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命案的避免看安置帮教“温岭模式”

2019-03-01 08:05浙江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人民调解 2019年12期
关键词:罗某司法局温岭市

浙江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预防化解矛盾,防范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浙江省温岭市司法局注重整合各方面力量,把安置帮教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鲍某系温岭市泽国镇某村村民,曾因常年吸毒、贩毒被判刑,出狱后,一直与相识多年的女友罗某同居。2019年上半年,罗某与鲍某分手,并带走二人多年的共同积蓄,鲍某要求罗某归还未果,生活窘迫。之后,鲍某携带一瓶农药冲进罗某家,与对方发生争执,鲍某当场服毒自杀。经医院7 天8 夜抢救,鲍某终于脱离危险,但拖欠医药费20 万元。事后,鲍某采取蹲点守候、威胁恫吓的方式骚扰罗某,并声称已购买“山奶”(氰化钾),要杀死罗某全家。

温岭市司法局泽国司法所在例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时了解到该情况,所长刘建平迅速走访鲍某。交谈中发现,鲍某情绪反复,时而情绪稳定,感谢政府救助,要重建生活;时而负面情绪高涨,扬言要与罗某同归于尽。刘建平还发现,鲍某因服毒导致全身皮肤溃疡,每天需自付药费60 元。这对一个无经济收入的刑满释放人员来说无疑是一颗“隐形炸弹”。刘建平当即决定上报温岭市司法局并抓紧制定帮教方案。

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蒋建森(左二)调研温岭市安置帮教工作

温岭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安置帮教工作分管副局长周传青多次带领业务科室赴泽国镇了解情况,并安抚鲍某情绪。刘建平严格落实重点人员一日三见面制度,坚持每日与鲍某谈心交流,纠正其极端思想,传递法治观念,引导其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温岭市司法局认识到,要从根本上消除鲍某的极端思想,当务之急还是解决其与罗某之间的矛盾纠纷。经过一番部署,双方当事人所在地司法所分别联系镇领导、村委干部找当事人谈话,引导鲍某念及昔日情感,放下仇恨;告知罗某正视问题的危险性和严重性,积极配合调解。经多方联合调解,最终鲍某和罗某达成合意,罗某补偿鲍某5.8 万元。

为帮助鲍某度过当前的生活困境,司法局又协助其提出了救助申请。市民政部门通过快速审核,给予鲍某临时救助2000 元;泽国镇政府出于人道主义,补助鲍某医疗费12000 元;市安置帮教协会补助鲍某医疗费3000 元,均用于维系鲍某临时生活。

眼下的问题解决了,但考虑到鲍某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思想问题及身患疾病、无经济来源的实际情况,温州市司法局将其列为长期重点帮教对象。

为解决鲍某后顾之忧,司法局又采取一系列措施为其提供基本生活帮扶。联系所在村委会和民政部门申请低保福利,批准后,鲍某除享受每月的低保金外,还可获得温岭市民政局每年一次临时救助3000 元;2020年起,在农医保和低保的双重保障下,鲍某住院治疗费可由政府全额买单。鲍某的老房子年久失修,今年刮台风,房屋被彻底损坏。因所在村居还没有新农村建设规划,司法局帮助其联系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国土部门和住建部门,准备对其房屋进行危房鉴定,列入原址原拆原建计划,进行危旧房重建。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再就业是帮教对象再社会化的重要内容。为此,温岭市司法局先后联系就业部门及相关企业,根据鲍某实际状况,对其再就业的职业选择进行分析、论证,为鲍某量身制作了“再就业方案”。

对司法局的一系列的帮扶措施,鲍某很受触动:“政府帮我解决矛盾纠纷我已经很满足了,还帮我规划了后半生,我真的是太感动了。”他保证:“以后我一定好好生活,不走极端。”

在温岭市,像鲍某这样的帮教对象并非个例。温岭市现有刑满释放人员4400 人,违法犯罪行为使其社会地位降低,信任资本匮乏,社会关系网络弱化。他们大多像鲍某一样面临着社会偏见、就业困难、情感生活缺失等难题。如何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回归社会,成为温岭市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温岭市司法局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资源整合,强化刑释人员社会救助和安置,帮助解决刑释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促其顺利回归社会。

一、创定“个性化”帮教方案。依托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由社会组织派专业人士对刑释人员家境情况、社会适应、心理、行为、人际关系等方面进行评估,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帮助帮教对象提出各类社会救助等申请,实现帮扶对象人性化帮教。目前,通过与温岭金太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专业团队合作,签订《刑满释放人员帮扶项目服务协议》,已成功帮扶刑满释放人员50 名,并建立了“一户一档”。

二、创新“全联通”救助形式。一是联合民政局、教育局、住建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救助等六项基本生活救助。二是联合慈善总会出台父母双方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子女集中养教政策。三是通过安置帮教协会与东方医院等四家民办医院签订《住院免费治疗协议书》,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低保家庭提供医疗救助帮扶。截至目前,共近400 名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监狱服刑人员获得救助,其中协助68 人办理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救助,7人办理特困供养,2 人办理免费住院治疗,125人办理医疗救助,15人办理教育救助,5人办理住房救助,17人办理困境儿童生活补贴,156 人办理获得临时救助等,共计发放救助资金200 余万元。

三、创设“无缝式”安置方式。一是完善帮教协会参与帮扶机制,设立刑满释放人员“回归基金”,通过综合考量其身体、家庭等因素,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在释放当天给予2000 元至3000 元临时补助,帮助解决“第一顿饭”问题。二是建立企业联系安置制度,以协会单位会员为安置企业联系点。推广“阳光驿站”企业帮教模式,出台驿站告知、分级谈心、劳动登记通报、管理工作首问责任制等制度,定期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考评,严格规范管理,逐步建立高质量、广覆盖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增强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信心和勇气。目前,全市共有48 家依托民营企业和各类市场建立的过渡性安置基地,累计安置217人;18 家集就业安置、监督管理、帮扶教育为一体的“阳光驿站”,已安置3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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