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向春华
2019年2月23、24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第五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在京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设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 来自全国高校和研究机构、中央和地方相关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500多名代表出席了大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名誉会长华建敏,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等到会并讲话。除了全体大会外,学会还举办了养老金、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综合保障等5个分论坛。
华建敏指出,讨论什么是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怎样建设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对我国新时代追求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性回应,对积极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全面深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社会保障不仅是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还是重要的政治议题。社会保障应当从宏观上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缩小社会不公,调节代际关系、群体关系、地区关系;从微观上保障和改善公民生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尽管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途径与重要制度安排,但制度体系还不健全,互助共济功能仍然较弱,共建共享的原则尚未充分体现,缩小国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较为有限。这表明,深化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需要以更大的力度、更科学的规划、更合理的手段和措施明确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目标,优化结构与责任分担机制,促进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成。他概括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4个重要原则,即目标定向、问题导向、试点探索、实践检验。社会保障的重要职能包括确保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调节收入分配,提高低收入者的福祉,促进社会和谐;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提升社会道德水平,促使我国成为既有高度物质文明,又有高度精神文明的人类社会共同体。社会保障的根本目标是保国家长治久安、保百姓康寿福安。在我国老龄化加速加深的背景下,要努力解决好社会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尤其要确保资金与资源的可持续和高效运用,同时提高养老、医疗等社会服务的质量。既要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未雨绸缪,对未来重大问题有所防备。作为一项保障和改善所有国民生活的社会事业,社会保障需要人人参与,调动起全社会的积极性,依靠全体社会成员的力量,从而实现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高质量、高效率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主持了大会开幕式并做主旨报告。郑功成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需要一个能够真正长久地解除人民生活后顾之忧并不断满足其美好生活需要的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能否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是否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制度能否持续发展是评估制度优劣的三大核心指标。我国现行社保制度还存在着制度结构不良、责任分担失衡、参保质量不高、多层次缺失、政策僵化堪忧、法制建设滞后等问题。建设高质量社保体系须做到5个明确:第一,明确“两免除”“两保障”“两促进”的建制目标:“两免除”,即免除生存危机、免除疾病恐惧,这是社保底线;“两保障”,即保障老有所养、保障幼有所育,解除最普遍性的后顾之忧;“两促进”,即促进社会公平、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第二,明确坚守公平正义、互助共济、共建共享三大根本原则。第三,争取“十三五”末基本完成优化现行制度安排的任务,“十四五”全面建成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第四,明确统筹规划与有序推进路线图:做好统筹规划与顶层设计;抓住骨干项目与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清晰界定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边界并厘清中央与地方的责任;精准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个人及家庭共建社保体系。第五,明确重点任务:全面优化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骨干项目的结构与功能,赋予社会保障制度自我调节功能,将有序构建多层次社保体系提到优先议程,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步伐,让整个社保制度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从粮食生产、工业生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销售、进出口、货币和信贷供应、物价、财政收支等8个方面全面阐述了我国经济发展情况,提供了把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宏观经济背景,并从人口结构变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等9个方面阐述了我国社会保障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变化。
围绕“国家财政与社会保障”这一主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重点探讨了3个问题:国家财政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社会保障和国家财政的地位;以什么样的财政理念推进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高培勇认为,在新时代背景之下,我国的财政运行格局可概括为“收支总量逼近天花板,结构调整几乎成为唯一线索”,新时代的社会保障瞄准的是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高质量体系,也只能走结构调整之路。要循着公共化的道路继续强化社会保障的公共属性定位,以契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主线,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顾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原会长宋晓梧指出,“十四五”时期影响社会保障的确定性因素包括:人口老龄化更加严重,总和生育水平低下,收入差距高位徘徊,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经济结构调整深化。需要对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经济减速和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失业压力,以及新经济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影响等进行深入研究,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国家发改委收入分配司司长李亢提出要创新制度,推动全面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不仅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客观需要。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要夯实多层次社会保障发展基础;二要支持发展补充保障,做大多层次社会保障物质基础;三是明晰各方的权责,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共建、共享;四是加强顶层设计,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
唐承沛副部长表示,统筹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收入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民政部门的兜底保障职责,必然要求我们不仅要在“量”上下功夫,更要在“质”上提水平。要加快构建符合时代要求、适应困难群众需要的,城乡统筹、制度衔接、运行规范、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高质量社会救助体系不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社会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必然要求。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要强化兜底理念,增强体系意识,加快构建“梯度分层救助格局”,突出服务保障,积极发展社会救助服务,加强资源统筹,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质量。
人社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刘从龙就“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作了主题发言。他指出,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主要有5个任务:一是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应当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应当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和确定城乡居民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三是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四是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五是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强调,医疗保障的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当前的主要矛盾和时代命题,医疗服务成为重大的民生关切。我国已构建起较为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水平超过中等发达国家,今后应当将质量医保作为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的基准与方向。要真正为老百姓减负,消除社会危机,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冲突,为人民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同时要着眼于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满足多元需求,确保医疗保障更加完善、更加公平、更加充分。
人社部基金监管局局长唐霁松在发言中指出,社保基金的收支规模非常庞大,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既是金融领域防范风险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构建高质量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应当从3方面着手:第一,要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风险。既要遏制增量风险,也要消除存量风险;要突出整体防范,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管理“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既要防范苗头风险,也要做好危机应对;要做好处置重大基金管理风险的准备。第二,防范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现阶段,社保基金委托投资规模占比过小、降费率以及解决收支缺口逐渐增大,影响地方委托投资的积极性,养老基金运营取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压力巨大。为了应对基金投资运营风险,应当推动养老基金投资运营规模不断扩大,引导地方树立长期投资理念,逐步扩大养老基金投资范围。第三,要防范年金基金的监管风险。年金基金面临着政策执行和管理不到位的风险及投资运营的挑战,要坚持问题导向与底线思维,提高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各部门要进一步履职尽责,推进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的监管水平;要提高监管效率,优化监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