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雷/本刊记者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一直以来,省际边界地区是社会矛盾多发地区,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2014年3月,在湖南省司法厅的倡议下,湘赣鄂粤桂渝黔七省(区、市)建立了边界联防联调协作机制。5年多来,七省(区、市)积极落实“联谊、联防、联调、联治、联建”措施,合力推动边界矛盾纠纷化解,在维护边界和谐稳定,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边界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年10月31日,湘赣鄂粤桂渝黔第三次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会议在湖南省永江县召开,七省(区、市)交流了近年来在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10月31日,湘赣鄂粤桂渝黔七省(区、市)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会议在湖南永江召开
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与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在“一脚跨两省”的湖广新村设立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怀化市与贵州边界地区市州挂牌成立中共湘黔朝阳联合总支部,湘西州举办湘鄂渝黔少数民族边区联防联治座谈会、龙凤示范区边界联防联调协作会……一系列边界纠纷治理举措落地开花。截至今年9月,湖南省边界地区建立市、县、乡三级边界联合人民调解组织383 个,召开联席会议218 次,签订联防联调协议书或睦邻友好公约 1100 余份,开展联合培训168 次,友好联谊活动264 次,基本形成了由外至内、从点到面、环向交织的边界联防联调工作体系。2017年至今,湖南省共化解重大边界纠纷2000 多件,防止群体性事件99 起,预防民转刑案件90 起,调解成功率97.2%。
2013年开始,湘赣两省司法厅联合调研,共同协商,决定在两省接边地区开展联防联调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江西省实现了边界调解组织全覆盖。接边的市、县司法局共同组建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调委员会,接边乡镇街道建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接边村居(社区)建立联防联调调委会。边界协作机制全建立。边界联防联调协调委员会完善了县(市、区)、乡(镇)、村居(社区)三级协作章程,签订了双方对应部门之间的协作协议,健全了工作制度,完善了村规、民约、公约等。边界联谊交流全畅通。县、乡、村三级组织之间每年都开展走访调研等友好往来的活动,增进了双边友谊,促进了双向沟通,推动了工作的开展。边界信息资源全共享。边界毗邻的村联合调委会基本做到每月互通一次情况信息,毗邻的乡(镇) 调委会每两月互通一次信息。边界矛盾全调处。联合调委会工作人员按照章程、协议赋予的职责,对涉及到的接边地区的矛盾纠纷,及时召开人民调解会议或进行现场调解,实现矛盾不上交。
湖北省黄石市、宜昌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恩施州分别与湖南省、江西省、重庆市的毗邻地市建立健全了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联防联调组织,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各边界联合调委会共调解各类边界纠纷6000 余件,防止非正常死亡525 件,防止民转刑676 件,防止群体性械斗580 件,防止群体性非正常上访724 件,消除重大隐患2700余件,有力维护了边界和谐稳定。如今,如今,边界地区由过去的矛盾纠纷“是非地”变成了和睦相处的“连心地”,两地群众从过去的“冤家”变成了“亲家”,边界地区双边同挖一条渠、同修一条路、共建一座桥、共护一座山的事例比比皆是,形成了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和谐稳定社会局面。
2016年以来,广东省连续四年下发文件,对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年年有部署有要求。2016年,广东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加强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工作的通知》后,各接边地区主动加强与相邻省份接边地区行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制定联防方案,定期进行联合排查,共同推动“县、镇、村”三级联防联调组织网络建设。同时,通过建设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建立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对口帮扶机制,优先提供涉边界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加强边界地区访调对接工作,加强法律资源整合,全面提升边界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2018年,广东省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划拨5000 万元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司法厅抓住契机,重点帮扶涉边界地区,做到边界联防联调有资金,有队伍。司法厅每年都对边界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其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2016年以来,广东省与湖南、广西、江西三地共同化解边界矛盾纠纷6700 多起,切实维护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
湖南省龙山县、重庆市秀山县联合召开边界联防联调工作座谈会
龙山县华塘街道人民调解员尚桂林(中)进村入户调解省界地区矛盾纠纷
广西与湖南、广东、贵州三省共有8 市28 县(区)97 个乡镇(街道)交界,边界社会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近年来,广西积极借助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平台,加强与接边地区的联系沟通,共成功调解边界地区矛盾纠纷3847件。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密切与接边省份的联系,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二是开展矛盾联调,打造平安和谐边界。注重组织建设,积极组建跨省联合人民调解组织;加强机制建设,实现工作有效衔接。三是提升法律服务,造福省际边界百姓。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 (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联合开展法律服务,在化解边界地区矛盾的同时拓展合作领域,创新互助方式,促进边界经济快速发展。
重庆市司法局指导督促接边区县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信息共通、资源共享、纠纷共调、情感共融,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矛盾纠纷的发生,把边界地区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边界、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落实联合排查机制。每年年初,将边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调度、同排查、同预警,尤其是接边地区区县司法局、司法所、调委会做到定期研究、分析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区域的矛盾纠纷,加强联合排查,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二是落实联动调处机制。黔江、秀山等地,通过搭建跨区县、乡镇、村居联动平台,建立工作对接机制。黔江区组建了渝鄂边区联防联调调委会,大足区铁山镇、安岳县合义乡组建了联合调委会,对联合调处边界矛盾纠纷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在接边地区做到了调处一批,防范一片。三是落实联谊交流机制。部分接边地方政府及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签订了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书,毗邻的基层乡镇、村签订睦邻友好公约。
贵州省司法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优势,将边界纠纷预防化解纳入社会治理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矛盾纠纷联防、边界居民联谊、经济活动联营、平安边界联建的工作要求。
2017年,贵州省司法厅组织召开黔湘桂三省区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会议,签订了黔湘桂三省区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和黔渝川滇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加强了接边地区的工作联动。通过建立健全五级联防联调组织,形成了以县乡联合调解委员会为主线,纵横成网、上下联通、相互协调、全面覆盖边界地区的联防联调组织工作网络。采取远程培训、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等形式,对边界地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加强边界地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边界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切实做好边界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打造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