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善爱
(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吉林 延边 133002)
国外学术界有关移情与道德的研究较为丰富,大卫·休谟在其著作中,从人的本性这一角度出发对情感与道德的关系进行探讨,认为人的情感或同情源于人类的合群本能;学者迈克尔·斯洛特认为,移情是道德领域的粘合剂,他在论述移情与道德的关系以及道德移情在道德判断中的作用的基础上,试图以情感主义的角度解决一些道德问题。对于道德移情在我国可以追溯到古代,比如在儒家思想中,孔子就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强调的就是一种推己及人,能够设身处地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的移情能力。近年来,学者们越来越重视移情在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价值,白羽和赵克玲在文章中指出,“道德能不能转化为德性必须依赖于个体自身的情感体验,通过移情培养则可以激发个体的道德需要,体验活动不断地实现道德接受主客体的双向建构,丰富道德接受主体的情绪体验,促进道德信念形成。”[1]户可英和罗映光认为,培养移情能力父母和教师存在承担着重要责任,“父母要抓住孩子的成长关键期,注意从小培养孩子的移情能力;教师要主动提升自己的移情能力,积极影响学生;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认知和情绪体验能力。”[2]从前人对移情与道德教育的研究中可以发现,移情在人的道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移情是指主体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产生的情感的相互作用。在一定的道德情境中,道德主体在感知到他人的情绪情感的同时,自身也能体验到这种情绪情感,有着唤起自身的道德情绪情感的作用。从心理学的角度,移情是一种心理反应机制,是出于道德行为主体的一种不由自主的心理反应,比如,当我们在生活中看到一些人遭遇不幸时,就会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对他人的不忍之心,这种情感的产生是道德行为主体自发的,情不自禁的;它也是被认为是一种能力,它是一种道德行为主体站在他人的立场和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并达到感同身受的能力。在通常情况下,移情与移情能力并没有严格的区分界限,甚至是可以互换的。移情是由于人们察觉或知觉到对方正在体验或者即将体验一种情绪而使人们产生的情绪反应。[3]因此,移情与移情能力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互换通用的,二者依赖于道德行为主体的情绪或者行为而展现,而且能够促使主体进行相应的道行为。移情能力不仅能使道德行为主体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体验他人的情绪情感,而且能进一步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是提升学生道德素质的重要手段。
首先,移情具有反射性。移情是一种间接性的心理情绪,是在受到外部刺激条件下,自己对他人所处情景的一种被动反应和情感投射,[4]例如,孩子与情绪十分紧张和焦虑的父母在一起时,孩子能够通过与父母一些肢体上的接触而感受到父母内心的焦躁不安,进而父母的言与行会引起孩子移情的刺激,这样一来在未来的生活中,一旦出现类似的情绪情感,孩子可以不通过肢体的接触就能明白他人的内心情感,这也就是“感同身受”。
其次,移情具有可唤起性。移情被心理学家认为是一种情绪反应的能力,主体能够分享他人的内心情感,对其所处的境遇感同身受,并在此基础上能够较为客观合理的分析和评价他人的情感。移情能够在道德情境中被唤起,道德行为主体通过发挥联想或者想象,将自己置于他人的处境中,形成一种换位思考与将心比心;它还能在他人的某些行为甚至神情的作用下,激起主体过往的记忆并产生类似的情感体验;移情还可以通过语言、文字或者其他的媒介被唤起,感人至深的语言文字,情节丰富的影片或者是一段音乐都能引起人们内心或悲伤或喜悦的情感。由此可见,人们的移情能力是具有可唤起性的。
第三,移情具有可培训性。如前所述,移情不仅仅是一种心理反应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想象自己处于别人的境况并理解他人的情感、欲望、意念和行为的能力,[5]它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培养和训练的。人们通过对他人进行观察而认识到什么样的物或事会引起他人情绪的波动,由此,人们就能较为准确的知道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这就要求人们具备较强的洞察力和丰富的道德体验,因此,在道德教育中要重视学生道德实践活动的开展,从日常的道德实践活动中进一步训练移情能力,从而达到提升其道德素质的目的。
首先,移情促使学生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移情通过激活行为主体头脑中的道德原理或准则对自身的道德判断产生一定的影响。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陷入道德两难的状况,这时人们会思考由于自身的一些行为可能给他人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或者是伤害,并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通常情况下,但人们处于道德两难的状况时移情能力就会被唤起,它连接着道德行为主体的双方。移情能力直接或者间接的激发特定的道德原理或准则,从而影响人们在道德情境中进行道德判断。由于个体存在的差异,其道德移情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于同一件事主体所表现的道德认知与道德情感也必然不同。有较强移情能力的人更能理解他人的的情绪情感,并达到感同身受,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并对所处情境进行合理的道德判断,以便做出正确的道德行为。
其次,移情帮助学生积极采取道德行为。移情能力的强弱往往体现出个体道德敏感性的强弱。一般而言,有较强移情能力的人在一定的道德环境中,能更全面的对道德情境观点进行采择,并且能够通过角色的互换,达到设身处地的思考他人的境遇,感知对方的所想所感。这使得行为主体的道德动机得到优化,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与道德抉择,并进行相应的道德行为。比如,当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人们通常会对处于灾难中的人们产生移情性的悲伤与同情,当这种情绪产生时,就会促使人们做出一定的弥补性行为,以减少这种悲伤的强度,进而降低悲痛带来的情绪情感上的痛苦。移情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增强其道德敏感性,端正其道德动机,在一定的道德环境中能够做到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更有助于道德问题的解决,同时也能促成更加和谐的人际关系。
第三,移情促使抽象的道德原则得以内化。在道德教育中的过程中,道德原则通常是以语言或者文字的形式进行表达,想要提升道德教育的有效性必须将这些抽象的道德原则内化为人自身的一种信念。道德的内化就是行为主体将一定的道德要求转化为自身的内在需要与动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行为主体的道德认知与道德情感进行结合,从而促使行为主体产生相应的自律行为。传统的说教式和灌输式的道德教育模式仅仅将大量抽象的道德原则讲授给学生,然而在实际遇到的道德情境中却很少能真正将其灵活运用,这正是由于这些道德原则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内化,导致其无法发挥约束和规范行为的作用。移情能够使道德行为主体感同身受,产生与他人相同的快乐或是痛苦的情感,同时也能体会到他人的欲望和需求,学会从他人的立场和角度思考道德问题。
首先,作为教育者本身就应该自觉提升自己的移情能力。教育者在平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做到用自己的积极的、充满正能量的情感去影响和感染学生,在进行道德理论知识的教学中,要敢于突破传统的道德教育模式,将抽象的道德理论知识以更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方式讲授给学生,使其更具体化和生动,这样更有助于道德知识的内化。作为教育者,要善于与学生在相对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平台上进行情感的沟通与交流,在这一过程中不仅有助于教育者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更能促成良好的师生关系。这样通过移情能力形成的良好的人际交往模式大大增强了学生接受道德教育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教育者对学生情感上的关切会促使学生的内心产生相应的情感,拉近师生间的距离,教育者不再是高高在上掌握绝对权威的主导者,而是循循善诱的引导者,使得高校的道德教育氛围更具生命力。
其次,通过情境的讨论提升学生的移情能力。教育者在进行道德教育教学时,要适当创造一定的道德情境,要注意的是情境的创设要具备一定的难度,这样才更有助于引发学生的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从而有效的培养学生的移情能力。情境的讨论要结合自身的道德体验和经验,教育者要做好引导的工作,将抽象的道德理论知识融入到具体的情境中,在进行讨论时要更加全面的分析处于情境中的人的内心活动,深入情境当中体验和分享其内在情感和情绪,使道德知识不再只停留于“知”的层面。这种方式能够更好的进行观点的采择,并学会站在他人的视角思考问题,做到将心比心,对道德问题作出更加客观合理的评价。情境的讨论让学生彼此分享各自的道德体验,丰富其道德情感,使学生在实际生活的道德情境中能够运用好积累下来的道德情感与体验,提升自身的移情能力。
第三,通过分享道德体验培养学生的移情能力。分享道德体验就是让学生在实际的道德情境中在分享自身的道德体验同时体验他人的内心情感。分享行为是一种人们处于自愿的亲社会行为,他要求人们把属于自己的物品或成果分给他人共同享用而不企图任何报酬或奖赏。[6]要想激发移情性反应道德行为主体首先要具备自我体验的情感认知,并且要较为全面的了解他人的处境,明确他人的欲望与需求,因此,只有当道德行为主体能做到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觉察到对方真正的需求才能更好地完成移情。在分享道德体验时,教育者要注意不能让这种分享带有强制性,分享行为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如果带有强制性反而会让学生体验到不好的情绪情感,从而失去了培养移情能力的意义。这时,教育者可以多加关注学生不愿意进行分享的原因,以便更好地进行道德教育;高校教育者还应该举办丰富的道德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学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积累道德经验,提升移情能力。
移情能力的培养是道德教育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它影响着人们进行道德选择、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拥有较强移情能力的人能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其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水平也更高。道德素质在评判学生综合素质中日益占据重要的地位,在高校的教育教学要始终重视学生移情能力的培养,本文论述了移情的特征以及在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价值,并对如何培养移情能力进行阐述。面对当今社会对高校学生的道德素质提出的高标准和高要求,高校务必要高度重视移情能力的培养,在提升学生道德水平的同时实现提升道德教育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