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儒家孝道渊源有自来,它的远源,乃是从孝观念的产生到孝道的正式形成这一时期的孝文化,跨越了十分悠久的历史年代;它的近源,便是作为礼乐文化核心的西周孝道。儒家孝道不仅是家庭伦理,更是由血缘关系推衍出来的社会政治伦理,其核心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度,因而适用于父系血亲的集权制政体。两汉以后,在中国长达二千年的集权制帝国时代,历代王朝无不尊崇孝道,孝道成了中国的真正国粹、历代王朝的治国之本,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政治制度的走向与中华文明的特质。本文以中国历史发展为线索,论述自汉至晚清两千年间中国传统孝道传承、演变、发展乃至解体的一般过程,以概见儒家孝道的历史命运和礼乐文化对中华文明总体走向之巨大影响。
关键词:孝道 儒学 伦理 礼乐制度 历史命运
作者康学伟,东北师范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 長春 130024)。
中国的孝观念产生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由于阶级和国家尚未产生,这时的孝观念只是一种敬亲爱亲的感情,并未超出自然之性。中国的文明史是由夏商周三代开始的,但对三代又不能等量齐观。孝道作为产生于孝观念之上的行为规范,在夏商时期只是初步形成,还主要处于一种自发伦理的状态之下,到西周则不然,它已经超越了自然之性,而成了一种社会化的、具有强烈政治色彩与阶级内容的东西。中国的孝道始盛于西周,西周贵族改造传统孝道并使之成为礼乐文化所表达的重要内容。西周以礼乐制度治理社会,很快出现了“成康盛世”,达到了为后世无限向往的中国历史前所未有的全盛时期。然而,西周统治不过二百多年,平王东迁后很快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周礼的主要内容是所谓“亲亲”和“尊尊”,“亲亲”指父子之亲,“尊尊”指由父子之亲推衍而来的君臣之义,孝道正是“亲亲”和“尊尊”的伦理基础,是周礼最本质的东西。而周礼的崩溃,最明显且最中要害的,恰是孝道被破坏,即上下等级被破坏。
孔子生活在春秋末叶,距西周初已有五百年之久,司马迁所谓“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史记·孔子世家》)的说法,正表明了当时礼乐文化已彻底崩坏的真实情况。挽回世道人心,坚持西周以来所形成的中国文化的伦理道德的发展方向,孔子及其所开创的儒家学派起了极大的作用。他们给现实病痛开出的药方,是通过大力弘传孝道来“复礼”,使社会恢复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西周盛世。然而,战国诸侯争霸,讲求耕战,儒家学术被视为不合时宜,孝道伦理未得深入普及,只是孝道理论渐趋完善而已。在巨大的社会经济、政治变革面前,传统孝道所面临的命运,只能是受到冲击和涤荡,乃至一蹶不振。
秦国起于西陲,俗尚功利,非诗书而毁礼乐,弃仁义而蔑孝悌,终致短祚。汉兴,陆贾为高祖陈古今治乱之迹,儒家孝道又重新得到重视。汉初几代帝王倡行孝悌,化成天下,遂奠定汉代“以孝治天下”之格局。西汉中期以后君主察孝廉、举力田,养三老、敬五更,使三代养老敬亲的礼乐传统得以恢复,并影响了中国后世历朝政治制度的走向与特点,此乃两汉前中国传统孝道发生发展之大观。
一、两汉:儒家孝道伦理的社会化 [见英文版第9页,下同]
随着礼崩乐坏和东周封建宗法制度的瓦解,由夏商周三代而来的传统孝道也日益走向衰微,不能继续担当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使命。但是,孝道的衰微却并非自身的灭亡,而是一种“转构”,即结构的转化,这是一个由封建宗法制的观念向专制帝国新型伦理的转构过程。孝道作为宗法制下礼乐文化所表达的重要内容,它向新型伦理观念的转构过程,当与中国历史走向专制帝国化的过程相始终。即是说,这种转构当始于春秋时期的礼崩乐坏,迅速发展于战国,最后至西汉方告完成。在这一过程中,春秋战国思想界和汉代政治家不断充实和修正传统孝道的新观念。
先秦时期百家争鸣各抒己见的结果,使得孝道成了一种纯观念形式的伦理哲学,脱离了礼乐形式而孤立出来成为道德教条。其中儒家学派对中国传统孝道的总结与发挥,使孝的伦理发展为一套完整的体系,儒家经典《孝经》的成书,即标志着孝道转构在理论上的基本完成,汉代以后盛行的孝道,其基本内容大都出于儒家。
学者谈到周秦之变,往往都从秦朝焚书坑儒到汉朝独尊儒术的变化谈起。汉初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重视总结秦亡的教训。秦朝为何短命?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反传统太过。陆贾常在刘邦面前称颂儒家经典,刘邦却大骂:“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陆贾反驳说:“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乡(向)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刘邦有悔惭之意,乃命陆贾总结古代及秦朝成败的历史教训。陆贾著成《新语》十二篇,每一篇宣读之后,刘邦“未尝不称善”,而且“左右呼万岁”。《新语》反复讲“薄德者位危,去道者身亡”的道理,认定“弃仁义必败”,“尚酷刑必亡”,将秦亡的原因归结为“用刑太极”和“不并仁义”。贾谊的《过秦论》是总结秦亡教训的名篇,认为“违礼义”“弃伦理”“灭四维”是使强秦昙花一现的主要原因,最后结论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史记·秦始皇本纪》)。“攻守之势异也”,是说历史条件有了变化,革命时期所极力反对的仁义孝悌,在取得政权之后就不宜再批判,而应加以改造利用。贾谊主张依据儒家的仁义孝悌学说来建立汉家的统治思想,张四维,明上下:
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父子有礼,六亲有纪,此非天之所为也,人之所设也……今四维犹未备也,故奸人冀幸,而众下疑惑矣。岂如今定经制,令主主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亲各得其宜,奸人无所冀幸,群众信上而不疑惑哉。此业一定,世世常安,而后有所持循矣。若夫经制不定,是犹渡江河无维楫,中流而遇风波也,船必覆矣。
强调“父子六亲各得其宜”,即是认定孝悌伦理可以维护尊卑等级秩序,使汉王朝长治久安。叔孙通也算得上汉初通达时变的大儒,他和弟子们为刘邦制定朝廷礼仪,使得武人出身的功臣名将们知晓了上下礼仪,在仪式中“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静”,高祖大喜:“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叔孙通的贡献在于,以儒家的精神解决了统治者的“当世之要务”,让统治者看到了儒学的价值,推动了儒学的复兴。
经过汉初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实践,人们逐渐认识到儒家思想最适应当时专制政治的需要,汉王朝选择了以儒家学说为主干建立起新的统治思想。而新的统治思想的成型,是在汉朝建国七八十年后的汉武帝时代。所谓“独尊儒术”,并非只是重用儒生治理天下,更重要的是把儒学作为治国理政的指导思想,所以,汉武帝将儒家经学正式确定为官学。维护家族血缘关系的孝悌伦理,是儒学大厦的基石,汉儒毫不犹豫地继承了孔子以来“以孝为教”的儒家教义,并发展为“以孝治天下”的治国理念。经学的产生是独尊儒术的结果,《孝经》经学地位的确立,可看作孝治天下思想最后形成的标志。
独尊儒术之后才有经学,汉武帝时置《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后增《论语》而为六经,再增《孝经》为七经。但《孝经》的复出必在汉惠帝以前,因文帝时既已设置《孝经》等“传记博士”,令天下诵习,当然必须有《孝经》的文本。武帝后的儒生在接受五经教育之前,都必须诵习《论语》和《孝经》。结合《孝经》的传播过程和汉代孝观念的发展历史来考察,可看出《孝经》对“孝治天下”基本国策之确立的理论基点作用。在先秦儒家的伦理理论中,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人伦关系叫作“五伦”,讲究的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人际关系是双向的,对双方皆有道德要求: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但在《孝经》的理论体系中,却发生了两个明显的变化。
首先,是把忠孝混同起来,用孝的内容解释忠的意义,使忠孝合一。《广扬名章》说:“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开宗明义章》也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汉儒对此多有认同,如陆贾就说:“在朝者忠于君,在家者孝于亲。”又如《汉书·严助传》引严助上书曰:“臣事君,犹子事父母也。”相同的言论在汉代文献中相当多,到了董仲舒则集其大成。《春秋繁露·五行对》说:“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贵者也,其义不可以加矣。”不仅用阴阳五行之说解释孝,使之神秘化,而且把孝与忠结合起来。先秦法家韩非在《韩非子·忠孝》中提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董仲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三纲学说,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他在《春秋繁露·基义》中说:
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道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
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这里肯定了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尊卑从属关系,并将这种关系说成是出于上天的,无所更改的。不仅于此,他在《春秋繁露·阳尊阴卑》中还说:
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阴之中亦相为阴,阳之中亦相为阳。诸在上者,皆为其下阳;诸在下者,各为其上阴。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强调凡“在上者,皆为其下阳”,“在下者,各为其上阴”,将尊卑等级名分规定得死死的,单方面要求下对上的义务,以强化家长的权力。总而言之,三纲说是集权社会的伦理准则,孝道至此正式成了助长专制主義的工具。三纲说之提出,为儒家人伦思想及传统孝道观的一大变化。三纲说对后世影响甚远,如宋代理学便特别重视纲常,而对三纲说的批判和清算,则要等到近代的五四运动时期。
其次,是明确提出“明王之以孝治天下”(《孝经·孝治章》)的命题和治国纲领。先王治理天下,最高的德和最重要的道就是孝,孝为德之本,既是道德的渊源,又是教民向善的出发点,孝乃“教之所由生”。在《孝经》的语境中,以孝治国乃先王治理天下的“至德要道”,最为合乎人情,因而也最为简捷和有效。所以《圣治章》又强调:“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孝经》明确提出,推行孝道的目的便是把孝作为建立社会秩序的基础,在全社会贯彻孝的精神,以孝治理家国天下。所谓“孝顺天下”“孝治天下”,正是贯穿《孝经》全书的中心思想。在这里,孝道绝不仅仅是属于家庭血缘内部的道德观念,而是具有了极其广泛的社会政治意义,孝道伦理空前地扩大化、社会化了。
所谓“汉以孝治天下”,就是将孝道转化为治国的基本理念和具体方略。有汉一代,最重孝道,深刻地影响了整个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历史事实进行具体说明。
汉代皇帝以“孝”为谥号,这是皇家重视孝道的最明显标志。除西汉高祖刘邦、东汉光武帝刘秀外,谥号皆标以“孝”字(西汉在位仅有四年的第三代少帝恭和第四代少帝弘,及东汉在位仅一年的第七代少帝懿不算)。其中惠帝和文帝都有“仁孝”之名,东汉章帝侍母至孝,明帝躬行养老之礼,都受到史家的称赞。另外汉室宗亲亦多以孝闻名,据舒大刚先生统计,两汉谥号中有“孝”字的诸侯便有二十四位,“如果有不孝行为,即使贵为王侯也有可能被夺爵失位,甚至弃世”。为什么皇家要特别推崇这个“孝”字?《汉书·惠帝纪》“孝惠皇帝”句下颜师古注曰:“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汉家之谥,自惠帝已下皆称孝也。”看来此事绝非偶然,汉代统治者标榜孝道,其目的不外是无改于父之道,通过世代不绝的尊祖敬宗来继承祖先之志,以求一族一姓血亲统治权的万世延续。
在全社会鼓励孝道,褒奖孝行,提倡养老敬老风气,是汉代孝治天下的另一个明显标志。《汉书·文帝纪》载文帝诏曰:
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史,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
可见在汉初已看重孝悌,随着孝治天下思想的发展成熟,孝的精神浸润了帝国文化和各项国策,对孝行的褒奖成了政府工作的常态。据两《汉书》所记,汉代全国性的孝悌表彰就有数十次,地方政府的褒奖更无从详计。这种对孝道的提倡,其目的当然是为了以孝化民,以建立前所未有的新的社会伦理秩序,即集权制帝国的社会伦理秩序。重视养老敬老则是对家庭孝养的扩大,目的是在全社会形成风气,以稳定家庭和社会。汉代养老敬老的具体措施,一是物资赏赐,如文帝曾颁布养老令,规定对八十和九十岁以上老人每年赐以一定的米、肉、酒、帛。二是减免租税和徭役,汉代规定年高者种田可以免租,为市可以免赋。三是赐予官爵,汉代保留西周制度,在郡、县、乡三级设有“三老”之位。四是刑律方面的宽免政策,对年满八十的老人,只要不是杀人首犯或诬告,可以免于追究刑责。五是礼遇和旌表,西汉对高年老人赐以王杖,上有鸠饰,俗称“鸠杖”,持杖者可入官府不趋,百姓见之则避让礼敬如见官员。
确立“举孝廉”制度,以孝行来选拔人才,这是汉代推行孝治天下方针在官僚制度方面的创新。据《汉书·高后纪》,高后元年(前187),初置孝弟力田一人,禄二千石。这个“孝弟力田”当为新置的官名,大约只能以孝行素著者任之。《汉书·武帝纪》载:“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令天下各郡推荐孝悌清廉者入京为官,称被推荐者为“孝廉”。元朔元年(前128),武帝下诏督促各地广推孝廉:“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续。”并严厉责成中二千石、礼官、博士等合议地方推举不力之罪:“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纪》)在武帝的强力推行下,“举孝廉”之法遂成定制,成了汉代重要的仕进途径之一。据《汉书》本传,孟喜、京房、王吉、师丹等著名人物,入仕之初均以举孝廉为郎。这种制度为东汉所继承,后世亦多沿用,隋唐时曾一度废止,至宋、明复旧,清代改称“孝廉方正”,可见其影响之深。以孝行选拔人才是与孝治天下的基本国策相适应的。被举孝廉之人在仕进前本已孝名在外,成为政府官员后自然极力推行孝治,所以宋人徐天麟说,汉代“得人之盛,则莫如孝廉,斯为后世所不能及”。而行孝能够打开仕途这一事实本身,对于民众所产生的导向作用,更不是一般性的宣传所能起到的。
在汉代,推崇儒家经学是当时的时代精神,从学理上使《孝经》经典化、神圣化的过程上文已经谈到。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汉代孝治天下绝不是只限于政治理论、学术研讨或社会思潮等层面上,汉人的以孝治天下有着一整套的推行机制,并以此来向整个社会进行孝的教育。不仅皇帝要研读《孝经》,皇子皇孙学习《孝经》,贵族子弟诵习《孝经》,地方官吏传习《孝经》,平民启蒙也要从《孝经》开始。史载,当时各乡、聚均设“《孝经》师”一人(《汉书·平帝纪》),这说明孝的教育已普及到了乡村。据《后汉书·郑范陈贾张列传》,经师范升“九岁通《论语》《孝经》”,可见《孝经》也是汉代学童启蒙的教科书。于是,儒家通过把《孝经》立为经典,而使孝道成为统治者推行的主流思想,经过各级各类学校等途径,向社会各个阶层进行系统传播,在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我们说孝道是中国的国粹,孝文化早已融入国民的血液中,那么,这种文化就是在汉代定型的。
历史地看,两汉孝道已经超出家庭血缘的范围,完全社会化了。汉代所确立的以孝为中心的新型社会秩序大体上适合于当时小农经济的发展,使两汉政权延续了四百年之久。
二、魏晋南北朝:孝道家族本位的回归 [11]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权不断更迭变换,社会思潮变化比较大,没有哪一种思想能够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在意识形态长期未能定于一尊的情况下,在分合聚散、治乱兴亡之间,孝道并未因为战乱而遭到太多冷遇。往往是政权危急时式微,而一旦建立了新的政权,社会相对稳定一点后,其地位便有所上升,逐渐成为当时社会的主导思想,甚至进而成为各个大小割据政权的治国纲领。
本期孝道思想的重要特点和表现,是特别看重家庭和家族的利益,与两汉时期不同,孝亲意识逐步超越了忠君意识,显示了孝道向家族本位的回归倾向。唐长孺先生有《魏晋南朝的君父先后论》一文,对当时士人关于君父先后的言论进行了考核论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与孝道有关的社会思潮。君、父孰轻孰重,忠孝能否两全,这在先秦时期就是难解的命题,所以才有孟子与其弟子探讨瞽叟杀人舜帝如何面对的记载。这是一个假设的命题,但现实中绝不缺乏真实的案例。一般说来,先秦时代孝的地位要高于忠,所以人们对于忠孝的矛盾能够采取比较达观的态度。如《韩诗外传》卷七记载:
齐宣王谓田过曰:“吾闻儒者亲丧三年、君丧三年,君与父孰重?”过对曰:“殆不如父重。”王忿然曰:“曷为士去亲而事君?”对曰:“非君之土地,无以处吾亲;非君之禄,无以养吾亲;非君之爵,无以尊显吾亲。受之于君,致之于亲,凡事君,以为亲也。”宣王悒然,无以应之。
君臣的对话很能说明问题,田过说的是真心话,可代表士阶层的普遍心理。汉代由于君主集权的政治需要,强调忠孝一体,忠是最大的孝,孝道逐渐成为忠道的附庸,这些在上文已经说过了。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社会动荡、政局纷乱以及门阀士族兴起、儒释道三家思想开始糅合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忠与孝的关系又颠倒了过来。繁富的史料表明,当时的孝道地位明显高于忠道,孝亲重于忠君,已经成为主流的社会思潮。如大名士嵇康的被殺,原因是对司马氏的不忠,但杀人理由却是他的朋友吕安不孝,嵇康被连及,被戴上一顶“名教罪人”的帽子。李密《陈情表》的背后即是讲述一个孝亲重于忠君的伦理故事,而李密也因此得列《晋书·孝友传》,孝名播于千古。鲁迅先生在谈到魏晋时期统治者言必称孝的特点时曾说:“为什么要以孝治天下呢?因为天位从禅位即巧取豪夺而来,若主张以忠治天下,他们的立脚点便不稳,办事便棘手,立论也难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
此外还有两点应引起我们注意。一是孝道思想的广泛化和平民化,当时出现了很多的孝子,“二十四孝”中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孝子达八人之多:“怀橘遗亲”的陆绩、“埋儿奉母”的郭巨、“闻雷泣墓”的王裒、“卧冰求鲤”的王祥、“恣蚊饱血”的吴猛、“扼虎救父”的杨香、“哭竹生笋”的孟宗、“尝粪忧心”的黔娄,都是当时孝子的典范,各种史书上记载的孝子更是数不胜数。大量史料表明,这一时期的民众都以行孝为荣,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不仅尽心尽力侍奉父母,甚至古老流传的大复仇思想、厚葬久丧习俗和依时祭奠礼节等,都得到延续和加倍的重视。
二是执政者和社会各界对孝道与《孝经》的普遍重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基本社会风尚是“纵诞”与“节行”并存,“玄言”与“清议”同在,儒学并未受到特殊的厚待。但说来奇怪,皇帝和各级统治者却都提倡孝道,《孝经》学空前繁荣。比如晋孝武帝、梁武帝、梁简文帝等皇帝都以身作则研究《孝经》,讲解和注释《孝经》;设立《孝经》博士,使《孝经》传授制度化;一些目录书将《孝经》列于《易》《诗》之前,成为“经部”之首;多有僧人、道士和玄学之士注解《孝经》,使《孝经》之学更具哲理化;北朝出现《孝经》的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和著作,标志着《孝经》的传播更加广泛和影响更为深远。所有这些,都是前所未有的,值得我们特别注意、认真研究。
三、隋唐五代:孝道的法律化和孝道与佛教的融合 [12]
隋唐五代时期传统孝道的内容更加丰富,既实现了对前代的继承和延伸,又展现了其独特的时代特征。总体看来,孝道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并没有汉代那么至高无上,对孝道的推崇程度也不如魏晋南北朝时期,但在社会意识形态中仍占有不可替代的主导地位,在各种社會思潮的交融渗透中处于上风。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值得分析。
一是不同历史时期的统治者都坚持汉代孝道的基本精神,以“孝治天下”作为立国理政的基本原则。其具体表现是国家的上层建筑引入了孝道精神:诸如礼乐典章制度、法律法规、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莫不如此,尤其是各项政治制度,如科举考试、官员选拔和奖惩升黜、丁忧致仕制度等,都体现了与孝道相关的考量。可以说,孝道已经浸透了整个社会生活。
二是《孝经》学的深入研究和广泛流传。太宗李世民时便开始整理《孝经》,高宗时期更把通晓《孝经》作为考核官员的一项标准,玄宗李隆基继位后亲自注释《孝经》,使《孝经》成了《十三经注疏》中唯一一部由皇帝御注的儒家经典,并“诏天下民间家藏《孝经》一本”。太宗、玄宗、肃宗等都留下了关于孝道的理论阐述,很多名臣也留下了阐发孝道的宏论。论者认为,这与唐代皇族弑君逼父、杀兄屠弟的反忠孝行为有关,主要讲的是所谓“天子之孝”,在孝道理论方面为新皇帝继位提供依据,以掩人耳目。但无论如何,最高统治者张扬孝道,赋予《孝经》丰富的政治含义,还是推动了《孝经》和孝文化的研究。政府还要求各级学校把《孝经》作为必修课,在学习成绩和操守方面严格考查学生。这对于孝文化在社会上的普及和孝道风气的形成,无疑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是孝道对当时的法律产生了深刻影响。有人称这种现象为孝思想的法律化或传统法律的儒家化,总之是指孝道已经超出道德的范畴,其精神被写进了法典之中,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予以强制推行。以《唐律疏议》为例,这是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也是中国乃至东亚最早的成文法典之一。在首篇《名例律第一》(相当于总则)中即规定了十项不得宽免(十恶不赦)的罪名: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将“不孝”作为十恶重罪之一。据研究者统计,其具体法律条文和疏议中涉及孝道的条款有58条之多,占全部条款的十分之一以上。其中详尽规定了子女尽孝行为的种种正面要求和反面约束,以保障父祖前辈的权益。唐律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完备的内容被后世各朝代奉为楷模,其中所体现的孝伦理思想和孝治精神,影响十分深远。
四是佛教与中国孝道的结合,不但使佛教的教义更适合中国社会,而且促进了孝道的进一步传播。佛教自汉代东传中国,到南北朝以后发展迅速,势力日趋隆盛,寺院林立,遍布全国名山大川。晚唐杜牧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的诗句,即说明了佛教文化的兴盛。在唐代,外来的佛教与本土的儒学及道教长期冲突,统治阶级内部“排佛”与“佞佛”的争论也长期不休,韩愈因谏迎佛骨而“夕贬潮阳路八千”就是一个生动的实例。佛教为了传播,不得不对其本身的教义和实践形式做不断的修改,以适应外部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压力。汉传佛教对中国孝道的受容和高度重视,就是一个极其说明问题的例子。佛教与中国传统的伦理文化相结合,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佛教。以“诸恶莫做、众善奉行”为行为指导的佛教教义,与孝道文化有着天然的契合度,自然乐于以此来教化信众。而佛教对孝道的弘扬,更巩固了孝道的地位,并使得本来处于伦理范畴的孝道,又涂抹上了一层宗教赋予的超自然的神秘色彩。
五是当时的民间孝道已经形成风气。比如大家庭数代同居成了唐代社会推崇和流行的行孝方式,高宗时郓州张公艺一家出现九世同堂的现象,合家九百人同居共财,事载《旧唐书·孝友传》,最为后人称道。唐代还盛行女教书,比如《女论语》《女孝经》,专门教育女性如何奉行孝道,这两本书一直流传到今天。此外还有史不绝书的孝子孝妇故事,以及唐诗中保留的大量歌咏孝道亲情的诗篇,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真实的社会生活画卷。至于“割股疗亲”一类的民间行为,则属于孝道践行中的极端现象,而白居易、韩愈、柳宗元等文人对于“割股疗亲”问题所持的不同看法和议论,恰恰有助于我们认知当时民间孝道盛行的一般状况。
四、宋辽金元:孝道的理学化及其在域内少数民族政权的传播和影响 [13]
宋辽金元时期是专制帝国由鼎盛开始走向衰亡的时期,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开始进一步强化,统治者要求整个社会建立起以“三纲五常”为基础的统治秩序。与此相应,孝道进一步演化,演化的总体趋势分为两途:一方面是孝道的理学化,孝道即天理,统治者大力推行,士大夫积极鼓吹,孝道在政治上沦为强化君主独裁和父权专制的工具,成为统治者行政的理论基础和社会正统思想。另一方面是孝道的民间化与通俗化,在民间的孝道实践中,对父母无条件服从成为孝道的基本要求,“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成为世人的普遍信念,乃至族权膨胀、愚孝泛滥,孝文化下人格严重不平等。而这两方面的特点,又直接对域内辽、金、西夏、元几个少数民族政权产生了深刻影响。
从孝道发展历史的角度看,两宋是一个很特别的时代,也可说是孝道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代。孝道不但得到继续提倡,而且进一步成了普世伦理,自天子至庶民都必须遵守的天道。这一基本特征即便与最早提出“孝治天下”国策的汉朝比起来,也毫不逊色。
统治者对孝道的热衷和大力提倡超过了其他朝代。史载宋太祖赵匡胤天性孝友,为得母亲欢心,改变了自周朝既已实行的传子制度,将帝位传于同母弟赵光义。为了弘扬孝道,太祖曾多次下诏,褒奖孝慈、孝悌,严禁父子异居,鼓励事亲尽孝,敦促地方察孝举廉。开宝二年(969),群臣上其尊号为“应天广运、圣文神武、明道至德仁孝皇帝”;死后群臣又上谥号为“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生号“仁孝”,死谥“大孝”,都突出这个“孝”字。以后的历代皇帝,也无不以“孝”自勉,尤其以孝宗最为出名。元人写的《宋史》赞叹仁宗之仁,孝宗之孝名副其实:“宋之庙号,若仁宗之谓仁,孝宗之谓孝,其无愧焉,其无愧焉!”
两宋时期将孝道维护集权专制及稳定社会家庭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朝廷不仅正面弘扬孝道,而且和唐朝一样,将“不孝”行为列入刑法,量刑很重。宋太祖建隆四年(963),时任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主持立法,制定完成了《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由宋太祖诏令颁行全国。《宋刑统》与前面提到的《唐律疏议》结构相同,也是十二篇,二者内容竟然基本一致。其中对“不孝”行为的界定和量刑的规定非常具体:凡詈骂、殴打或告发祖父母、父母者,处以绞、斩等极刑;凡儿子(包括养子)不供养父母、与父母别居异财者,处以一至三年徒刑;凡在父母丧葬和服丧期间有不孝行为,诸如忘哀作乐、服中生子、匿不举哀等等,皆处以徒刑、流放或杖刑;此外,对不听父母教诲、冒犯父祖名讳、僭越家族等级名分等一般不孝行为,也都制定了惩处的明文。
当时社会的正统思想是程朱理学,理学家认为孝道是人与生俱来的,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更出现了论证哲学化、教化普遍化、推广极端化、践行愚昧化等种种倾向。朱熹就讲:“三纲五常,终变不得,君臣依旧是君臣,父子依旧是父子”,“纲常千万年磨灭不得”。宋代的孝道已远远超出一般的家庭伦理范围,具有了极其广泛的社会性。“冠冕百行莫大于孝,范防百为莫大于义”,由于统治者的大力倡导,理学家的极力阐扬,孝道的种种表现在宋代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一时孝子辈出,孝行花样翻新,甚至达到违反人性的程度。如同苏轼所总结:“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
两宋同时期的辽、金、西夏三个少数民族政权,纵然崇尚弓马,习于弯弓射雕,却也不废孔教。三朝都曾效法中原,以科举取士,提倡尊孔读经,亦皆尝以本民族语言翻译儒家经典,其中尤以《孝经》为重。
契丹族建立的辽王朝在广泛吸纳传播中原王朝儒学思想时,实行孝道教育,以“在家尽孝,在国尽忠”的思想观念教育影响其子民,并把它作为治国治家的根本原则。检索史料,这方面的记载非常繁富。辽帝多因本身能尽孝道而被史家称颂,如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侍母至孝,史载:神册四年(919)九月,太祖“征乌古部,道闻皇太后不豫,一日驰六百里还,侍太后。病间,复还军中”。另据《辽史》和 《契丹国志》,太宗、圣宗、兴宗等皆有率先垂范力行孝道的事迹。所以,同汉代一样,在辽代九帝中,除太祖和末代天祚帝外,其余诸帝谥号均冠以“孝”字。辽统治者重视中原儒家的伦理道德,为使辽代社会普遍接受“孝悌”等伦理观念,还以下达诏令、行养老礼、以儒家经典开科取士等多种方式大力倡导和广为宣传。史料表明,“孝悌”观念在辽国已深入人心,孝敬父母和忠君报国已成为完善个人道德和实现人生价值的官方标准,为辽代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统治基础的牢固起到了重要作用。大辽立国二百余年,绝非荒蛮落后之邦。
由女真人建立的金国,虽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但亦深知“人之行,莫大于孝,亦由教而后能”的儒家孝道精髓。统治者在行政中大力倡导孝道,用以教化官员与百姓。大定二十三年(1183),金世宗诏令以女真文字翻译“五经”和《孝经》,并以《孝经》赐护卫亲军及每百户各一部。世宗曾对臣下说:“朕所以令译‘五经者,正欲女直人知仁义道德所在耳。”据《金史》《章宗本纪》和《选举志》记载,章宗令科举会试于《孝经》等儒家经典中出题,更令近卫亲军必习《孝经》与《论语》。由于统治者的重视和推行,金国贵胄、士人及其夫人子女往往都是自幼习读《孝经》。以儒家忠孝之道化民,甚至以法律的手段强制性地推广和维护孝道,使得金朝渐成礼仪之邦,文化和文明的程度虽与南宋不能相比,但却远胜辽国和西夏。
西夏是党项拓跋氏后人李元昊建立的西北少数民族政权,以兴庆府为中心,其主体民族以原居青藏高原的党项羌族为主,素以游牧为业,以能征善战著称。迁移、割据西北建国之后,因为善于学习中原文化,使其文明程度提高很快。夏主李元昊设立“蕃学”,自制“蕃书”,即创制、总结和统一西夏文字。史载元昊“教国人纪事用蕃书,而译《孝经》《尔雅》《四言杂字》为蕃语”。后又广建学堂,兴科举,翻译儒家其他典籍,使得儒家的伦理观念和道德标准逐渐进入西夏社会主流。这些做法,对整个民族产生了广泛深入的影响。就孝道而言,西夏人本来就有孝祖敬宗的传统,受中原儒家文化的熏陶浸染之后,更加重视伦理,形成了忠孝为先、敬老尊贤的风气。西夏统治者利用儒家思想教化民众,对社会的稳定和政权的巩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要而言之,宋、辽、金、西夏皆归本儒术,但以两宋为中心。三个少数民族政权都以游牧为主,其社会结构与宋朝不同,虽力追汉化,孝道在其意识形态中的作用仍与宋朝不可相提并论。
元朝建立后,尽管政权是蒙古族入主中原所建,但中国的孝文化并未中断,仍在继续发展。元代尚武轻文,以戎马征天下,元初学制不立,科举不兴,一度斯文暗淡。至元年间,元世祖忽必烈始“依前代立国学,选蒙古人诸职官子孙百人,专命师儒教习经书,俟其艺成,然后试用”。后又定国子学制,规定凡读书必先读《孝经》。元武宗时,中书左丞孛罗铁木儿进献所译蒙古文《孝经》,武宗诏令天下:“此乃孔子之微言,自王公达于庶民,皆当由是而行。其命中书省刻板模印,诸王而下皆赐之。”元人科举,首重儒经,仁宗皇庆二年(1313)诏曰:“举人宜以德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于此可见元朝统治者还是极力推崇儒学维护孝道伦理的,虽然对孝道的重视程度不如宋代。随着统治者对汉民族传统和儒家思想文化的深入了解与逐步認同,元代在思想学术上终于归宗于儒学,儒家以孝为核心的伦理道德也逐渐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从学术史看,理学是元代的正统学术,元学可视为宋学的组成部分。
至于民间对孝道的坚守,则更是毫无疑问,孝子孝行史不绝书。正如《元史·孝友传叙》所感叹的:“元有天下,其教化未必古若也,而民以孝义闻者,盖不乏焉。岂非天理民彝之存于人心者,终不可泯欤!上之人,苟能因其所不泯者,复加劝奖而兴起之,则三代之治,亦可以渐复矣。”
五、明清:孝道的哲学本原化和“天理”“人欲”之战 [15]
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史的最后阶段,本期在政治上的特征是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制度进一步加强,经济上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并得到缓慢发展,但自然经济仍占压倒地位。从思想文化上来看,“程朱理学”占据了文化宗主地位,成为社会的统治思想。宋明理学作为宋、元、明、清四代儒学,其显著特征是,较先秦、汉唐儒学更富于思辨色彩,力图将专制帝国的政治原则和伦理道德本原化,从不同的本体论角度,论证君臣父子上下秩序的永恒性,将纲常名教归结为宇宙的本原。宋明理学受到统治者青睐,成为专制社会晚期文化正宗的原因即在于此。与此相应,反映在伦理观念尤其是孝道文化方面,也是形态百变,表现多样。简单归纳,则是既重视提倡孝道,从哲学本体论的角度把孝道推崇到无以复加的高度,同时又向人性宣战,将“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歪曲和愚化人心。至此,孝道渐失其自我不断完善的功能,走向愚忠愚孝的深渊。本来,孔子及儒家所提倡的孝道,最讲究的是发自内心,出乎本性,纯真无伪。到了此时,则越来越违背人性,传统孝道走到了末路。
明朝和宋朝情况略近,为保万世一统的政治目的,统治者毫不犹豫地选择儒家“孝道”来作为维系社会稳定、促进家族和谐的治国良方。草莽起家的太祖朱元璋认定孝是“风化之本”“古今之通义”“帝王之先务”。据《明史·太祖本纪》《明太祖文集》及相关史料,朱元璋曾亲作《圣谕六言》《教民榜文》《大诰》等道德教条颁布天下,以忠孝之道教化下民。其诏书每每强调“孝亲忠君”,为树立“忠孝”为先的社会风气不遗余力。为加强忠孝教育,他还下令纂辑历代孝子忠臣事迹,编成《相鉴贤臣传》,并亲为作序。据《明通鉴》记载,朱元璋曾说“垂训立教,大要有三:曰敬天,曰忠君,曰孝亲。君能敬天,臣能忠君,子能孝亲,则人道立矣”,可见他推崇孝道的实质是以孝隆君。后世的历代明朝皇帝对此家法心领神会,也不断以政府政令和皇帝敕旨等形式来倡导孝道,整个明代都相当重视孝道,提倡养老之政,教民以孝。明朝十二代皇帝中,皇帝的庙号、谥号或陵名,多用孝字。如“孝陵”“孝宗”“孝康”,尊谥中的“至孝”“达孝”“纯孝”“广孝”等。甚至对皇后的德行也以孝行来评价,死后立谥号往往追赠一个“孝”字。如太祖高皇后曰“孝慈”,成祖徐皇后曰“仁孝”,仁宗张皇后曰“诚孝”,宣宗孙皇后曰“孝恭”,英宗钱皇后曰“孝庄”、周太后曰“孝肃”等等。
皇家极力倡导孝道,社会上当然上行下效,众臣工揣摩上意,广泛宣讲,学者们著书立说,大肆吹捧。当时科举以《孝经》为重,大有超越“四书”“五经”之势。明代社会无论是正风俗、明人伦的道德教育还是幼儿启蒙,都将《孝经》放在首位。前所未有的一个现象是明代女子的《孝经》教育,大概与后宫的提倡孝道有关,上层社会和士大夫家庭的女子,往往由其父母或特聘的家庭教师来传授《孝经》,讲解孝道,一时蔚为风气。这些粗通经义的女子,相信忠孝节义是天地正道,虽不能移孝作忠建功立业,但亦可安于相夫教子,忠孝传家。《明史·列女传》记载烈女、节妇、孝女数百人事迹,皆关乎人性所存,伦常所系,读来令人叹惋。
明代的思想学术,乃是以统治者推崇的“程朱理学”为正统。为了维护君主专制的绝对权威,理学教义将忠君置于孝亲之上,甚至以忠君代替孝亲,将人性、理智、自然的传统孝道逐渐推向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极端境地。程朱理学以“天理”灭“人欲”,“以理杀人”,在当时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有关“二十四孝”的故事,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广泛流传以愚弄下民的。中国老百姓耳熟能详的“二十四孝”,是在民间长期流传逐渐定型的二十四位孝子典型,其群体形象在北宋时即已形成。但“二十四孝”的图像只是较多地出现于宋元时期的墓葬之中,并没有登上大雅之堂。到了元末和明代,“二十四孝”才结集成书,刊印发行。有的还配有图绘,甚至被图画到一些公廨、庙宇的墙壁上,以便于传诵和普及。到了清代,凡学校、书院、孔庙及所有文化会所都有宣传二十四孝的壁画,配以颂诗或孝行本事。二十四孝的盛行,目的虽然是劝化孝道,但其愚昧诞妄的内容严重歪曲了传统孝道的精神实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孝道极端化愚昧化的现实。
到了明清相交之际,在社会的大震荡中涌现出了一批早期启蒙学者,他们意识到这是一个“天崩地解”的时代,是一个不得不变的时代,他们的共同思想倾向是反对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提倡“经世致用”的学风。李贽、方以智、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人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启蒙,是借用西学的一个概念,指在批判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的基础上,提倡人的平等和自由。明清之际的思想家强烈冲击了君主专制统治,带动了后世的民主思潮,所以后人往往称之为启蒙学者。在这一社会思潮盛行的过程中,宋明理学遭到了严厉的批判。
清军入主中原,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除了以高压政策、满蒙铁骑对付汉人的反抗外,还自觉地接受儒教,迅速汉化,用忠孝伦理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举止。顺治皇帝曾经亲自撰写《孝经衍义》;康熙皇帝颁布《圣谕十六条》,明确将“敦孝弟”“重人伦”“笃宗族”“和乡党”列于“十六条”的前几条,提倡孝悌伦理,敕令在全社会广为宣讲;康熙和乾隆皇帝还多次在宫内开设“千叟宴”,倡尊老养老之风。清朝亦把孝道引入法律规定,对于不孝父母之行为予以严惩,而对必须赡养父母的独生子罪犯则予以宽刑。在选官制度上,清人把汉代的“孝廉”和“贤良方正”两个科目合并,特设孝廉方正科,由地方荐举,赴礼部验看考试,授予知县等官职。总之,清朝并没有因为是少數民族政权而中辍孝道,反而千方百计,将国策和民俗引入了中华正统的“孝治天下”轨道之中。
统治者尊崇孝道、以孝治国是一方面,随着集权专制的加强,传统孝道以“亲亲”为基石的内核却被换掉了,这是事物的另一方面。在这一过程中,宋明理学确实对人们造成了严重的现实危害,清代中叶学者戴震揭露得非常深刻:
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
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谓法。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浸浸然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
在理学思想的统治下,上下等级十分严格。只能上以理责备下,下虽有理也只能忍耐,不能抗争。如果抗争,那就是叛逆。在这样的氛围里,人人都有数不清的罪,而且这种罪和刑事犯罪还不一样。人们死于法律的惩罚,也许还有人可怜他;人死在理的名目下,连可怜他的人都不会有。这样,其实质便是酷吏在以法杀人,后儒在以理杀人。戴震认为“理存于欲”,合理欲望的本身就是理,而不是欲之外还有什么理。程朱理学鼓吹“存天理灭人欲”,主张舍欲求理,看起来似乎很高尚,实际上却是灭绝人性,与传统儒家孝道的原教旨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到了晚清,传统孝道已被扭曲和异化得面目全非,面临着整个系统的死寂和解体,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了。
辛亥革命前后,启蒙思想才重现光芒。儒家孝道思想遭到了反传统人士的猛烈批判,学者们批判传统孝道的虚伪和保守,认为传统儒家孝道的愚孝行为有悖于人道。从反封建礼教、反集权专制、提倡民主与科学的角度看,这些批判是必要的,对推翻帝制、建立民国的伟大斗争产生了重要影响。
六、余论 [16]
从孝观念的产生到孝道的形成,从西周貴族改造孝道并使之成为礼乐文化所表达的重要内容到春秋时代的礼崩乐坏,从孔子儒家对西周孝道的继承阐发到秦汉之变后孝道的重焕生机,从历代王朝治国之本到辛亥革命后对理学背景下愚忠愚孝的清算,中国的孝道走过了长达五千年的历史程途。从孝文化发展的历史角度来考察,传统文化是一脉相承的伦理文化,伦理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文化基因。这种伦理文化作用到政治上,就表现为人们常说的“伦理政治”“家国同构”。政治是伦理型的政治,伦理是政治型的伦理。所谓“家国同构”,就是把国家看作是家庭的一种特殊形式,把国家中君臣之间、上下之间的政治关系比附为家庭中父子和夫妇之间的伦理关系,进而把处理父子夫妇关系的伦理原则和处理君臣上下关系的政治原则完全画等号。关于这一点,许多研究中国文化的学者都已反复指出过了。那么,为什么中国会很早就形成这种伦理观念并延续数千年不变?任何类型的文化都有一个产生的背景。传统中国伦理文化是在一个什么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呢?
中国是大陆国家,中华民族一直生活在广阔的大陆上,是以农业为主。在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土地是财富的根本和基础。在古代的氏族社会,氏族团体——公社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们自然看重血缘亲情,这很好理解。即使到了阶级社会,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也还是脱离不了血缘的纽带。在中国这样的农业国家里,农业是生产的主要形式,农民依靠土地生存,而土地又是不能随着人搬迁移动的。所以,人们一般都生活在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这样,由于同处于一个经济共同体,一家数代人往往生活在一起,自然就发展起了中国的家族制度。家族制度是古代中国基本的社会关系制度,中国社会是以血缘宗法制为特征的社会,最重视的当然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关系。进入阶级社会之后,传统的人际关系有父子、兄弟、夫妇、君臣、朋友五种,其中前三种是家族血缘关系,后两种虽然不是家族关系,但可以按家族来理解。君臣关系按照父子关系对待,朋友关系则按照兄弟关系对待。前些年学者们热衷于探讨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延续几千年,历次革命都是换汤不换药,新的朝代照旧是独裁帝国)的原因,人们找出来很多,每一条都有一定的道理。在笔者看来,其终极原因还在于农业社会和建立于其上的家族宗法制度。而世袭、家天下,也正是农业社会下家族宗法制度的产物。
今天,应该如何看待传统孝道?笔者以为有两个前提必须明确。
第一,农业经济条件下父子相承的宗法血亲制度是传统孝道的唯一基础,“孝”是维系宗法世袭制度的核心思想纽带。但我们早已经走出了农业社会,推翻了宗法世袭的封建等级制度,建立了人人平等的共和国,并和世界一起跨入了后工业时代,“以孝治天下”失去了基础,再也不会粉墨登场了。那种认为大力推行孝道,重新以儒教立国便可人心复古、道德回归、国以大治的想法是迂腐可笑的,绝对行不通的。
第二,孝观念本是伴随着人类自身再生产而自然产生的“亲亲”之情,是子女对父母之爱的报答,是纯真无伪的情感,并不具有阶级性。只是到了阶级社会,它才与宗法制度相结合,成了统治者的工具。所以,阶级社会中带有一副帮凶嘴脸的“孝道”,实是原始孝观念的异化形态。应该反对的是人为地强加给它的那些东西,而不能把“亲亲”这个内核也扔掉了。其实,这个内核是无法消灭的,只要人类继续繁衍生存,这种“亲亲”之情就会存在,未来的社会亦然如此。因此,应该认真研究这种万古长存的自然情感,将其升华为爱父母亲人、爱他人、爱人类的普世之爱,以提高我们民族乃至全人类的道德水准。从这个角度看,孝道这一中华民族的“国粹”,重新焕发生机的日子已经为时不远了!
(责任编辑:陈 真 责任校对:罗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