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2018-12-08 11:41陈胤莎
商场现代化 2018年17期
关键词:经理层监事会董事会

摘 要: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我国企业治理结构中的问题日益凸显,其中主要存在着企业股权结构缺陷、董事会独立性不强以及监事会无法实现有效监督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对此,本文对企业治理结构中出现的几大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实现市场与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字: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完善

一、引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我国的经济已经逐渐从国家管控转变为市场调整,我国的上市公司也随着时代的变迁在不断地发展壮大。经济时代的到来对企业中的治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治理结构作为企业治理的核心,它关系到整个企业生产运营的方方面面,一个好的企业治理结构能够为企业实现良好稳定的发展态势,它能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融资能力,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于社会而言,能激发经济活力、促进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但是因为近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导致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企业治理结构中的问题日益突出,实践中也已经出现了不少真实案例证实了企业治理结构中存在的弊端,这不仅会制约企业的发展,还会影响到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因此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已经成为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二、我国企业治理结构中的问题分析

企业治理结构是指股东即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与控制关系,它主要是通过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行使经营权、决策权与管理权来实现对企业的内部治理,目标是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的利益背离,同时通过三方的权力制衡以避免对公司、上下层人员的权益侵害从而保障企业正常运营、良好发展。企业治理结构的发展导致了现在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这一方面对企业整体能带来有效利益,但另一方面因为各自权责利的不同,也会导致彼此的冲突矛盾,引发许多问题。在我国现在的治理结构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企业股权结构的缺陷

在我国的股权结构中,主要有两种形式的股权结构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第一,是股权的高度集中,即股东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在实践中,这一类企业占着很大一部分比例,“一股独大”的形势会导致股东会在行使决策权时大股东形成绝对的控制局面,大股东完全可以凭着自己的想法做出专断,那么他们就很有可能以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自身利益而不是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另外,由于大股东处于绝对控制的地位,其完全可以将对自己有利的人成为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以及高管,从而将自身势力渗透入企业的各个阶层以实现对企业的间接控制,为己谋取私利,侵害公司其他员工的利益;而对于国家作为大股东的情形,则是相当于出现了股东缺位的现象,股东会的职权会大大削弱,从而影响股东会在企业中的决策地位,相对的,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权利就会反增,很容易造成三方权力的失衡,从而损害企业经营。

第二,是股权的高度分散。这意味着持股人对于企业的管理、控制能力都十分有限,任何股东都没有能力控制公司,这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小股东们因为搜集公司信息花费的成本往往远高于据此而做出决策得到的收益,收益与成本的失衡使得很多小股东形成“搭便车”的心理,在企业的发展与管理方面都不会太上心,那么缺乏企业治理的动力,股东会则难以统一意志、形成决策,从而导致企业的决策效率低下,股东会地位甚至低于董事会与高管层。

2.董事会独立性不强

我国企业中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对于其独立性有着很大的影响,一方面体现在董事会与股东会的交叉,一方面体现在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成员的重合。

首先,在上一个问题中已经提到了股权高度集中的问题,这种企业的大股东通常会实现对董事会的实际操控,使得董事会做出的决策并不是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而是纯粹为大股东的利益服务,另外,在大部分企业,都存在董事会成员在股东单位兼职的情况,甚至很多董事都是接受股东的委派而成为董事会的成员,那么在作出决策的时候,肯定也是会带有倾向性,这样很容易与其他人员利益形成冲突。其次,在我国多数企业中都存在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人员重合的现象,我国《公司法》规定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监督管理,而现在董事会成员自身就成为了经理层人员,这还如何实现监督呢?

这两方面的问题都会影响董事会的独立性,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经理层三方权利的混合交叉必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也很容易游走在违法犯罪的灰色地带,因此我国应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以实现有效的监管。

3.监事会无法实现有效监管

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及经理层人员的行为。而我们知道,董事会也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也就是说,实际上董事会与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地位是平级的,而且在监事会的权利规定上,也是没有实际的控制权与决策权的,他们无权直接任免董事会及管理层员工,也无权直接参与会议决策,监事会在法律上只享有任免的建议权,因此,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实际上是没有切实的效用的。

另一方面,在我国监事会成员的人员组成上也存在着对监事独立监督的影响。我国监事会的人员是由股东代表以及一定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而且无公司外人员担任监事会成员的规定。在大部分企业中,职工代表都是由工会主席来担任,工会主席自身又是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工作,其独立性很难保证,因此难以发挥出他的监管职能;而股东代表原本就是由股东大会指定的人员,无异于是股东大会的亲信,让她们去监督股东,可想而知是起不到效果的,相反,还很有可能出现包庇纵容的现象,影响公司治理。因此总体来看,监事会并非是处在一个监管者的地位,而更像是一个被领导的地位,这让董事会无法实现真正有效的监管,严重影响公司的治理。

当然除了以上提到的问题外,企业治理结构中还存在着许多小问题,例如信息纰漏机制不完善、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不对等、缺乏问责机制等等,笔者在此就不一一赘述,主要针对以上三方面对企业治理产生较大影响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建议。

三、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建议

1.改善股权结构

股权的高度集中和高度分散都很容易侵犯员工与公司的利益,那么要想要使得各方利益得以平衡,就要在控制股权绝对集中的同时防止股权的过于分散,相对集中型的股权结构则能在保障各方权益的同时谋求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股权的相对集中即是让部分股东拥有较多比例的股权,这样大股东对于企业管理层才会有动力去进行约束,当出现经理层决策失误、市场环境突变以及企业业绩久低不涨的情况下,大股东们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决策,及时做出反应,调整形势,挽救公司于危难之中,因此,保障企业的股权相对集中,将会在有效约束管理层的同时实现股东利益。

其次,法律应当赋予小股东们一定的权限以保障他们的权益,建立相应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使得小股东们能够明确、清晰地了解到自己所投资公司的最新信息,从而更好地行使他们的决策权,也激励小股东们为公司发展献力;另外,应该建立一定的小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保证小股东们的话语权,在大股东作出的决策损害到小股东的利益时,小股东们可以联合起来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增强董事会独立性

董事会作为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一方面要接受股东的委托对企业运作进行管理,另一方面要委托经理层辅助其开展经营活动,因此,企业的董事会承担着企业的财务运转、经营战略以及人员监管等等职责,其治理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绩效。只有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实现其权责一致,才能够让董事会站在全局视角来公正的处理企业各项事务,因此针对前文中提到的董事会成员与股东、经理层人员交叉的现象,笔者认为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是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由此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在法律中应当做出明确规定,董事会的成员严禁在股东会及管理层人员中兼职。董事会存在的意义就是要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全心全意为公司的治理服务,而不应该带有私心地向任何一方偏袒,只有在源头上将董事会成员的身份关系规定明确才能够确保其公平公正的处理事务,保护各方权益,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二,要优化董事会结构,确保董事会的集体决策。加强政府监督我国独立董事的实施以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另外在董事会的召开上也要避免受到个体或者小群体的控制,集体的决策可以有效的防止部分想要谋求私利的董事控制董事会权利而做出专断。

3.保障监事会的监管职能

对于监事会的保障,可以从扩充监事会权利以及改善监事会人员构成两方面实现监事会监管职能的加强。首先,在权利方面,不仅仅是享有任免权,公司应该赋予监事会直接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在其监督的人员作出损害公司利益的时候可以及时地制止损害的扩散,财务人员的解聘也应该归为监事会管理,实现监事会对财务人员的领导。另外应该保障监事会成员充分的知情权,允许其随时要求董事会人员、经理等人向其报告公司管理情况,做到实时监督、有效约束。

其次,在监事会成员构成上,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引入公司以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成为独立监事;在股东代表的选举中,选取能够代表中小股东利益的股东代表以抵制大股东的绝对控权;对于职工监事也应该严格管控,禁止与董事会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成为监事会成员,同时可以适当提高职工监事的人员占比,维护职工权益。在监事会人员组成方面的严格控制能在本源上防止监事会人员的不公正治理,避免谋取私利的现象发生。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也一直在不断变化,而一旦企业未根据市场变化做出及时的调整就很容易引发问题,因此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必将是一个长期复杂的探索过程。我们在遇到一些问题时,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公司治理经验,但在引进的同时也不能忽视自身的国情特色,应当做出与我国市场相匹配的适当调整,只有不断的加强完善我国企业的治理结构,才能使我国的经济市场逐步走向成熟稳定的阶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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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胤莎(1995.08- ),女,籍贯:江西樟树,所在学校:宁波大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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