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思考

2019-01-20 12:13孙天洋张秀霞杜君芳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8期
关键词:导师制导师院校

孙天洋,张秀霞,杜君芳

(滨州职业学院,山东 滨州 256603)

高职院校学生较于本科院校学生,存在文化基础薄弱、自我管理能力欠缺、自卑心理作祟等方面的先天性不足,同时又缺乏自信、自律、自强、自立培育的后天努力。目前高职院校延续传统的“大一统”授课方式和“辅导员制”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以“00”后大学生群体为主的多层次教育对象的需求。因此,高职院校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探索是实现因材施教、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推动高职教育发展需要的新思路。

一、问题缘由:高职院校现行学生教育管理导师制存在的问题

导师制长期应用于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之中,近十年逐步在高等职业教育中推广。高职院校学生教育管理导师制虽然打破了专职型教师和管理型教师的界限,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趋势,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如下问题:

(一)缺乏市场关联性

调查显示,高职院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瓶颈就是教学内容与生产实践脱节导致适岗能力不足,从而暴露出现行导师制过于强调导师专长及学生兴趣爱好,忽视市场及岗位需求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硬性指标和严格要求的弊端。导师在指导内容上缺乏对创新意识、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的培育及职业技能的锻炼,使学生步入社会后难以适应角色的转变。

(二)缺乏实施长效性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并未把导师制纳入到学校教育管理模式的日常规范,导师的指导和帮教也未与评奖评优、职称晋升、报酬等挂钩,导师工作热情不高、指导方式单一、指导时间过短,缺乏与学生有效沟通等问题使其指导效果不尽如人意,学生收效甚微。过程监督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等配套保障措施未形成科学、规范的工作长效机制,使得高职院校现行导师制流于形式。

(三)缺乏项目针对性

导师角色定位和职责范围不够清晰。专职教师受观念固化影响,其自我角色更多定位于教书,驾驭好课堂就是教师之职,而日常管理和育人之责更多归于辅导员和班主任。现行导师制未对导师、辅导员及班主任、专职教师三者工作职责明确化,学生出现了问题却不清楚到底向谁倾诉,导师职责交叉重叠使得其指导缺乏针对性。

二、改进思路:项目化实施学生教育管理导师制

基于高职院校现行学生教育管理导师制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项目化实施学生教育管理导师制的思路,即将项目制与导师制相结合,导师每一项教育管理工作均按照项目化要求实施,包括主持项目设计、组织项目实施、接受项目问题反馈、提出项目改进措施,确保指导项目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一)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的内涵

高职院校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是以高职院校学生发展的问题导向为切入点,以项目化实施为支撑点,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落脚点,在团、学组织的宏观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下,导师依据自身专长,通过项目设计、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评价及反馈等环节,实现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工作制度。

(二)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的重要意义

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能更好实现市场需求与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无缝对接。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进步,各国纷纷把职业教育发展作为支撑实体经济的战略选择,专业教师和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尤其是合作企业中的能工巧匠担任项目导师,以市场需求对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硬性指标为契机,设计实训项目,并组织学生开展模拟训练、实验操作、实地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指导学生树立专业创新意识,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培养职业技能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以项目实施为依托,能更好体现导师“导”的自主性、规范性和示范性。项目导师根据自身专长、兴趣爱好等确定项目主题和实施方案,站在顶层设计者角度能更好发挥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项目化工作管理制度实现了对导师从立项到结题整个活动的动态监控,中间一系列环节都必须有记录、有监管、有反馈,增强了项目导师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也为项目导师制的考核及奖惩提供证据支持;项目导师在培育项目时更加强调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价值,力争创造项目品牌,在同类项目中发挥示范作用。

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以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为设计主线,借助第二课堂积分制,能更好提高和满足学生“学”的积极性和“学”的多元化需求。近年来高职院校生源素质日益下滑,部分学生存在求学积极性低、心理素质不健全、个人道德素养欠缺、不良习惯过多等问题,项目导师制能够依据项目性质为不同学生群体提供针对性指导和服务。如专业类项目导师,指导学生了解专业前沿、就业前景及未来发展趋势,提高学生对本专业的学习热情和归属意识;生活类项目导师,关心学生日常思想动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增进与学生的情感交流,指导学生培养自主管理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就业类项目导师,不仅在毕业季而且在整个求学期间给予学生充分的市场和岗位匹配咨询,帮助学生锻炼职业技能、培养职业道德、提升职业素养;实践类项目导师,可以结合企业经验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提供专业技术指导,让学生学有所专、学以致用,创造更多社会价值,等等。

三、改进措施:高职院校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的实施

(一)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队伍建设

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队伍在数量上的建设。充分调动包括专职教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在职教职工的积极性,保障每名学生依托不同项目团队得到“量身定制”的指导。高职院校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构建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这条主线,除了加强校内多类型、多领域导师队伍建设外,还必须聘请行业企业尤其是合作企业中的能工巧匠、省内外知名教育专家,以及学校优秀校友加入到高职院校学生管理项目导师队伍中来。

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队伍在质量上的建设。要求导师的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纲领,紧紧围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德育建设任务,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以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为基础,以价值观塑造和思想道德素质提升为根本,以师生互动交流为纽带,密切关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热情和导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循序渐进,注重实效,逐步形成具有高职院校特色的育人机制和育人环境。

(二)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双向选择办法

本着充分发挥导师专长和尊重学生意愿、线上申请和线下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采用师生双向选择办法。导师在确定项目申报成功后,将指导项目方案通过第二课堂平台进行公布,学生根据个人需求选择自己的项目导师并提交申请,导师在操作界面查看申请人信息后确定被指导人选。

线上确定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后,导师必须协助学生按年份制定学年培养计划书,拟定详细的指导内容。指导完毕后,学生应主动填写导师指导工作记录表,并作为年终考核内容。

(三)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职责

悉心教育引导学生,做学生思想的引路人。导师必须具备良好政治理论素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汲取理论力量用以涵养正气、淬炼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学生实践;主动走近倾听学生,做学生心灵的知心人。导师须掌握有效沟通的技巧,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热衷于教育事业,具备丰富的学生教育工作经验及教育学、心理学、就业创业等专业知识,培育大学生的情感智慧;积极组织操练学生,做学生实训工作的指导人。导师应充分结合校外资源,利用其积累的从教经验和企业历练提升学生专业技术水平和社会实践能力,让学生充分实现社会价值;真情关心服务学生,做学生潜能的培养人。导师要以个人之专长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为学科竞赛组建项目团队,在协同作战过程中激发学生专业兴趣和创新意识;为各类专业社团提供方向引导和方法指导,在趣味活动中培育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开发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锻炼学生综合发展素养;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团队搭建平台,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认同感,等等。

(四)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工作流程

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工作流程,是根据项目从立项到结项等一系列环节而设置的,其目的在于使各项目申报人对申报项目做到有章可依,对项目申请书的审核和项目运行做到心中有数。首先,导师确定项目主题,明确参加人员范围,对项目预期成果及经费作出合理预判,顶层设计成熟后进行项目申报工作,经上级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经费支持;其次,项目导师应遵循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每月与被指导学生或集体通过座谈、电话联系、网上交流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对指导项目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调整指导方案,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记录好支撑该项目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负责人、完成进度及活动效果等;再次,短期项目结束或中长期项目阶段性任务结束后,及时对项目进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提出整改措施,上级根据项目开展效果、学生提供的导师指导工作记录表等进行综合评价,合格后方可落实全部经费支持;最后,提供并保存详尽、完善的活动现场图片、音像等相关材料,以实现项目资料的备案和归档。

(五)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保障措施

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的管理与考核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实施,每年度进行一次。首先,明确导师工作考核的内容,将导师的“导”与学生的“学”相结合,既要看导师指导项目的质量、过程、效果和在指导过程中体现的履职情况、工作态度,又要考虑学生对导师指导能力、方式方法及其学习效果的评价;其次,将导师工作量根据考核结果的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赋分体系,激励导师不断探索新的教育管理项目,提高指导水平;最后,根据考核情况,针对考核优秀的导师,学院应予以奖励,在各类推荐、评奖评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中优先考虑,并给予工作量赋分和专项工作补贴;针对考核良好及称职的导师,应按规定给予相应工作量赋分及补贴;考核为不称职的导师,其指导工作不计入当年的工作量,不发放工作补贴,并予以解聘,对因导师个人失职而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结语

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是对传统导师制的有益补充,体现了因人施教的柔性培养机制的素质教育,彰显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高职院校学生教育管理项目导师制必将在高等职业教育长足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必将对高职院校学生的成长成才起到巨大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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