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尹承颖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绿美乡村”建设工程,自治区财政先后投入资金19.34 亿元,绿化美化村屯13.96 万个,打造自治区级示范村屯1.46 万个,基本实现村屯绿化全覆盖。
自“村屯绿化”活动开展以来,绿树环绕、鸟语花香正一步步成为农村老百姓的现实生活。据统计,全区共29个村荣获“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37 个乡村入选国家“美丽乡村”名录,创建“广西森林村庄”111 个、“广西生态文化村”24 个,八桂乡村处处都是花草依依、瓜果累累、绿意浓浓的乡愁记忆。
强化政策引领,创新完善推进机制。一是高位推进。自治区党委、政府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从2013年开始组织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将“村屯绿化”摆在生态乡村建设首位,逐级成立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逐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责任压实到领导和部门,将任务分解到乡镇和村屯,列入市县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范围。2017年以来,全区先后印发《关于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实施金山银山工程的意见》《广西乡村风貌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打造“村屯绿化”升级版,建成一批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精品。二是明确标准。组织开展全区乡村绿化大调研,认真抓好顶层设计,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工作指南》《村屯绿化操作手册》,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村屯绿化项目资金管理、苗木保障等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明确村屯绿化种植标准、项目申报办法、作业设计要求和检查验收程序,让群众知道干什么、如何干,推动实现了村屯绿化有标准可依、有程序可循、有范例可学。三是加大投入。2011年至2014年,自治区财政投入3.57 亿元,对“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每个村屯补助8 万元,共计完成村屯绿化4467 个。2015年至2016年,自治区财政投入15.75亿元,对“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行动每个自治区级示范村屯补助12 万元,每个一般村屯补助3000 元,共计绿化自治区级示范村屯10050个,面上一般村屯12.5 万个。2018年至2020年,实施“绿美乡村”建设工程,计划3年打造村屯绿化精品景观示范村屯1100 个。
强化因地制宜,创新完善绿化机制。一是推广绿化模式。明确以村屯周围增绿、道路两旁增绿、房前屋后增绿为重点,以实施“三林两区一道双发展”行动为主体,即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建设休闲林区、生态小区,建设乡村绿道,发展庭院经济和生态产业,研究提供适宜全区不同区域气候特点的40 多个村屯绿化模式。突出加大培训力度,全区共计举办村屯培训班1200 多期,培训4 万多人次,选派技术干部5000 多人次深入村屯推动实施。二是组织分类实施。自治区对村屯规划及作业设计严格要求,全区示范村屯均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组织专业队伍落实施工任务。突出因地制宜对古树名木、林木资源丰富、自然生态良好的村屯,重点进行生态保护,划定生态小区;对村屯绿化水平较低,可绿化用地较少的村屯,在村屯周围、道路两旁和房前屋后见缝插绿,在村屯周围、道路两旁和房前屋后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对面积较大、人口集中和条件允许的村屯,打造成生态休闲小区。三是推动绿产结合。结合林业脱贫攻坚,鼓励农民在房前屋后和自家庭院发展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茶园等“微田园”,大力发展特色林果和林下经济;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周边自然生态较好、人文气息浓厚或具有独特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景观的村屯,建设环村绿道,助推乡村旅游发展。村屯绿化活动期间,全区林业部门实施的村屯绿化共计建设绿道310 公里、护路林2232 公里,划定和保护村屯生态小区7.25 万亩;有4616 个村屯建了护村林,4865 个村屯建有护宅林,3181 个村屯建有休闲小区,建成微果园、微菜园和小花园14873 个。
山清水秀,美丽古思 刘遂吉 摄
强化群众主体,创新完善管护机制。一是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发挥村屯理事会协商议事作用,通过召开村屯理事会、发放资料等形式,和群众一起商量、想办法,因地制宜进行作业设计,科学选择绿化树种,结合实际开展绿化建设。为解决绿化用地难的问题,一些市县创新模式,组织群众到外县或邻村绿化成效好的村庄观摩学习,着重以“空心村”整治为突破口,加大对农村闲置废弃旧房、闲置集体用地的整合改造力度,通过与村民协商置换土地,群众自愿捐献土地等方式,增加了村屯绿化用地。二是引导群众参与。坚持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完善形成了干部分片包干、村民骨干带头、村民民主议事、村屯评比激励、社会力量支持等方面的群众参与机制。认真落实“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政策,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村屯绿化实现了从“政府帮”到“自己来”、从“要我种”到“我要种”的根本性转变。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广西森林城市”,组织开展“广西森林村庄”“广西生态文化村”系列活动,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村民群体参与村屯绿化活动。三是完善群众管护。依托财政资金、村集体经济、社会捐助,设立奖补基金,建立村规民约,充分依靠村民群众,因地制宜实施“群投群护、群投专护、群政共护、政府担护、村民自护等5 种长效管护机制,为巩固村屯绿化成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村屯绿化”活动给农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除了物质上的收获,更多的是生活环境上的巨大改变。
今后,广西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村屯绿化美化,持续推动乡村生态振兴,让广西全区山清、水秀、生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