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虎 关增建
(1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州 510006 2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上海 200240)
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太祖朱元璋崩,皇太孙朱允炆即位,改次年年号为建文。建文元年(1399)七月,燕王朱棣在北平发起靖难之役,对抗朝廷的削藩政策。经过三年征战,靖难军于建文四年(1402)六月十三日攻入南京,推翻了建文政权。十七日,燕王朱棣即皇帝位,是为成祖。十八日,成祖“命五府六部一应建文中所改易洪武政令、条格,悉复旧制,遂仍以洪武纪年,今年称洪武三十五年”。注明太宗实录[M].卷九下.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庚午.台北: 中研院史语所,1962: 136.七月初一日,成祖即位诏书传令天下:“今年仍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其改明年为永乐元年。”注明太宗实录[M].卷十上.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壬午.台北: 中研院史语所,1962: 145.时举国行用建文纪年已四年,成祖为掩饰其夺位不正,恢复使用洪武年号,此举意味着不承认建文帝的合法统治,向天下昭示自己继承的是乃父朱元璋之统。
后世论述这段史事,常以“革除建文年号”指代成祖改建文纪年为洪武事,又称“革除”。万历时代,开始出现建文年号未革之说。如王世贞、申时行、沈德符,否定“革除”之存在。又如王祖嫡、沈鲤、余继登等,称成祖本意未欲“革除”,因永乐诸臣逢迎奉行,而成“革除”之实。清人顾炎武亦持未革说,所著《革除辨》影响到王士祯、王鸿绪、杨椿等,乃至官修《明史》。
当代学者对“革除”问题已多有考察。王崇武据永乐朝官书《奉天靖难记》,其纪年自洪武三十一年后,续为三十二年,直到三十五年,他以此论定未革之说非实。[注]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M].上海: 商务印书馆,1948: 29-30.李晋华曾辑录过明清史籍中关于“革除”问题的重要材料。[注]李晋华遗著.关于明实录问题材料汇辑[A][原载: 大陆杂志,1971(3)].大陆杂志史学丛书.第4辑第5册.明清史研究论集[C],台北: 大陆杂志社,1975: 54-56.吴缉华据《明太宗实录》认为永乐朝确已革除建文年号,同时又考察了万历朝恢复建文年号的过程。[注]吴缉华.明代建文帝在传统皇位上的问题[A].[原载: 大陆杂志,1959(1)].大陆杂志史学丛书.第1辑第6册.元明史研究论集[C],台北: 大陆杂志社,1960: 106-109;吴缉华.明代纪年问题[A].(原载: 大陆杂志特刊.第2辑.1962),大陆杂志史学丛书.第2辑第4册.明清史研究论集[C],台北: 大陆杂志社,1967: 1-3.黄云眉倾向于清人潘柽章之论断,即认为成祖无“革除”之名,而有追改之实。[注]黄云眉.明史考证[M].北京: 中华书局,1979: 66.近年来,学者论及“革除”问题,多谓“革除”确有其事。[注]参见刘倩.“靖难”及其文学重写[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论文,2003: 16-22;潘忠泉、李怡.建文朝年号革除考述[J].北方论丛,2006(3): 82-85;吴德义.试论建文史学[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37;谢贵安.试论《明实录》对建文帝的态度及其变化[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 31.但也有学者沿用未革说,谓“革除”非成祖本意。[注]商传.永乐皇帝[M].北京: 北京出版社,1989: 140.
综观前人研究,实继明清史家之余绪,聚焦于讨论“革除”与未革的孰是孰非,目前“革除”说已成主流意见。然而,考虑到对“革除”这一历史话题的讨论连绵达数百年,上述停留在鉴别史实真伪层面的处理方式,不免失之简略。为进一步理解“革除”问题的性质,亟待探本溯源,分析其发展脉络,并从观念史的层面对未革之说的产生环境,乃至持未革说者的立场及心理因素等加以辨析梳理。具体说来,本文着重于考察以下方面: 明成祖改建文年号为洪武,其具体过程如何?明人对改建文年号为洪武事,自何时起使用“革除”这种特殊提法?明代官修史书中采用的建文纪年笔法及其变化,意蕴如何,究竟有无“革除”?为何在万历时代会出现建文年号未革之说?清代顾炎武等人重提未革说之目的与立场如何?
讨论“革除建文年号”问题,需要追溯其源,回顾靖难历程。中国传统上,奉行谁家年号,从来就是一个表明政治态度的大是大非问题。燕王自北平起兵,即与建文朝廷处于敌对状态,靖难军中又是采用何种纪年方式呢?
清人潘柽章援引明嘉靖间陈建《皇明通纪》,说燕王靖难“去建文号,止称元年”[注][明] 陈建.皇明通纪法传全录[M].卷十二.续修四库全书[Z].第357册.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94.,潘氏以之与《明太宗实录》中建文相应纪年印证,认为“革除建文年号”始自燕王起兵,时靖难军中使用纪年为无年号之元年、二年、三年、四年,而后世史臣述成祖用兵始末,故纪年据此实书,直至四年六月。[注][清] 潘柽章.国史考异[M].卷四.北京: 中华书局,1985: 111.吴缉华也引用陈建之说,其看法与潘氏相类。[注]吴缉华.明代建文帝在传统皇位上的问题[A].[原载: 大陆杂志,1959(1)].大陆杂志史学丛书.第1辑第6册.元明史研究论集[C],台北: 大陆杂志社,1960: 106.这种观点似能自圆其说,然就此下结论则未免有些武断。
关于燕王起兵后的纪年使用,明代史籍中还有三种说法,皆与陈建所记不同。如许相卿《革朝志》云:“不用建文年号,惟书甲子”[注][明] 许相卿.革朝志[M].卷一《建文君纪》.四库全书存目丛书[Z].史部第47册.济南: 齐鲁书社,1997: 146.。又高岱《鸿猷录》谓:“去建文纪年,仍称洪武”[注][明] 高岱.鸿猷录[M].卷七《转战山东》.北京: 中华书局,1985: 85.。此外,还有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称,燕王靖难表章、书檄“俱用建文年号”。[注][明]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M].卷一《年号别称》.北京: 中华书局,1959: 799.
四家记述言人人殊,相互抵牾,一时难以定夺,仍需寻找原始材料,结合靖难之役的演进历程进行判断。
《姜氏秘史》抄录了燕王朱棣起兵后给建文帝的上书,其中有“元年十一月初九日,臣棣燕王移檄天下”[注][明] 姜清.姜氏秘史[M].续修四库全书[Z].432册.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600.之语。乍看此处纪年,陈建之说似可采信,然从其语境度之,亦为不妥。燕王举兵后,上书言辞虽咄咄逼人,然其自称“臣棣”,至少表面上仍行人臣之礼,故此处“元年”不应视作去建文年号之举。盖燕王起兵之初,虽积极征伐,然其仅占有北平附近区域,以一隅之地对抗朝廷,势孤力单,所以他口口声声根据太祖祖训,打出“清君侧”的旗号,声讨所谓朝中奸臣,尚不便把斗争目标直接对准建文帝的统治,故仍使用建文纪年。颇疑其“元年”之前的建文号为后人隐去。
近年来,有文学史研究者刘倩据清人孔尚任作《明燕王靖难札付》为“革除”之铁证,兹引录孔氏记述如下:
内府扫出废纸中,得明燕王靖难札付五幅。其一白纸实书:“燕王令旨: 济州卫指挥佥事孙观,守城有功,今升本卫指挥同知。如令!准此。”未起兵之前也。又浮纸书云:“大明燕王令旨: 济州卫指挥同知孙观,夹河大战头功,今升本卫世袭指挥同知。”后书“建文元年十二月初二日”,复用墨涂抹“建文”等字,另书“洪武三十二年”小纸覆之,上用“燕王图书之记”,印亦九叠篆文,纵横三寸许。此起兵之初也。余四幅皆黄纸墨刷,“燕王令旨: 白沟河大战,并济南二处有功,今升小旗。如令!准此。”后年号但书“庚辰年九月十一日”,皆填“大兴左卫左所军人,一名梁大,[一]名火儿歹;一名太平奴;一名驴儿。”惟梁大札添书云:“小旗梁大,洪武三十四年闰三月奠城大战头功,当年十月升本所总旗。如令!准此。”二次挂号斜角图记年月下,印朱押字。余俱“夹河大战”,无押。初用“建文”年号,后除去,但用“庚辰”,后复用“洪武”年号。
览此,则靖难革除之事,班班可考矣。[注][清] 孔尚任.孔尚任诗文集[M].卷八《明燕王靖难札付》.汪蔚林编.北京: 中华书局,1962: 589-590.
孔尚任之论所凭为靖难札付,可信度较高,刘倩据此提出“革除”一事“确实是不容抵赖,只不过成祖没有正式颁布公文,即位后又随即予以改正”[注]刘倩.“靖难”及其文学重写[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论文,2003: 19.,而未作进一步深究。今案,济州卫为北平属卫之一,靖难兵起时即归附燕军。明制,藩王无权升擢将领,燕王以守城之功提升孙观为指挥同知,自是在建文元年七月起兵之后,守城当指建文元年燕军守卫北平一役。浮纸所记夹河之战,实发生于建文三年(1401)三月,或孔氏记载有所错乱。
靖难札付皆为军中政令,确切地说,其内容详细反映了燕王施政方策的前后演变。当靖难之师初兴,燕王虽已自行任命职官,然诸事未备,军中政令仅以白纸、浮纸笔书,仍署建文年号;待燕王又数次挫败建文帝讨伐后,僭越之举愈显,其政令已成规制,以黄纸墨刷,不书建文年号,以干支纪年,即不承认建文帝之合法统治;至于靖难后期,燕王欲图进取,野心昭然显露,他放开手来为夺位做准备,昭示自己继承的是乃父之统,以此凝聚军心。靖难军中政令先前使用建文纪年者,则涂改为洪武,加以燕王私人印记订正,这种方式甚是简陋,亦可反映其追改时间是在燕王攻入京师之前。
又据《立斋闲录》记载,燕军攻入南京后,即颁令告谕,起首为“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十三日,燕王令旨,谕在京军民人等知道”[注][明] 宋端仪.立斋闲录[M].卷二.[明]邓士龙辑.国朝典故[M].卷四十.许大龄、王天有等标点.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944.,已用洪武纪年。
由此可知,史载靖难军中纪年事,四家所记可能皆有所本[注]陈建记述当非实际情形,或其所据为《姜氏秘史》?,亦可清楚认识到成祖登基前后改建文纪年为洪武之过程: 早在靖难后期,燕王就已确定仍用洪武纪年,入京之日即以洪武纪年昭示军民;成祖登基后,进一步将靖难军中使用的洪武纪年推广到全国范围,以强调其皇位继统之正当性。
明成祖并无明令“革除建文年号”,而就改建文纪年为洪武事,后世又通行“革除”这种特殊用法。申时行、顾炎武、潘柽章等,曾对“革除”提法做过种种推测,多认为其起自民间或士大夫群体,为相传之说(详见后文)。吴德义就认为“革除”提法最早出自明弘治间人宋端仪作《立斋闲录》[注]吴德义.《明史》杨士奇“举三事”说质疑[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 76;吴德义.政局变迁与历史叙事: 明代建文史编撰研究[M].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77.:“太宗皇帝既即位,革除建文元年、二年、三年、四年年号,仍称洪武三十二年、三十三年、三十四年、三十五年。”[注][明] 宋端仪.立斋闲录[M].卷二.[明]邓士龙辑.国朝典故[M].卷四十.许大龄、王天有等标点.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964.
为明确“革除”这种特殊提法之产生年代,亟须寻求更早、更全面的信息。经过永乐一朝的高压统治与严密控制,建文朝的各种相关文字记载被斧削殆尽,“革除之际”史事多无从考察,所幸朝鲜《李朝实录》中保存了两国交往的一些政令与档案文字,对此提供了有益线索。
成祖登基之后,朝鲜表示服从,“复用洪武年号,称为三十五年”[注]李朝太宗实录[M].卷四.太宗二年十月癸亥.东京: 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1954: 23.。永乐初,明廷曾为追讨靖难时期辽东逃军之事与朝鲜交涉,朝方史料对此记载较为详尽,笔者在其中发现了永乐初年明人关于“革除”的提法。永乐四年(1406)四月十九日,朝鲜收到明朝礼部咨文:
左军都督府照会:“该保定侯孟善咨:‘革除年间漫散土人,除钦差千户王得名等往朝鲜招回复业外,有全者遂等四千九百四十口……’。”[注]李朝太宗实录[M].卷十一.太宗六年四月己卯.东京: 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1954: 659-660.
又,永乐五年(1407)正月二十六日:
钦差官东宁卫千户陈敬,赍礼部咨二道来……一件,催取革除年间漫散到来仍在本国东宁卫军人全者遂等四千四百九十一名及边都里哥事。[注]李朝太宗实录[M].卷十三.太宗七年正月辛巳.东京: 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1954: 11-12.
除礼部咨文外,另有朝鲜贺千秋使卢闬所记与明朝官员的谈话,时间亦为永乐五年:
有兵部武选清吏司郎中谓闬曰:“……俺堂上大人、礼部大人都说尔国家至诚,革除年间逃过去的人,也都送过来了……”[注]李朝太宗实录[M].卷十四.太宗七年九月丁巳.东京: 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1954: 125-126.
朝方史料系抄录旧档而成,所记永乐时期的语言文字大体保持其原汁原味。明人语境中,“革除年间”所指为建文年间,朝方在回复礼部咨文中,也沿袭了这一用法。据此,可以对早期“革除”一事的性质得出认识: 永乐之初,明廷把“革除”作为一项相当重要的政策,对之高调推行;从保定侯孟善到礼部、兵部官员等人的言论来看,“革除建文年号”的明确提法最初当起自官方上层人士。
此外,彭华青少年时期的一则轶事,亦可为今人了解明代前期民间的“革除”问题提供一些信息。彭为明景泰五年(1454)会元,以早慧闻名,倪岳在为其撰神道碑中记载了下面的故事:
正统丁卯(1447)……公时方十五六,尝过邑城,坐客有持故券证以争产者,辩论不已。公齿坐下,独抗声曰:“此赝也!”众惊问故,公曰:“券果出革除庚辰年,则当以建文(三)[二]年书,乃云洪武三十三年,非赝而何?”争者赧然而罢。[注][明] 倪岳.青溪漫稿[M].卷二一《大明故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赠资政大夫太子少傅谥文思彭公神道碑》.文渊阁四库全书[Z].第1251册.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293.
上述事件在李东阳所著墓志铭中亦有叙述[注][明] 李东阳.怀麓堂集[M].卷八三《明故资善大夫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赠资政大夫太子少保谥文思彭公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Z].第1250册.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870-871.,这种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永乐朝“革除”对当时社会的影响: 在时人语境中,明廷“革除”政策被视作生活常识,故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亦对洪武—建文纪年的对应关系认识无碍,在其灵活运用时,也能够被众人顺利接受。永乐以来,“革除”提法,可谓经历了自上到下,从官方到民间的扩散过程。
“革除建文年号”特指改建文纪年为洪武,成祖之“革除”,可谓确有其事。那么官史叙述靖难这段历史,采用何种纪年笔法?
永乐朝廷官修史书《奉天靖难记》叙燕王靖难史事,其纪年自洪武三十一年后延续为三十二年,直至三十五年,实“革除”建文年号。[注]王崇武.《奉天靖难记》注[M].上海: 商务印书馆,1948: 29-30;王氏认为《奉天靖难记》成书于永乐二年四月至十六年五月之间,见该书“序”,第1页。
《明实录》为明代国史,其中并无明令曰“革除建文年号”。《明太宗实录》前九卷为《奉天靖难事迹》,其纪年自建文元年起,不书年号,但称元年、二年、三年、四年,如此延续到四年六月十七日止;自十八日起,纪年使用洪武三十五年,直到该年结束。明清史家常据《太宗实录》否定“革除”之存在。《奉天靖难事迹》修成于宣德朝,是以《奉天靖难记》为蓝本改编而成。为何成书年代较晚的《奉天靖难事迹》中采用另一种特殊纪年笔法?吴缉华解释说,“儒臣故意留下罅缝,只称元年二年三年四年,给后世一个窥见真实历史的痕迹”。[注]吴缉华.明代纪年问题[A].(原载: 大陆杂志特刊.第2辑.1962).大陆杂志史学丛书.第2辑第4册.明清史研究论集[C].台北: 大陆杂志社,1967: 3.
经过推敲,此说不能成立。仁、宣二朝修纂《实录》工程浩大,皇帝钦命三杨等多位重臣担任总裁、监修等职,其任用人员近百人,且《实录》修成需呈宣宗御览。[注]谢贵安.明实录研究[M].武汉: 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 207-219.又如《明太宗实录》“修纂凡例”明述:“太宗皇帝奉天靖难事、仁宗皇帝监国事,皆载本年月日之下”[注]明太宗实录[M].卷首.“凡例”.中研院史语所,1962: 1.,说明修纂体例并未忽视纪年问题。再观《实录》进呈之后,宣宗曾赏赐总裁官们金帛鞍马,[注]谢贵安.明实录研究[M].武汉: 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 208-209.足见皇帝对修纂结果相当满意,以此论之,史臣们使用这种特殊纪年笔法,应是合乎圣意。
王崇武研究靖难史事最为精湛,他通过对比燕王靖难文书、《奉天靖难记》与《明太宗实录》相关内容,得出结论:
《靖难记》较当时书檄已有改易,《实录》复袭《靖难记》文又粉饰之,于是举凡军中仓卒援据可笑词意,一概不见,同时于诋毁惠帝过甚之处,亦加删除,由凶妄而卑逊,皆所以明成祖起兵之合理也。[注]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M].上海: 商务印书馆,1948: 22.
王氏洞悉靖难情势,所言可谓切中肯綮,令人叹服。仁、宣一系以成祖对建文朝抹黑丑化过甚,故在修纂《奉天靖难事迹》时对永乐朝《奉天靖难记》所述极尽弥缝讳饰之所能,此种情形或可为解释纪年笔法提供思路。
如前文考证,成祖即位后改建文纪年为洪武并非突然之举,燕王军中政令就已使用洪武纪年,故《奉天靖难事迹》虽记成祖事,然其纪年非成祖之实。《奉天靖难事迹》记事以成祖为中心,如前引“修纂凡例”说记靖难事“载本年月日之下”,若如《奉天靖难记》例,仍使用洪武纪年,显示出燕王不臣之心,不免与其自称被迫起兵之论调相妨。再看建文帝之即位,《奉天靖难记》记为“允炆矫遗诏嗣位”,[注][明] 不著撰人.奉天靖难记[M].卷一.[明]邓士龙辑.国朝典故[M].卷四十.许大龄、王天有等标点.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202.不提其改元建文事,又将次年纪年书为三十二年,上接洪武三十一年,实革除建文纪年;而《奉天靖难事迹》中,相应记为“皇太孙遂矫诏嗣位,改明年为建文元年”,[注]明太宗实录[M].卷一.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乙酉.台北: 中研院史语所,1962: 5.不直呼建文帝名讳,又明述其改元之事,两相核校,亦可见二者态度明显不同,以此可知后者之四年无年号纪年仍为建文纪年,但隐去建文之号而已,实际上并未行“革除”。“革除”一事始于永乐朝,故不能根据宣德朝所成之《明太宗实录》纪年笔法论述成祖是否“革除”。
《奉天靖难事迹》中,纪年变换于四年六月十七日—十八日,十七日尚依前例,次日则改纪年为洪武三十五年。查此二日所载政务: 十七日,成祖拜谒孝陵后,在诸王、文武群臣的拥戴下即位,令复周、齐二王爵位;[注]明太宗实录[M].卷九下.四年六月己巳.台北: 中研院史语所,1962: 135-136.十八日,成祖“命五府六部一应建文中所改易洪武政令、条格,悉复旧制,遂仍以洪武纪年,今年称洪武三十五年,复诸殿、门旧名”,[注]明太宗实录[M].卷九下.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庚午.台北: 中研院史语所,1962: 136.及官职变动云云。《奉天靖难记》中,十七日仅记成祖即位事,十八日未记,故《奉天靖难事迹》所述为详。由于成祖正式传诏天下改洪武纪年之日为七月初一,六月十八日尚无改纪年之明令,唯其时永乐朝廷施政之首务为追改建文朝政令,恢复洪武祖制,则其奏报文移必署洪武纪年,故该条所载洪武纪年事,毋宁说是描述永乐朝廷着力恢复旧制时的施政状态。
据上所论,笔者认为,《奉天靖难事迹》中采取这种特殊纪年笔法,应为修纂《太宗实录》时所确定的体例,当经皇帝御准施行。然明代前期,《实录》藏于深宫禁地,[注]谢贵安.明实录研究[M].武汉: 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 399-400.仅供极少数人阅读,国史叙事的纪年笔法难以为民间所知。
成祖“革除”建文年号,不修建文《实录》,导致建文一朝四年历史记载缺失。永乐之后,随着朝廷政治禁忌逐渐松动,士大夫们怀念建文君臣的情绪日益浓厚,世人所思所论,常以建文朝史事为念。建文朝国史不修,导致了民间私修野史盛行的局面。
随着集体记忆的传承、延续,“革除”一词进一步与追忆建文朝的社会思潮结合,涵义日益沉重。明代中后期,论者每凭“革除”以追思建文朝史事,在其语境中衍生出诸多方面内容,多种以“革除”为名的建文朝史著作纷纷面世,[注]“革除”可以特指事件,如革除之变、革除之祸、革除之难、靖难革除。“革除”可以表示时间段,如革除时、革除初、革除年间、革除之际;“革除”可以作为为纪年方式,如革除元年、革除建文元年、革除庚辰;“革除”可以指代建文朝,如革除朝、革除君、革除诸臣、革除忠臣……民间私修建文朝史著目录中,亦多有以“革除”为名者: 《革除录》《革除遗事》《革朝志》《革除逸史》《革除逸事》《革除编年》《革除漫录》《革除纪遗》《革除遗忠录》《革除群忠事略》《革除纪》《革朝遗忠录》……又进一步勾起民间对建文君臣的惨痛记忆。“革除”话题的盛行,伴随着民间对澄清建文朝史事的强烈企盼。正德间郑善夫读《备遗录》后的感叹“神尧无信史,谁纪革除年?”[注][明] 郑善夫.少谷集[M].卷六《读备遗录》.文渊阁四库全书[Z].第1269册.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91.即反映出时人心目中“革除”与修史的紧密联系。“革除”话语流传广泛,以至于王鸿绪《史例议》称“建文年号革除之说,明代野乘传述充栋”。[注][清] 刘承幹编.明史例案[M].卷三《王横云史例议下》.吴兴: 刘氏嘉业堂,1915: 17a.
当民间私修建文朝史运动方兴未艾,朝中逐渐有人上书请求官方承认建文朝合法地位,为建文朝修史,恢复建文年号等。这一潮流下,王世贞最早提出建文年号未革说。
隆庆二年(1568),王世贞曾上疏曰:
《太祖实录》洪武三十一年止,中间至永乐元年尚有阙漏未载。夫汉不以吕氏而废本纪,唐不以武氏而废实录,何者?明天下不可一日无史也。臣愚欲下内阁诸耆硕臣,考究革除年间事迹,别为一书,附之国史之末。[注][明] 王世贞.弇州四部稿[M].卷一百六《文部·应诏求言疏》.《中国基本古籍库》明万历刻本: 1156.
王世贞看来,汉吕后、唐武则天这种“僭伪女主”都有史,建文帝自当有其史,然其疏入未被采纳。
万历初成书的《弇州四部稿》中,又可见他如下论述:
今天下称建文年为革除年,非也。成祖《即位诏》称“今年仍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其改明年为永乐元年”,盖犹秉踰年改元之礼,不欲冒建文之号耳,诏内第一款称“建文以来”,又《慰谕臣民敕》称“太祖宾天,建文嗣位”,《大封靖难功臣敕》亦同,又《戒谕文武群臣敕》辞“建文不君”,盖虽泯其尊称,实未尝削其年号也。[注][明] 王世贞.弇州四部稿[M].卷一七七《说部·燕语下·革除年号》.《中国基本古籍库》明万历刻本: 1919-1920.
社会上流行“革除”话语之际,王世贞却抓住一个问题——成祖登基后无明令曰“革除建文年号”。他罗列多条诏令敕文,根据内中行文不避“建文”的现象,提出建文年号未被削去,否定“革除”之存在。这一论点的潜台词是:“天下不可一日无史”,既然成祖未下令“革除”建文年号,为建文朝修史是理所当然。
有明一代,皇位交替最为敏感者,无非成祖“靖难”与英宗“夺门”。弘治朝杨守陈之提议,即将建文、景泰事件相提并论:“太宗靖内难,其后史臣不纪建文君事,遂使建文数年朝廷政事及当时忠于所事者,皆湮没不传,及今采辑,尚可补国史之缺;景皇帝已复位号,而《英宗实录》标目犹书郕戾王附,是宜改正。”[注][明] 何乔新.椒邱文集[M].卷三十《嘉议大夫吏部右侍郎兼詹事府丞谥文懿杨公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Z].第1249册.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462-464.经嘉靖“大礼议”,明人对建文、景泰冤案更加郁结于心,如王世懋所云:“国朝有三大事应议而未改纪者,臣子所为日夜疚心者也,其一曰建文年号之不存,《实录》之未辑;其二曰景帝之不称宗,英庙《实录》之书郕戾王附,其三曰睿宗之附庙,仁、宣二帝之早祧。”[注][明] 王世懋.窥天外乘[M].北京: 中华书局,1985: 6-7.兴献王这种假皇帝,不曾在位一日,尚且附庙称宗,还给他修纂《实录》,而建文帝、景帝君临天下皆有数年,在后世却始终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又是何等不公!
士大夫们对此难以释怀,他们强烈要求官方承认二朝合法地位,然而建文、景泰事件的具体境遇又有所不同,建文年号被“革除”,《实录》未修;景泰年号未革,其《郕戾王实录》附录于《英宗实录》。明代后世帝王之统为成祖一脉,为建文朝平反实际上关系到先祖皇位的合法性,这相对于景泰事件阻力更大。因此,士大夫们在请求为前朝正名时,常对二朝之事区别对待,他们提出建文年号不宜“革除”,《景泰实录》不宜附录。
为顺利达成恢复建文年号之目的,一些士大夫发展了王世贞的说法,称成祖本意不欲“革除”,以此回护先帝。万历十六年(1588),国子监司业王祖嫡上《论革除附录疏》论“革除”曰:“革除之议,起于六月庚午‘命府部建文条格悉复旧制,今年称三十五年’而已,然皆一时逢迎之臣从谀为此,后世不察,遂谓成祖独断,归过君父,使亲亲之心不白”[注][明] 王祖嫡.师竹堂集[M].卷二九《论革除附录疏》.四库未收书辑刊[Z].第5辑第23册.北京: 北京出版社,1997: 319-322;明神宗实录[M].卷一九五.万历十六年二月丁丑.台北: 中研院史语所,1962: 3674.。礼部尚书沈鲤上疏附议:“伏读成祖登极诏书,不过以建文四年为洪武三十五年,然犹称为少主,未闻降削位号。是在成祖亲亲之心,亦必有不忍绝者。而一时宣力归命诸臣,或务张功伐,或苟存形迹,遂赞成革除之事,其亦未达夫成祖之心耳。”[注][明] 沈鲤.亦玉堂稿[M].卷一《请复建文年号立景泰实录疏》.文渊阁四库全书[Z].1288册.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211.二人皆将“革除”归于永乐诸臣逢迎之过,因此请复年号。
稍晚,大学士申时行据礼部覆文提出建文年号并未“革除”:“及考《靖难事迹》亦称少主,称元年、二年、三年、四年,则是未尝革除也,但不称建文耳”。申时行参与修纂嘉靖、隆庆两朝实录,熟谙典故,故神宗谕“建文年号仍已之”[注]明神宗实录[M].卷一九六.万历十六年三月壬辰.台北: 中研院史语所,1962: 3693-3694.,事情就此作罢。
万历官修本朝正史时,纂修官余继登论“革除”曰:“臣尝考阅《实录》,思成祖所以改建文(五)[四]年为三十五年者,盖缘即位之初欲以子继父为名,不欲以叔继侄为名,故为是权宜之举耳,非有明诏革除之也,乃后修史者不达圣祖之意,遂于建文元年以后书其年而削其号,并削其行事之迹。”[注][明] 余继登.淡然轩集[M].卷一《修史疏二》.文渊阁四库全书[Z].第1291册.台北: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6: 767.余氏亦从《实录》出发,提出成祖本意不欲“革除”,并明确将“革除”归为史臣之过。值得注意的是,他将“革除”释为《太宗实录》中四年建文纪年削去年号。
万历时代,臣僚诸般努力,请复建文年号,神宗终于在万历二十三年(1595)下令于国史中复用建文年号。然国史未成,士大夫们未能实现夙愿。
沈德符亦论建文年号未革,有意无意间表达出对成祖的回护:
文皇靖难兵起,屡进表章自雪者所不论,即他指斥书檄,俱用建文年号。直至建文四年六月登极,改次年为永乐元年,以本年不宜复称建文,乃仍洪武号为三十五年,实无所谓“革除”也。[注][明]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M].卷一《年号别称》.北京: 中华书局,1959: 799.
关于燕王靖难表章、书檄皆用建文年号,如前文考证,燕王靖难初确用建文年号,故此言或有所本。沈德符之叙述,有其特定角度: 首先提出燕王屡有“自雪”之举,又进一步强调,即便是处于对立状态下向朝廷的“指斥”行为,燕王亦奉建文年号,从而对成祖“履行君臣之义”表示了充分的肯定。
改朝换代并不意味着“革除”话题的终结。清初遗民史家心系前朝,以确立建文帝在明代历史中的正统地位为责任,重提建文年号未革之说,同时对明成祖进行回护。
顾炎武《日知录》对“革除”问题的讨论,涉及他对历代史书中纪年笔法问题的系统探索,具体可见该书卷二十“年号当从实书”“史书一年两号”紧邻两条。以下将对这部分内容的讨论思路与观点倾向展开详细讨论。
“年号当从实书”条在前。[注][清] 顾炎武.日知录校注[M].卷二十《年号当从实书》.陈垣校注.合肥: 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 1115-1118.因纪年笔法涉及正统论,顾氏首先追溯其源,即习凿齿“帝汉而伪魏、吴二国”之事,然后又举出多家不用此法的反例: 《春秋》《左传》中自称其国之年,三国、南北朝、五代、辽、金等多家政权并立时期的史著各自用其年号,顾氏谓之“从实”。他又补充说,即便王莽篡汉,《汉书·王莽传》亦用其纪年,这是据实不得不用之,而并非尊奉新朝。顾氏还列举大量案例提出一个重要现象: 汉朝前期,诸侯王、列侯在国内自用在位年份纪年。
然后,顾炎武又跨越千年,举出明朝官史纪年笔法中的“从实”现象。如《元史·顺帝纪》在明太祖登基后“犹书元主曰帝”,不书明朝年号,顾氏认为此举“深得史法”,并怀疑其出自“上裁”。他还举出明英宗时修《续通鉴纲目》,用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不用吴元年。
“史书一年两号”条在后。顾氏首先提出改元惯例:“从下诏之日为始,未尝追改以前之月日”。然后举出《三国志》《晋书》《宋书》《顺宗实录》等史著,皆存在一年二号现象,他评价此类“并是据实而书”。
在肯定上述纪年笔法之后,是对《资治通鉴》的否定:
至司马温公作《通鉴》,患其棼错,乃创新例,必取末后一号,冠诸春正月之前,当时已有讥之者。
顾氏追溯《通鉴》笔法的由来——杜预注《春秋·定公元年》,在对之进行驳斥后,又提出反诘:“岂有旧君尚在,当时之人皆禀其正朔,而后之为史者,顾乃追夺之乎!”
他进一步分析《隋书》的纪年笔法失当问题,认为炀帝在江都期间尚居皇位,《炀帝纪》不应站在唐朝立场,改用义宁年号叙其崩殂。其改进建议,是《炀帝纪》述炀帝之崩用大业十三年,而《恭帝纪》说此事用义宁二年。
在前述基础上,顾炎武又回到明朝,评价《明实录》中的三处一年二号笔法:
本朝《太宗实录》上书“四年六月己巳”,下书“洪武三十五年六月庚午”,正是史臣实书,与前代合,但不明书建文年号,后人因谓之革除耳。
《英宗实录》上书“景泰八年正月辛巳”,下书“天顺元年正月壬午”,旬有六日而不没其实。且如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以后为泰昌元年,若依温公例,取泰昌之号冠于四十八年春正月之前,则诏令文移一一皆当追改,且上诬先皇矣。故纪年之法,从古为正,不以一年两号、三号为嫌。
综《日知录》“年号当从实书”“史书一年两号”[注][清] 顾炎武.日知录校注[M].卷二十《史书一年二号》.陈垣校注.合肥: 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 1118-1121.这紧邻两条,顾氏“采铜于山”,绕了好大弯子——论述终点在于证明《明实录》中的一年二号“据实而书”合乎古法,在于对明朝史官所谓“从实”纪年笔法的肯定。而他将“革除”释为《太宗实录》中四年建文纪年不书年号,则是基于万历时代余继登的说法。
顾炎武专门著有《革除辨》,[注][清] 顾炎武.顾亭林诗文集[M].卷一《革除辨》.华忱之校注.北京: 中华书局,1959: 9-10.进一步论述“革除之说”由来。他首先分析《明太宗实录》中的建文纪年笔法,强调成祖未行“革除”:
成祖以建文四年六月己巳即皇帝位,夫前代之君,若此者皆即其年改元矣;不急于改元者,本朝之家法也;不容仍称建文四年者,历代易君之常例也;故七月壬午朔诏文一款“一今年仍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其改明年为永乐元年”,并未尝有革除字样。即云革除,亦革除七月以后之建文,未尝并六月以前及元二三年之建文而革之也。故建文有四年而不终,洪武有三十五年,而无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年,夫《实录》之载此明矣。自六月己巳以前书四年,庚午以后特书洪武三十五年,此当时据实而书者也。
顾氏承万历时人之余绪,以成祖诏令未有“革除”字样,否定永乐朝廷“革除”政策之存在。其后,又据前述《日知录》“年号当从实书”“史书一年两号”之立场,将《明太宗实录》之建文纪年笔法判定为“据实而书”。
既言成祖未尝“革除”,那么长期通行“革除”说法从何而来呢?他解释道:
第儒臣浅陋,不能上窥圣心,而嫌于载建文之号于成祖之《录》,于是创一无号之元年以书之史,使后之读者彷徨焉,不得其解,而革除之说自此起矣。
顾氏看来,“革除”这一说法,缘自人们对《明太宗实录》中建文纪年笔法的误读。他仍然延续万历时人的论点,认为成祖本无“革除”之意,“革除”之说乃是源自史臣之失。
关于永乐朝追改建文纪年为洪武的举动,顾氏也释为臣下奉行之故。因此,他笼统概括未革之说为:“夫建文不革于成祖,而革于传闻,不革于诏书,而革于臣下奉行者之文”。《革除辨》篇末,为论证《实录》纪年有洪武三十五年而无三十二—三十四年的合理性,他还进一步寻找了刘知远建立后汉仍称天福十二年,而天福无九、十、十一年的例子,提出这与成祖即位之事暗合。
总之,顾炎武《革除辨》否认“革除”史实的种种努力,一方面是为了强调《明太宗实录》中建文纪年笔法的合理性;另一方面,诚如清人凌扬藻所云,实为“不欲暴其先君之过,而为是回护之说耳”。[注][清] 凌扬藻.蠡勺编[M].卷十六《革除》.北京: 中华书局,1985: 268-270.
顾氏之说影响甚广。王士祯即推崇《革除辨》,评述“其言确当不可易,此史馆所当知者”,[注][清] 王士祯.古夫于亭杂录[M].卷五《洪武纪年》.赵伯陶校注.北京: 中华书局,1988: 110.强调顾说对《明史》修纂的参考价值,这其实从一个侧面揭示出该文创作之目的。清代官修《明史》时,遗民史家秉持明朝“国可灭,史不可灭”之理念,为把握历史话语权而积极投效明史馆,从而将顾氏思想进一步发扬。王鸿绪《史例议》即沿袭顾氏说,力陈明代“野乘之讹”,[注][清] 刘承幹编.明史例案[M].卷三《王横云史例议下》.吴兴: 刘氏嘉业堂,1915: 17a.论年号未革。杨椿亦持未革之说,他在想象永乐朝诸臣逢迎奉行“革除”情形后,又提出史臣未奉“革除”之令,据实直书,《明太宗实录》遂成彼纪年笔法。[注][清] 杨椿.孟邻堂文钞[M].卷三《成祖论二》.续修四库全书[Z].第1423册.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39-40.
清朝官修《明史》定稿中,为建文帝立《恭闵帝本纪》,用建文纪年。《成祖本纪》亦用建文纪年,虽记成祖登基后七月初一日诏令“今年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明年为永乐元年”,未云“革除建文年号”,建文四年后半段也未用洪武纪年。[注][清] 张廷玉等.明史[M].卷五《成祖本纪一》.卷七《成祖本纪三》.北京: 中华书局,1974: 75,105.
清人评议明代史事,一定程度上出于积极反思,总结明亡经验。另一方面,清人身处之环境,攻击前朝的负面形象可以不用顾忌,故时有率性挞伐明成祖之强权暴政者。如王士祯为“发挥痛快”,说“革除一案,万古公愤”。[注][清] 王士祯.古夫于亭杂录[M].卷一《汪于鼎》.北京: 中华书局,1988: 8.又如朱彝尊控诉成祖曰:“王莽之闰汉,朱全忠之簒唐,其罪贯盈,而纪年仍书于史,燕王取天下于兄子,非有积怨深怒,乃革除建文君之五年,毋亦太忍也乎!”[注][清] 朱彝尊.曝书亭集[M].卷四五《姜清秘史跋》.上海: 国学排印社,1937: 548.朱彝尊放大历史视野,将成祖“革除”比之过甚于王莽、朱温之簒位,这种极度否定,就与万历时人以及清初部分遗民史家们对成祖的回护相距甚远。伴随着这种情绪,“革除建文年号”提法依然流行于世,时至今日,论及成祖夺位史事,亦多沿用。
明代建文年号的“革除”问题,既关乎史实真伪,又涉及史书纪年笔法。通过前文考订建文年号被“革除”这一史实,以及未革之说发展的来龙去脉,自万历朝以来延续至今的争讼,即可进一步澄清。
何谓“革除”?早在靖难后期,燕王朱棣就已改建文纪年为洪武,以此昭示其继承太祖之统。成祖登基后,又将该纪年方式推广到全国范围。自永乐初年,官方上层开始使用“革除”这种特殊提法,后人因之,在明代中后期形成了独特的“革除”话语。
“革除”在后世修史过程中涉及纪年笔法。永乐朝官史《奉天靖难记》践行成祖“革除”政策,述靖难史事用洪武纪年。仁、宣二朝修纂《太宗实录》时,形势已较永乐时代有所变化,为粉饰历史,史臣对成祖“革除”之政多加修饰弥缝,《实录》所用四年无年号纪年仍为建文纪年,但隐去建文之号,实际上并未“革除”。《明太宗实录》所用建文纪年笔法,成为后世未革之说的重要肇端。随着民间私修建文朝史之势兴起,在呼吁官修建文朝史的社会潮流下,未革之说于万历朝登场,或曰建文年号未“革除”,或曰成祖本意不欲“革除”,“革除”为永乐诸臣奉行之故。顾炎武《革除辨》又将万历朝的未革之说进一步发扬。其中余继登、顾炎武等人,甚至将“革除”之由来释为《明太宗实录》中的建文纪年笔法。
今人为辨明史实,当然可以评价说,建文年号确被“革除”,持未革之说者错误。然就此简单处理,并不能触及问题要害。
持未革之说者,内心是否真的认定成祖未行“革除”?如王士祯,实际上对“革除”问题表达出两种相互矛盾的态度: 他一方面支持顾炎武《革除辨》;[注][清] 王士祯.古夫于亭杂录[M].卷五《洪武纪年》.北京: 中华书局,1988: 110.另一方面,又对成祖之“革除”进行控诉[注][清] 王士祯.古夫于亭杂录[M].卷一《汪于鼎》.北京: 中华书局,1988: 8.——这是默认了建文年号确已“革除”。王氏究竟内心倾向于何?观乎两种观点提出的不同历史语境: 前者,希望顾说为明史馆所采纳;后者,似为真实情绪之抒发。
需要指出的是,相当多持成祖未革建文年号之论者,有其特定目的或立场,所争不在于建文年号“革除”与否这一史实,而在于建文朝之历史地位。万历时人称成祖未革年号或不欲革除,用意在于推动官方平反建文事件,为官修建文朝史而减少阻力。入清之后,顾炎武《日知录》推崇《明太宗实录》中的建文纪年笔法,所著《革除辨》论成祖未革年号,实为确立建文帝在明朝历史中的正统地位,同时对成祖进行回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