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深度访谈的城市低保福利依赖原因探析

2019-01-20 12:13吕宇栋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8期
关键词:福利家庭社区

吕宇栋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三门峡 472000)

我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早于1993年在上海市试行。截至1999年底,全国所有的地级市都建立了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199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标志着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经过近20年的努力,我国的城市居民低保保障金额大幅提升。

福利依赖现象是指城市低保居民中具有劳动能力且不愿参加社会和政府培训,或不愿接受政府和社会提供的就业机会,通过长期依赖低保福利度日的现象。福利依赖源自于西方国家,它一直是经济发达的西方福利国家面临并竭力解决的问题。我国现阶段经济底子薄,只能提供低水平的社会福利,但即使就是现阶段这种低水平的福利制度,依然造成了城市中部分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的依赖,或换句话说,我国已经存在了福利依赖的现象。

本文采用定性分析的研究方法,在河南省某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随机抽取该市某区为样本,在该区的7个街道办事处中随机抽取6个社区,并在每个社区随机抽取20户低保户,共计120户低保户进行个案访谈,访谈形式主要是无结构式访谈。本文尝试探析造成低保福利依赖的原因。

一、个体原因

(一)个人懒惰心理

据笔者调查分析,个人原因并不是造成福利依赖的主要原因,而且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定的懒惰心理,但是由于生活方面的压力,迫使大多数人必须想办法找一些工作来维持自己的生计,终日赋闲在家的人并不多。我们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访谈人:女,30多岁,无业,身体健康。家庭4口人,丈夫在一公司开车,月收入1000多元。除此之外家庭没有任何收入。母亲60多岁,身体一直有病,每月看病需要很大一笔开销。小孩5岁,据她介绍,一个月也需要300多元的开销。问她为何不去工作时,她说需要在家照顾老人和小孩,根本没有时间。低保差额补贴940元,基本用来购买家庭生活必需品,而且是一发下来就花光了,且是生活最稳定的收入来源,基本能占到收入的一小半。我们可以发现,她有懒惰心理么?我们不能说一点都没有,如果她能够合理地安排时间,不辞辛劳,完全能够找到一份既能顾及到家人也能有一份固定收入的工作,但是总体看来,家庭确实有老人和孩子,迫使她不得不30出头就在家赋闲。在笔者访谈的低保家庭中,没有发现一户是单纯由于个人懒惰而产生福利依赖心理的。但是也很少有一点懒惰心理都没有的人员,懒惰心理几乎伴随着每一个家庭。

(二)职业技能因素

据调查显示,我国18-59岁的成年城市居民低保家庭中有27.6%的家庭明确表示会一定的技术或手艺。但通过调查发现却仅有2.9%的城市低保家庭参加工作,没有工作的家庭高达97.1%。

访谈人:女,40多岁。家庭两口人。丈夫因为生病去年去世,因为给丈夫看病欠下外债50000多元。儿子18岁,上高中,学习一般,准备上大学。享受低保补差780元。自己没有工作,下岗工人,靠社区的工作岗位一个月能挣1000多元,平时还打一些零工。但由于外债太多,加上儿子上学的问题,自己的负担太重。低保是她的生活中最主要的来源,本人说因为食用油太贵,自己平时连油都吃不起,还有人逼着要债,前一段自己工作太辛苦身体也得病了。她说低保金太低了,光靠这点钱自己根本无法维持生存。

在调查中,笔者最常听到的词汇就是“打零工”“拾零活”,具有一技之长低保人员凤毛麟角。由于没有技能,也就找不到固定的工作,他们只能做一些譬如捡垃圾、扫大街等短期的工作来维持生计,这些工作收入低而且不稳定,不能作为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低保的福利依赖也就产生了,因为低保金是家庭最稳定、最可靠的固定收入。

(三)家庭原因

家庭原因是造成福利依赖个人因素方面的主要原因。在大多数的低保家庭中,人口在3-4人左右,往往会有老人、小孩、残疾人、病人等。看以下案例:

访谈人:男,40多岁。家庭4口人。大儿子17岁,残疾,有脑瘫,没有上学。小儿子11岁,上小学四年级,身体健康。享受低保补差780元。妻子无业,在家照看孩子。据本人说,这一收入占到生活收入来源的一大半,已经享受了3年。他本人属于买断工龄,下岗。平时靠打零工来维持生计,月收入在1200元左右,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以前是木工,在单位做木器活,但是由于身体有骨折,不能干太重的体力活。自己无法承担大儿子的医疗费用和小儿子的上学费用。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几乎所有的城市低保家庭都具有一定的共性。首先家庭中有老弱病残的人员。其次,由于互联网和移动网络的影响,家庭中人们的价值观很容易发生转变,进而导致家庭的婚姻状况发生问题,或者由于失业而导致的婚姻问题,出现很多单亲低保家庭。这些家庭由于价值观和婚姻观的改变,往往对社会失去信心,不再出去工作,完全依赖低保福利生活,产生福利依赖的问题。最后,家庭中子女的上学问题也成为家庭的一个主要问题,单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微薄收入根本无法满足子女上学的需求。

二、社会原因

(一)社会歧视因素

我们看这个案例:

访谈人:男,40多岁,自己刚刚劳改出狱,没有任何收入,离婚,儿子初中毕业,准备上技校。由于没钱,只有靠父母老两口来支援。父母同为退休工人,月收入1000多元,身体健康。月低保补贴500元,由于自己有过坐牢的历史,很多单位都不要,现在正愁着找不到工作,儿子上学也是很大的困难。低保的这些补助现在是家庭的唯一收入,但是根本不够。

经过了解发现,很多40-50岁之间中年群体在求职过程中,往往受到性别、家庭、年龄、劳动能力或学历等方面的因素而受到歧视,也就是所谓的“45岁现象”,许多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往往将年龄在45岁以上的一般职工判定为“废人”,因为这些企业不需要太多工作经验,需要的是工作时间和精力,导致了部分40-50岁群体失业。事实上,40-50岁之间的人群一般都是家庭中的中坚阶层,他们的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另一方面,他们具有强烈的家庭责任心,即我们所说的“上有老,下有小”,他们会珍惜每一个工作的机会,哪怕这个工作收入非常低微;而且他们工作态度积极,工作努力认真,是企业中最稳定的群体。但是,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这一类人在无数次的找工作,无数次的失败之中,自信心严重受挫。

第三,由于社区工作的误区,往往推荐低保人员和家庭从事一些基础体力工作,从事社区所推荐的工作似乎成了低保人员的义务。一旦有了类似的工作,社区工作人员总是把工作的重担推给低保人员,这就对他们的自信心有极大的挫伤,会让他们自己认为自己只能从事这些简单的基本工作,而对其他工作失去信心。在笔者对社区主任的调查中,他说道:凡是有社区打扫卫生、扫墓等等集体活动,都是强行让低保人员去做,我觉得这是对他们人格极大的侮辱。

(二)社区区位因素

这是某社区主任对本社区基本情况的介绍:

社区低保户基本情况:社区总人口1734人,共有家庭609户,其中享受低保家庭92户,311人。占总人口的18%。该社区主要是一个金矿企业下岗工人为主,该企业曾经是一个大型国企,由于经营不善,大部分企业职工都下岗失业,享受低保的人员大多数是这些人员。由于下岗工人比较多,所以该社区的低保户比较多,比例比较高。他认为,大部分享受低保的人员,低保金只是他们生活的一小部分,最主要的收入还是靠他们外出打工。

这个社区的区位因素成为了该社区低保人员过多的重要原因。像这样的社区还有很多,社区居民原本是在一个国有大中型企业,人数众多,在企业结构调整中产生大规模裁员过后,大量人员由衣食无忧的工人阶级变成了现在的苦于生计的失业人员,对生活丧失信心。由于这些人员曾经既是同事又是邻居,往往会迫于生活压力、个人懒散和从众心理等方面原因而集体申请低保福利,因此就会产生大量的新增低保家庭,进而导致贫困社区的出现。由于从众的因素,贫困社区人员对福利的依赖现象尤为严重。

三、经济因素

(一)劳动标准太低

这一原因是笔者认为导致城市低保人员缺乏就业意愿而选择依赖低保福利的最主要因素。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是根据当地居民的平均收入计算出来的,由于目前城镇居民的收入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城镇居民平均收入并不能真正体现人们的平均收入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存在较多问题,即较多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和服务纺织类行业,普通职工收入普遍偏低。

举一个例子:按照2019年河南省相关文献规定,当地人均低保水平每人520/月,如果在一个父母都无业的三口之家,这户居民按此标准月低保金额最高可达1560元。而按照现在的就业形势,一个缺乏劳动技能,而且年龄在40-50岁之间的人找一份工作的月工资在1200元左右,如果他们去从事这份工作,基于低保福利政策差额补偿的规定,这样一个三口之家,有一人出去工作,低保福利就会被扣除一大半,即便两人都出去工作,工作辛苦不说,收入也不比低保福利好多少。而且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有交通费、食宿费等各种各样的费用,这样算下来,和享受低保的收入差不多,而且由于当前企业的不景气,企业经常有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发生。

另一方面,享受低保之后,由于低保政策方面的漏洞,一旦享受低保的金额确定下来以后,一般在短时期内也不会更改,他们可以在享受低保之后再去从事一些散碎的工作,这样算来低保比找固定工作还要好,毕竟这是一份固定的收入,而且决不会拖欠。因此,除非社会普遍的工作的收入水平都远远地超过低保福利水平,否则低保家庭很难摆脱福利依赖。

(二)就业空间相对缩小

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的就业压力很大。一方面,当前2000年以后出生的人群开始工作,大学生就业问题也成了当前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同时还有大量这一年龄段没有上大学而选择提前就业的人群。广大大学生群体由于缺乏劳动技能,也加入了失业的大队伍当中。另一方面,00后以年轻的优势,迅速占据就业空间,但是由于他们缺乏最宝贵的工作经验,往往工作之初会选择一些低成本的劳动密集型工作,这就导致整个劳动力市场人均收入水平继续下降。这一结果对那些失业的低保家庭冲击更大,面对如此低廉的收入水平,他们不愿就业的心理更加严重,福利依赖已成为他们的必然选择。

另外,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使就业空间更为狭小。第一,由于农业生产力提高、农业科技的普及等因素的影响,农产品的产量得以大幅度的提高,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农村赋闲人员,这些人员必然会选择进城务工。第二,由于城市扩张、企业改革等因素对农村耕地的占有,使得本身就稀缺的农村耕地面积更加急剧的减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的农民必然会选择进城务工。第三,大多数农民都对城市有一种向往,希望自己变成城市人。在中国人的普遍心理中,城市居民比农村居民有高人一等的感觉,很多农民工即使在城市里做最低下的工作也不愿意回到农村种地。第四,农村人口的大量增长。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极大地控制了我国农村人口的增长,人民素质和生活质量都得到大幅提升。但是自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来,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农村新生儿大量增长,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相比增长速度更快、压力更大。第五,由于农村农业投资的回报率低下,而且其市场价格也不高,利润空间不大,导致农民的收入水平低下,对农村农民农业经营的积极性产生很大影响,刺激农民寻找其他的收入来源,那只有一个方法——进城打工。第六,进城务工人员的示范效应。早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就涌入城市进城务工。这批最早的民工潮收入可以说相当可观,他们中的大多数出去几年便带回来了大量的现金收入,回家盖房子,娶媳妇,这也是促使农民进城务工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七,地方政府的支持。在贫困的中西部农村中,由于老人观念的影响,往往超生现象比较严重,农村剩余劳动力成绝对增加之势,加之地方经济水平落后,农民生活水平低下。但是,进城务工人员可以给当地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不但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也对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各地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这是增进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代表本来无业或失业的城镇居民就业会变得更加艰难,甚至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不是他们不想就业,而是由于自身年龄和技能等因素,就业机会实在太少,这一因素又加剧了他们依赖低保福利生活。

四、制度原因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自1999年实施以来,已有20年的时间。一方面,20年来这一条例为大批的城镇居民和家庭提供了援助,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问题不断出现。另一方面,经过20年的执行和探索,这一条例不免会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制度方面的原因也不容忽视。

(一)内容过于宽泛,执行比较困难

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为基础,我国的各个省市自治区和地方政府都在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步骤和方法,到了县市一级,更有明确的实施细则。但是即使如此,仍有一些规定并不明确,致使低保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很多地方完全依靠个人主观判断来确定某一家庭是否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而且条例中大多数是关于低保的标准、对象、监督和管理机构等等,而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和具体工作内容并没有很明确的要求和界定。且监督机制也不够完善,会产生两方面的影响。第一,影响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由于政策规定的漏洞,一些低保工作人员根本不进行入户调查和相关的工作程序,完全依靠主观臆断来判断一些居民的家庭收入状况和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第二,一些低保工作人员就会利用政策漏洞进行违规操作,使很多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大踏步地迈入低保行列。

(二)收入界定问题

根据相关文献规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家庭前六个月(含申请当月)家庭实际收入水平计算,其公式为:家庭月人均收入=家庭前六个月实际收入总和÷家庭人口÷六个月”。这个规定看似没有漏洞,但是其中的“家庭前六个月实际收入总和”怎样界定,只能通过低保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去核查。但是我们知道,这些家庭的人员往往没有工作,他们完全可以说自己根本没有收入,而隐性收入根本无法调查,这一收入只能依靠工作人员的估计来确定。在笔者对低保工作人员的调查中也提及这方面的问题,他们的回答是:“要按照申请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人口等综合状况,通过自己的判断来确定他们的收入,因为一个家庭不可能没有任何收入,至于收入的多少只能靠猜测了”。所以,除了老弱病残等失去工作能力的人员可以享受全额低保待遇以外,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人员完全依靠家庭收入来作为衡量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的标准并不合理,应当加入一些其他的衡量方式和手段。

(三)监督管理工作不够完善

根据笔者了解,一个家庭一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脱离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主动放弃低保的人员极其稀少,大多数人都是一旦进入低保行列就会认为低保金就跟基本工资一样,是家庭的一项固定收入。这就说明了低保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保障对象中的一些年轻、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对他们的就业和收入状况了解得不够清楚,致使很多人的收入早已超出低保标准却仍在享受低保。

总之,造成城镇居民低保福利依赖的原因主要包含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个方面。

主观原因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城镇低保家庭居民并不是没有工作意向,而是参加工作后的收入水平无法满足其预期目标,更无法改变其家庭生活状况。其次,经过长期的鼓励和支持,这些低保居民参加了工作,但参加工作后他们发现会对低保福利金额进行按比例扣除,扣除后的总收入和享受低保福利差不多。第三,低保人员参加工作以后,付出了更多的劳动,不但生活状况没有明显的改善,而且低保福利还扣除了,他们还不如不从事固定的工作而从事一些临时性的、收入无法核查的工作。这样既能获得一定的收入,又不会影响到低保福利的发放。第四,这些人员年龄大多在40-50岁之间,缺乏专业技能,而且一部分人员是原有传统国企的下岗人员,即使有一定的技能,也是过时的技能。当前,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尚且找不到工作,何况他们?他们即使有找工作而摆脱低保福利的信心和勇气,也缺乏合适的工作供他们选择。第五,毕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低保人员往往会受到社会上其他人员的歧视和冷淡,即使他们具有合适某一工作的技能和能力,也因为社会歧视原因而不被录用。

客观上,第一,当前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趋势、00后人员的工作需求、农民工进城务工和农村地区城镇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就业压力急剧加大,而和这些人员比较,低保福利人员不具有一点优势,在巨大的竞争压力之下,他们除了享受低保福利无路可走;第二,低保政策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和漏洞,使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并不是特别苛刻,管理也不够完善,而且一旦享受低保福利,也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这使得低保福利成了一个“铁饭碗”,是家庭收入最稳定的一项来源;第三,在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三级机构的督促下,当地一些政府机构或企事业单位会设置一些临时性的工作岗位给一些低保居民,也就是人们常说的“40-50岗”,但这些岗位往往工资较低,且工作不稳定,即便这样的工作很多还是关系户,致使从事这些岗位的低保福利人员工作时心里很不踏实,对工作没有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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