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亚美 WU Ya-mei 张春梅 ZHANG Chun-mei* 叶欢瑶 YE Huan-yao 李育梅 LI Yu-mei 徐辉 XU hui王凌燕 WANG Ling-yan 王宋超 WANG Song-chao 汪淑敏 WANG Shu-min
医疗服务信息披露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信息,使其拥有了解医院的服务质量、药品价格、技术水平,乃至医院的营运和管理状况的基本权利,这是满足社会公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医疗机构行医透明度,保证医院医务工作有序进行的必要手段,更是公立医院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1-2]。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则是政府或中介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对公立医院服务信息进行披露规制,以维护病人的知情权,纠正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本文运用利益相关集团分析方法,探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过程中各利益相关集团之间的关系,分析各利益相关集团的利益和相互制约因素,总结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所面临的困难,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利益相关集团的概念。利益相关集团是指某些能够改变某政策的目标、影响政策目标实现的机构、团体甚至个体;这些人或团体的利益与某政策的目标密切相关,当政策目标实现后,这些机构、团体或个人的实际利益或潜在的利益会受到影响,即导致利益增强或者削落[3],利益集团可能会因此而采取一定措施来加强或削弱该政策实施的效果。因此,在政策制定之前,当局应明确利益相关集团,并估计利益相关集团的利益与立场、他们所能动用的资源、对政策的影响能力,并考虑政策目标对其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然后采取积极的行动去平衡各集团的利益或调整原政策,以减少政策实施阻力,达到预期目标[4]。
2.利益相关集团分析。又叫Stakeholder分析[5],是决策分析中较为常见的方法,指研究某政策的实施对利益相关集团如某人群、团体或机构的利益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由此这些利益集团动用资源包括可见资源及不可见资源对该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管产生正面或负面影响,甚至通过干预改变政策的预期结果。
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6-8],界定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中的主要利益相关集团。设定半结构访谈问卷,对涉及的主要利益相关集团负责领导和信息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访谈,共访谈20人。每次由3位工作人员进行访谈,访谈时间1~1.5小时,全程录音并有专人进行文字记录,访谈记录由访谈笔记和录音转化的文本同步整理而成,再用Colaizzi分析法[9]进行分析、汇总,当归纳不出新的语义,表明资料达到饱和。整合访谈结果,召开专题讨论会,就各主要利益相关集团在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中各集团利益、可动用的资源、动用资源的能力、立场等进行分析,得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的矩阵图。
对我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的利益相关集团分析,主要通过4个步骤实现。
1.确定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的利益相关集团。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的利益相关集团是对医疗服务信息披露政策产生重要负面或正面利益影响的集团[3],主要有政府、公立医院、社会公众、第三方机构(包括新闻媒体、医疗保险部门、行业协会)。
2.估计利益相关集团的利益以及政策目标对其利益的可能影响。分析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后对各利益相关集团所产生的可能影响是什么;这些利益集团得到可能的好处是什么;有哪些利益集团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削弱;其利益是否与政策目标有冲突;这些利益集团拥有哪些资源。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时的利益相关集团进行逐个分析,具体如下:
2.1 政府。首先,医疗服务行业存在严重的市场失灵现象,医疗服务市场无法自动鉴别服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而政府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对公立医院实行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促进公立医院主动改进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是政府减少规制成本,提高规制效率的必然选择[10]。其次,政府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中起主导作用,应牵头制定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主要内容、披露形式、披露频次以及创新医疗服务信息披露渠道,方便群众查询使用。此外,信息披露初期可能暴露出政府监管方面的不足,也可能存在影响卫生行政部门的形象。最后,政府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中,可以动用的资源有国家政策、社保报销的病人信息相关资源、卫生行政部门官网、政府监管职权等。
2.2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影响最大的是公立医院,作为信息披露的源头,掌握着最原始的医院信息,它们对信息披露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到披露规制工作的进程。国外相关研究发现[11],超过85%的医院将公开报道的质量措施纳入医院的年度目标。医疗服务信息披露之后,对公立医院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12]。医疗服务信息绩效较好的公立医院可以利用信息披露的平台,积极主动参与,将其视为扩大医院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平台,吸引更多的患者来院就诊,增强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更好更快地发展。然而,对于医疗服务信息绩效较差的公立医院来说,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医院的业务量可能会进一步下滑,面临倒闭的危险。但是只要绩效较差的公立医院能够正确认识到信息披露的意义,学习绩效较好的医院,尽早寻找差距,明确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妥善定位,错位发展,不断优化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院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效率,也会使得医院得到合理快速发展。另外,充分披露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可以缓和医疗服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缓解医患紧张现状,这无论是对绩效好还是较差的医院都是有利的。公立医院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可以进一步动用的资源有已有的信息、技术、社会知名度等。
2.3 社会公众。社会公众是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的最直接的受益者,也是最终的受益者,他们需要利用公开的信息进行就医选择[13]。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的披露,为社会公众寻医问药提供权威的参考依据,帮助社会公众树立理性就医行为,选择适宜的公立医院。同时社会公众可以参与公立医院的社会评价,为其提供改进建议,促进其改进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并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使得公众在较为合理的医疗费用下,获得质量更高的医疗服务[14-15]。社会公众可以动用的资源包括已有的卫生政策、信息技术、选择不同医院的自主性。
2.4 第三方机构。医疗保险部门,作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的第三方机构,可以说是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的受益者。不同级别、不同地域的医疗机构在交易成本上存在显著差异[16]。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的披露,作为医疗服务的购买者,可以选择购买不同服务水平、质量水平的公立医院,并可创新性推行分层定价支付方法,即根据不同的绩效水平的公立医院,设置不同的医疗服务价格的支付水平。这些都迫使公立医院改进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保障人们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又实现费用的有效控制,最终提高社会总福利。医疗保险部门可以动用的资源有已获得的不完全的信息、医疗保险政策、信息技术和资金。
3.评价利益相关集团动用资源的能力。通过上述分析,明确了各利益相关集团的利益、政策目标对其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可以动用的资源,可以评价各利益相关集团的动用各种资源的能力。利益相关集团动用资源的能力可以分为4个等级,很高、比较高、低、很低。
4.判断各个利益相关集团的立场。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中的各利益相关集团的立场,可分为支持、比较支持、反对。通过上述分析,得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的矩阵图(见表1),表1可清晰剖析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所面临的外部环境。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的利益相关集团的分析结果表明,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无论对政府、公立医院、社会公众以及医疗保险机构都是有利的。
表1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的利益相关集团分析
政府主导进行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有利于促进医院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有助于引导公众理性就医,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减少政府规制成本,提高政府规制效率。为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工作,首先,明确政府在监管信息披露机制中的核心地位,政府是最重要的信息披露主体。要建立以卫生行政部门为核心的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医疗机构内部自我监督的多元监管模式,并建立多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医疗保险部门、行业协会、社会人士等)的定期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监管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其次,加强监管主体的能力建设。监管主体必须转变监管理念,注重监管能力建设,引进专业信息人才,加强监管岗位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综合能力,以增强监管主体信息搜集、审核、分析以及披露的能力。此外,尝试培育新的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的市场主体,发展非政府的、专门的医疗服务信息调查机构和咨询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其行为的形式,促进医疗服务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高效运行。因此,政府应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细分各种披露的内容、创新各种披露有效的渠道,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工作。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对公立医院产生重大影响,针对信息披露规制所持的立场随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不同而不同。医疗服务信息绩效较好的公立医院往往持支持态度,而医疗服务信息绩效较差的公立医院对披露规制持反对态度。分析原因,医疗服务信息绩效较差的公立医院一旦被公布出来后,伴随社会公众的认可度下降,不得不面对倒闭的风险。一方面,医疗服务信息绩效较差的公立医院需要对自身发展重新定位,认识到披露的实质性意义,逐渐改变自身的短板;另一方面,医疗服务信息绩效较好的公立医院需要发挥其重要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披露规制的平台提高知名度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同时,提供有效的发展经验,带动医疗服务信息绩效较差的医院,为其在逆境中的发展提供契机。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有助于社会大众建立理性就医行为,为其寻医问药提供权威参考依据;信息披露规制后,促使医院改进医疗质量,从而促进患者早日康复,并减少医疗费用支出。社会公众是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的最直接的受益者,对信息披露规制持支持立场,而他们可动用资源能力很低,需要强化。最重要的是构建实质性披露内容,其中披露的内容应涉及医疗服务单位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以及具体病种的服务数量信息、服务质量信息等。拓宽医疗服务信息披露途径,尤其是运用自媒体背景下的传播手段,如微信公众平台、互联网、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促使社会大众可以多渠道获得服务信息[17-18]。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可以使第三方机构(医疗保险部门)从中获益,其可以根据披露信息选择绩效好的公立医院,降低医疗费用,从而减少医疗保险总支出,所以医疗保险部门持支持态度。医疗保险部门作为医疗服务信息披露机制链条上重要的环节,可以利用各种渠道,对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甄别和判断,承担医疗服务信息反馈的职能,并对披露的医疗服务信息进行监管。
通过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的利益相关集团分析,可以使卫生行业部门、公立医院的管理者更好地了解到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过程中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中哪些利益团体可能影响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工作的进行,他们的利益、所拥有的资源及其动用资源的能力强弱,从而使得信息披露的决策者对重要的利益相关集团加以关注,保证医疗服务信息披露规制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