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风楼
中国共产党对于建立后备干部队伍的探索,是在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期实践中,深深地感觉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而逐步提出来的,并且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实践与思考,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工作制度。
党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最初源于大革命失败以及党内极“左”路线所导致的干部队伍重大损失,使党内出现了严重的“干部恐慌”。但两个比较重要的时间节点则是在很多年以后才出现:一是抗日战争后期及新中国建立初期,二是改革开放之初。这两个时间节点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革命与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了数量与质量的迫切要求,从而使各级党组织深感因干部人才储备的不足而造成的被动。于是,建设后备干部队伍的问题自然就被提了出来。但是,究竟如何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立相关的制度,则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
我们党历史上曾几次出现“干部恐慌”问题。大革命失败后,在极“左”路线的影响下,党的干部队伍遭受严重损失,干部的补充也出现极大困难,造成严重的“干部恐慌”。党的六大以后,周恩来兼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在1931年1月召开的六届四中全会上,周恩来继续当选政治局常委。四中全会之后,虽然远东局和王明等主导着中央的大政方针,但周恩来主持组织和军事工作。1931年8月27日作出《中央关于干部问题的决议》[1],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由陈独秀机会主义到立三路线时代,从来没有真正地注意干部问题”“不懂得干部是什么,不了解干部是执行正确的阶级路线、实现党的决定、扩大党的政治影响、争取群众团结于党的周围、巩固党的全部工作的中心主力”“不会科学化合理化地利用干部”“各级党部对于干部问题的忽视,以及用盲动主义的方法断送许多干部”[2]。这一决议还指出,“干部是党的中心枢纽,实际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没有真正能工作的干部,一切计划和决定,将成为纸上空谈”[3]。因此,加紧培养干部,是组织上最重要的中心任务之一。但是,周恩来随后的工作重点逐渐转到对红军和苏区工作的指导,于1931年12月离开上海前往中央苏区。
抗日战争时期,党提出了“组织工作中国化”的思想,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毛泽东在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就是我们的战斗任务。这一时期,党采取了许多措施大批培养干部。特别是抗日战争后期,中央抽调大批干部进行集中训练,再分配到前方或新区工作。1943年1月,中央还作出《关于征调敌后大批干部来陕甘宁边区保留培养的决定》,抽调了大批干部送延安“保留培养”,以适应敌后形势及准备将来反攻的需要。
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国革命处于最高潮的时期,形势转变之快、胜利发展之速,完全超出预先的估计。形势的发展对干部的大量需求使党始料不及,如何比较好地解决革命形势快速发展与干部准备不足的矛盾,是这一时期党的干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各级党组织采取了许多措施,大规模地培训、调配、提拔干部。1948年10月28日,中央专门作出决议,提出了一系列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计划。在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过程中,中央采取了“预备干部”的方法。一是配备“整套架子”预备干部。各区中央局(中央分局)、区党委两级开办党校,抽调各级各类的干部到党校学习。学习中,以区党委为单位,配备包括区党委(或省委)、地委、县委、区委四级干部在内的“整套干部架子”集中学习培训。目的是有利于上下级干部之间相互熟悉和了解,将来这些干部派遣出去时,“整套架子”可以完整地安置在新解放区,有利于他们尽快开展工作。二是增设副职作为后备跟班锻炼。中央局(分局、工委)、区党委(省委)、地委、县委、区委五级的各种重要岗位一律增设副职,挑选一批区、村两级的干部到县级担任副职,县级干部到地委一级担任副职,地委干部到区党委或省委一级担任副职,区党委或省委一级的干部到中央局或分局或工委一级担任副职,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以备将来提拔使用。此后,设立副职的办法成为准备干部的重要方法之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各方面干部的需求更是急剧增加,而可供使用的干部却严重不足。中央组织部提出了建立“预备干部”制度的建议,有了这样一批后备力量,就可以通盘计划,恰当使用,不致陷于被动。1953年,中央曾经提出要仿效干部职务名单制逐步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制度”,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提出“后备干部”的概念,要求“将发现、培养和提拔后备干部的工作,看作是各级党委和一切干部管理部门的经常任务之一”。但这一制度当时并没有建立起来。
随着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轨道,各级领导班子配备也基本稳定,后备干部工作便不再显得那么迫切。1957年2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今后干部工作方法的通知》,指出,我们今后的干部工作方法必须有一个根本的改变,就是要从过去大批地、迅速地提升干部职务的方法改变为稳定干部职务、提高干部能力的方法[4]。要引导干部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领导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而不要去追求职务的提升,在现在的职务上安下心来,努力学习。1960年3月12日,中共中央在中央组织部的一份文件上批示,除了少数地区和部门原来干部数量不足,必须有计划地吸收一批干部外,一般应当充分发挥现有干部的潜力,而不要大量地吸收干部。在这样的情况下,后备干部工作便不再被提起。
20世纪60年代前后,干部队伍建设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引起对干部队伍标准的讨论,后来又发展为对革命事业接班人标准问题的讨论。1958年1月,毛泽东在南宁会议上提出“又红又专”的标准,他强调,一方面要反对空头政治家,另一方面要反对迷失方向的实际家。政治与经济的统一、政治与技术的统一,这就是“又红又专”[5]。中苏论战爆发后,1964年,毛泽东同志针对帝国主义把“和平演变”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共产党第三代、第四代身上的预言,再次强调了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条标准[6]。把培养接班人同防止“和平演变”和修正主义联系起来,使党和国家的领导权继续掌握在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手中,使帝国主义“和平演变”的预言破产。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产生方式,中苏论战的“九评”指出,不能像封建社会那样搞世袭,也不是靠某个领导人指定,应当在长期的群众斗争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挑选和培养接班人。毛泽东提出,要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搞几层接班人”“准备几线”,要“三线接班人,一二三把手”。这就是再次提出了后备干部的问题,包括后备干部的标准、后备干部的选拔、后备干部的培养和锻炼的方式等。
但是,毛泽东在对党和国家主要领导职位后备人选的确定上,并没有能够做到“不能像封建社会那样搞世袭,也不是靠某个领导人指定”,而是采取了一些非正常的做法。实践证明,他个人所作出的几次决择都是错误的。这主要是由当时的政治路线所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央组织部及地方各级组织部门工作瘫痪。九大以后,中央及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直接从一般工人农民甚至造反派中提拔了不少领导干部,对当时的干部队伍建设造成了很大影响,为“文化大革命”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干部队伍出现了严重青黄不接的情况,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与事业的发展很不适应。特别是党的工作重点转移以后,国家面临着现代化建设的巨大任务,原来的大批干部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针对这一突出问题,邓小平多次指出,找些年轻人,把他们带出来,这是个长远的战略问题,关键性问题[7]。1983年,邓小平指出,干部队伍三个梯队的配备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命运[8]。陈云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强调指出,只要把第三梯队建立起来了,经过十年八载的锻炼,他们就可以成为党的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党的领导权就可以为马克思主义者所掌握,而不会落到“三种人”手里[9]。
1983年初,胡耀邦要求中央组织部建立起1,000人的省部级后备干部名单。1983年6月,中央工作会议作出建设第三梯队的战略决策,后备干部工作正式启动。1983年7月,中央组织部在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上对建设第三梯队的工作做了部署。宋任穷同志在座谈会上说,“大家都知道,斯大林、胡志明都没有解决好接班人这个问题。毛主席生前曾想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在他的晚年,思想、政治路线的错误导致了组织路线的错误,给我们留下了沉痛教训。”“所以,要抓紧选拔五十岁上下,特别是四十岁上下的优秀干部,趁老一辈革命家还健在的时候,把第三梯队建立起来。”“我们的党是一个大党,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大国,不仅中央一级和中央各部委、省一级要有第三梯队,地、县各级领导班子都要建设好第三梯队,选拔和培养出成千上万名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后起之秀。解决这个问题一定要有十二分的紧迫感。”1983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调整省地两级班子的工作报告》提出,在确定第三梯队人选时,必须严格把好政治、年龄和文化三关,使当选者真正是符合党章的有关要求而又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
1985年4月12日,中央组织部专门召开部分省市、部委第三梯队建设工作座谈会,时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的尉健行指出,第三梯队建设是我们党的一项战略任务,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把这件大事抓好。要建设成一支德才素质好、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上下衔接,既能满足近期领导班子调整的需要,又能适应远期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不断更新的后备干部队伍。要通过第三梯队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有助于大批年轻优秀干部源源不断地涌现,并得到及时选拔、培养和使用的一套制度和工作秩序。选拔第三梯队必须实行走群众路线、组织部门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和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审定的制度。在中央组织部于1985年4月23日向中央书记处作的《关于省部级第三梯队建设工作的报告》中明确,省部级第三梯队名单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改革的进展,要把那些相形见绌的及时调整出去,并把经过实践考验的新的优秀人才不断补充进来[10]。
1983年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以后,到1985年,省、地、县级的三梯队已初步建立起来。初步选出省部级第三梯队人选850多名,地局、县处级第三梯队人选数万名[11]。为了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中央组织部提出了“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12]。1985年7月2日,乔石在中央党校的一次讲话中,要求各级党委抓紧对第三梯队的培养和继续考核。列入第三梯队的,要根据定向培养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人落实培养措施,大胆放手给他们压担子,根据不同情况放到主要领导岗位上去锻炼[13]。对省部级第三梯队干部,有的可以选派到大中城市、综合部门或重点开放地区的主要领导岗位上担任职务;有的可以选调到沿海开放城市和地区任职培养;有些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可以在县委、县政府或县一级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工作。根据中央要求,许多地方把第三梯队干部推到领导工作一线去压担子,增长才干。江苏省委根据第三梯队各个干部的不同情况,分别落实培养锻炼的措施,并从省级第三梯队中选调了9人到市级党政主要领导岗位上任职锻炼。
1987年2月18日,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继续做好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关于第三梯队建设的一贯精神,继续做好后备干部的补充调整工作[14]。要扩大后备干部队伍、补充数量、完善结构,着重补充一批比较成熟的、近期可以进领导班子的人选;要改进选拔考核后备干部的方法,在坚持后备干部产生的必经程序的同时,努力把后备干部的选拔与考核工作同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对干部的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紧密结合起来;要特别重视对后备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党性锻炼的考察,注意他们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和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贯彻“改革、开放、搞活”方针中的表现,严格把好政治关;要切实执行后备干部能进能出的制度。
1989年1月24日,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工作的通知》,指出:“有计划地培养后备干部,仍是当前干部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各级组织干部部门不仅要及时做好后备干部名单的调整补充工作,还应十分重视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后备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为他们积累工作经验、提高组织领导水平,创造必要的条件,使他们尽快成长[15]。有计划、有目的地选送后备干部分别到党校、行政学院或其他干部管理学院进行培训。1995年,中央制定下发《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对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1964年,鉴于中央关于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搞几层接班人”的考虑,高教部党委根据刘少奇的建议,向中央提交了《关于分配一批高等文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请示报告》。中央在批转这一报告时指出,分配一批大学生到农村,是实现知识分子同工农群众相结合、培养革命接班人的有效途径之一。1964年、1965年两年,全国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选调1,100多名优秀学生进行重点培养。这是中央探索后备干部源头建设的尝试,但是,“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选调生工作中止了。
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又重新开始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工作。1980年,中央组织部在《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每年要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挑选一定数量的政治品德好、作风正派、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的,放到基层锻炼。党组织要对他们加强教育管理,严格要求,热情帮助,条件成熟时,择优逐级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1983年8月,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选调生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从1980年至1985年,全国选调了五批共近万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16]。尉健行在1985年召开的第三梯队工作座谈会上提出,选调应届大学生不要追求数量,也不要强求比例。要放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去锻炼,不要截留在机关,也不要过早地调到机关工作。要因人制宜地安排培养计划,要逐步形成和完善一套管理制度和工作秩序。
2006年起,江苏等地探索选聘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胡锦涛指出,此事具有长远战略意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加强年轻干部的源头建设、努力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年轻干部培养链的有效做法,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举措,是党中央为保证社会主义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作出的战略决策。我们党的血脉在人民,根基在人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要一代又一代对中国社会有深刻理解的骨干力量;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需要一代又一代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接班人。农村是我们了解国情、熟悉社会的大课堂,是培养锻炼人才的重要阵地。在农村,能够更深刻地了解我国社会最基层的细胞,能够更深厚地建立与人民群众的血肉感情。选聘大学生到农村,让党政干部培养链深深扎根于基层人民群众之中,扎根到农民这个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之中,有利于保证我们的干部队伍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保持党的政治本色[17]。
2008年4月1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选聘数量为10万名,每年选聘2万名[18]。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年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19]。选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20]。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21]。各地对选聘大学生村官非常积极,到2010年,全国实际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已达25万人。
十九大后,我们国家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求更为迫切。经过多年的努力,年轻干部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年轻干部中也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缺乏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需要提高;不少年轻干部缺乏在基层和艰苦地方磨炼,缺乏关键岗位的扎实历练,同人民群众感情不够深,做群众工作本领不够强,担当作为的锐气底气还不足;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年轻干部工作重视不够、持续抓落实不够,选拔、培育、管理、使用各环节有机衔接不够,重选拔轻培养、论资排辈和平衡照顾现象比较突出,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的政策不够完善、渠道不够畅通。为了大力发现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源源不断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推动年轻干部工作不断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要。2018年,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对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后备干部工作做了进一步调整。
党中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健全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形成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把各方面各领域优秀领导人才聚集到执政骨干队伍中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充足干部储备和人才保证。主要目标是: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眼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努力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经得起风浪考验,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素质上,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发现培养和选拔使用对党忠诚、堪当重任、作风优良的优秀年轻干部。规模上,既要满足今后5年领导班子建设和换届需要,又要考虑今后10到20年乃至更长远发展需要。结构上,确保来源更加广泛,应当来自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要有大批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需要的各类优秀干部,要有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的复合型人才。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2000年9月,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对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后备干部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数量和结构、选拔和培养、管理和任用,以及后备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等方面提出了比较具体的要求。这是中央组织部制定的关于后备干部工作的第一个制度性文件。
2003年,中央组织部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作了修订,制定了《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是后备干部工作的基本规章。《规定》明确,后备干部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有关原则。还应当做到: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做到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规定》还明确了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数量和结构、选拔和培养,组织领导与管理权限,以及纪律监督和保密制度等。
2005年12月,为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规定》,增强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央组织部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着眼全局,切实加强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统筹规划,保证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格要求,进一步完善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强领导,确保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等;并提出要建立后备干部定期分析制度、定期谈话制度、动态管理制度、信息收集和上报制度。2010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省部级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省部级后备干部党性锻炼专题培训计划、交流锻炼计划和基层锻炼计划。《关于做好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后备干部名单坚持每5年集中调整一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发现问题的;在遵守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岗位职责、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存在问题,被组织上诫勉谈话的;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等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受到追究处分的;工作实绩不突出、各方面表现相形见绌,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民主测评优秀票和称职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对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未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安排的;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的;关键时刻表现较差,经不住考验的;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后备干部的。”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的工作程序为:呈报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后形成调整意见,书面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特殊情况下,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将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的人选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并向呈报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后备干部一般不进行个别补充。对于在反分裂斗争和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干部,可进行个别补充。
2009年,中央印发了《2009—2020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和工作制度,注重培养,加强管理,抓住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领导科学发展的本领、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后备干部队伍,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和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持。到2020年的战略目标是,后备干部队伍素质上进一步提高,数量上符合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结构上更加合理,机制上更加健全。
多年来,各方面对后备干部工作的看法并不一致。比如,关于后备干部工作的效用,到底有利于后备干部的成长,还是不利于后备干部的成长?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会不会造成揠苗助长的负面影响?年轻干部被列入后备名单后,会不会对自己的期望值过高,急着上位,甚至不能正确看待自己,觉得自己马上就要高升,看不起班子里的其他同事?一些备了多年仍没有得到提拔的后备干部,会不会产生强烈的负面情绪?甚至有一些同志错误地认为,能被列入后备名单靠的是关系,备了以后能不能尽快被提拔使用还是靠关系。有人认为,搞后备干部名单,在众多干部中圈定一小部分作为后备干部,对多数非后备干部来说是一种不公平,带来的问题是挫伤了一大批非后备干部的积极性。还有人认为,国内外有很多领导人并不是刻意培养出来的。从中国古代的储君制度来看,也是弊大于利。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其中有认识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后备干部工作中的问题以及制度问题。我们都应该认真对待。
我们党的后备干部工作,经历了从“预备干部”“三线接班人”“第三梯队”到“后备干部名单”长达70多年的不懈探索,取得了显著成绩,有效地化解了“干部恐慌”问题、“青黄不接”问题以及每5年一次的“换届之困”,基本做到了“手中有人、心中不慌”,初步形成了来自基层一线的年轻干部培养链,初步实现了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喜人态势。实践告诉我们,后备干部工作对推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后备干部工作也使我们党的干部队伍整体状况发生了根本改变。因此,后备干部工作不仅应该坚持不懈,而且应该努力加强,争取做得更好。
加强后备干部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伟大事业的需要。后备干部队伍的作用是救火队、候补队,还是蓄水池?我们应该用历史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去分析,应该随着整个干部队伍的状况和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党的干部队伍有了极大发展,我们党的历史使命也在不断发展,后备干部不应该再扮演“替补队员”的角色,而是应该起到“蓄水池”的作用。“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关键在于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归根结底在于培养造就一代又一代可靠接班人[22]。”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代新使命赋予我们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们必须以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为目标,“为新时代新使命源源不断地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推动年轻干部工作不断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要[23]。”
后备干部工作与时俱进,必须积极适应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不能局限于领导班子的后备名单建设,要有大后备的思维、大后备的眼光、大后备的措施。用大后备的思路做好后备干部工作,一是要更加着眼于源头建设,二是要更加着力于环环相扣的培养链,三是要更加注重源源不断。只有切实加强了源头建设,健全了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的全链条机制,才能真正实现优秀人才源源不断地涌现的生动局面,才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和人才保证,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必须着眼于整个干部队伍建设一盘棋。后备干部工作要服务于整个干部工作全局,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也是服务于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全局。在重视对后备干部使用的同时,还必须正确对待使用不同年龄段的干部。对虽然没有列入后备名单,但确实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可的干部,不能因为一条年龄的界限就弃之不用。否则,不仅是不公平的问题,而且是严重浪费人才。因为一个干部在成长的过程中,能否得到提拔重用,有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个人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基础、领导认可,还有许多非个人素质的原因,比如机遇、班子建设的需要、党的政策调整等,都有可能影响到一个干部能否顺利被提拔重用。不能认为年龄较长而职务不高的干部就一定是能力较差的干部。我们应该尽量减少年龄等非素质因素对干部使用造成的影响,不唯年龄用干部,正确对待使用各个不同年龄段的干部,充分发挥各个年龄层次干部的作用,调动各个年龄层次干部的积极性。
后备干部工作与时俱进,必须靠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健全的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后备干部工作,推进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过去,在很长一段时期,后备干部工作无制度可依,或者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或者制度执行不力,对后备干部工作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靠制度来规范工作,靠制度来提升工作水平。制度建设必须合实际、合规律、合目的,使制度能够充分发挥最大优势、产生最大效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源源不断选拔使用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才能真正形成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和人才保证”[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