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策动了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快马加鞭之势。实施这一重大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振兴乡村是民族复兴的一个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与这一战略安排是完全契合的,这就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最终目标,就是彻底改变千百年来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这就要求我们,把农村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一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使二者同步推进、相得益彰,让亿万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按规律办事。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打好脱贫攻坚战,这是重中之重、急中之急。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就是脱贫攻坚,务必做到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1978年,小岗村18户农民在“大包干”契约上按下鲜红的手印,开启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序幕,汇聚起改革开放的时代洪流;40多年后,新时代的中国更有能力、更有信心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篇章!
摘自:《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求是编辑部,《求是》,2019年第11期
基层社区治理总体上采取“一核多元”的治理模式 正确认识中国社区治理中的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廓清社区政策的理论视野。首先,政府代表公权力,是社区治理中的主导力量。政府集中了大量资源,拥有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能够在短期内迅速改善社区治理状况,较好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但是由于社区治理绩效常常难以衡量,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行政统合的社区治理存在着管理涣散、公共服务短缺、社区参与不足的现象。需要激发社区自治活力、扩大社区事务的公共参与、吸纳社区民意、通过落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来监督行政行为。其次,市场配置资源具有天然合理性。但社区公共服务具有外部性,市场主导模式也存在着明显的劣势。一方面,一般情况下,遵循市场理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物业公司在提供社区公共服务方面缺乏激励。另一方面,在一些老旧社区,由于诸多历史原因或者整体收入水平相对较低,难以组织集体消费购买物业服务,在大量的城市老旧社区、贫困社区中也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市场失灵问题。绝对化的市场主义治理是不可取的。最后,社区最终要走向自治,社区自治不仅是法理目标,更是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的政策选择。对于同时政府失灵和市场机制存在失灵的社区,社区自治和共治的治理机制十分必要。中国的国情、民情,决定了国家主导的中心地位,也决定了我们在基层社区治理总体上采取“一核多元”的治理模式。国家在基层社区治理中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维护公共秩序、组织集体消费、提供社区公共服务都需要国家发挥“元治理”功能。多元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才能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社区生活的向往和需要,提供较为优质的专业化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
摘自:《建国以来社区治理的三种逻辑及理论综合》,葛天任,《社会政策研究》,2019年第1期
建立以救助对象为主的综合救助办法 从本质上讲,各种救助项目的提供、救助标准的设定以及救助机制的提出都是为救助对象所服务,而救助对象及其家庭的基本需求往往各不相同,不仅包括物质的、资金的,而且有可能包括服务的、精神的,甚至还包括思想观念等各个方面,涉及众多政府部门及社会机构,他们很少只有单项的救助需求,依靠单一部门提供救济难免挂一漏万。这就需要变革以往的以救助单位为主体的救助思路,采取以救助对象为主体整合其各种基本的需要,然后由政府或社会整合各方力量分析他们何以成为救助对象的原因,他们的基本需要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并对其基本的需要提供一套综合性的救助方案,做到一户一策、一人一策、精准救助,全面解决救助对象的难题,真正实现“救助一户脱贫一家”这一较为理想的社会救助目标。同时,探索更加科学规范的救助机制。要设定获得救助项目与就业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任何人获得救助后,只要其身体健康都要参加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其社会适应与社会融入能力。也要设定获得救助项目与领取救助待遇的最长时间,在此时间范围内组织救助对象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增强他们的劳动就业本领,以便解决那些本来完全可以就业就是不愿去就业、进而形成救助养懒汉的窘境。当然,对于个体或家庭收入已经不符合继续救助、需要退出的那些人员要建立社会救助退出机制,采取逐步减少救助项目、稳步降低救助待遇的办法,形成柔性退出机制,避免刚性退出后很快陷入再度贫困状态中。还要建立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社会救助标准与地方人均纯收入以及八大类消费支出之间的变动关系,常态化、制度化地调整社会救助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救助标准变动的人为性,切实解决救助对象的最基本生活需要。
摘自:《建国70年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与展望》,高和荣,《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推进婚俗改革需打好组合拳久久为功 立足时代发展,民政部紧扣时代脉搏,发出了婚俗改革号令,但要有效铲除婚俗中陋习,还需政府、社会、个人形成合力,找准着力点,打好组合拳,方能营造新时代的好风气。有关部门应当切实严起来,把党内规矩执行到位,为全社会文明办婚礼带个好头。对“婚闹”等不良婚俗引发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须依法进行查处,以法治之绳拦住“婚闹”的手脚。推进婚俗改革,乃至于健全婚俗改革治理体系,不仅需要持久发力,更须打好组合拳。一则应形成强大的舆论引导,通过各类媒介的广泛宣传,使公众认识到推进婚俗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自觉文明节俭办婚礼。二则应充分发挥好基层组织的作用。对农村而言,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农村红白理事会,在人员选用上应注重群众基础好、权威高、素养高的人员;另一方面应确保其积极作用彰显出来。三则应充分发挥好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四则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比如,可以借力婚庆公司,对于大操大办的涉事家庭,应给予适宜的规劝;再如,可以积极倡导和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格调高雅、内涵丰富、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婚礼形式等等。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徐安琪说,改变这些旧习俗主要依靠公共教育和新理念、新方式的宣传。全面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简约婚礼,要探究现实根源,切实解决难题。“娶妇先问资装,嫁女先问聘彩”?探究根源,往往绕不开适婚男女比例失衡的现实以及“嫁女养老”等陈旧观念抬头。这些现象在提醒有关部门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简约婚礼的同时,不能绕开根源问题,要在养老、扶贫、生育等多方面考虑和引导,从而切实解决问题。
摘自:《全面婚俗改革:与时俱进“破旧立新”》,贵婷,《中国报业》,201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