化服务质量把控和风险防范,在推进长护险过程中,政策导向上应鼓励支持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和利用。同时,由于基金支出90%在机构,因此还要发挥资源配置平台和购买服务杠杆作用,健全成本控制机制、适合的付费方式组合、引导利用居家服务的有效手段等,在机构层面把成本控制下来,保证基金稳定运行。
下一步,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重点推进完善4个环节。
研究扩大覆盖面的可行性路径和操作办法,实现更大范围的保障公平,助力脱贫攻坚。目前,我国能够实现试点全覆盖的地区还不多,未来,这项制度需要从城市向乡村推进,对于那些真正需要制度保障的农村贫困人群,需要让他们尽早享受到制度红利。
进一步健全夯实多元筹资机制,稳定筹资来源,均衡缴费责任,统筹财力供给等。对于相关文件提出的建立多渠道筹资、各方平衡筹资的机制,目前能够真正做到的地市还不多,未来,各地还需要继续在稳定、均衡、统筹上继续做文章。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目前,国家层面在长护险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建设上才刚刚起步,需要尽快搭建标准体系框架,明确标准制定权限,实现跨地区互认及与其他相关领域标准体系衔接等。
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因为人才是事业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