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俊友,顾建红
(淮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淮安 233001)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也即主体和实体的问题,是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经验论和唯理论都认为观念必须和对象相一致。经验论者认为,观念归根到底只提供对象的“性质”或“偶性”,“实体”是看不见的,它只是一种“假设”,也即思维不能把握存在;唯理论者则认为,“偶性”是不可靠的,一切对象归根到底是一种“实体”,并且能够被观念所把握。笛卡尔将其定义为“能自己存在而其存在并不需要别的事物的一种事物”[1]。他认为,认识实体不需要感官,无须依靠可感的性质,因为感官常常欺骗我们,我们是通过理智或心灵而直接认识实体的。但笛卡尔又认为,存在着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这两种彼此独立平行的实体,由此陷入了二元对立的矛盾困境。斯宾诺莎力图克服这种矛盾,他把“实体”和“神”“自然”等同起来,把“实体”规定为唯一,自因和无限的存在。然而,斯宾诺莎所理解的“实体”是脱离它的可感性质独立存在的。因此,斯宾诺莎的实体是一个贫乏、僵硬的抽象物。在莱布尼茨那里,单子才是构造整个世界的单纯实体,它并不具有任何广延性,因而只能被理解为精神性实体,单子却在其自身之内充满活力,而非静止的实体;在此,虽然单子被赋予某种能动性特质,却被抽去了物质存在属性,其实质上还是割裂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2]。
实体学说源起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进行了专门探讨;而主体问题直到近代才真正凸显出来。德国古典哲学的优点在于它看到了主体和实体的相互作用,尤其是看到了在主客体关系中主体所起的能动作用。康德在其批判哲学中发现了先验逻辑、克服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各自弊病,在先验主体之下考察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知识论总课题,因而成就了康德式的主体性原则;这种先验主体性必然以现象和物自体的二元性分立为绝对前提,它们分别对应纯粹知性和纯粹理性的各自应用,因而构建起经验和道德的形而上学。因此,虽然康德确立了“人为自然界立法”的主体高度,然而他又认为主体所能认识的只是现象,却无论如何不能把握物自体。康德在其自身哲学内无法摆脱这一悖谬,既然二元世界是主体本身的现在前提,那么与两个世界相对的两大哲学分野就是不可避免的。作为康德哲学的后继者,费希特竭力克服上述矛盾,对康德的物自体概念加以消解,同时尽力发挥康德的自我概念。费希特指出了物自体概念的虚构性,拆解了置于主体认识能力中的限制性因素,认为必须在将主体性原则贯彻到底的进程中克服或抛弃,他进而说明既然主体发动和设定了对象的全部规定性,那么主体理所当然就能够认识他自己设定的那个作为对立面的客体。于是,费希特尝试用行动自我来打通康德的逻辑自我与实践自我,力图以自我作为一以贯之的绝对原则,彻底贯穿到一切领域,因而一切事物只不过都是自我之本源行动的结果或产物。然而,这个作为本源行动承载的自我仍然是主观的。虽然费希特也强调和肯定了自我所具有的能动和创造性本质,但主体“似乎并不是真正自由的、自发的活动……永远是一个有限的存在”[3],行动的自我却并没有真正超出自身,其能动作用还只是停留在意识范围之内,貌似在康德主体原则基础上放大了自我意识活动而已,既没有克服抽象性,也没有体现超出意识活动之外的创造性。谢林不满足于费希特把主客体关系停留在主观意识的框框内,提出以“绝对同一”来化解主客矛盾,他主张主体与客体本身就是同一个东西,这种“无差别的同一”是实体及其思维的基本前提,继而才会产生它们二者之间的分化。因而可以看出,谢林的主客体统一仍然是抽象和形式主义的,根本不可能真正达成和实现,难免被黑格尔批评为“黑夜里的黑牛”。
黑格尔在继承近代主体哲学以及古典唯心论体系的基础上,以其“实体即主体”思想来回应和超越前人在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上的哲学思考。黑格尔认同谢林的基本立场:认识即是要把握“绝对”,达到绝对真理;他进一步主张,“绝对”本身即是真理,并且展开为实体和主体的统一。“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达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4]。即是说,真理自身之内不但包含着实体的内容,还必须蕴含着主体的维度,或者说真理必然是统一实体和主体于自身之中。如此,便可消除康德认识论与本体论之间的天然鸿沟。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当主体把实体或对象包含在自身之内的时候,真理才会成其所是。这是因为按照其本性,实体暗含着一种知识对象的直接性,而知识本身的直接性也已经蕴含着了,因而是非中介的——这也就是说真理观与本体论具有内在统一性。如此一来,主体涵盖对象的具体性就会随着对象范围的增加而增加,其真实性亦然。主体应当是最真实和具体的,惟其囊括所有实体及其属性于自身之内的时候;反过来也是一样,实体离开了主体,就不能成为真理,因为“真理在本质上乃是主体”[4]。即是说,实体因其自身运动,趋向主体转化,这种过程本身就是“绝对的真理”[2]。黑格尔由此批判了德国古典哲学进程中的各种主观唯心主义认识论立场,首当其冲的是德国唯心论体系中的形式主义特征。由于严格划分了现象与物自体,康德哲学造成了实践哲学与理论哲学的巨大分裂,他试图纯化知识以构建其普遍必然性的法则,然而却将物自体推向了知识的彼岸,限制了传统知识论的野心,也抑制了批判哲学的认识论信念,因而康德哲学留给后世哲学家一个非常不彻底的认识论尾巴;而康德知识论的形式主义表现在其先验论立场,被黑格尔批评为是一种“在没有学会游泳以前勿先下水游泳”的做法,所以这种知识论只能采取一种先验地、静态地分析、综合的方法,终归是主观形式主义的。虽然康德试图通过目的论后天反思的方式来推进和弥补其批判哲学的先天不足,但形式性、启发性的范导原理终究还是徒劳的。黑格尔肯定谢林在“绝对”中将主客体进行同一性理解的努力,但也同时批判了谢林的形式主义,因为谢林唯心论体系之内的“绝对”概念是一种“绝对的无差别性”或“原始的同一性”,在它自身中拒绝任何矛盾及其运动,因而仍然是静止和僵化的。黑格尔“实体即主体”的思想就在“绝对”概念之下阐发实体的双重规定性:自身否定和能动性。
黑格尔毫不客气地批判了谢林在主体统一问题上的“绝对”概念。他站在“实体即主体”的角度,把谢林的“绝对”概念看作是单调性和抽象的普遍性,其形式主义特征是不言而喻的:这种“绝对”之思消溶了区别,也就消除了任何规定性,不啻于将表征着区别与规定的一切意涵抛入到无底的深渊之中,因而一切都将遁形于“绝对”概念,然而“绝对”概念本身却既非自明,更不是依据原则而合理推导出来的。黑格尔继而把这种“绝对”讥讽为黑夜,“就像人们通常所说的一切牛在黑夜里都是黑的那个黑夜一样”[4]。黑格尔坚决反对和极力消除费希特哲学中的形式逻辑特征,因而他认为不能简单地把“A=A”那样的形式逻辑设定同等于“绝对”概念,而是把它看作是“单一的东西的分裂为二的过程或树立对立面的双重化过程”,“绝对”恰恰是“正在重建其自身的同一性或在他物中的自身反映”[4]。所以,只有实体在其内在趋向中、自己建立自己的过程中才能作为主体自我生成,这种运动过程本身就是真理。简言之,对黑格尔来说,真理就是“绝对”能动地树立自己对立面,继而在其对立面中映现自身,即在“他物”中显现自身,最终又从这种对立面中返回到自身之内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就可以简化为实体即主体。就是在这种自身演进的严格意义上,黑格尔指出谢林体系中的“绝对”压根没有认真对待作为对立面的“他物”,以及向自身返回的复归。因此,这一“绝对”概念“中缺乏否定物的严肃、痛苦、容忍和劳作,因而沦为一种虔诚,甚至于沦为一种无味的举动”[4]。黑格尔认为“绝对”本身就包含自已的对立面在内,所以他主张真理不能停留在自己的“直接的方面”,而必须过渡到“间接的方面”“;绝对”本身就蕴含着直接性和间接性的内在统一。他说“,关于绝对,我们可以说,它本质上是个结果,它只有到终点才真正成为它之所以为它,而它的本性恰恰就在这里,因为按照它的本性,它是现实、主体或自我形成”[4]。于此,真理表述为实体与主体的统一,或者说“绝对”通过实体朝向主体的上升过程就是真理本身。马克思极其肯定这种辩证真理思想的意义“:把实体了解为主体……这种了解方式就是黑格尔方法的基本特征”[5]。
虽然黑格尔的实体还不能等同于我们在辩证唯物主义立场上所理解的客观物质概念,因为实体在其本质上还是由精神派生而来,即作为精神之异化的结果,但是精神能够敢于直面和正视其作为否定性的对立面或他物,并从而将其转化为自身存在。他说:“意识所知道和理解的……只是作为经验的自我的对象”[4]。也就是说,对象是精神性的东西。精神自身的轨迹即“变成它自己的对象和扬弃这个他物的运动”[4]。在黑格尔看来,由“意识”“自我意识”“理性”发展到“精神”阶段,是由个人意识进到社会意识。在这个阶段,由于精神自我异化产生了现实世界,这样“精神世界分裂为两个世界。第一个是现实的世界或精神自己异化而成的世界……”[7]。这里的“现实的世界”,即是实体的别称。既然这个“现实的世界”或实体,原本就是精神本身或自我意识异化了的成就,所以黑格尔又称为个体的教化——“乃是实体本身的本质性环节,即是说,教化乃是实体的在思维中的普遍性向现实性的直接过渡”[7]。也就是说,“实体赖于成为现实东西的行为和变化过程,就是个体的异化,如果没有异化的、自在自为的自我,也就不存在实体”[7]。既然实体即现实的世界是精神或自我意识的异化,那么自我意识就确信这个世界是自己的实体,而不是单纯作为笛卡尔式“我思”的意识建构物。
在黑格尔“实体即主体”的思想深处,之所以把实体看作是能动的主体,是源于他主张实体自身内包含着否定性的力量,从这种否定性出发,实体自身展现为一种扬弃运动,因而本身就能构成历史性的推动原则。于是,实体自身的否定质性足以构成能动性的源泉,它作为精神自我的异化力量就决不是僵死的形式性原则,现实的动力或者活的种子。“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有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一个现实的存在,或者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4]。黑格尔在此以严肃的逻辑笔力赋予否定性以别开生面的地位和作用。在黑格尔这里,否定性并非带有形式逻辑意义上的排他和拒斥,反而是绝对精神的自我推动者,否定性使实体显现出能动的本性,而这使得实体本身具备了成为主体的先决条件。因此,实体的否定本质造就了实体自身的能动性,他由此道出了“实体即主体”思想中积极肯定着“绝对”概念的否定性和能动性。就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才有理由说,“绝对”概念的展开便是“实体即主体”,即是把实体承认为一种否定性的运动过程,实体通过产生其对立面又复归于自身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实体为自己树立对立面,最终又克服这个对立面,因为主体完全能够认识到客体或对象之物只不过是自己的异化或他物,是它由之返回到自身的必经阶段。惟其如此,才能达到主客体的真正统一。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把人的自我生产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6],经过这种异化、扬弃的必然过程,实体才能成其为自身,主体也才能成其所是。有鉴于此,黑格尔把这种思想浓缩为“实体即主体”。
如果从具有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目的论维度上来说,实体发展的真正源泉和朝向是主体,反过来说,主体是实体自身的内在力量、辩证目的之所在。“实体本身就是主体,所以一切内部都是它自己对自己的反思”[4]。所以,实体的变化运动过程,也就是概念的自身分而为二,纯粹自我的分裂和自身统一。在精神现象的意义上,黑格尔从作为意识经验对象的角度来考察实体,而意识经验里面的东西只是精神的实体,当实体离开主体就成为一个僵死的、抽象的外壳。他说:“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这乃是绝对即精神这句话能要表达的观念”。“唯有精神才是现实的”[4]。所以,实体既是精神的必然显露,也必然会通达精神。“实体作为主体,本身就具有最新的内在必然性,必然把自己表现为它自在地所是的那个东西,即把自己表现为精神”[4]。实体必然要进展到精神,在其自己的因素里为自己建造的本体目的王国。
不仅如此,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思想还必须以体系哲学的形式得到完整和全面阐述,“由体系的陈述本身来予以证明”——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应有之义[4],这种体系就是他的辩证法与目的论的阐述形式。他通过精神现象学来描述和考察有关“意识所以经历的经验系列”,具体来说,意识经验的精神之旅恰好就是“实体即主体”视界的刻画:实体、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一切基本形式,可以经由感性确定性、自我意识确定性以致理性确定性达至实体的精神之巅。《精神现象学》可分为三大段落:第一个大段落包括“意识”“我意识”“理性”,相当于“主观精神”;第二个大段落“精神”相当于“客观精神”;第三个大段落包括“宗教”与“绝对知识”两个阶段,相当于“绝对精神”。
试以“主观精神”的段落说明黑格尔的体系描述。意识中最直接、最原始的是感性确定性,在此阶段主体与对象是模糊不清的,主体对对象只是意会到如此,对于其他方面毫无所知。而到了直觉阶段,主体已开始抓住事物的本质,主体与客体不再像在“感性确定性”阶段那样是模糊不清的,而是以之置于对立关系中,然而却把客体看作是外在对象、孤立的存在。但这样孤立的认知依然还不够,就需要深入到事物的背后,即“知性”阶段,致力于寻求各种事物的本质。由于“知性”把事物的本质看成在自己以外,看成是“彼岸”。于是只有到达“自我意识”的层面,才能把异己的存在当作是自身,主体与客体得到了初步的统一,因为意识以自身为对象。“自我意识”的出现,是为获得自由,即主体从自在自为发展出自由。进一步,在“主奴关系”阶段,奴隶并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而只具有单纯的思想性。黑格尔认为,这种自由观是“斯多葛主义”的,其结果必然是对现实世界持全盘否定的态度,想当然地以为可以得到宁静与自由,它在本质上仍然是“怀疑主义”的自由观,对自由的理论诉求与实践完全脱节,所以“怀疑主义”不但不能实现和达到真正的自由,还会产生“苦恼意识”。在这里,个别之物与普遍精神实现了主体中的统一,但仍然存在矛盾,尚未臻至完美,“自我意识”就必须向“理性”演进,达到它与“意识”进一步统一——“意识”把握实体的独立存在,而“自我意识”则凸显主体的实存,透过实体确认自我的独立性。实体历经几个阶段和环节,发展、过渡到自由主体的层次。
在《精神现象学》中,他就是要在这种意识的发生经验中从一个环节迈向另一个环节,因而在这种移步换景式的推移和转化中,主客双方之间的矛盾不断生成和消解,正是主客体之间的矛盾进展不断推动着意识的发展。而主客双方矛盾不断布展和推进中,实体自身之内的能动性力量逐渐地认识到它的主体性之维,进而认识到实体就是主体自我而已,即是说达到了“绝对知识”。
黑格尔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把斯宾诺莎的实体加以改造和自我意识联合起来,使实体成为主体,以达到主体和客体的统一的目的,从而使思维能把握存在。在黑格尔精神现象演绎顶端的“绝对理念”其实就是内在目的的另类表达,它构成了世界作为目的论系统的根本驱动力,而“实体即主体”把康德主观目的论转化为本体意义上的目的论之思。虽然以此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但他认为不能把思维与存在看成是处于等同的地位,而是思维统摄了存在,主观包括了客观,把存在统归于思维。马克思以其辩证唯物主义立场剖析和承继了黑格尔的合理内核,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实践去理解,从实践思维方式出发,认为思维和存在的对立统一植根于人类的实践之中,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放到人类的社会实践的历史发展中加以考察,从而科学地解决了近代哲学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