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旭 艳
杜定友(1898—1967),是中国图书馆学的先驱。1917年5月3日,杜氏受上海南洋大学唐文治(1865—1954)校长之委派,赴菲律宾学习图书馆学,此为其从事图书馆学之端绪。1921年5月,杜氏以ChineseBooksandLibraries一文,获得图书馆学学士学位,旋回国提倡图书馆学事业,曾任广东省立图书馆(1921年)、复旦大学(1923年)、上海国民大学(1925年)、中山大学(1927年)、上海交通大学(1929年)、中山大学石牌新校(1936年)等校图书馆馆长,对于中国图书馆学的建立,有着启蒙性的地位。
杜氏曾于1927年4月至1929年9月,1936年7月至1950年2月,两度出任中山大学图书馆馆长,对中山大学图书馆的创建,有奠基性的地位(1)参考陈卫红:《著名图书馆学家杜定友先生与广州国立中山大学图书馆》,《图书馆论坛》2002年第1期。程瑜、蔡筱青:《杜定友与中山大学图书馆馆办刊物》,《图书馆论坛》2001年第1期。。其中,1927年到1929年这一时期,对于杜氏本人的图书馆理论建构,亦有着重要地位。正是在这两年内,杜氏面对中国传统目录学与西方新图书馆学的碰撞,重整传统目录学知识资源,并在新图书馆学的知识架构中,重新安顿传统目录学知识,从而引发了传统目录学的知识分化。
在赴中山大学任图书馆馆长之前,杜定友已经发表《图书分类法》(1925年)、《图书目录学》(1926年)等著作,《图书馆学的内容与方法》(1926年)、《图书分类法出版以后之讨论》(1926年)等论文,并发起筹建上海图书馆协会与中华图书馆协会(1925年)。从理论与实践上,对于新图书馆学已经有了相当把握。新的图书馆学理论确立起来后,与旧目录学间的对峙,正是此后困扰杜定友的最大难题。
1928年,杜定友在《国立中山大学图书馆周刊》发表《十年回忆录》一文,态度极为激烈地指出,在图书馆界,中国目录学,是一种“可怕得很”的“旧势力”,认为“中国向来以目录学为图书馆学,已经是一大误点。现在再想拿目录学来侵犯现代的图书馆学,我们岂容一误再误”(2)杜定友:《十年回忆录》,《国立中山大学图书馆周刊》第1卷第4期,1928年。。目录学与现代图书馆学对峙之局势昭然若揭。为了与固守传统目录学的学者对话,杜氏一改以往的白话文写作风格,特别“用‘太史公’笔法故意写得‘佶屈聱牙’,畀弃标点,分段零落,装订印式,古色古香”,写成《校雠新义》一书,以“打破旧目录学,灌输新图书馆学”。杜氏本人也认为该书对于旧目录学之批评“相当尖刻”,却是推广新图书馆学的用心良苦之作(3)杜定友:《著书生活》,钱亚新、钱亮等整编:《杜定友先生遗稿文选(初集)》,南京:江苏省图书馆,1987年,第133页。原载《图书馆》1986年第1期。。《校雠新义》虽于1930年正式出版,然1928《中山大学图书馆周刊》已刊《校雠新义》之序,编者案语曰“全书约十万言,将于暑假以内脱稿云”,于1928年12月,发表《校雠新义》中《类例论》专章。可见,《校雠新义》为杜氏在中山大学时,反观传统目录学之成果。
学界目前对于杜定友的研究,多集中在其对于图书馆学的开创之功(4)关于杜定友生平及对图书馆学贡献的论著,并不少见,如刘洪辉主编:《杜定友文集》,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12年。研究专著有王子舟:《杜定友和中国图书馆学》,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黄增章、杨恒平:《中国图书馆事业开拓者——杜定友》,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张世泰:《杜定友先生传略》,《广东图书馆学刊》1981年第3期;张世泰:《杜定友有关图书馆学著述系年(解放前部分)》,《广东图书馆学刊》1981年第4期;李敏:《杜定友先生图书馆学学术成就初探》,《图书与情报》2007年第2期;朱晓梅:《论杜定友〈校雠新义〉的图书分类观念》,《图书馆建设》2014年第10期。,其对于传统目录学之审视、批评与转化,则少有论及(5)杨恒平:《试论杜定友对四库分类法的批判》,《河南图书馆学刊》2011年第1期。。然而,近代科学式知识在中国的建构,有两个面相不可或缺:西方知识的建构与传统学术的转型。无前者,则科学式理论无从寻迹;无后者,则忽视了传统学术丰富的知识资源,造成传统学术与近代知识之断裂。杜氏本人在引进推广西方图书馆学时,遭遇传统目录学者的“侵犯”,不得不关怀传统学术该如何安顿。这一反观传统学术的面向,仍有相当的研究空间与价值。
本文以《校雠新义》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学术史角度,探究杜定友“打破旧目录学,灌输新图书馆学”的理论建构,说明以下问题:(一)旧目录学与新图书馆学的理念分歧为何;(二)相较于新图书馆学,旧目录学之特质为何;(三)在图书馆学体系中,如何安顿传统目录学知识。
“中国无目录学”并非征实之言,而是杜氏所说的“相当尖刻”却“用心良苦”之言。在《校雠新义》中,杜氏明确解释“故曰中国无目录学者,盖言有古之目录学,而无今之目录学也”。但是,从这一命题中,却最可探究促使杜氏发出如此“尖刻”之判断的学术语境以及他所持以判断中国无目录学的标准。
在前言中,亦曾提及杜定友著《校雠新义》,主要是因为有学者把目录学等同于图书馆学,甚至以目录学包括图书馆学。杜氏提出“中国无目录学”之学术语境是目录学与图书馆学的架接问题。
图书馆学是西方科学式知识,传统学术中是否存在与其对等的知识?如果存在,应该是何种学问? 1925年,梁启超在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会演讲中,总结图书馆学在传统中国的相近似学问时,列举提要学、四库总目、经录、私家藏书目录、目录学专家之题跋和札记等逻辑层次不清晰之学科与数据,最后总结其为“中国这种目录学(或用章学诚所定名词,叫他做校雠学)”,寄希望于年轻人,学习外国图书馆学后,再回头研究中国这种目录学,最终建设“中国的图书馆学”(6)梁启超:《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会演说辞》,《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第1卷第1期,1925年。文曰:“中国从前虽没有‘图书馆学’这个名辞,但这种学问却是渊源发达得很早;自刘向、刘歆、荀勖、王俭、阮孝绪、郑樵,以至近代的章学诚,他们都各有通贯的研究,各有精到的见解。所留下的成绩,如各史之艺文经籍志,如陈振孙、晁公武一流之提要学以至近代之《四库总目》,如佛教之几十种《经录》,如明清以来各私家藏书目录,如其他目录学专家之题跋和札记,都能供给我们以很丰富的数据和很复杂的方法。我很相信,中国现代青年,对于外国图书馆学得有根底之后,回头再把中国这种目录学(或用章学诚所定名词,叫他做校雠学)加以深造的研究,重新改造,一定能建设出一种‘中国的图书馆学’来。”杜定友的《图书馆学的内容和方法》引用了这整段文字,见《教育杂志》第18卷第9期,1926年。。1926年,杜定友《图书馆学的内容和方法》:“中国向来也有些似是而非的图书馆专门学问,我们对于这种学问,也非痛下一番研究不可。”(7)杜定友:《图书馆学的内容和方法》,《教育杂志》第18卷第9期,1926年。中国传统中并无“图书馆学”这一名词,却有相当庞杂而未成体系的知识资源。其中,目录学,或称校雠学,最为接近。杜定友认为:“我国向来有目录学、校雠学,也差不多有图书馆学的意思。”(8)杜定友:《图书馆学的内容和方法》,《教育杂志》第18卷第9期,1926年。“中国向来只有‘目录学’,而没有‘图书馆学’。”(9)杜定友:《图书管理学》,上海:中华书局,1932年,第289页。金敏甫也认为:“我国昔日无图书馆学之名词,而其时所谓之目录学,实际上即含有图书馆学之性质。”(10)金敏甫:《图书馆术语集》,《图书馆学季刊》第4卷第1期,1930年。
然而,中国传统目录学与西方近代图书馆学,虽然近似,却有根本的不同。杜定友1928年刊载于《国立中山大学图书馆周刊》的序言以及1930年出版之《校雠新义·序》在文字上的改动,最可看出杜氏对于图书馆学与目录学差异的看法。
《国立中山大学图书馆周刊》所载序言曰:
近来欧化东渐,图书之学,成为专门。于我国成法,亦将有待于融会而贯通之。
《校雠新义·序》曰:
近来欧化东渐,图书之学,成为专门。取其成法,融会而贯通之,亦我国言校雠者之责也。
《周刊》所言“成法”,为传统目录学之法,而《校雠新义·序》所言之“成法”,根据上下文,应指西方图书馆学之成法,主体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同时,亦隐含着传统目录学并不成法之意。在《校雠新义》中,杜定友更加准确地表明了传统目录学与西方图书馆学之间,应以图书馆学的法则为标准(11)取西方近代图书馆学之原理,在1925年出版之《图书馆学季刊·发刊词》中有明确的宣示,曰:“图书馆学之原理原则,虽各国所从同……如何而能应用公共之原则,斟酌损益,求美求便,成一‘中国图书馆学’之系统。”《图书馆学季刊》第1卷第1期,1926年。
而所谓“法”,在杜氏看来有关键意义,《周刊》所载之序中“第校仇之司,未阅其清”,《校雠新义·序》中改为“第校仇之司,未闻其法”,强调法则、原理。
《类例论》两个版本文字的改订,亦体现了杜氏对于“法”之重视。1928年发表于《图书馆学季刊》的《类例论》曰:
编目者,尤须统括群书,条其流别。(12)杜定友:《类例论》,《图书馆学季刊》第2卷第4期,1928年。
1930年《校雠新义·类例第一》曰:
编目之法,尤须统括群书,部勒整齐。(13)杜定友:《校雠新义》卷1,上海:中华书局,1930年,第2b页。
从“编目者”到“编目之法”,突出了编订目录时,所依照之原理的重要性。而此所谓“法”,则是古之目录学与今之目录学的最大不同。近代图书编目之“法”的缺失,是造成“中国无目录学”的根本原因。
目录学之“法”,在于其实用性。杜氏曰“图书目录学之原理,在于应阅者之九问”。所谓“九问”为:“有是书否?有某人著之某书否?有某著者所著之各书否?某人之书,有为其注疏音义翻译者乎?有某种之书乎?有某类之书乎?某类之书有其他足供参考者乎?某书之内容版本若何?某书在何处?”(14)杜定友:《校雠新义》卷7, 第1b页。九问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全部问题皆从读者的需求出发,方便读者寻求某一本书,或某一类书,体现了图书目录学之实用性原理。与传统目录学“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之原理,已经大相径庭,甚至可以说有道器之别。
“法”之核心,在于目录分类的标准,为现代专门学科,而非传统宗经崇儒之观念。传统四部与近代学科的脱节,在分类上造成了极大的不方便。以子部为例,诸子著作与哲学、释道与宗教、子部小说类与近代之小说,并不能等同,同归入子部,造成了读者寻找图书的不便利。更有甚者,儒家之学,“以今日之分科言之”,有哲学、伦理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15)杜定友:《校雠新义》卷5, 第45a,53b,54a页。,今日之分科标准,更利于读者寻找图书。因此,杜定友提议,遵照新式学科,而另立分类:“小说体制,多属文学,正宜条别内容,详编子目,以合类例。其不属于文学者,亦当体察类别而归入之。”(16)杜定友:《校雠新义》卷5, 第45a,53b,54a页。“宗教一门,道佛而外,尚有其他,宜合佛道于一门而别为子目。”(17)杜定友:《校雠新义》卷5, 第45a,53b,54a页。传统目录把学科性质不同之图书归置于同一类目中,有违于近代分类致用的原则,近代图书分类的基本准则是以专门学科而类例。
可见,杜氏以西方科学式的标准,绳之传统目录学,而得出“中国无目录学”之宣言。在与西方图书馆学接榫之际,传统目录学因缺乏一科学式的原理,而受到挑战。
在“中国无目录学”宣言之下,《校雠新义》全书十章中,用了五章的篇幅,说明传统图书分类之问题。概言之,以四库分类为代表的古之目录学,与今之目录学相较,具有两个重要不足:(一)分类体义相杂;(二)缺少综合类。
分类体义相杂,体现了传统目录学分类标准不能划一。在科学式的分类体系中,统一的分类标准至为关键。四部分类或以体(体裁)或以义(主题),再杂以尊经卫道的观念,使得分类的标准相当混杂。
以史部中史钞史评类为例,评点一类,章学诚、四库馆臣把评点单独列为一类,以体裁为分类的标准。但是,杜定友主张评点应附于所评点之书,以主题为分类标准,便于读者找书。章学诚《校雠通义》主张经史之评点,不可与经史并列,因为评点之作为“论文之末流,品藻之下乘,岂复有通经习史之意乎”(18)章学诚著,王重民通解:《校雠通义通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3页。?《四库全书》把评点之作置于存目,有别于正选(19)参考吴承学:《〈四库全书〉与评点之学》,《文学评论》2007年第1期。。如旧题谢枋得所著《批点檀弓》,置于礼类存目二,与礼分列(20)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92,250,981—995页。。钟惺《钟评左传三十卷》,置于春秋类存目一,与《左传》分列(21)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92,250,981—995页。。然而,在杜定友看来,“观此,中国目录学之谬误具见于是矣”;并从三个方面为评点申辩:首先,评点之作,以“便于揣摩诵习”为目的,并非论文之末流;其次,将评点之作,附于原文,方可“资考证而便摩习”;复次,认为评点不可复归经史,“此门户之见,尊古之念,不知求学之道,分类之理,有以致之也”(22)杜定友:《校雠新义》卷4,第39a页。两次强调“便”,以读者阅读求学之方便为最重要考虑,与尊古门户之见截然相反;另外,强调分类之“理”,分类应有统一之原理,分类之中并用两个分别标准,不符合分类之原理。
子部谱录类亦然。传统分类中,或按照体裁,将谱录附于谱牒之中,或者单独成类;或按照主题,将谱录归入农家。谱录、谱牒与农家,并存于一个分类法之中,分类的标准混淆不清。《隋书·经籍志》将钱谱、钱图、竹谱附于姓族之后(23)魏征等:《隋书》卷33,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990页。,《旧唐书·艺文志》(24)刘眴等:《旧唐书》卷47,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035页。与《新唐书·艺文志》(25)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59,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38页。将姓族等归于谱牒类,将竹谱、钱谱归于农家,另外,相鹤经、相牛经等陈列各动物之书,亦置于农家。《宋史·艺文志》农家类广收各种动植物谱谱录,如芍药谱、酒谱、香谱、花谱、永嘉橘录等(26)脱脱等:《宋史》卷205,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203—5207页。,直到尤袤《遂初堂书目》,才专门划分谱录一类(27)尤袤:《遂初堂书目》,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4页。。四库馆臣根据《遂初堂书目》,单独类分谱录类,复分器物、食谱、草木鸟兽虫鱼几类(28)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92,250,981—995页。。杜定友明确表明“谱录为著述之体,而类例首当从义”,而主张根据谱录所列之物,按照主题而归类。
谱录类中,还涉及一个重要问题:新事物之无类可归时,该如何分类?《四库全书总目》中明言,之所以划分谱录一类,是为了“收诸杂书之无可系属者”(29)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第981页。。然而,杜定友认为以体裁为归类,而创建新的类目,“根本误矣”(30)杜定友:《校雠新义》卷5,第49b,49b,52a,50b页。!所谓“根本”,指的是分类的标准,无可类分之物,应根据其主题,而另立类目,如“古无制造术、动植物学之名,亦当取其相当者代之”(31)杜定友:《校雠新义》卷5,第49b,49b,52a,50b页。。一个分类法之中,应统一用主题为分类标准,如果夹杂体裁之分,分类标准之不统一,则导致无分类之法,此为传统目录学之弊。反过来说,近代的十进制分类法,是开放的,有无限的延展性,有容纳新的主题的空间,更具有科学性。
体与义之间,通常以义为先,惟一例外者为文学。文学类的例分,以体裁为先,体现了近代图书分类中的文章辨体意识(32)杜威十进制分类法条例之首条为“要类分一种书籍,先要依照他的主题,然后再看这一个主题所表现的题材,但是普通的著作和纯正的文学,是首要的了”。之所以首重题材,也是基于实用的考虑,薛尔(Sayers)认为:“因为这种书籍(文学类书籍),就事实而论,图书馆使用人,对于纯正文学上的兴趣,是在文学的品质,而不在他论及的主题。”(薛尔著,金敏甫译:《图书分类条例》,《图书馆学季刊》第5卷第1期,1931年)。在四部分类中,杜定友最为赞同的为词曲类分类:“四库全书分类,以词曲为最当!盖词曲为集部之一,而同为词曲更分总集、别集五门。盖明于类书之道也。”(33)杜定友:《校雠新义》卷6,第59a,59a页。词曲之类,先以主题而分,小类之中,再以体裁而分别集、总集、词话、词谱、词韵五门,既贯彻了分类法之中,以主题分类的原则,又顾及到词曲作为文学体裁之特性。杜氏总结为:“主义、主体非不可并用,但必先立义。其同义者,乃得体分,此乃正当之法。”(34)杜定友:《校雠新义》卷6,第59a,59a页。
然则,以主题为主要分类原则,则包含多主题之图书,该如何类分?此为杜定友强调综合类重要性的原因所在。张之洞《书目答问》中,已经意识到有四部无可类分者,而提出“丛书”一类,但杜氏批评道:“张文襄以丛书自为一类,附于四部之后,不知丛书类书者,为总众类也,当冠于经史子集之首,而自成一部,另分子目,然后可以总括群书,提纲挈领。”(35)杜定友:《校雠新义》卷5,第49b,49b,52a,50b页。丛书之中,包括了经史子集四部之内容,所以应自成一部。然而丛书之外,类书、目录以及新近出现之百科全书、杂志期刊等,皆涵盖各主题,当别为综合类。
以子部杂家为例,四库全书认为“杂之义广,无所不包”,将班固所谓“合儒墨,兼名法”者划分为杂家,更分杂学、杂考、杂说、杂品、杂纂、杂编六类。六类的划分标准,亦难以统一,或以著述方式,或以编著方式,主题不能划一时,分类的标准就更难以统一。对此,杜定友提倡另立“综合类”,以安置主题庞杂之图籍,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杂家即总杂类之意。今之言分类者,每有条析之文,必冠以总类,以括群目,殿以杂类,以载支流,然后体例周详,群书可寓。”(36)杜定友:《校雠新义》卷5,第49b,49b,52a,50b页。从分类的角度而言,杂家之图书,或者包含了几种知识,为“总类”,或者为杂学支流,为“杂类”,都是按照主题,无可类分者,因此,应归入综合类。
“综合类”之设立,在分类原理上有重要的意义。从“杂家”到“综合类”,体现了:(一)图书分类不以“家”类例,而是以近代学科为标准;(二)综合者,为各种学科知识之汇总,其中不必具有一贯的思想体系,避免了“杂家”这一概念本身的矛盾;(三)综合类之设,以容纳多主题之书,从原理上,保证了其他各类以主题划分的可能性。此为近代图书分类原理得以实现的重要一环。
《七略》中之“辑略”,被当作综合类之源头,杜氏对其推崇备至:“辑略为群书之总会,疑即今之普通类或总类也。岂可缺之?虽当时无书,焉知后世之无之哉?”(37)杜定友:《校雠新义》卷2,第23页。在传统目录中,杜氏于《七略》最为推崇,《图书目录学》(第20页):“其(七略)首列辑略,总录群书,先合后分,次乃经学(六艺),次乃哲学(诸子)。此门与今日杜威十分法之第一二类相同,极堪研究者也。”杜威第一、二类为000总类、100哲学,杜定友将七略之辑略等同于000总类,六艺略、诸子略等同于100哲学。辑略之遗失归咎于《汉书·艺文志》“以辑略无叙,逐(疑当作遂)割弃之”。陆振东《校雠新义商榷》辩护道:“班氏艺文志以总叙代辑略,似不可谓之缺也。”(38)陆振东:《校雠新义商榷》,《无锡国专年刊》1931年。“总叙”与“辑略”,一为概述学术源流,一为条列他部无法类例之书,陆氏并未能把握两者的差别,从反面来说,正可凸显杜氏强调“综合类”的开创性意义。
杜定友之所以夸大其辞地声称“中国无目录学”,用全书一半的篇幅来指责传统目录学之弊,是为了达到“正名”之目的,进而,在新的图书馆学知识体系中,重新安顿传统目录学中所包含的知识资源。
《校雠新义》卒章显志,《正名论》明确声明“是故,研求学术,必也正名”!并且认为:“古今学术之混淆,中外名词之抵触,无不因名物不副而转滋讹会。”(39)杜定友:《校雠新义》卷10,第61a页。正名,为古今中外学术得以形成新的秩序之关键,杜定友通过 “正名”,重建新图书馆学体系,“灌输新图书馆学”。
首先,“学”之所以为“学”,有其专门性。《校雠新义》曰:“夫学之为学,以其有专门也。”专门之学,须具有研究之对象、系统研究之方法以及有分类,有原理可据。
以心理学为例,心理学之研究对象为“心理”,其分类为人类心理、动物心理,人物心理复分儿童心理、青年心理,儿童心理复分意识情绪、意志本能,组成一条理层次分明的学术体系。相较而言,目录学之研究对象为“图书”,目的在于“致用”,分类为著者目录、书名目录、字典式目录、分类目录等等,亦可自成一学科体系。
其次,专门之学,除了在学科内自成体系外,与其他的专门之学间,亦有明确的界限。这是近代科学体系的典型特征。然而,反观传统学术,各学科门类间的混杂,成为其与近代科学式知识的最大不同。在近代图书馆学领域,学者察觉“中国固有之图书馆学名辞,如书目学、目录学、校雠、著录、别裁等,每无固定之意义,且与新译名辞,每多冲突或混杂”(40)李继先、金敏甫、李小缘:《订定中国图书馆学术语案》,《中华图书馆协会第一次年会报告》,1929年,第158页。。从目录学之立场而言,“我国学术,向病庞杂,目录之学,亦复患此”(41)杜定友:《校雠新义·序》,第1b页。。“我国目录学,其弊在乎混乱,所乱者何?以目录与书目与类例与著述史相混也……四者相有关系而性质不同。”(42)杜定友:《校雠新义》卷7,第16b页。杜定友亦反复强调:“书目学、目录学、校雠学、版本学、图书学混而为一,不复明其界限,别其用途,以至错综杂乱,不可言状。此我国学术之通病,固未足为目录学责也。”(43)杜定友:《校雠新义》卷8,第18a,18a页。目录学之“庞杂”与“混乱”,在急切建立新图书馆学的近代学者看来,难免为一种“通病”。目录学与相当多传统学问混杂,其中,目录、书目、校雠三者,由于长期混用,最为难辨,也最为《校雠新义》一书所关注。
为了达到厘清各学科界限,使得“学有专门,事乃精进”(44)杜定友:《校雠新义》卷8,第18a,18a页。的效果,杜定友在每卷之首句,首先给不同的学科加以定义:
目录,簿记之学也。(45)杜定友:《校雠新义》卷7《编次第七·目录学论七之一》,第1a页。
书目,书之目也。犹年之有谱,语之有录……其范围弥广,其用途弥大,固非寻常目录簿记而已也。(46)杜定友:《校雠新义》卷8《书目第八·书目学论八之一》,第18a页。
图书目录,如同商品之目录,为了方便顾客寻找商品而作。书目,则如同年谱、语录,按照一定的顺序,条例与某一本书或者某一个学科相关的图书,用途较目录要广。目录不再承担传统目录学“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学术理念,反而是条例各学科图书之书目,可以展现学科之源流与界限。
至于“校雠”,为《校雠新义》之最重要对象。从书名与行文中,显然可见,《校雠新义》为针对章学诚《校雠通义》所作。章氏以“校雠”指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之目录学(47)章学诚《校雠通义》:“叙曰:‘校雠之义……将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后世部次甲乙。”章学诚著,王重民通解:《校雠通义通解》,第1页。,杜氏则认为校雠与“目录学”“书目学”无关(48)杜定友此言,受到了陆振东的激烈批评。陆振东认为:1.章氏之“校雠”重在目录学、杜氏之“校雠”重在书目学;2.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之目录学,如未可称学,部次甲乙,便于检查之书目学(杜氏之目录学),更未可称为“学”;3.校雠之义混淆,仍用校雠命名。。杜氏将其定义为治学的方法,取消了“校雠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合理性:
校雠之学,代有渊源,流义亦广……考校雠之义,原为校对之法……是则校雠之术,实为治学之法,固与书目学、目录学无所关系。且书有书之校雠,目有目之校雠,版有版之校雠,似未可以专成一学也。(49)杜定友:《校雠新义》卷10《校雠第十·正名论十之一》,第61a—62a页。
杜氏对于校雠不可专成一学的判断,一方面属于“相当尖刻”之言,并非学理上的征实之言,因而杜氏在用字上,亦有所保留;另一方面,因为校雠缺少“科学的方法”,未足以称为学。1932年出版之《图书管理学》中,杜氏对于校雠学作了更中肯的说明:“这种学问(校雠学),是图书馆学者所必需的。其实我国这种科学,实先于图书馆学;不过一向没有什么人去作科学的研究。”以“科学”来定位“校雠学”,并呼吁学者学习“外国图书馆学学者”,以“世界的科学的眼光”来研究校雠学,而非传统的“局于一部分或主观的方法”(50)杜定友:《图书管理学》,第289页。。
《校雠新义》仅为传统目录学分化之“发凡”(51)杜定友:《校雠新义》卷8,第18a页。,此外,杜氏编撰辞典以推进此一进程。学术思想上的辨析,与其一贯推行的学科制度建设,亦相辅相成。
1930年,杜定友的学生金敏甫出版《图书馆术语集》,序中言及与杜定友编有《图书馆辞典》:“曩者敏与杜师定友,曾有图书馆辞典之编,稿成,未敢刊以问世……图书馆为新进科学,其名词术语,尚无标准,不敢武断定论也。”(52)金敏甫:《图书馆术语集》, 《图书馆学季刊》第4卷第1期,1930年。可见,杜氏早已有编订图书馆学辞典之意,只是由于辞典的编纂,需要集众人之力,学界对于图书馆术语,亦须已经形成共识,因而书成而未出版。直到1937年,杜定友与金敏甫合编《图书馆学辞典》出版,被认为对于纷歧之图书馆名词,“厘订标准,大有辅助”,读此书,“胜读若干图书馆学专门书籍”(53)杜定友、金敏甫合编:《图书馆学辞典》,上海:中国图书馆服务社,1937年。然在《杜定友文集》所附之出版年表中,并未见此书。《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1937年第12卷第6期《新书介绍》中介绍此书。。
《图书馆学辞典》一书,或由于文献散佚,《杜定友文集》中未有收录,著作年表中亦未提及(54)《杜定友文集》第22册,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12年,第588—621页。。通过其学生《图书馆术语集》一书,大致可见杜氏对于图书馆学名词的定义,从中可看出其对于目录学、书目学、校雠在图书馆学体系中的安顿。
《图书馆术语集》:
图书馆学(Library Science):关于圕(55)“圕”字为杜定友所制新字,为“图书馆”之意,参看杜定友《“圕”新字之商榷(第三次)》,《图书馆学季刊》第6卷第2期,1932年,第291—294页。行政、圕经济、圕管理及书目学之学科。(56)金敏甫:《图书馆术语集》,《图书馆学季刊》第4卷第1期,1930年。刘国钧《图书馆学要旨》(1931年成书,1934年出版):“图书馆学是研究图书馆组织法、管理法和使用法的学科。”现代图书与信息辞典之定义如下: library science: The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skill with which recorded information is selected, acquired, organized, stored, maintained, retrieved, and disseminated to meet the needs of a specific clientele, usually taught at a professional library school qualified to grant the postgraduate degree of M.L.S. or M.L.I.S. The term is used synonymously in the United States with librarianship. Compare with information science。http://www.abc-clio.com/ODLIS/odlis_l.aspx。
目录(catalog or catalogue):图书馆中所有书籍之总录,或各书之记载。(57)金敏甫:《图书馆术语集》,《图书馆学季刊》第4卷第1期,1930年。
目录学:研究编目法及各种书目之科学。(58)金敏甫:《图书馆术语集》,《图书馆学季刊》第4卷第1期,1930年。
书目 书目学(Bibliography):叙述书籍之内容及其历史,并论及此书之著者、主题、印刷、材料、版本等事,此种科学,名曰书目学。关于书籍或者各种著作品之表目,谓之书目。(59)金敏甫:《图书馆术语集》,《图书馆学季刊》第4卷第1期,1930年。
雠校:雠校者,一人持本,一人读析,所以校正误点,因若怨客相对,故曰雠也。(60)金敏甫:《图书馆术语集》,《图书馆学季刊》第4卷第1期,1930年。
对于术语的定义,体现了以下重要观点:(一)在图书馆学的体系中,目录学从属于“图书馆管理”,与“书目学”分开,并不在同一个层级;(二)目录与书目之最大不同,在于目录限于一个图书馆中所收藏之书,而书目则不限于某处,而是关于某一学科书籍之表目:“书目与目录不同,目录者,某处所藏书籍之总录,而书目则未必限于某处也。”(61)金敏甫:《图书馆术语集》,《图书馆学季刊》第4卷第1期,1930年。(三)目录学研究编目及书目,而书目学研究书籍之内容及历史,学科内容不同;(四)校雠并未称学,只是校正的方法;(五)目录与书目,分别对应于英文catalog or catalogue以及Bibliography,图书馆学、目录学、书目学,都以“科学”来定位,可见,图书馆术语的界定,参照西方图书馆学的标准。
杜氏在《校雠新义》中厘定目录、书目、校雠的界限,与其对于图书馆学科制度建设的理念及实践,一以贯之。
1925年,杜定友在上海国民大学设立图书馆学系(62)参考杜定友:《图书馆学的内容与方法》,《教育杂志》第18卷第9期,1926年。。杜氏任系主任,提出了相当完善的课程设置。杜氏1926年作《图书馆学之内容及其方法》一文,分类列举了希望在国民大学图书馆学系实行之课程安排,包括图书馆概论、图书馆原理大纲、图书馆行政学、图书馆实习、图书选择法、图书分类学、图书目录学、图书参考法、学术研究法等9大类(63)杜定友:《图书馆学的内容与方法(续)》,《教育杂志》第18卷第10期,1926年。。其中,图书选择法包括各科书目、书目学、版目学、校雠学、中国目录学、国学书目等内容。各课程的主要内容为:校雠学包括古书之校雠、校勘学、章句学、校读法、古书选择法;书目学包括书目之总类、价值、编辑及应用。尤为重要的是,中国目录学置于图书选择法中,内容包括“汉书艺文志、经籍志、四库书目和藏书目”,而另立图书目录学,包括编目原理、中文编目法、西文编目法、官印目录、排字法、著者号码编制法、杂件编目法等7类。由此可见:1.中国目录学包括的是传统目录数据,而图书目录学包括的是各种编目之“原理”“法”,可进一步佐证上文所言古之目录学与今之目录学的差别所在;2.在图书馆学体系之中,中国目录学归于图书选择法,因其有助于选择图书,而图书目录学单独成类,两者在图书馆学体系之中地位并不对等,甚至,不属于同一类属。
杜氏所规划的课程设置,在上海国民大学中基本得以实现。金敏甫《上海国民大学图书馆学系概况》一文序列了上海国民大学14门必修科目:图书馆学概论、图书馆学原理、图书馆行政(一)、图书馆行政(二)、图书馆实习、图书选择法、图书分类法、图书编目法、图书参考法、研究法、目录学、古书校读法、国学概论、国学书目(64)金敏甫:《上海国民大学图书馆学系概况》,《图书馆学季刊》第1卷第1期,1926年。。其中,图书编目法,讲授近代目录编制之原理;目录学,专讲“我国古代之目录学”;图书选择法中包括“选择之原理,方法及书目学”;古书校读法,讲“古书之间别,分类及校勘学等”。目录学、书目学、校雠三者分属不同课程。传统目录学中,目录学、书目学、校雠三者混杂不清的问题,从理论上说被解决了,并且落实在图书馆学教育实践中。
值得注意的是,当图书馆学学者在厘定目录学的外延时,原本混淆不清之诸学科亦如此。向宗鲁《校雠学》中“正名”部分即曰:“是则昔人校雠之名,本以是正文字为主。而郑樵、章学诚之流,特别甲乙簿录语其宗极,而冒尸校雠之名。翩其反矣。彼徒见向、歆之业,著于《录》、《略》,而不知簿录之始,必于校雠之终。事或相资,而名不可贸。辨章学术者,校雠之余事;是正文字者,校雠之本务也。”(65)向宗鲁:《校雠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1页。此书为向宗鲁民国二十六年(1937)在四川大学授课的讲稿。为校雠学正名,厘清校雠学与目录学的界限,其认为辨章学术为目录学之责,未察觉到目录学本身的学科定位。然而,“事或相资,名不可贸”,明确地表明了传统互相重迭之学术此时已经具有“正名”的学科意识。
近代学者,面对传统与近代的接榫时,始终观照两个面相:一方面,引进西方科学式知识;另一方面,重整传统学术。近代学术史多着重于前者,然而,后者在近代学术史中有更深层次的转进。杜定友积极引进西方图书馆学,抨击“中国无目录学”,并非为了摒弃传统目录学,全盘西化。相反,近代图书馆学者,在引入西方图书馆学之初,就有明确的中国本位意识,要建立“中国图书馆学”。杜定友亦强调推广西方图书馆学,是为了“切实贡献于中国学术”。在西方科学式体系的参照之下,介绍中国参考书,编印各科书目,编印书籍索引,研究版目学,编印书籍等,皆为对中国学术的切实贡献。甚而,强调研究版目学,“以期保存国粹”,“我国固有的校雠学、目录学、提要学等等,都于世界学术上有极大之贡献”(66)杜定友:《图书馆学的内容和方法(续)》,《教育杂志》第18卷第10期,1926年。!
杜定友《校雠新义》一书,是这一学术抱负之下的用心良苦之作。虽然对传统目录学有“相当尖刻”之批评,但其良苦用心在于发扬传统学术,在“学问无国界”(67)梁启超:《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会演说辞》,《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第1卷第1期,1925年。杜定友:《图书馆学的内容和方法》引用梁启超的说法。的基础上,展开中西方对话。传统目录学与西方近代图书馆学相遇,传统目录学的分类方法,在西方近代图书馆中不再适用,分类的理念亦遭到质疑,乃至传统目录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亦不清晰,以致杜定友提出“中国无目录学”的激愤言论,对于“古之目录学”逐一辨析,指出其不合理之处。最终,通过下定义、编订辞典、制订图书馆学课程设计等方法,在近代学术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使得传统目录学分化为目录之学、书目之学、校雠之学等近代学科之前沿。
杜定友提出的传统目录学的分化,受到同时代学者的质疑。陆振东1931年发表《校雠新义商榷》,在文章的最后,批评杜氏认为目录仅为部次甲乙,不须辨章学术:“殆仅知书目之目,而未知目录之录也。”《校雠新义·书目学论》中,杜氏感慨辨析书目与目录之困难,陆氏则反驳曰:“于是益知杜氏重书目而不重目录,故有目录惟便检查,于学术源流,文章派别,无所与焉之论也,而《校雠新义》全书之旨,于是明矣;著之以为结论。”(68)陆振东:《校雠新义商榷》,《无锡国专年刊》1931年。陆氏之言,颇有击中要害之自信,对于杜氏认为目录重在部次甲乙的判断是准确的,然而,关于书目与目录之内涵,正与杜氏相反。并且,认为辨章学术之旨(目录)高于部次甲乙(书目),其中流露出来的对于部次甲乙之学的轻视,正是杜氏《校雠新义》一书所极力反对的。可见,在当时的学术语境中,杜氏所言,并未得到普遍的认同。从今日的图书馆学之发展来看,图书馆藏书目录与学科书目之间,已有较清晰的分野,目录与校雠之边界亦颇为清晰(69)全根先认为“近代目录学作为独立学科,大约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基本成熟,与校雠学、版本学、学术史等相关学科,有了显著的区别”(《中国近代目录学理论研究之学术遗产》,《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学者在使用上,即便并未截然分开校雠与目录二词,在书名上,或校雠目录并称,如蒋伯潜《校雠目录学纂要》(1969年),或以校雠学涵括目录学,如程千帆、徐有富《校雠广义·目录篇》(1988年)。但是,学者在绪论中,无不明显地界定“广义校雠学”与“狭义校雠学”,并历时性地分辨校雠学与目录学,已有明显的近代学科意识。。杜氏之言,是有可行性的。杜氏《校雠新义》一书,在从传统目录学到现代图书馆学的转型过程中具有开拓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