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德华
(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广东 中山 528425)
据相关临床研究资料显示[1],在临床危重症中,严重多发伤合并肢体骨折是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该疾病患者在患病后其机体通常会出现较为严重的生理内环境紊乱以及致死性三联症(分别包括:低体温、凝血障碍以及代谢不良引起的酸性中毒)[2]。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临床医疗技术也在不断的发展当中,急救理念也实现了进一步发展,并且在针对严重多发伤临床治疗中,我国已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与发展。尽管如此,在治疗严重多发伤合并肢体骨折患者中,仍然较为困难[3]。基于此,不断有临床医疗工作者就严重多发伤合并肢体骨折治疗方式进行详细研究与探讨。基于此,本文笔者主要就我院37例严重多发伤合并肢体骨折患者为本次研究对象,观察外支架固定治疗严重多发伤合并肢体骨折的效果,总结报告如下。
1 一般资料:就我院2016年3月-2018年8月期间收治的严重多发伤合并肢体骨折患者37例作为本次研究对象。其中男女比例为20:17,最小年龄为23岁,最大年龄为62岁,年龄均值为(42.26±2.03)岁。笔者在对本次研究中对一般资料进行统计中发现,所有患者致伤原因包括:交通伤20例,高处坠落伤7例,压砸伤10例。骨折部位:骨盆骨折7例,骨盆合并四肢骨折3例,四肢骨折13例,脊柱骨折5例,脊柱合并四肢骨折9例。本次研究中患者均合并其他多部位不同程度损伤,其中包括:颅脑外伤8例,胸腹腔脏器损伤14例,肠系膜血管损伤3例,后腹膜血肿5例;泌尿系统损伤7例。本次研究中患者的创伤严重程度(ISS)评分25-47分,平均36.25分。
2方法:(1)外支架治疗方式。在本次研究治疗过程中,所有患者均接受外支架固定治疗。①在骨折患者实施过程中,应当利用外支架固定患者四肢,接着骨折部位采用单边以及组合式形式,骨盆骨折通过半环形、外支架实施固定[4]。②患者若存在开放性骨折,那么在其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首先需要对其软组织进行创伤清理,清理完成后再进行固定。③在固定过程中,应当根据患者实际的骨折部位及类型,避开预定置钉的部位以及较为重要的血管神经后,再利用小刀做纵行切口[5],并在钝性作用下分离患者软组织至骨面,并借助电钻将固定针拧入其中,随后在其他仪器辅助作用下,初步复位患者骨折部位。骨盆骨折采用髂翼下置钉法。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操作实际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保证整个操作过程中在10-15分钟完成[6],以保证患者身体健康。(2)术后处理。严重多发伤合并肢体骨折患者由于病情严重,因此在完成急救后,所有患者都应当在ICU接受综合救护,并通过严密的心电监护对患者生命体征变化进行实时监测。医护人员应当对其各项生命体征进行十分严密的监护,确保患者生命体征的稳定。
3观察指标:笔者为了观察外支架固定治疗严重多发伤合并肢体骨折的临床效果,将对本次研究中37例患者8-32个月中病死率、骨性愈合时间、严重合并症、骨折愈合率以及卧床并发症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与分析
5结果:笔者在对本次研究中37例患者治疗后综合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后,将相应的数据结果统计如下:1例患者死于脑外伤,2例患者死于多脏器衰竭,患者死亡率为3/37,8.11%。之后对34例患者进行随访,随访时间8-32个月,平均(9.2±1.03)个月。其次,34例患者中骨折愈合时间3.5-6个月,平均(4.5±1.03)个月。再次,34例患者中术后伤口感染4例,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3例,脂肪栓塞症1例,明显关节功能障碍2例,骨折延迟愈合2例,并不存在骨折不愈合及卧床并发症。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不断进步与发展,在建筑及交通行业上发展十分迅速,从而导致多发创伤患者数量逐年上升。据临床资料显示[7],绝大多数多发创伤患者其病情十分严重,且休克发生率较高,治疗难度较大,进而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安全。近年来,随着临床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已从早期腹部创伤逐渐发展到骨科、胸心外科等领域,并且在患者治疗中,应运产生损伤控制骨科学观念:紧急简化、有效止血手术、积极复苏、计划性分期再手术,提高严重多发伤患者生存率,是当前唯一且有效的治疗原则。在传统观点中,合并骨折的多发伤患者,骨折不主张早期手术内固定,部分医疗工作者认为,早期手术会进一步加重患者创伤。而在当前的临床治疗观念中认为:存在重要脏器损伤者,应当在保障生命基础上,及时进行骨折手术处理,进而更加有利于危重病人的护理。另外,有研究人员[8]提出在严重多发伤合并肢体骨折患者临床治疗中,通过外支架固定治疗能够有效提高患者临床疗效。有研究证实,通过外固定架治疗手术创伤小,对患者全身情况干扰较小、并且能够维持患者骨折复位后稳定、并且患者接受治疗后可早期活动,骨愈合和关节功能同步恢复等。
综上所述,在严重多发伤合并肢体骨折患者治疗中,采用外支架固定治疗,其效果十分显著,能够缩短患者恢复时间,促进患者健康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