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远
摘 要: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基层检察机关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如何适应新的社会基本矛盾,为人民群众新需求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被提上了日程,且越来越深受重视。下文从检察机关开发和推广文创产品入手,结合检察职能实际,对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推广文创产品的基础思路进行梳理,认为突出检察职能,紧密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研发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检察文创产品,将是写好检察故事,发出检察好声音的一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
关键词:基层检察机关;文创产品;开发与推广
文创产品具有高辨识度、易吸引人、新颖奇特、传播迅速等特性,通过将文创产品与检察职能的“嫁接”,即可实现人民群众了解、理解、支持检察工作,提升检察机关形象,也能够为加强法治宣传、普法、以案释法提供保障。所以说,通过检察机关文创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工作研究,更好的传递检察好故事、好声音,发挥其在宣传、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一、检察机关文创产品开发和发展的趋势
(一)检察新媒体矩阵一支独秀
随着现代信息的传播速度的加快,新媒体产品呈现出矩阵式发展,基层检察机关的信息传播,由传统的网站、纸媒等向由新媒体传播延伸出的产品视频、H5、歌曲等、手机APP、小程序等发展,形象化、具体化的文创产品得以迅速发展。由新媒体矩阵产生的音频品牌、普法剧、实景剧等满足了受众者的文化需求。
(二)文创类产品百花争艳
检察机关的文创产品的开发,在经历了一段探索后,呈百花争艳的态势。普法吉祥物、未成年人保护音频、富有创意的宣传手册、具有科技感的案管机器人等一批文创产品走进人们的视野,不同的文创产品,不同的设计风格,通过一个个好的创意使得抽象化的概念得以成物态化。
二、检察机关文创产品开发和推广当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检察文创产品不够重视
文创产品涉及各个领域,当前基层检察機关对文创产品的认知,大部分仍停留在制作一则微信新闻、拍摄一部微电影、开一场新闻发布会的层面。然而,随着文创产品的研发的深入,现代信息传播渠道的拓展,以传统纸媒、网站为主阵地的推广以不适应当前信息传播的方式。一方面,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大部分人仍旧停留在对传统宣传的认知上,接受新文创产品需要一个过程,而观念的改变,将直接决定检察文创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另一方面,在调研中发现基层检察机关的大部门干警对检察文创产品的认知度较低,积极性不高,很少关心关注文创产品的开发与应用。
(二)急功近利的心态较为普遍
检察机关的文创产品有别于一般性的文创产品,其自身带有“法”的属性,相比于其他类文创产品而言具有研发周期较长、开发程序较为复杂等特点。然而,在现实工作中,多数人将检察文创产品等同于一般性文创产品,忽略了其中的个性,使得前期期望值过高,从而导致,一旦研发阶段处于调整期后,缺乏足够的信心和耐心,导致研发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三)个性化文创产品缺乏
当前,检察机关的文创产品的大部分存在形式过于单一,虽各个基层院的特色不一,然而最终呈现出的往往大同小异,“新”字往往被忽略。真正从需求入手的检察文创产品少之又少,大部分是“因存在而存在”,缺乏在设计、研发、运用上的创新。往往导致当检察文创产品推广后缺乏创新力,存在周期较短,竞争力较弱,受众群体认可度较低现象。
三、检察机关做好文创产品的开发推广工作的对策
(一)在特色上下真功夫
检察文创产品要立足于新意,从创新、特色上谋求更高的竞争力。这就要求我们,将抽象的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转化成为具体的载体。从检察“输出”的角度,谋划设计出一批符合“检察”属性的文创产品。通过结合检察职能实际,将人们群众对法治产品的需求,通过具体化的实物呈现出来,做成特色,做出精品。
(二)在机制上做足文章
当前检察文创产品的研发、应用、推广大部分借助于检察机关以外的第三方完成,由于对专业性知识的缺乏,往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由于检察机关的文创产品具有特殊性和专业性,培育出一批既懂办案,又有检察文创产品思维的干警具有现实意义。当前,我们要在文创产品的机制上做足文章,一个好的检察文创产品的研发,不仅仅是第三方的事情,更多的是干警通过在办案过程中的所思、所想,最终由抽象画的思维转为实物化的过程。因此,在研发文创产品的同时,鼓励并建立一套成熟的文创产品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三)在人才储备上力争实效
当前检察机关实行三类人员管理,即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检察辅助人员三类。往往承接文创产品研发、应用推广的重担大部分落在司法行政人员肩上。由于司法行政人员面临工作强度高、任务繁杂、人员配备较少的现状,使得对文创产品的开发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随着智慧检务系统的搭建,检辅人员、检察官群体成为了主要使用者。建立完善的人才储备,鼓励多类人员共同参与,即可弥补当前人才匮乏的现状,亦可实现三类人员对文创产品研发的支持、理解和认可。
总之,基层检察机关文创产品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具有很好的前景,只要我们立足于检察职能实际,充分挖掘符合人民群众需求的检察新产品,通过研发、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式,将将抽象的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转化成为具体的载体,最终通过文创产品的形式展现出来,对于新时期讲好检察好故事,传递检察好声音将是一种有效的探索途径,必将推动检察宣传工作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红立.中国检察文化发展史[M].中国检察出版社, 2017(12):56.
[2] 高保京.当代中国检察文化建设途径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17(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