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瑞雪
(海南行政学院,海南 海口,574001)
中国传统村落拥有千百年的传统文化积淀,在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道路上起到至为关键的作用。随着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高速扩张,传统村落消失极快。在此过程中,“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和工业化、城镇化的纵深推进,乡土中国正由‘全耕社会’向‘半耕社会’演进,转型期的农村经济社会形态和结构及人们的社会心理和价值观念正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①刘奇.农村社会转型与“三农”政策取向[J].中国农村经济,2007(04):4-11。
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保护的主要工作:从村落建筑民居、自然景观到民俗文化和民间“活态”传承保护;从注重村落物质文化遗存、自然文化遗产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村落文化空间和文化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但是,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因经济利益的驱使和诱惑,海南不少市县大量村落的开发建设,由于没有把握好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保护性发展的原则,没有相配套的科学规划,其中一些村落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有的村落在开发建设时没有突出地方特色,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
2012年,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海南省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传统村落进行统计,依据《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建村[2012]125号),最终甄选出200个海南省传统村落名录,并全部录入“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
自2012年至2016年,国家住建部、文化部、财政部共命名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国家保护名录,海南共有47个传统村落相继入选国家保护名录,约占总数0.7%,在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列19位。海南传统村落分布密度为13.8个/万平方公里,在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列12位。海南传统村落主要分布于琼北地区、东部沿海地带,中部民族地区、南部及西部的传统村落较少。其中,海口市最多,其次为澄迈县、定安县、琼海市、文昌市,其他市县较少。海南是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汉族人口最多,另外还有30多个少数民族,其中黎族人口最多,其次是苗族、壮族和回族人口较为突出。传统村落中也以汉族部落为主,约占70%。
海南省的传统村落主要特征是多元性、热带性和自然融合性,并且这些特征在全国都是少有的,具有比较优势。
一是多元性。海南省总人口数量不多,但均来自不同地域,再加上岛内本土黎苗族居民,所以海南省村落具有典型的多元融合性特征。海南岛于汉朝并入祖国版图,汉族人口开始迁徙入岛,随着汉族人口数量不断增多,本土黎族苗族人口逐渐移往中部山区,外围则成为汉族的聚集区域。①周瑾.古代海南黎族人口迁移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J].南方人口,1992(04):38-41+51。这些外移汉族人口来自各个地域、族群,包括广东、广西、福建、湖南等地,再加上岛内本土的居民,海南岛的村落在人口、建筑和文化上出现了多元融合、丰富多彩的特征。
二是热带性。海南岛属圈层式热带海岛地形,传统村落的选址、格局及建筑形态都明显区别于其他省份的传统村落。此外,海南岛北部由于火山地貌,形成了全国罕见的火山岩热带村落群,这一现象在全国很罕见。
三是自然融合性。海南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较高,常年绿荫覆盖。传统村落多隐于自然丛林之中,与自然融合较好。
1.积极编制全省传统村落名录。海南省传统村落具有数量多、特色各异的特点,给政府保护工作带来了较大的挑战。为了更好地保护好传统村落,海南从省级层面启动保护工作,统计全省传统村落家底,编制保护名录和相关法律法规。
2012年,海南省开启全省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初步统计登记200个传统村落。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规划设计单位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规划,一是对已入选“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的200个传统村落进行实地调研,依据《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进行评估,甄选出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126个;二是对其他村庄,采取由市县相关部门补充推荐,省住建厅进一步筛查和实地调研等一系列工作,筛选出13个传统村路。规划设计单位和省住建厅对139个传统村落根据传统村落的价值,规划构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传统村落”体系,计划到2020年,国家级传统村落要整体恢复到位,省级传统村落破坏得到显著控制。保护内容包括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
2.认真编制海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代表性项目传承村。2005年海南以文体厅为主导,开始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对海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普查并建立了三级保护体系。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项(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国家级名录项目28项,省级名录项目72项,市县级名录项目206项。认定各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55名,其中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1名,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6名。2013年,文体厅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村认定,共11个。此外,还制定出台了《海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3.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推进传统村落民居文化保护。海南在部分美丽乡村建设中对传统村落文化进行了较好的开发性保护,既保护了传统民居建筑,又保障了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价值的完整性。如海南北部火山岩地貌的汉族传统村落可以说是一个火山岩建筑博物馆,民居、道路、围墙、石门、石缸、石盆等均为火山熔岩材料,当地政府将火山岩文化转化为发展优势,打造出火山岩美丽乡村旅游带,村民不仅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而且传统村落民居得到了较好的保存。此外,海南部分传统村落受南洋文化影响,在建筑中引入了骑楼设计,包括海口、文昌、琼海等地,现存海口骑楼老街、文昌符家宅、林家宅等典型代表,这些传统建筑文化与旅游资源结合成为当地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突破点。
4.注重传统村落文化的传承。传统村落保护不是单纯保护村落建筑,而是保护村落历史文化,包括生产生活习俗、生活方式、家风祖训等鲜活的文化。海南政府充分认识到了村民参与对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的重要性,因此,政府积极引导,以全域旅游为突破口,充分挖掘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资源,在乡村旅游中设置竹竿舞、各种传统手工、乐器表演等民俗文化活动,活灵活现地展示当地人的传统生活方式,不仅增加了当地人的经济收入和丰富他们的生活,而且还积极吸引年轻大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讲好村落故事,从而促进传统村落文化的传承。同时,积极推进了海南全域旅游的发展,丰富了游客的体验。
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保护和发展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些取舍去留问题,有时会在利益的驱使和政绩的诱导下,对传统村落大拆大建,使传统村落千村一面,早已失去传统村落的独特性和特殊性,传统文明也荡然无存。也由此凸显了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之间的既有矛盾。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对于保持文化身份的认同、村落文化的可印象性和文化多样性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乡村旅游业蓬勃兴起。一些传统村落的经济价值渐渐被敏感人发觉。许多村民想利用传统村落的有形与无形资源赚钱,于是逐渐产生了传统村落经营开发与风貌保护之间的矛盾。一些开发商只顾追求经济效益,对待传统村落唯利是图,盲目地拆旧建新、拆真建假。有些地方政府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限于一般布置,狠抓落实不够。所以,传统村落的古建筑、古树等物质文化遗产遭到大肆破坏。传统村落最终沦为既不“传统”也不“村落”的境地。对传统村落不合理的开发与经营严重背离了对传统村落实施保护的初衷。对利益的追求促使村民大量开办农家乐、家庭旅馆,沿街的传统民居院落被形象刺眼的现代楼房、旅馆、农家乐建筑替代。虽然村落外观变新了,却把原有古朴自然的村落景观破坏了,失去了传统村落的独特价值。
此外,许多传统村落的村民反映,列入保护的古建筑不准拆建,但政府又没有配套的资金支持,所以实质上的保护只是“口头上”的。政府和老百姓没有现实收益,导致保护缺乏原动力。
作为中国美学的重要构成,传统乡村美学有着独特的审美趣味。①程勇真.传统乡村美学消逝的趋势表征及反思[J].中州大学学报,2015(03):44-47。传统村落之美,在于其地理位置、整体布局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存、相互映衬。传统建筑环境结合自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就地取材,与自然融合发展,力求“天人合一”的精神,反映了一个地区文化的深层精神。但由于传统村落千百年的积淀和传承以及偏于一隅的选址特点,人们的生活条件、环境渐渐落伍于时代。一些传统村落落户于大山深处,山路陡峭,石路湿滑,抱守天险,几乎与世隔绝。它们的交通条件滞后、供应设施薄弱、基础配套不足、建筑老旧破败严重。传统村落普遍综合环境条件较差,人居环境改善任务十分艰巨。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传统乡村美学目前正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日益加速不断消逝。
传统村落是发展的,是在原住居民保护性使用的过程中发展的。中国传统建筑文化中饱含对有机性的诊释,但这些在传统村落保护的具体实施中却依然显得杂乱无章。
传统技艺是由我们的祖先一辈辈积淀流传至今的、在漫长的生产实践中形成的生产技术,它富含民众的审美观念和思想情感,代表着技艺的精华,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核心。②朱以青.传统技艺的生产保护与生活传承[J].民俗研究,2015(01):81-87。我国农业社会历史悠久,因为不同的农业生产方式,在中国各地区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传统村落,每个村落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承,而传承的主体是生活在那里的人。正是因为这些村民的存在,才凝聚成了文化,不用时期的文化背景生产出不同的人文景观,勾勒出不同的村落生活场景,村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村落里鸡犬相闻、催烟袅袅的场景随着村民对农耕文化的摒弃将不复存在。
第一,近年来,城镇化的发展,吸引大量农民进城寻求更好的发展机遇,村里大多是留守老人和儿童,村子里出现大量空心院落,居住在老村落的人越来越少。传统村落的许多技艺后继无人,面临失传的威胁。
第二,传统技艺投入巨大而获利太小,而且许多现在的年轻人认为传统民间的技艺跟不上时代潮流,是可以可无甚至应该主动抛弃的东西。在一些村落,传统的文化和技艺,被当作封建迷信看待。还有些传统技艺秉持传男不传女的陋习,而传统技艺的保有者的老龄化使传统技艺传承面临严重的人才匮乏。另外,传统技艺投入巨大而获利太小,即使是留在乡村的年轻人,也不愿学习和继承。一些散落乡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陷入“人亡艺绝”的困境。
第三,文化多以生活方式来传承,单单只是以观赏的方式,是无法体会其中的内涵。而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地域环境下,人的需求层次也有所不同,此时在所处环境并不能满足个人需求的情况下,人会寻找另一个可满足自我的环境,这些传统村落无法在短时间里满足村民的内心需求,使村民将自我民俗文化归于老旧文化。最后也就产生导致人流大量外出涌入大城市,无人传承村落文化的尴尬场面。
传统村落的保护有很多方式,但是最基本的方式是立法保护。立法保护是最根本的保护方式。但在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完整涵盖和适应中国传统村落及其文化保护的法律。
第一,传统村落保护法规不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在我国兴起较晚,有关的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传统村落概念范围不明确;《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等“三法一条例”没有对传统村落作出保护要求与规定。
第二,配套保护政策缺乏。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缺乏财税金融、土地管理、空间管制、严权制度、奖惩制度等的配套买施政策和机制。以传统建筑严权为例,由于传统村落的历史建筑年代久远,经历了较多的历史变迁,产权模糊,往往出现三种情况:一是各方在义务承担上相互推谱,不愿担负修缮历史建筑等义务,导致传统建筑的自然破坏;二是产权之争甚至导致历史遗严的直接破坏;三是难以使最能实现保护效果的一万确实享有产权。传统建筑的产权制度缺失既阻断了社会资本进入传统村落保护的通道,也造成传统建筑的直接和间接破坏。
第三,保护政策内部困境。现有保护政策根植于文物保护制度,然后推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再到传统村落,政策制定较少分析传统村落的具体情况和城乡差别。文物保护侧重个体保护、实体保护,与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开发保护、文化保护存在一定的差异。另外,随着旅游的发展,人们更加注重体验与参与,观赏型项目的优势越来越小,乡村度假的兴起也要求对列入保护对象的传统民宅进行整修改造,形成旅馆、餐厅等等设施,这在国外已经是相当普遍的现象。
第四,我国传统村落数量众多,分布地区厂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大,国家很难制定统一的保护政策,各地的地方性保护法规都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和地域性。这迫切要求地方根据实际制定传统村落地的保护法律法规,受地方立法条件限制,相关保护政策制定和落实上较为滞后,存在极为严重的政策基础问题。
第五,虽然国家相关法规对典型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对完善,但对非典型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性规划仍未启动,更缺乏强制性的法律作后盾。
第六,行政体制存在“多头管理”缺陷。在我国,村镇的建设规划、自然遗产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物质文化遗产由国家文物局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由文化部管理。传统村落具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应该说3部门都该管,但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部门专门负责。
第七,有关政策存在弊端。现在,有的政策鼓励农民将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乡土建筑自愿拆除改造。如政府制订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是按村镇实际投入金额的百分比予以补贴。这种按投入金额的补贴政策,可能致使千百年来幸存的传统村落遗产遭遇灭顶之灾。
第八,保护政策与措施落实的矛盾。各地政府为保护传统村落的原貌,发布了不少相关的政策通告,如严禁村民对村落中的传统民居擅自拆除、翻盖,对村落里的石头房等传统建筑和设施划分保护等级、悬挂保护牌、指定责任人等。首先,老建筑的保护维修费多由个人负担,当地村民对老建筑维修保护缺乏积极性。其次,传统民居建筑大多空间狭小、室内阴暗、设施陈旧,不能适应现代化生活的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不断推进,一些传统村落周边无序开发建设,导致村落自然风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因原住民生活方式改变和自身发展需要大量外迁,传统村落老龄化、空巢化日趋严重,乡土文化传承出现断层;一些地方对传统村落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保护意识薄弱,发展模式单一,商业化的旅游开发对村落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生态造成毁灭性冲击;加之保护资金短缺、保护专业人才严重不足,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随着工业发展的突飞猛进,大批农民为了更好的生计,进城务工,村落劳动力涌入城镇,导致城镇建设的越来越好,而村落无人建设。这样,导致大一点的村落,留有老年人、小孩儿留守在村落中,小一点的村落彻底被瓦解了生产生活,使村落变为无人居住的空巢村落。
第一,长期以来,有的地方对传统村落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许多地方都加强城镇化的建设,而忽略了村落的保护,很多地方开始撤村,直接导致了村落的消失。而经过漫长的城镇建设,很多人的思想甚至认为,走进城镇才是好的出路。
第二,一些地方政府把新农村的涵义曲解成大拆大建,盲目地进行工程建设,麻木“拆古”,再疯狂“造古”,导致村落肌理遭到严重破坏。
第三,村民的传统村落保护意识淡薄,对传统民居拆旧建新,使洋房如雨后春笋,对传统村落进行“旧村改造”“涂脂抹粉”之风席卷山乡村落,使这些传统村落风貌面目全非。
第四,对传统村落的本质认识并不清晰,或者将传统村落作为物质遗产,按照文物古迹的方式进行保护,标本式的保护方式;或者依托传统村落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发展旅游,而发展旅游迁出居民。
当前,一些地区传统村落中的许多古民居由于建筑年代久远,散落在相对偏僻、贫困落后的地区,破败严重。除了极少数传统村落被列为历史文化名村得到较好保护外,大多数传统村落仍“散落乡间无人识、无钱修”,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得不到有效保护。居住环境普遍比较落后,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居民现代生活的需求,亟须修缮。但修缮旧居的成本通常高于拆旧建新。不少村民选择弃旧建新或直接拆旧建新,古村落传统风貌遭到严重破坏。近年来,一些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文物建筑的精美木雕构件、门窗被一些文物贩子盗卖;一些文化贩子以购买“旧木料”名义低价拆除,转卖给旅游企业、景区或国外收藏者。
其一,资金不足是传统村落保护的一大难题。据安徽歙县住建委统计,当地经文物局普查的地面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塔、古桥、古祠堂、古民居等在内有3785处,其中至少三到五成需整修,资金缺口巨大。
其二,乡土建筑产权分散不清使保护困难。由于传统村落乡土建筑经过数代传承,有的产权不清,有的产权分散,有些建筑早已人去楼空,处于“空壳化”,有的房主不愿维修,任其日益破败毁灭。这些问题都给保护利用带来较大困难。
其三,长期以来,由于乡土建筑市场的“萎缩”,建造、修缮乡土建筑的民间工匠早己纷纷改行,熟知乡土建筑的形制样式和特色工艺的工匠已经后继无人。近年来,由高校培养的相关专业人才极少,具备专业技能的木工泥工奇缺,严重制约了传统村落乡土建筑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其四,村落空间的“空废化”。所谓“空废化”,是指“乡村聚落各种空间环境空废现象演变过程的总称。包括各种宅院空废现象,空心村现象,聚落废弃式整体迁移现象,城市化引发的偏僻聚落预空废必然趋势,公建用地的空废和空废式开发现象,农业生产设施用地的空废现象,农业家园现象,传统民居废弃式发展现象等。①雷振东.整介与重构一关中乡村聚落转型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5。快速城市化造成每年至少1千多万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伴随农村人口的持续递减,村落中建筑与用地的闲置率持续递增,空废化现象渐趋加重。
传统村落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建筑、历史、文化、经济、艺术、社会等方面,但由于公共意识的严重缺失,目前有些地方把传统村落的价值简单地等同于经济价值,如果没有正确的观念和科学的方法,资金的介入反而会好心办坏事,结果是造成保护性的破坏。
第一,有的地方为追求政绩而急功近利,急于搞“千村一面”的形象工程,随意推倒重建或盲目大拆大建,甚至按照城市模式大搞“村庄建设城镇化”。一些地方领导决策对交通沿线的传统村落进行统一的“穿衣戴帽”,致使这些传统村落变得“千村一貌””百户一色”,造成许多大美的村落传统风貌消失无影。有的大搞村容整治,修建马路,使一些乡土建筑原有的生态环境、历史风貌格局被肢解、破坏,甚至建筑本体也难逃被拆毁或迁移的命运。
第二,很多极具特色的古村落在被整合、拆建、挪移中消亡。比如,山西太谷县城南的武家花园原有7所大宅院,各式街门、院门、腰墙门、过道门20多座,亭台楼榭等房间共200多间,曾是太谷县少有的保存完好的明清建筑。然而,却被县里列为城市片区改造重点工程,让道开发商,惨遭强拆。
第三,在新农村建设中,有的地方不考虑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简单地提出“旧村改造”口号。有的地方把新农村建设变成“新村庄建设”,盲目高起点、高标准,大搞整齐划一的高层住宅模式;有的“贪大求洋,新建小洋楼’夕,把一些依山傍水、古朴宁静的村落推倒重新规划,建设一排排整齐划一的欧式别墅,使传统村落格局风貌和乡土建筑遭受“毁灭性破坏”。
在现行制度下,地方政府与开发公司对投资维修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许多乡土建筑的维修费用要高于新建建筑,现行政策规定文保专项资金不能补贴私人产权的建筑,使乡土建筑无法及时维修保护,只能“任其毁损”。
然而,地方财政对传统村落保护投入严重不足。长期以来,各级财政用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主要投资在城区文化遗产,“欠债”于农村传统村落,造成众多传统村落乡土建筑缺乏保护经费而得不到保护和修缮。近年来,虽然各地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专项经费也逐年增多,但对面广量大的传统村落来说仍是杯水车薪。
从理论上讲,传统村落保护属于维护公共利益,是各级政府和居民责无旁贷的责任。自2003年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制度买施以来,保护工作主要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行为。目前传统村落保护的物质空间和文化价值的整体性维护已经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整体性辩证关系并未得到明晰的制度确认和厂泛的社会认同,相压的制度设计对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村民在保护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考量不足。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性需求,具有传统文化价值的自然村落因为保护手段和方式单一,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明确的保护和监管部门,也缺乏应有的制度。一些地方官员只顾“看得见的”政绩,把传统文化资源保护视为历史包袱。煌煌政绩,万丈高楼,也是虚有其表,繁华背后,文化内核、历史价值早已荡然无存。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薄弱,造成当地居民对古建筑等古迹的任意毁坏,文物安全受到威胁。
由于长期以来以GDP为政绩考核的体制弊端,不少领导干部对传统村落保护意识十分淡漠,对乡土建筑价值的认识只停留在旅游开发上,而对于其丰富的历史、科学、社会、艺术等价值知之甚少。不少地方政府片面追求传统村落乡土建筑的经济价值,“重开发利用,轻保护管理”的现象相当普遍。
第一,许多传统村落遭到建设性破坏严重,加之不断挤入的经商族带来“洋文化”的渗透,使传统村落的原生态文化走了形变了味。许多旅游开发者本来对发展乡村旅游的内涵和本质属性就十分模糊,因此在对传统村落开发过程忽略对村落原生风貌的保护与修复,无视村落乡土文化的基因呵护,往往走向掠夺式开发,甚至一开发就是一种破坏。
第二,过度商业化,正在逐渐侵蚀传统村落。许多乡土建筑开发利用无序,维修质量粗糙低劣,随意改变原生态文化的真实性,甚至擅自进行迁建、移建,新建“仿古街”“假遗存”,严重破坏传统村落原真性文化特征和原生态自然环境。一些地方盲目对传统村落进行旅游开发,“把古迹当景点,把遗产当卖点”,甚至将传统村落整体转让承包,或将经营权变相转卖给旅游公司开发经营。一些开发商把古村落当景点,把遗产当卖点,随心所欲地增加景点,然后将古村圈起来收取门票。
第三,目前,大多数的旅游开发往往是先注重其经济效益,没有给与环境效益应有的重视,有的传统村落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求得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不断开发,一些传统村落游客频繁出入,冲击、干扰和破坏着这里的人文与生态环境,一旦超过了它的承载量,就会使游客与人文环境、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
对此,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呼吁:“不能把旅游作为村落保护的唯一出路。如果村落都被开发旅游了,那么另一个悲剧就诞生了。”①冯骥才.特别关注:如何保护好传统村落[N].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1030/c70731-25941962.html,2014-10-30。
传统村落是一种活的遗产,也是一种生活景观,文化习俗和生活场景是历史文化名村的灵魂,村民更是传统农业文化和民俗的载体,如果在开发中忽视村民,那就意味着抛弃了村落的灵魂,而仅有民居建筑的村落也就不存在农业文化传承和村落生活延续的功能,也就失去了传统村落的原真面貌。
我国目前很多村庄仅剩老人和小孩,青年人都外出务工或者外出求学去了,传统村庄无人建设,最后严重的会变成空巢村庄。加上对于传统意思的缺乏,就连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文物都会被文物贩子贩卖、景色好的村庄会被贱卖给旅游开发商,最后传统村庄会变成商人牟利的工具。
传统村落的价值主要集中体现在历史文化价值、民居建筑价值、科学研究价值和旅游经济价值方面。近年来,海南乡土文化得到延续和不断创新,具有浓郁的历史风貌和优美的自然生态,这些可以说是传统文化之根,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1.历史文化价值。(1)民俗文化价值。传统村落具有相当的民俗文化价值,汉族、黎族、苗族等在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都有典型的区别,民俗文化丰富,作为其文化的载体,传统村落承载着这些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包括各种特色民俗节日如海南军坡节、府城元宵换花节、黎族苗族“三月三”节、黎族民间故事等,以及海南传统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和技艺如椰雕、黎锦、黎陶、贝雕、琼剧、崖州民歌、俚俚美、儋州调声、黎族打柴舞等。这些民俗文化都是海南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精华。(2)乡土文化价值。传统村落的中心位置一般是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如海南大部分传统村落在入村口附近或其他突出位置,都会看到寺庙或宗祠,其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但又对神祗心存敬畏。汉族村落一般建立村公庙并设神位和香炉,用来纪念本村祖先。黎族村落一般建立土地庙,但并不设神位和香炉,只有一块“石且”(黎话,石头雕刻的、形状如男性生殖器的石头)。此外,部分传统村落具有村民公约石碑,村民严格恪守本村村民公约,村内遇到村民矛盾或红白喜事,除了找村委会帮忙调解之外,有时也会有当地有名望的人来主持。(3)建筑文化价值。海南传统村落由于地形地貌、民族特色等原因,具有不同的建筑格局:一是火山岩建筑文化。海南北部火山岩地貌的汉族传统村落可以说是一个火山岩建筑博物馆,包括海口、澄迈、定安和临高等地,以海口羊山地区、澄迈东部分布较为丰富。这些村落内的建筑、道路、围墙、石门、石缸、石盆等均为火山熔岩材料。二是茅草屋建筑文化。海南中部山区、南部和西部的黎族苗族为主的传统村落层层叠叠、高低错落,其建筑以茅草为主要材料,格局以船型屋和金字屋为主,一般包括前廊、居室和杂物间三部分。三是传统砖瓦建筑文化。海南大部分汉族传统村落多是以传统砖瓦建筑,其建筑格式主要以闽南、岭南民居为基础,具有独院式、青砖灰瓦、坡屋顶、双层窗等明显特征,同时具有遮风挡雨、隔热防晒等适应热带气候的地域建筑特征。四是骑楼建筑文化。海南部分传统村落受南洋文化影响,在建筑中引入了骑楼设计,包括海口、文昌、琼海等地,现存海口骑楼老街、文昌符家宅、林家宅等典型代表。五是疍家渔排设计。海南疍家人聚居地的建筑格局主要是鱼排,是疍家人为了适应水上养殖而修建的集养殖、捕鱼和居住为一体的民居样式。如陵水新村、临高新盈、三亚红沙等港湾都是典型的鱼排聚集地。
2.科学研究价值。海南传统村落的格局设计、景观规划以及建筑特色,都是先祖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适应当地自然地形和气候的结果,例如山区村落一般依山就势,沿坡面层级而上;平原村落一般近山傍水,规划布局协调统一。此外,传统村落的各种民居、祠堂等建筑在选址、选材和构造上也都各有特色。传统村落这些特征在建筑、设计、文学以及艺术等领域都具有珍贵的科学研究价值。
3.旅游经济价值。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延伸以及现代人都市生活的快节奏压力,乡村旅游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旅游方式,特别是近几年,乡村旅游吸引了大批游客。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海南接待乡村游客515.09万人次,同比增长21.7%,实现乡村旅游收入15.31亿元,同比增长32.4%。在喜人数据的背后,海南乡村旅游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同质化严重,缺少特色。如果传统村落文化能够融入其中,游客会对海南乡村旅游的体验会更加满意。例如,台湾的乡村旅游就充满了乡土味、地方味,依据本村历史建筑改造各种民宿,每年都吸引了国内外大批游客,为当地旅游经济创造了很大贡献。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在调研中,笔者发现很多村民甚至一些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对传统村落文化生态的保护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这种思维认识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忽略传统村落文化生态的保护工作,对于国家相关部委的工作部署只是按要求完成,没有后续的实质性保护工作。所以,海南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的第一步应该从提高思维认识开始。
对于政府来说,首先要从省级决策层面认识到加强传统村落文化生态的保护工作是增强海南文化软实力,塑造海南文化形象的必要工作,也是推进海南城乡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途径。其次是在实际工作中,建议省政府从省级层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协调机制,成立传统村落保护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整合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如旅游管理、农业、住建、财政、文体、环保等部门,围绕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生态旅游开发等产品进行结构调整,对传统村落所在的市、县、乡镇政府及实施单位进行文化保护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认识和管理能力。最后,主管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传统村落申报工作。截至2016年,我国一共公布四批国家传统村落名录,海南第一批入选7个,第二批0入选,第三、第四批因工作准备充分,分别入选12 和28个。
2.编制规划,完善制度。结合国内外一些地区的成功经验,都有权力机关出台的相关政策或者法律法规,对传统村落进行硬性约束。因此,海南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保护工作也要适时出台相关政策。一是适当调整传统村落民居土地政策。在不拆建古建筑的前提下,放宽个人或集体租售传统村落古建筑的条件,鼓励宅有人居,保证古建筑的活力。二是结合海南省域“多规合一”和“全域旅游”,制定出台《海南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条例》、《海南传统村落古建筑修缮保护指导意见》,并对传统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出“红线”,严格限制核心保护区的改建、扩建,坚决遏制破坏行为。三是建立农村新建住宅补贴制度,对于村民新建住宅选择传统风格给予一定的补贴。相比较现代水泥砖混平顶房结构,按照传统民居风格会增加建筑成本,一些村民的自身经济条件有限,建议住建、财政部门协调研究,对村民选择传统民居风格建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四是建立乡村建设监管制度,防止传统村落在城乡建设和旅游开发中被大拆大建。
3.多元筹措,加大投入真正让传统村落文化生态保护工作无法落实的最大难点还是在于资金困难,缺乏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即使有专项资金但仍远远不足与支撑实际保护工作。一是将传统村落、古民居保护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固定给予资金支持,市县配套筹集。二是应该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旅游开发、农业扶持等项目,向开发利用价值较高的传统村落倾斜,完善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改善村落居住环境,方便村民日常生活,防止村落“空巢化”。三是多方面筹集资金,树立乡贤典型,鼓励社会资本和有情怀个体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事业。出台《海南省传统村落古建筑认领认养认保办法》,实行古建筑认养政策,鼓励个体或企业参与保护传统村落古建筑。四是各级人民政府在培训支出中单列专项支出,定期组织传统村落古建筑物主、村干部、政府职能管理人员、省内相关学者共同参加培训及到省内外成功保护开发地区考察学习,同时定期请相关专家到琼具体指导或开设讲座,以便普及传统村落保护知识、技术及营造保护氛围。
4.做好宣传,增强村民自觉。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最终要落实到村落中的一个个鲜活的人,因此政府必须做好宣传,吸引更多的村民参与保护工作,特别要重视村民自觉的重要性。一是重视民间艺人的传承培养,可以在中等职业教育体系中设立海南传统技艺专业,并提供就业推荐的机会,鼓励年轻人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基层引进、培养传统村落相关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如具有文物保护和历史建筑修缮的能人巧匠。每年组织传统村落和民间艺术达人评选活动,对于民间艺人传承人、传统村落文化传承人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每年组织一到两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示汇演活动,并给于一定财政支持。三是要对村民讲好传统村落保护的故事,建议农村以板报宣传栏、宣讲员下乡宣讲、链接扶贫夜校等方式宣传本村历史文化,以及国内外由于传统村落保护而促进当地旅游、产品品牌开发、当地村民发家致富的成功经验,增强村民对本村落历史文化和建筑的主动保护意识,开拓保护思路。
5.因地施保,挖掘文化内涵。海南传统村落数量较多,保存现状和特色各有不同,应该特别注意要因地施保,可以每一年或两年进行一次普查统计工作,分类分级选出一批抢救、保护对象,并组织专家挖掘海南传统村落的民间传统文化,并整理形成文字、图片、影响等资料。对不同的传统村落类型开展不同的保护工作。琼北火山岩传统村落数量较多,保存也较好,并且历史悠久,承载了千余年历史,是全国少有特色。可以设立“火山岩传统村落保护区”,充分保护其建筑特色并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对海口、文昌、琼海等地具有典型的侨商文化村落,一些骑楼建筑保存较好,并且具有商业底蕴。可以对其分门别类,在交通便利、靠近商业中心的传统村落恢复部分原有的老业态或者与之相关的业态。例如海口骑楼老街区,建议将原先的泰昌隆等老商号恢复,同时引进代表海南地域文化和饮食文化、传统手工艺特色的商业业态,如椰雕、黎锦、黎陶、海南粉、抱罗粉等。以黎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村落基本消失,现仅存五指山市初保村、东方市白查村、昌江县洪水村3个村,政府已进行过整体修缮,但是现居村民较少,可以对这三个村以民族生态博物馆的形式保护起来。
6.合理开发,打造旅游品牌传统村落不能再造和复制,具有明显的稀缺性和原生态性,随着社会的进步,传统村落的稀缺性和原生态性日益成为旅游活动的一个热点,海南应充分发挥海南国际旅游岛、全域旅游和一带一路区位优势,将热带自然观光旅游与休闲农业游、民俗文化游、红色文化游等相结合,打造海南生态游、文化游、商贸游等多元驱动的大旅游业态。同时,还可以借力“互联网+”智慧旅游,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宣传传统村落文化知识,在海南对外旅游宣传网络平台、海南本土网络、电视节目中适当增加传统村落文化生态的介绍。在国内外高端媒体上量身定做,打造浓缩当地特色文化的旅游宣传广告。此外,还要注重发挥明星村落的辐射效应,对于具有一定名气且交通便利,如琼海蔡家老宅、文昌符家老宅、三亚保平村等传统村落,建议政府主导,借鉴台湾、江西婺源等经验,以公开竞标方式择优质专业团队来对其策划,进行集中规模开发,将传统村落文化打造成新的旅游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