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省财政厅下达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计25.58 亿元,支持我省开展170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84.5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2019年,根据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省财政将原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整合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并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标准和各级财政的资金分担比例,变分散投入为统一分配,打破了原有的部门界限,形成了资金合力,解决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分散、标准不一、质量不高”等问题。下一步,省财政还将根据省政府有关精神,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完成我省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减税降费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财政局五措并举,扎实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通过局党组会、专题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传达中央关于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减税降费工作安排,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工作。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为有序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成立了以财政局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综合、税政、预算、国库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税务局的联动,减税降费数据共享,及时将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政策。从2018年以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榆次实际,认真落实中央、省取消、停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政策,继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在贯彻减税降费政策的过程中,建立多种形式的宣传机制,综合应用OA 办公自动化系统、LED电子显示屏和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覆盖的进行政策宣传。印制了《减税降费宣传册》《个人所得税宣传册》《减税降费政策汇编》。
五是强化税收分析。为了全面掌握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财政部门发挥牵头作用,每月收集、整理、分析税务局数据,归纳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前后收入运行的主要特点,力求掌握收入走势和经济运行规律。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山西省晋城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责,督促指导相关县(市)认真填报扶贫资金绩效目标和自评,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推进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水平。2018年共完成227个扶贫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填报审核工作,其中独立项目171个,打捆项目56个,涉及资金104092.45万元。
一是理顺财政部门内部各相关科室、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之间的关系,实现扶贫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大合唱”,加强财政局内部预算科、国库科、业务科室和绩效科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加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与财政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和绩效科的配合,由业务科室协调安排相关项目单位有序到绩效科进行绩效目标和自评填报,绩效科负责对已确定为扶贫项目的绩效目标和自评填报进行辅导,整个辅导过程按科室分批进行。
二是规范填报审核流程,初期由于扶贫系统运行不稳定,绩效目标无法正常录入,市财政局采取绩效目标单独填报的方式,在系统外先将所有扶贫项目的绩效目标按系统内模板填报完成,待系统运行稳定后直接将绩效目标导入系统内,既能提高录入效率又能保障填报质量;录入系统后采取项目主管部门审核--业务科室审核--县绩效股审核--市绩效科审核层层把关的审核流程,确保每一个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和自评的填报在内容和形式上科学、合理、有效。
三是内部重视与借助外力相结合,市财政局领导多次召集相关科室和各县财政局对扶贫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布置并听取进度汇报,协调解决困难,将工作要求传达给各县财政局一把手,县里由局长统筹安排开展工作;积极聘用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辅导项目单位进行填报,切实提高填报效率和填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