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安琳
(山东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3)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性,“无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无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1]新时代要迎接新挑战、新使命,务必将家风建设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而家风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是文化自信最深厚、最强大的底气所在。优良传统家风文化既是新时代家风传承与镜鉴的重要理论养料,亦是加强新时代家风建设的重要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借鉴、提取传统文化中的思想道德精髓,古为今用、批判继承,滋养新时代家风建设。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家文化则是中华文化最具特色之处,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及伦理本位之所在。源远流长的家风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中华民族最为独特的文化基因和突出优势,提供着最为深厚的文化软实力,“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2]注重家教家风和家庭美德,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党和国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动力,更是建设新时代良好家风的丰富源泉。
中华传统家风文化的历史源远流长、卷帙浩繁。从先秦儒家以“修齐治平”思想奠定传统家风文化的内容核心和伦理本位,到其后各个时代、各个家族所留传至今的家规家训,诸如《弟子规》《颜氏家训》《朱子家训》《曾国藩家书》等,都蕴含了丰富的家风建设的理论和实际经验。历史上这些世家大族的兴旺发达与家风文化的培养是分不开的,传统家风所提倡的修身正己的人格教育、睦亲和谐的传统美德、勤俭廉洁的淳朴品行,已经在传承和发展的过程中内化成了各家族的“家德”,深深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家族成员。因此,“好家德”是传统家风传承的根本内容。
在进行新时代家风建设的方式方法上,要秉承传统家风文化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习近平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强调“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新时代的家风建设正是要传承传统家风文化中所蕴含的思想道德精髓,培养家庭成员高尚的道德品质,以使其在社会角色扮演中发挥更好作用。习近平吸取了传统家风中修齐治平、以德为先、廉洁齐家等家庭美德,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结合当代文化、现代社会的时代特征,联系当下中国的现实国情,奋力实现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滋养新时代家风建设。[3]
在进行家风建设的活动实践上,要以引领传统家风回归带动新时代家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传统文化、家风建设的重视,带动全国上下掀起了传承和弘扬传统家风文化的热潮,如2014年春节“新春走基层”节目引领家风的回归;2015年《中华好家风》节目的热播;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头条推出“中国传统中的家规”,中国传统的家风、家规、家训文化得以重回大众视野。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引领和带动下,传统家风、家训这笔宝贵的文化遗产通过国家层面的价值引导、媒体“正能量”的宣传、社会舆论的引领得以继承和弘扬,并以此为纽带推动了传统家庭美德的创新转化和发展,涵养了新时代的家风建设。
传承并不意味着全盘继承和回归传统,传承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继承前人智慧而建设现在和开拓未来。习近平强调:“对我国传统文化,对国外的东西,要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使之为我所用。”[4]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培育形成的传统家风是先人留下的珍贵历史文化遗产,其中的思想道德精髓固然值得继承和弘扬,但传统家风的内涵、功能以及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都已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生改变,传统家风的基本内容和传承方式并不能完全适应当今时代的需求,因而也存在着某些必须剔除的“糟粕”。新的历史时期,对传统家风的传承和弘扬必须坚持辩证看待和批判继承的原则,结合实践所需对传统家风的内容和传承方式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以培育新时代的优良家风。
在传统家风的内涵转化和内容创新方面,习近平坚持时代导向和问题导向的原则,在继承传统家风文化思想精髓和传统美德的基础上,对其内在的价值理念与行为规约进行了现代化的改造与创新。首先,习近平结合当今时代特征对传统家风的价值理念进行了新的语义阐释。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个人层面的基本要求,也是微观层面的家风。同样的价值规约放在不同的时代语境和社会背景下会有不同的语义内涵,这些价值理念虽古已有之,但其内涵阐释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相去甚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下的“爱国”是对中华民族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忠贞与热爱,而非封建社会忠于帝王、主君的爱国思想;当今社会所倡导的“友善”也绝非建立在封建阶级压迫和剥削基础之上的“伪善”,而是真正自由而平等的团结友善;今日所讲之“孝亲”,是超越传统思维之局限,建立在平等民主的原则和合理人伦情感基础之上的孝敬长辈,而非封建孝悌伦理观中对长辈的无条件服从。其次,习近平依据社会需求为传统家风价值理念拓展了新内容。传统家风的当代转换与发展必须立足当前社会建设的实际,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严重的贪腐问题,习近平在传承儒家“克己修身”理念的基础之上拓展了党员干部廉洁律己、廉洁齐家的思想内涵;针对受功利主义影响的浮躁社会风气,习近平在坚持传统家风中“以德为先”的原则之上强调了个人之德与家德、政德的联系;针对当前社会的人情冷漠现象,习近平在继承“敦亲睦邻”的传统美德之上深化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在传统家风的传承方式创新方面,习近平结合时代发展与社会实际,创新传统家风传承的载体,优化家风传承环境。传统家风以家规、家书、家训等载体来延续文化传承,习近平在强调要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家规家训的同时,也善于利用特定节庆、纪念日等通过发表重要讲话的方式引领民众回顾历史,唤醒民众对先辈光辉事迹与崇高精神的追忆,通过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使传统家风的价值理念和人生规约内化为受教育者自觉的人生操守和道德追求,以推动传统家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道德之自律,制度之他律,是家风建设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两架马车”,两者相辅相成、双管齐下,才能共同推进新时代的家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家庭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人们对家庭精神生活的需要也日益增长,然而两者之间的不均衡、不充分发展致使家庭问题日益增多,也滋生了诸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对此,习近平强调不仅要从加强家庭思想道德修养入手,培育好家风,更要通过修订和完善党内相关规章制度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提升到制度层面。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风是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基点。当前,浮躁的社会风气滋生了许多诸如官员贪腐、青少年犯罪、家庭暴力等社会问题,究其根源往往是其家风出现了问题。个人的道德修养是推动家风建设的“内生力”,营造新时代良好家风,应当固本培元,把加强家庭思想道德建设摆在首位,高度重视品德教育,更好地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其一,“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5]加强家庭思想道德建设,首先应当重视家庭品德教育,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而“立德树人”则是这所学校教育的最重要内容。习近平指出,家长们应当教育孩子平衡好学习与做人的关系,把美好的道德观、正确的是非观、积极的人生观传递给孩子,从小做起、从细做起,重视个人道德修养的提升。[6]习近平还进一步提出了家庭品德教育的具体要求,即必须“自觉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时时处处见贤思齐”,才能真正把家庭品德教育落到实处。[7]
其二,“要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发表了关于“三个注重”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讲话,强调了良好家风的培育必须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家庭品德教育不仅有思想道德层面的要求,也有政治层面的要求,即培养家庭成员成为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社会主义公民,这就决定了必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个人层面对公民提出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要求,本就是微缩版的家风内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可以赋予家风时代性特征,使家风建设更好地传承家庭美德、对接现代文明,发挥其“辐射”民风社风的作用。
新时代家风建设既需要思想道德的指引,也需要规章制度的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庭成员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是做好家风建设的主观基础,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家风监督制度体系也必不可少。制度具有程序性、约束性和规范性,是家风建设的“外力”,可以有效地对家风建设起到指导和监督作用,推动其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体系化发展。家风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个人小事、家事,因而缺乏相关制度层面的建设标准和考核方式,而习近平则将家风看作关系个人作风问题的大事,尤其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家风建设方面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并将对领导干部家风的规范与监督上升到了制度层面。
其一,完善党规党纪,建立有效的家风制度规范。权力的滥用往往是导致领导干部家风不正的本质原因,日益完善的党规党纪则为监督权力的健康运行和保证领导干部良好家风的培育提供了制度保障。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规章制度:2015年10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八条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2016年10月,中央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强调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三个注重”的基础上,还要求其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身边亲友插手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或利用职权便利获得“特殊关照”;同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第十四条规定,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细致的约束和要求,对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起到了更加直接的示范;2016年12月,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一次强调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于管党治党的重要性;2018年8月,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第八十五至九十五条对滥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的行为做出了严厉的处分规定。自十八大以来的七年间,中共中央前后共计出台了八十余部党内法规法纪,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从廉洁律己到廉洁齐家,从道德劝诫到行为底线,将党规党纪真正贯彻落实到了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方方面面,构建起了有效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形成了严密而全面的党内法规法纪体系,将家风建设提升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新高度。
其二,发挥组织作用,将家风纳入考核标准。习近平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要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把它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有关情况”,[8]充分发挥其在促使领导干部重视家风建设中的应有作用。各级党委党组织应当破除领导干部的家风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的旧观念,将其纳入工作范围和责任范畴之内。例如,将家风好坏作为干部聘用、提拔的重要依据和衡量标准,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在考核内容中加入对领导干部“官德”“家德”及其家属个人品德的考察,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与其个人前途命运紧密相连。
其三,细化标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家风的内外监督机制。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从严治党步伐的逐渐加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也在不断细化领导干部家风监督机制的相关标准,为家风建设定下了“明规矩”:2013年12月中央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2014年3月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为党内家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的具体化做出了有益探索;2015年2月,《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审议通过,北京、上海、广东等城市先后对此规定进行试点,深化、细化了领导干部家风监督机制的相关规范;2017年4月,中央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有关规定》,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朋友的纪律规矩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健全。除此之外,党组织还可以结合领导干部家庭情况,通过定期组织家风教育活动和不间断开展领导干部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建立相适应的动态了解与跟踪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家风的内外监督机制。
“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等很多脍炙人口的古代家风故事和“家中有女才是安”“妻贤夫安”“一代有好妻,三代有好儿”等众多的民间俚语都表明,在传统社会中,家庭是女性的“主场”,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使其在弘扬家庭美德、培育子女品德、树立文明家风方面具有天然优势。[9]2013年10月,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集体谈话上,习近平强调:“要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10]让妇女成为家风建设的一员,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教育,而是主动做新时代家风的建设者、推动者。新时代女性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要在尊重女性社会地位、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倡导和激励女性主动发挥其在家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女性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特殊且复杂,女性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媳、为人女,承担了维系和沟通家庭上下三代感情的责任,还在家族繁衍和文明延续中占据着特殊地位。习近平非常重视妇女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妇女不仅是物质文明的创造者,也是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新时代赋予了女性家庭角色的新内涵,随着女性家庭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女性在家庭中不仅有着照料和生育的传统职能,还肩负起家庭管理、家庭教育的新使命,这就意味着女性在家庭成员价值观引导和家风建设上获得了更多“话语权”。权利与义务相伴而生,女性获得更多自主权、话语权的同时,也应更加主动、积极地发挥其在弘扬家庭美德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其一,引导广大妇女深入理解并主动传承新时代“慈母”“孝女”“贤妻”“善邻”的新内涵。中国自古就有诸如“妻贤夫祸少,妻贪夫招罪”等古训,妇女在传统社会中的经济、政治话语权虽不高,但在家庭教育中却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在中国革命建设时期,毛泽东也一再强调妇女是决定革命胜败的关键,呼吁广大妇女充分发挥智慧和力量;新时代赋予了“慈母、孝女、贤妻、善邻”的传统家庭美德新的内涵,新内涵除了肯定妇女在照顾子女、赡养老人、襄助夫君、邻里和谐等方面所作的贡献外,更强调了妇女在家庭成员道德养成和价值观培育上的重要责任,习近平殷切寄语广大妇女:“要自觉肩负起尊老爱幼、教育子女的责任,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发挥作用,帮助孩子形成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长大后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11]新时代女性应当平衡、处理好其社会角色与家庭角色的关系,将新时代女性独立自强的时代精神与弘扬家庭美德充分结合,主动承担起家庭道德文明建设的责任,做和谐家庭、文明家风的创建者。
其二,充分发挥妇联工作优势。家庭本就是妇联工作的主要阵地,妇联具有落实家风、家德建设的传统优势。各级妇联充分贯彻落实习近平在“谈话”中所作指示,依照党中央对广大妇女“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自立自强、科学教子,树立家庭文明新风”的倡导要求,通过开展“最美家庭”等活动深入基层、发动群众,激发妇女在家风建设方面的积极性;运用网络和新媒体等手段进行宣传,以扩大家风、家德建设的影响力,进而增进广大群众对新时代家庭美德内涵的理解和情感认同。
印度著名妇女教育家卡鲁纳·卡兰曾说过:“教育一个男孩,受教育的只是一个人;教育一个女孩,受教育的是几代人。”[12]由此可以看出,女性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古语有云:“闺闱乃圣贤所出之地,母教为天下太平之源。”毛泽东更是作出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重要论断,习近平则强调“子女教育得好,社会风气才有好基础”,呼吁女性承担起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并发挥好其基础性作用,进一步阐明了来自妻子、母亲的家庭教育对社会和谐、民族发展的重要性。
发挥女性在家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首先要注重利用母亲在培养孩子品德养成方面的天然优势。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而母亲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母亲在孩子的品德塑造、人格养成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传承良好家风的本质正是通过家庭成员的言传身教将勤俭恭让、孝廉知礼、诚实为人、清白处世等良好品德代代流传,因此,新时代家风建设必须注重利用母亲在教子方面的独特优势,提高家教、家风建设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发挥女性在家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还要注重利用女性在家庭教育中的主导作用。2015年一项关于家风的调查结果显示,87%的调查者认为母亲在家风建设中起到了最重要的作用[13]。家庭教育对个体的成长具有重要影响,来自母亲的教育对做人成才更是至关重要。由于女性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母亲在孩子生活习惯的养成等方面占据主导地位,受母亲主导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互为补充,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子女的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